【CLECSS 357】律师应该把微信号给客户和同事吗?

时间:06月24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昨天的《法律,英语和人生》讲座顺利完成,感谢昨天出席讲座的CLECSS 朋友们!还记得我在上次Evernote 的讲座《律界精英的工具进化论》提到大家要考虑清楚,是否给微信号给客户和同事。今天我们继续深化这个题目。

黑莓的诞生改变了律师/客户/同事的沟通方式

还记得我2006 年美国JD 毕业进了律所,过几个月后,公司便发出通知,每个Associate level 以上的同事,会获分配一个黑莓。根据律所的政策,律师可以选择要或不要。那时候,黑莓是一个身份的象征,因为那时只有国际律所的Associate 以上的律师才会有黑莓,那当然是要了。一开始用黑莓,噩梦就开始,无论你在吃饭,在睡觉时,黑莓的红灯都在闪,那你就知道有客户/同事在找你,弄到你寝食难安。最大的改变是,客户/同事对你的期望改变了,以前下班后,那就唯有等明天了,现在都是24小时候命状态。

但毕竟这是你工作上的电邮,说到底还是跟你私人电邮是分开的。只要自己内心划清楚界线,还是可以把工作和私人生活分开的。

微信与私人生活

在几年前,我还是常用MSN的,但我都不会让客户和同事有我的MSN。后来,微信的诞生,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就更快更直接了。因为微信是直接融入私人生活的,你把微信给了客户和同事,也是把自己的工作带进了私人生活。自2007年,我在工作上因为CLECSS 和土兔网为我在律师圈中带来的知名度,所以在工作上碰见的律师同行,都大部分都会认识我,这个有好处和坏处。好处上是大家都知道我是谁(很多是我的读者),在工作上就没有那么苛刻。坏处是我每周到了哪里去演讲,大家都知道我的行踪,完全失去了自己的私人生活。所以我一直以来都是尽量不给微信给工作合作伙伴的。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律师现在越来越难拒绝把微信号给客户/同事。如果你说,我平时很少用微信的,客户会说,“X 律师,都什么时代了,你还不用微信?你就是不用微信,现在就要开个帐号!否则我怎找到你!所以现实上,律师面对越来越大的压力,恐怕不给微信号也不行。但是,我们至少能做到两点,在朋友圈把客户/同事屏蔽掉;又或者,专门为工作开另一个微信号,这样的话就能把工作和私人生活分开。

结语

这些年,我倒是习惯了做人坦荡。所以就是让全世界知道我这周末来了上海,倒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人生做事,但求光明磊落,是自己做的事情,就不怕承认。但是,人生在世不只是工作,工作只是人生的一部分。给不给微信给客户/同事,重点是这个会否影响了自己的私人生活?如果你本来心态就是工作等于生活,生活等于工作,倒也没所谓。但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人生总需要要留一些私人空间给自己。在此祝愿所有CLECSS 律师朋友们都找到自己工作/生活的平衡点,好好过快乐的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