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经到第361 篇了,还有4篇,就一年了!想起这多CLECSS读者支持,这么多无数早起的早上,再辛苦也是值得的。对于去年开始关注CLECSS 公众号的读者而言,你看到的是过去一年我写的文章。但是真正值得我骄傲的,是过去8年来一种对推广中国法律教育推广的坚持。今天我们换个话题,谈谈“麻烦客户”。所谓“麻烦客户”,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懒惰,第二种专业水平不高,第三种凡事跟你争吵。
(一)懒惰
假设作为律师的你自己很勤奋,但跟你对接的法务做事很散漫,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对法务而言,生意不是自己的,就不一定每个法务工作时都那么勤奋。如果你每每把文件做好,意见做好,等待对方的回馈,但对方反应很慢。那就要想想办法,例如必要时候是否直接跟公司的商业团队直接对接。在处理好跟该法务的前提下,直接绕过对方联系商业团队。如果对方真的是懒惰的话,他其实也可能想做少一些事情,未必反对。
(二)专业水平不高
有一种情况,其实对方人很好很Nice,但就是专业水平不高。例如,该法务以前是一个小律所出来,没有接受正规的培训,又或者那个商业团队不懂法律,跟他们很难沟通。对于一个专业水平低的法务来说,大可以跟他慢慢解释,因为他有基本的法律概念,就是可能对某个专业的领域认识不是那么深。对于其他业务团队来说,可能真的比较难沟通,最终你把自己的论点和立场清晰交待过就可以,至于最后他们听不听,或明白不明白,就beyond 你的control 了。
(三)凡事跟你争吵
这种情况又可以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他要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突出诸多意见,但那些意见是“为说而说”。另一种是真的从商业利益出发,商业和法律往往存在矛盾和冲突,所以时不时跟你争吵。面对第一种情况,也是有效地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就可以,不必真的跟他吵起来。第二种情况,其实对方也是从商业利益出发,应该易地而处,多体谅对方的处境,在不违法的情况下保持弹性。但律师毕竟有对法律尽忠的责任,所以在不能退让的地方还是不能退让。
结语
在我们律师执业生涯中,总会碰到几个麻烦客户的。他们磨练我们意志,训练我们耐性。所以我们都很应该感谢他们。经过几年艰辛后,自己就会变得更强大。以后就会更懂得应付客户。在此祝所有跟CLECSS 一起成长的朋友都变得更强大,我们要是能有包容之心,把这些麻烦客户都变为我们的好朋友,那就是更上一层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