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香港大学法学学士及法学专业证书;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
引言
《2018 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明天就截止报名。我们已经收到大量申请,截止日期后我们会一并发“收到申请”的确认电邮。
据一些媒体报道(例如American Lawyer),美国律所Weil Gotshal打算缩短“从律师到合伙人”的时间至七年半。现在比较多律所是大约八年或九年,也有些律所提供“特快升合伙人”的机会,例如六年。所以看来七年半这个建议不错,不是太快,也不是太慢,可以挽留人才。
一般的九年进阶
如果你在一个比较大规模的公司制律所,一般晋升都有既定的制度。例如,某个律所可能分开三个三年阶段,初级律师(三年),中级律师(三年),高级律师(三年)。每个三年阶段又再分三小级。例如初级律师,分1A,1B,1C等。这样,就可以有系统地管理律师的成长,在他们每个阶段有不同的要求,确保他们合格才可以“升级”。这样身经百战出来,到3C的时候应该大致有做合伙人的条件。(注:美国BigLaw的Pay Scale一般就写到第八年或第九年律师,过了第八年或第九年后,一般你不升合伙人,就会换律所或转法务)。
可以缩短一点吗?
我个人是认同制度具弹性,让有能力的人快一点做合伙人,例如六年或七年。其实不一定要改变以上“九年进阶” 制度,而是让一些有能力的人“跳班”,例如某人能力很强,可以直接从2A升做2C,他跳过B的阶段,那就六年走完这个过程。这样有助挽留这些人才。
结语
对于大部分有志在大所做合伙人的朋友而言,八年或九年升合伙人是比较合适的。但当然有部分超凡的朋友,还是应该让他们有机会用更快速度(例如六年或七年)做到合伙人,以挽留人才。不知道大家认为“从律师到合伙人”多少年最合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