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69】律师的上游和下游

时间:07月01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以前去商学院读书之前,也听过上游和下游的概念。读完商学院后,对于上游和下游,体会就更深。

上游和下游

所谓上游,就是“金钱”和“权力”的源头。例如,做律师时,你总会觉得Bankers很风光,但当我进了商学院后,发现也不是真的很多人想进投行。我们一般叫做PE基金(例如 Blackstone,Bain等)的人为Buyer Side,投行(例如Goldman Sachs,Morgan Stanley)的人为Seller Side。两者比较,Buyer Side 由于手上拿着钱,处于更上游的地位。

所以一般而言,上游和下游(地位)的分布大约如此:

PE 基金–〉I-bank投行/高级法务–〉律师/会计师–〉其他支持专业服务的机构(例如Printer印刷商)

而由于监管机构手上拥有权力,往往能攀到这个Chain的上游。

值得注意的是,上游的金钱不一定比下游的多。例如,Buyer Side 的底薪可能比Seller Side 少。同样地,投行的底薪可能比同级的国际律所律师的底薪少。这很多时候是因为下游的专业人士其实工作小时要比上游常很多。虽然有时候钱赚得比上游多,但社会地位比不上上游。

怎样爬到上游处

简单来说,就是尽量靠近金钱和权力的核心。如果是权力,例如证监会和交易所等,一般比较公平,通过公开考试考进去。但是这些监管机构一般给钱不多。如果是金钱方面,尽量往顶级的律所靠,很多投行也只熟悉自己有合作关系的几个律所。例如在香港投行的法律部门,就很多都是MagicCircle 出来,如果他们法律部门有空缺,也主要会考虑英美大所走出来的人。至于如果想走PE那边,除了通过重新读MBA以外,也可以先去在律所多做一些PE项目,让后去PE 做法务,跟PE 的人混熟后,再转PE 。只有你能拿到第一个机会,并把握好那个机会,以后的路就会很顺。

个人觉得,上游和下游是在社会上不同的岗位,并没有优劣之分。所以是否要爬到上游去看自己的个人职业理想。有些朋友做会计师所合伙人,所以处于下游,也可以在下游做得很成功。最重要是要自己喜欢,回头无憾,祝各位CLECSS朋友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