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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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美国多个法律媒体(例如Corporate Counsel,American Lawyer)报道,25位GC会合作,一起分享数据,研究律所提供的服务和收费是否成正比等。也会从项目管理,科技提升等角度,研究什么是最符合客户利益的方案。
这些公司包括:
Keurig Green Mountain | Mastercard | Sony Electronics |
Avaya | Panasonic North America | Peabody Energy |
The Motley Fool | Flex | Pernod Ricard USA |
PayPal | Axalta Coating Systems | Rockwell Automation |
Upwork | DXC Technology | Del Monte Foods |
Becton Dickinson | Pulte Group | Solenis |
Levi Strauss & Co. | TriMas | Molson Coors |
Shiloh Industries | Petco | SPX Corporation |
Guardian Industries |
结果还要拭目以待。我自己做过多年律师和法务,觉得这个研究很值得关注。以下是一些思考,这些做过法务的朋友都会留意到,但长期待在乙方的执业律师们可能会忽略。
问题是否真的解决了?
对于一个外部律师而言,公司就是客户。但从一个法务总监而言,公司不一定是一个简单的整体,涉及到不同部门的利益。例如公司要做一个项目,大老板说非做不可,但外部律师点出各种理由,说项目不可以做。那时候,你想想,那个法务总监就会夹在中间。其实对于大部分法务来说,不要求外部律师一个超高的法律技能,就是希望你不要提他添麻烦。
当然,我们还是要遵守法律。但我们也要提供一个Solution解决方案。大家是否可以协商一下,在提供进一步资料和解释的情况下,双方同意一个“能说得过去的说法”。又或者这个方法走不通,外部律师是否可以提议在哪方面调整一下,而不是总是Say No呢?
所以如果你是乙方律师,实际操作上,不只从“公司”的角度出发,也从“甲方法务”本身的角度出发,如果你没有提供解决方案,让他夹在中间,他自然觉得你对他没有价值,因为你根本没有解决他面对的问题。
时间管理是否做好?
另一个常见的情况是:律所团队的素质没有问题。但就是什么生意都接,弄到要等几天文件才出来。对于客户而言,什么都是着急的,都希望你给他们“优先”序次。如果每每催一个星期文件都不出来,客户可以换律师就会换。所以我认为律所应该按自己的Capacity而决定接多少生意。如果什么生意都接过来,最后所有活都不能按时交货。那结果可能是把所有客户都得罪了。
收费是否“合理”?
本来按小时收费是合理的,这点曾经做过乙方律师的甲方法务都会很明白。但甲方法务当找高管及/或财务部确认找数时,往往就会被刁难。说为什么律师费会搞到这么高?所以乙方律师应该多跟甲方法务沟通,商讨一个最合适甲方法务的方法。例如甲方法务每次拿个几百万的账单,公司高管都有微言,那是否每次都一百万左右时,乙方律师就提醒该法务总监律师费已积累到一百万,打个折扣给他,弄到七八十万,让他比较容易拿出来跟公司说。否则每次因为拿出来的账单太大,高管/财务诸多刁难,账单一拖就几个月,到时候对谁都不好。所以可以多向甲方法务沟通,账单包装得合理才拿给公司看。(注:如果律所可以接受Cap Fee的话,这也是帮了法务一个大忙)。
结语
各位CLECSS友,这次25个GC联合起来研究律所和客户的关系,是一件值得关注的事情。最后出来的研究结果,说不定对日后外部律师的项目管理方法等,有指导性作用。甲方法务和乙方律师本是同根,希望双方都研究出双赢的方案,让大家在事业一起携手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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