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
引言
打算参加下周六的CLECSS-汉坤“中高级律师的职业发展讲座”的朋友们,记得尽快报名。详情请参阅昨天的【CLECSS 1144】《中高级律师的职业发展讲座》。
Vault 50在美国本土都是很牛的律所。但到了中国发展各异。Vault 10靠着其极好的名声,在中国一般发展得不错。至于第11至20名的,很多都找到自己的特点,例如做Regulatory,解决争议,基金设立等。今天要讨论的是那些第21至50名的情况(Baker & McKenzie在美国也在这个排名领域,但基于它在中国历史悠久的特殊地位,不纳入今天讨论的重点)。中国区的Vault 21-50的律所,主要可以分开三类。
较早进入中国的Vault50律所
例如OMM,Morrison & Foerster (Mofo), Paul Hastings, Orrick等。这些律所,不是美国Vault排名最靠前的律所,一般在二三十名浮游。早年,没有太多美国牛所进入中国,所以这几个律所早年在中国发展得很不错。举个例子,很多中国法律学生都会听过OMM,因为它是几个设立奖学金的外所之一。随着Vault 10及其他Peer Firms涌入中国法律市场,他们过去十年都有一定的人才流失,以Orrick为例,Corporate/ Capital Markets团队都去了Morgan Lewis。过去几年,这几个律所都有努力吸纳人才,例如引入一些新的领域。相信这些律所在中国都能守得住,但短期内比较难有非常大的突破。
在中国较晚起步的律所
这类律所又分开两类:一种是找到自己特点的,以Boutique Firm的形式突围。另一种是没有太鲜明的特点,在市场竞争那么大的情况下,拿到新客户不容易。
第一种情况:例如Wilson Sonsini在中国的架构是很精简的。它们是一个美国硅谷律所,在美国以TMT/基金投资/并购等有名。在中国除了上述领域外,因为它吸纳了不错的资本市场团队,所以资本市场也发展得不错。定位相对给人一种很鲜明的感觉,而且管理层重用中国人,对本地市场更了解。
第二种情况:这类型在美国是好所,但在中国本身比较低调,你提起它时也说不出什么特点。它们在中国还是有一定数量的客户的,但很难从其他更well-established的律所那里抢到生意,唯有开拓一些起步中的公司为客户。这些所,如果在中国区保持一个非常小的规模,开支不大,可以生存下来。
Cadwalader及Fried Frank的退出
这两个律所在过去几年相继退出中国。它们在中国既不及OMM等老牌,又不像Wilson定位清晰而且精悍,又不甘于保持非常小的规模,所以最后难逃撤出的命运。
结语
无论律所在美国多牛,来到中国都是另一回事。一个成功在中国立足的外所,必须适量的本地化,找到自己的定位,才能在本地市场做得更好。在此无论是内所或外所,CLECSS祝各位来年发展得更好。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