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018】从另一角度看红圈律所涨薪

时间:05月24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我的【CLECSS 1005】《红圈律所涨薪引发的思考》很受欢迎。该篇文章是从受薪律师增加收入的角度写的。但每每一个改变,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涨薪后,会引发什么其他问题呢?今天我们从其他角度看看。

成本增加羊毛出自羊身上

Associates的薪金涨了,律师固然开心。但对律所和合伙人来说,却是一个很大的成本。成本增加了,自然对收入的要求更大。

比如说,以前收入(Revenue)1500万,成本500万,盈利1000万;涨薪后成本650万,收入要增加到1650 万才能维持1000万的盈利。

往往“羊毛出在羊身上”。薪酬涨了,合伙人对Associates 的期望更多,每天需要的Billable Hours 更多。不是每个Associates 都喜欢这样,比如说,你以前习惯每天工作10小时,早上9点至晚上9点(包括吃饭两小时)。如果要增加30% Billable Hours,那就是要工作13小时,做到凌晨。那三小时的差别,可以大大影响你平时的生活。例如你平时习惯回家后健身,你再没有时间这样做,回家后倒头便睡。

成本能转嫁给客户吗?

这个想法也太天真了。虽然理论上,律所可以把Associate 的每小时收费,例如从1000元提升到1300 元,但大部分客户基本上是不理会的。你去年能10万元搞定的事情,今年客户的期望一样,甚至希望更低。所以你跟客户说你们律所内部Associate的Billing Rate提高了,他们基本上不管,他们只看一大数目,10万就10万。

律师们:你Prefer工资涨,还是老板多招个人?

假设你们团队有三个Associates,每人工资涨30%,你会宁愿你们每人多做30%,还是干脆要老板用了那些钱多招人一个人,减轻每个人的负担?

我以前问过每个很多年轻律师,两种答案都有。这个有点像美国律所和英国律所的关系,很多美国律所出的工资比英国律所高,但同时工作小时更长一点。如果是你,你会Prefer 哪种情况?

大部分刚出道头几年的,都Prefer 前者,辛苦一点,工资更高。但当你在事业中段,经济已稳定下来,你可能Prefer 后者。事实上,当辛苦到极点,一部分Associates 受不住离开,只会做成恶性循环,剩下来的Associates人均工作量更大,最后余下的都顶不住,一个一个相继离开。所以各律所不要以为工资高就一定能留得住人。

结语

整体而言,涨薪是好事情,但各律所不要因为涨薪,而大大增加Associates的工作量。毕竟再牛的律师也是人,人就要过人的生活。CLECSS在此呼吁各律所都能让年轻律师过上健康快乐的生活,如果累坏身体,再高的工资也变得没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