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律所工作,使用模板是重要一环。有很多买卖合同,担保函,包销协议等,都有模板。律师都不需要从头从新写文件。这方面,一般国际律所做得比大部分的内所好,它们一般把模板共享,放在一个大家都可以下载的系统里。反之,如果一个非公司化的内所,每个合伙人都珍藏自己的模板,很多时候要靠关系才能问别的团队取得模板。
国际律所如何整理模板
我在几个国际律所工作过,看过不同的情况。大家别以为国际律所的模板一定就很齐全,其实不同的国际律所差异也很大。这方面,中国区的英国律所一般做得比美国律所好。英国律所,很多时候会有专门PSL (Professional Support Lawyer) 负责整理模板等。一般最正式的做法,以买卖协议为例,把人和公司名称,金额等信息删除,留下一个 Blob [],一般我们称之为Form。我也见过一些律所直接把整份协议上载在律所资源共享区,作为例子。这样各有好处,前者使用是较快,直接填上名字和金额,而且不会改漏。后者连名字金额的好处是:它们是一些真实的例子,你跟你当前的情况比较,作出合适的调整。
国际律所如何使用模板
使用模板一定要很小心,以下是你一定要思考的问题(Checklist):
- 这份模板哪一年的?中间有没有法规的改变(例如,模板里面提到一个上市规则,但实际上规则号码可能改了)- 这份模板有什么特有的情况吗?例如买卖协议提到一些特别陈述和保证,不适用你当前情况。 - 这份模板是哪个客户的?例如以前你代表过A公司,跟投行X签订包销协议,日后你再代表B公司跟X谈判时,就有很好的依据。 - 这份模板是从哪个角度出发?例如一个买卖协议,你是代表买方还是卖方,如果你这次代表买方,就找一个以前代表买方的为例子。 |
最后,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如果模板是代表C公司的,用Search 功能搜索C公司,看看文件里有没有还留下C公司的名字。
结语
模板是为了方便律师工作。但往往模板也有很多陷阱,不一定跟自己当前的情况吻合。所以使用模板时一定要很小心,按本文的Checklist细想。另外,内所也应该多鼓励资源共享,虽然你把资源贡献出去,但同时你也取得其他团队的资源,这样对自己团队及整个律所的效率都有增加。这点值得鼓励。祝各位CLECSS友在律所都好好整理和使用模板,让律师工作更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