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045】律师持有多个律师牌,如何兼顾Multi-Jurisdictions?

时间:05月24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每过一阵子,就会有内地律师朋友问我关于多拿一个Common Law 律师牌的事情。一般最常问的是这四个地区,纽约,加州,英国,香港。我一般跟他们说,要想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拿这些地区的律师牌。如果只是为了一个标签,其实用处不那么大;如果为了执业,一般其实如果你的Focus 是中国法律,你也不可能同时做太多其他地区的法律。遇到这些其他地区的法律问题,一般你也会跟这些地区的律师合作。(真正有用的情况,例如你在外所工作,需要Common Law 律师牌等)

主修 v 副修的概念

如果你持有多个律师牌,首先要注意Compliance。因为每一两年可能都需要一些合规事宜(例如持续教育,交钱,Pro bono等)续律师牌/执业证。抛开Compliance不说,你如何兼顾每个Jurisdiction的法律知识呢?

我觉得还是要有“主修 v 副修的概念”。假设你做了十年中国法律,后来读了个美国LLM,考了个NY Bar,那你的Primary Jurisdiction依然是中国。大脑装着80%中国法律的知识,大家问你中国法律的问题,你大致都需要回答出来。但反过来,你的NY Bar只是锦上添花,你掌握了20% 纽约法律知识,加上搜索资料的能力,到时候你不懂某个法律问题,你要有能力找出来。所以“中国法律”就是你的主修,“美国法律”就是你的副修。

建立SecondaryJurisdiction 的网络

以上的例子,你的Secondary Jurisdiction的知识不一定能掌握得好,但必要时候要有能力找出答案,最好的方法,是认识该地方的律师。例如自己执业时不太做纽约法律,但某天有客户/朋友问起这方面的问题,你去一个“纽约律师群”问问,或找几个纽约律师朋友问问。必要时,客户真的要聘请纽约律师时,你也可以转介给你朋友。你这次有纽约法律的事宜转介给你朋友,说不定下次他有中国法律的问题,也会转介给你。这样就能达致双赢。比起“你什么都做,但做得不精”强。

结语

如果我们有时间的话,有合理理由多考一两个律师牌是不错的。但也不需要为“收集”律师牌而考,个人认为一至三个已经很足够。我们考Bar,有时候也不是单为了那个知识,而是通过那个Bar去增加某些机会,建立网络和人脉。在此祝各位CLECSS友都取得自己心仪的律师牌,法律事业越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