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昨天从广州中山大学活动回来,偶遇很多CLECSS读者,期待不久的将来再见各位朋友!今天我们再谈谈工资和择业。事实上,最近很多朋友过来找我,都说手上有两个选择,一个工资较高,但律所Tier 较低;另一个工资较低,但律所Tier较好。这个可能一反很多朋友的传统观念:不是应该好的律所工资更高吗?这个其实不一定,今天我们看看这个有趣情况。
在事业初段,工资往往跟业务成反比
一个常见的例子是会计界的Big Four,生意很好,但往往工资开得很低,因为它们不怕你不来,你为了学习东西,工资开多低你也会愿意去。有时候排名10名内(但非Big Law)的会计所工资开得更高。同样道理,多年前的Baker McKenize,当年竞争对手少,工资出得也不高,但同样很多人会慕名而去。
现在,很多美国律师事务所,因为给美国Pay,所以工资都会给得比英国Magic Circle 高。但如果你看中国区的业务质量,其实除了Davis Polk 及Skadden等几个巨牛美国律所外,其他大部分工资给得高的美国律所业务质量其实不及Magic Circle律所。所以对于一个事业初段的法律人来说,你到底要选择情况一还是情况二的律所?
(一)工资稍低,但业务质量较高;OR
(二)工资较高,但业务质量稍低?
看过大部分的个案,还是选择情况一对前途较好。
事业后段的情况:
选择了情况(一),大部分后期工资都会追上来,只要你做了足够的业务,跳情况(二)的律所会有很高的Premium(溢价);但相反如果你一开始进了情况(二)的律所,但实际上该所生意不怎样,日后工资和福利涨得也慢(当然如果在Lock-Step的情况,按Scale涨上去没所谓,但这种所较难升合伙人,你早晚都会“到头”,到时要另谋出路)。
结语
简单来说,大家不要过分在意一开始的工资,最重要是要能真正学到东西。法律人生长着呢,学到真功夫,日后自能派上用场。祝各位Think Big; Do Big 的CLECSS法律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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