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引言
现在很多年轻法律人去外国读LLM或JD,然后回国做外所,或内所的国际团队。很多时候我见到更多的是一个“外国学校”和“外所”的标签。但实际上(Substance)却不是很国际化。今天我们就看看这个问题。
真正享受跟外国人和国际社会交流
我见过很多内地学生,去了外国读书还是终日喜欢跟自己中国人的圈子玩。我问过他们,你们不跟外国同学多吃饭,去西式的Party,看球赛等?他们说,其实并不抗拒,但也不Enjoy。这种是很多中国人的态度,面对西方的事情,会有好奇心,但简单接触和了解后,不Enjoy,所以以后就不跟多外国人交流了。做一个国际化的律师,就不能只是形式上了解一下西方的事情和文化,还要真心喜欢跟他们交流。你问自己一句,如果他(那个外国律师)不主动过来跟你聊天,你会主动过去跟他聊吗?
深入交流了解,并取得共赢
以上说的,是你主观情感上是否喜欢跟他们交流。以下是客观上的。这些外国律师,你平时都很Nice跟他们问好。但除了问好,谈谈天气外,你是否会想想大家是否任何合作空间,共同创造价值。很多律师朋友们会跟我说,在LLM毕业后,就不会怎样跟外国同学来往。但是其实大家不同Jurisdictions,是最少竞争,最能合作的。在读书或工作阶段时,跟外国同学或同事多交流,将来会有很多合作空间。
结语
文中分别从律师主观和客观看“国际化”这个问题。我们一方面要享受跟外国律师和客户交流的过程,一边要客观地分析我们怎样共同创造价值,取得共赢!各位CLECSS律师朋友们,在此祝各位越来越国际化,涉外业务做得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