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在我律师生涯中,不乏听到身边的同事说:“我辞职不做了!”。当然大部分都只是说说,最后第二天还是正常上班,一做就做了很多年。想辞职的原因,不外乎这几个:工作太辛苦了!老板太凶!工作不正规!学不到东西!工作没前(钱)途!
真心打算辞掉律所工作的朋友们,要注意以下事项:
1.尽量避免在没有找到下家的情况下辞职
当然,你会说,你不在乎钱:“最多我吃少一点,但我要有我的自由和尊严!”但是这些年来,我往往见到很多律师朋友(大牛除外),在没有找到下家的情况下辞职,找工作用了好几个月。你手上越没有工作,谈新工作的议价能力就越低。即使真的自己辞职,新雇主也会猜想你是被上家裁掉的。这样工作就会越来越难找。
2.等Bonus出来
既然都熬到年底,就不如把Bonus等出来,拿完Bonus才走,否则就“功亏一篑”。其实就不只是为了钱,而是那时候时机最好。因为很多人跟你想法一样,到时候,很多人拿完Bonus就辞职,就会产生A律师去B律师的律所,而B律师去A律师的律所的现象(简单是一个Swap)。那些人,来来去去就在那几个律所走来走去。
3.最好做满三年才走
你在律所工作的稳定性,是未来雇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在法律界观察了很多年,觉得做满三年最好,这也确保你在该律所学到足够的东西才出来。有时候,以做IPO为例子,有时候一个大的IPO项目拖了年半,其实三年可能也就是做了两至三轮IPO。
结语
各位CLECSS律师朋友们,祝各位现在的工作都开心愉快!没有特别必要的情况下,建议大家每份工作还是做满三年,真心体验这三年的苦与乐。过了三年后,可以开始看看其他机会。在此祝各位CLECSS律师朋友们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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