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从北京回到香港,再次感谢大家参加我们北京的CLECSS活动!
各位CLECSS朋友们,今天我们谈谈一个大家在律所都关心的问题– Billable Hours。以下的问题,大家都面对过:
1.需要多少BillableHours
我没有在内所呆过,一般外所都要求至少2000上下(有些低至1800)。大家在进律所时就要弄清楚。当然如果你做资本市场,在生意好时,超过3000 都不成问题。
2.什么是Billable,什么是Non-billable
不同律所有不同的政策,例如Travelling,有些律所计算进Billable Hours,有些不算。所以应该向合伙人问清楚。否则如果客户见到有一个律师填了Billable,另外一个律师没填,或大家填的Travelling Hours不一致,给客户看到就会很难看。大家填Billable Hours要很小心,如果你把一些明显Non-billable 的东西填进账单去,而合伙人看账单时没有留意到,给客户看到给他的印象很不好。
3. Senior和Junior 的不同情况
大家好好享受Junior的蜜月期。在Junior 时,大家都很容易填Billable Hours,例如一天填12小时“审阅尽职调查文件”。到Senior 时,因为你是审阅的角色,填不了太多Billable Hours,例如2小时“Review 尽职调查报告”。
4.要老实填吗?还是自我调整
很多Junior 都会觉得自己用了太多时间做Research , 给客户或合伙人见到自己用这么多时间做一件简单的事情,会觉得自己很笨,因而自我打折扣,例如用了6小时,自己写4小时进去。其实这是心理问题,大家应该老实把用了的小时填进去,让合伙人判断是否打折扣。
5.会影响Bonus 吗?
Billable Hours 很多时候都跟Bonus 有关系的。例如有些律所,要求最少1800 Billable Hours。最后你做了1750 Billable Hours, 一分钱Bonus都没有。有些律所你Billable Hours超得越多,越多Bonus。(我也见过一些律所做不到Billable Hours, 也给Bonus的)。
结语
各位CLECSS朋友们,其实Billable Hours越多,大家越能多学多西,事业发展更快。所以大家趁年轻时候不妨辛苦一点,多做一些事情。在此祝各位在律所工作顺利,在年底多拿一些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