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840】法律界的伯乐: 怀才不遇,是运气问题,还是自己问题?

时间:06月15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引言

昨天的《律师和擦鞋仔》很受欢迎,大家在专业上一起互励互勉!

今天我们一起找找“伯乐”。在法律界,人太多,很多人都怀才不遇。我们怎样找到我们的伯乐呢?这样我想起以前我跟我斯坦福商学院校友(现在是香港的官员)的一个对话。在香港,每年都会有两三万人考AO (AO的全名是Administrative Officer,政府会安排他们做政府不同岗位,这是一条Fast-Track,很快就能在政府做到高级官员。) 那每年怎样从那三万人挑三十人出来呢?我同学跟我说其实也很看运气,例如最后一轮有60人,那60人实力相当,最后就看面试时哪个可以Impress 你, 所以要让伯乐赏识你, 必定需要有一种能引起伯乐注意的地方, 某种个人之处。当然,日后是否能平步青云,也很看“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要让伯乐看到你

在法律界,很现实,就是法律界人才太多。以我们收到的“CLECSS十大杰出年轻律师”申请为例,有些朋友,很平均地好,每个领域都是B ,就是找不到那个“一击即中”的特点。如其BBBBB,我们倒想挑一个AACCC的人,至少有两个点我们说出来是非常Impressive的。一个合伙人或一个客户,从律师的Pool挑人时,往往就是看到这个“突出的点”。所以如果你一直觉得自己怀才不遇,没有给人选中,是否就是缺乏这一两个突出的点?比如说,你长得很帅,也是一个点,你口才了得,也是一个点,最怕是别人见你后会完全忘却,因为你没有特点。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当然,上段是让“伯乐”初步挑选你的入门机会。但长远是否能平步青云,要看自己入职后的表现。那时候,你会跟“伯乐”有更多相处的机会,你要让“伯乐”看到,自己怎样“把当初的点,发扬光大”。例如你面试口才了得,你就要证明给合伙人看,你的口才,怎样让他们有Added Value,怎样留住及发展进一步的客户。所以得到伯乐赏识,不是一个时间点的事情,而是一个“持久战”。进去律所后不是一个终止,更多是一个开始。在跟伯乐相处期间,任何时刻都像考核,任何时刻都要如面试一样看重。

结语

各位CLECSS律师朋友们,遇不遇到伯乐,是否怀才不遇,与其说是运气,更多是看自己。自己是否没有吸引伯乐的“吸引点”?或是进去后,不能把当初那个“吸引点”发扬光大?在此祝各位CLECSS朋友早日找到法律界的伯乐,在事业上越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