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008】给香港大学法学院同学们的信 – Career, Life & Vision

时间:05月24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终于等到香港大学法学院讲座的日子。各位同学们早上10点 Cheng Yu Tung Tower 724-725室见!

去香港大学做讲座,已经成为我每年的习惯,而且我会在讲座前或后写篇“给香港大学法学院同学们的信”。今年我的题目是“Career, Life & Vision”。大家毕业前,都想着怎样招工作。曾经有学生因为一直找不到工作,太着急,在我面前哭起来。其实大家回头想。“找工作”只是整个法律人生的一小部分。除了Career以外,你也要想想自己想要过怎样的生活?怎样的法律人生会让你最快乐?而你又怎样达到你的人生目标?

Career

今年香港的经济不差,但也不太乐观。事实上,有些做资本市场的律所在第一季表现一般,已开始冻结人手。但到第二三季估计会有所改善。过去几年,留在香港工作,已不像10年那样一面倒地追求,反而很多毕业生主动回内地工作。如前天【CLECSS 1005】《红圈所涨薪引发的思考》所说,红圈所已纷纷涨薪,月薪涨到或贴近两万人民币。跟你在香港做国际律所法律助理的工资差别不太大。所以没有必要一定要留在香港。大部分的工作往往不会在招聘会或招聘广告出现,大家勇于到处投信及发电邮,最终会找到合适你的工作。

Life

人生毕竟每个人都不一样。你看人好,别人看你好。很多人喜欢在国际律所拿高工资,但是不是一定合适自己?比如说,你做IPO,每天工作到凌晨以后,没有时间做其他事情,是不是自己要的生活?这个没有固定答案,但自己内心必须要有“自己的答案”。有些人确实喜欢这样的生活,他就是要喜欢这种“具挑战的生活”,他就是要尽量多做项目,让自己早做合伙人,很享受那种成功感。有些人喜欢没有那么忙的,工余时间写本书等。这些都没有对与错,最重要不要随波逐流。

Vision

当你想好自己想要的法律人生后,你怎样达到自己的目标?你可以订下10年计划。例如想做国际律所合伙人,可以香港LLM毕业后先在香港工作两年,再去美国读个Top LLM,考Bar 后回香港,做Legal Consultant,然后做Associate。做Senior Associate时积极开拓,最终10年后做到合伙人。这些都需要有远景,然后具体一步一步实行。

结语

在法学院时,很多时候同学们每天都聊找工作,谁进了哪个所,工资多少。找工作固然是法律事业的一个重要节点。但纵观整个法律人生,只是其中一个点,不是法律人生的全部。我们还要想想:人只能活一次,什么是我最想要的生活?怎样的法律人生才最有意义?除了自己做律师赚钱外,我有没有其他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这些都需要问自己的内心,取得一个答案。有了答案后,就一步一步去做。这样才是真正的法律人生规划。祝各位CLECSS友都找到自己的想要的法律人生,事业越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