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香港大学法学学士及法学专业证书;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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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move 合适吗?
以平台的档次,从Troutman 去Stephenson Harwood, 其实是挺合适的。Troutman给人的印象是个Top 100美国所,而Stephenson Harwood,给人的印象是个Top 50的英国律所。两者可算是差不多档次的。这次从Troutman 去Stephenson Harwood的主要是资本市场团队,如果我们看钱伯斯排名,Stephenson Harwood被列为“Other Noted Firms”,但Troutman 没有上榜(注:这个我感到有点意外,我认为Troutman应该至少有“Other Noted Firms”)。所以这次move还是不错的决定。对于Stephenson Harwood而言, 也加强了其做资本市场(美国方面)的能力,因为这个团队很多是美国律师。
为什么去一个英国律所,而不去一个美国律所?
其实资本市场还是竞争激烈的,顶级的美国律所固然有很多顶级项目,做中级市场的美国律所也不少,它们里面已经有很多资本市场的合伙人。所以那些做资本市场的英国律所(但还有发展空间)的,就成为不错的选择。如果我们看钱伯斯资本市场的排名:
级别 | 美国律所 | 英国律所 |
一 | 2 | 2 |
二 | 4 | 2 |
三 | 4 | 1 |
级别 | 律所 |
四 | Allen & Overy, Ashurst, Cleary, Deacons, Eversheds, Minter Ellison, Morgan Lewis Bockius, Norton Rose Fulbright, Reed Smith Richard Butler |
Other Noted Firms | Hogan Lovells, KWM, Mayer Brown JSM, Stephenson Harwood |
结语
Troutman关掉中国办公室后,北京资本市场团队去了英国律所Stephenson Harwood,个人认为还是一个合理的选择。在中国,有些外所退出来,也有些外所继续积极发展业务。我们祝愿各律所在中国继续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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