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原创故事 / 共有495篇文章

【CLECSS 162】律师的价值究竟在哪儿?(Value of Lawyers)

作者:CLECSS
07月01日 | CLECSS
(作者:JZ,波士顿大学法学硕士,逾十年并购、公司、金融服务和房地产业务经验。CLECSS组织初始会员,多次为青年法律人和法学院学生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专业技术讲座)三段话,来自离我很近的三人:(1) 你们这帮律师,只会把浅显的道理包装得FANCY些,拿出来卖钱,其实没啥创见。(2) 好几次都想向那些提了很多comments的律师收佣金。你提了那么多意见,(合同里)最后能改的有几条?让你记了那么多chargeable hours,我们一分钱也拿不到。(3) 外部律师行业经验基本为零,所有意见全都基于百度就能查到的法条,还收费那么高?似乎都很有道理,不禁令我思量:律师服务的价值,究竟在哪儿?律师的服务不可能离开客户的需求。按此,所有的律师业务形态似乎可以分为四类:客户的非主业、且客户不熟悉此类形态的最大特点在于信息不对称得到了最大化。举例而言:零售企业的IPO、生产型企业的厂房土地收购和员工宿舍建设、大型机车生产商合并中的反垄断申报、海外反腐败法驱使的内部审计,等等。在此类业务中,律师的重要性往往可以得到最大化,并在与当事人的沟通中占据主动。这类业务,当然而然地可以成为律师业务中crown jewel,是每一个律师都希望争取的。自然,大型企业客户往往有完备的法务部门,可以对前述业务的大体结构和法律问题重点有很好的把握。但是,毕竟企业的IPO需由律师背书,生产型企业一般难有房地产、建筑法律专家,内部审计还是得有第三方来出。此类业务形态中,对于律师个体而言,迅速掌握客户的实际情况,将通用的法律条款量体裁衣地适用于客户的特定需求的要求也最高。同时,客户对律师的依赖性也是最高的。客户的非主业、且客户熟悉最贴切的代表应当属商业诉讼业务。不排除有部分企业专设人员处理对外诉讼事务的特例。但是,大部分商业主体的主要盈利点不可能在于争讼。因此,即便客户的业务形态中伴随着高频的争讼可能(例如:物业管理公司面对的物业管理纠纷、零售商面对的产品责任和消费者保护法纠纷)且对此类纠纷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外部律师的介入仍然可以协助提高效率。然而,此类业务形态具有较强的贬值化倾向。基于客户本身对此类律师业务背后法律和实践知识的足够理解,律师的可被替代性非常高。甚至,仅仅由于律师自身无法与客户同时成长,同时降低成本,都可能成为律师被替换的理由。客户的主业、且客户不熟悉逻辑上这种律师业务形态应当不存在。但事实上,每一家企业都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因此,经常会出现新法务到任、新老总履新,开发新地域市场、创建新业务流程等不同原因使得客户希望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在这种业务形态中,律师的作用初始似乎很重要,但随着客户被“普法”后的知识储备不断提升,律师的作用则会逐渐削弱甚至突然地消失。同时,此类业务中的客户往往会不断提出“创新”的需求,以抗衡其主业面对的新挑战。或者,客户的心态还处于对其主业旧知识范围的桎梏之内,因此习惯性地不懂装懂,并希望以此尽量降低其对律师的依赖。此类业务形态,对律师的技术水平、沟通能力和是否能够提供增值服务的要求往往最高。客户的主业、且客户熟悉似乎,这种律师形态应该不存在?既然属于客户的主业,且客户熟悉其细节,为何还需要雇律师呢?事实上,“外包”的概念在此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客户可以将其部分主业中涉及的格式化、标准化的内容外包给律师。尽管一次性的律师费数额不菲,但从减少长期人力雇佣成本的角度出发,对于客户仍然是划算的。举个例子,商业楼宇的业主要求律师准备格式化的租赁合同范本、投资基金要求律师完成对于新创企业的收购、跨国公司总部调整一些跨境税务结构安排,等等。此类业务中,客户可能拥有超过律师的行业经验和法律知识储备,甚至客户企业内的低级办事人员就可以指导新上手的律师。可以想象,此类业务对于律师的挑战是最大的!假设只是背背法条、抄抄范本,基本是会被客户赶出办公室的吧。和所有的文章一样,光有分析,没有论点,基本就是废话。分析形态之后,对于律师朋友们,又有什么启发呢?(1) 在律师个人的技术、知识储备中,有必要设定一定的核心领域:必须足够专业,以满足任何客户在特定情况下的独特需求。此类技术有时会有曲高和寡之嫌。但是,这种特有技术,总有发光发热的时候。(2) 面对与律师一同快速成长的客户,必须随时考虑服务中的增值可能性。“创新”、“高效”的字牌应当时刻放在律师写字桌右侧。(3) 集成针对低附加值业务的知识和工具(如文本)储备,就标准化、格式化的业务形态争取节省律师和客户两方面共同的时间、成本。简而言之,若是“外包”,或者客户已有足够知识储备,唯价低为利器耳。【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 Big; Do Big” 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 微信群的Alumni 可以发电邮给 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61】数学在法律执业上的应用(Mathematics in Legal Practice)

作者:CLECSS
07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很多律师朋友说,自从进了法学院后,中学学的数学都忘光了。事实上,我在商学院读管理硕士时,金融学和统计学也读得很吃力,因为实在太多年没有碰数学了。那到底数学是否在法律专业上完全用不上呢?其实又不然,我们见到很多法律读得好,或专业做得好的,不少是数理出身,因为他们的逻辑力和思维较强。好像说,如果考LSAT,很多考到170多分的都是工程背景的。所以数学必然跟法律多多少少有点关系。以下是我想到的数学应用:收购合并收购合并很多时候有股价调节机制。首先你要看懂那些协议里面的程式。假设出现某些情况,到底最新的股权对价是多少呢?这些数学问题,你要充分理解,在草拟和审阅文件时,你才能充分掌握协议里面的有关条款。资本市场在写股票或债券发售文件时,里面也有很多数字。虽然数字最后有会计师审阅,但草拟初稿时,很多时候是律师写上去的。比如MD&A(管理层讨论及分析),比较每年的收入盈利变化时,上升或下降多少,百分比多少,初稿都是律师写的。以香港《上市规则》为例,很多时候决定上市公司是否要作出披露某交易(例如出公告,通函,是否需要股东大会通过等),要计算Size Test , 例如交易的有关金额占公司的资产,收入,盈利,市值等的百分比多少。这些也需要用数学计算。计算不对,随时会影响交易的披露;披露少了,随时会违规。另外就是股份分拆(share subdivision) 或期权/购股权(stock options)等,例如分拆股份时出现循环小数,计算时要特别小心,否则很容易弄错。公司发售期权时,股份多了多少,对股权架构造成怎样的影响,也需要很清楚。结语相信数学上在税务,破产,银行贷款等法领域,也会有一定的应用。有些律师朋友也许会说,这些数字,反正最后也会找会计师或财务顾问审阅,那初稿写得怎样又有什么关系。我认为,作为一个专业人士,能做好的,尽量去做,不能总把数学/财务/金融视为一个黑箱(black box), 而应该尽量去掌握,因为数学/财务/金融也是交易的一部分。各位CLECSS 朋友,希望各位都能好好掌握数学,让我们对项目交易的理解更全面,法律执业上做得更好!【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Big; Do Big” 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 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58】律师的完美主义(Perfectionism)

作者:CLECSS
07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因为职业性质,很多律师都会在工作上追求完美,这种"完美主义"有时候也带进生活里。今天我们分析一下《律师的完美主义》。追求完美法律专业是一个高度对抗性的行业。所以律师写的每一个句子,也要非常小心谨慎,完美无暇,让对方(包括客户/对头律师)无法挑剔。这个其实也跟律师的专业责任有关,因为说每一句话随时要负上专业责任。这种“追求完美”也慢慢融进去文件的格式,让文件美观,字体大小一致。有些更会融进自己的日常生活,例如对自己的西装要求很高,皮鞋刷得亮丽,每天一丝不苟地整理头发,用男士香水,名牌Cufflink等。一般而言,追求完美也有好处,因为如果自己要求自己100分,最后做出来可能只有80分;如果对自己要求80分,最后做出来可能只有60分。不一定每件事情都要完美其实,做人也好,做律师也好,虽然我们追求完美,但事实上不可能做到每件事情都完美。这样,我们就要分清楚什么地方重要,什么地方没有那么重要,可以放过。以一本招股书为例,当写或审阅时,在脑海中的问题是该句子如果错误或遗漏,会否引起诉讼或其它责任。例如,可能没有人会理会度假村里有7个还是8个网球场,但会理会别墅出租的收入是7亿还是8亿。由于律师的精力和时间有限,有时候更应该把集中力集中在一些要点。在要点上追求完美,其它不重要的地方,可以轻微放过。如果这次没有做得最好见过一些律师,因为对自己要求太高,当事情做得不完美的时候,便感到很不安。这种不安感如果在客户面前流露,其实也会影响客户对你的信心。其实,应该退一步想想:这次没有做完美的地方重要吗?我没有做到完美,会带来什么后果?如果答案是其实不是太重要,也没有严重后果,应以平常心待之,得放过世且放过。自己吸收了经验,下次做得更好,在客户面前表露出自信,这样才是最正确的态度。结语各位CLECSS 朋友,我们的口号是“Think Big; Do Big”。我们每一位律师都追求卓越,但追求卓越的同时,也要了解现实世界不可能每件事情都做得完美。所以我们必须分清楚哪一件事情重要,哪件事情不重要。对于我们认为重要的,必须努力追求,做得最好;对于没有那么重要的事情,大可以平常心待之,内心海阔天空。【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Big; Do Big” 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 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54】律师的名气 - 高调 v 低调

作者:CLECSS
07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经过周五和周六晚CLECSS 上海和香港的连串活动,希望各位朋友在周日能好好休息!在我们的法律圈里,很多律师们会尽量增加自己的名气,包括做讲座,写文章,接受传媒访谈等。整体而言,把自己的名气做大,对做法律生意有帮助。知名的律师比较容易接到生意,并可以收取比较高的律师费。但是也不能过分高调,否则很容易会变为箭靶。今天的文章,讨论一下律师怎样在“高调 v 低调”之间取得平衡。高调宣传的效用首先,很多律师很会做Marketing,把自己塑造为一位很牛的律师的形象,其实大家为了法律生意,这样做也是无可厚非的。不过高调替自己做宣传,其实也不一定能凑效。“专业圈子”这么小,你的法律功力,你的法律生意做得怎样,其实“专业圈子”都知道。所谓“专业圈子”,除了法律人士,也包括那个领域的资深商界人士。例如一个做房地产法律的,发展商对于哪个律所哪个合伙人的专业经验和能力,一般也心里有数。高调到处做宣传可能有点用处的是,就是不熟悉这个领域的人,例如刚入行做那个领域的法律界或商界人士。对于学生也会凑效,学生会觉得你很牛。低调的律师其实是聪明的律师低调其实也并非不好。很多时候,低调的律师其实是聪明的律师。因为他们看清楚自己需要什么,跟什么人推广自己。他知道做那么多讲座,接受那么多传媒访谈其实没有什么用处,因为他的市场并非大众市场(Mass Market)。例如,如果他做私募基金PE投资的,更重要的是多一对一接触PE的人,了解个别客户或潜在客户的需要。事实上,从客户的角度来说,一个过分喜欢在传媒曝光的律师也不一定是好律师。第一,客户会想这个律师是否不忙(生意不好),否则怎会有这么多时间到处曝光。第二,客户也会担心该律师花了那么多时间在做宣传,放在自己的项目上的时间会否足够。结语– 名气是要以项目经验支持的在这高度竞争的法律界里,律师是要有相当名气的,但也不能太高调,引起同行的讨厌。适当地高调,是要以实在的成就和经验支持的。例如,如果你到处去做金融法讲座,不断上财经节目,同时,你也需要做合比例的金融项目支持,证明自己在这方面的确有这个专业水平和经验。至于低调的律师,如果能专心做好自己的领域,做好自己手上的客户,其实已经很足够。因为你把现有客户的项目做得好,口碑就会做出来,你的客户会介绍更多客户给你,效果可能比你天天在传媒里曝光好。祝各位CLECSS 法律界朋友都能在高调和低调之间取得平衡。无论我们名气多大,最重要还是要自己“真材实学”,把我们的法律专业做好!【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Big; Do Big” 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 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53】法律人走出 Comfort Zone

作者:CLECSS
07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相信各位CLECSS 朋友在昨晚的上海晚宴活动都玩得很High,今晚香港活动继续。今天带大家走进另外一个“领域”- “走出 Comfort Zone”. “走出 Comfort Zone” 这个词我在斯坦福商学院读书时常用,意思是我们有我们熟悉的环境,文化和做事方式(所谓的Comfort Zone),但我们(尤其是法律人)不能安于自己所熟悉的事情,而要尝试一些我们没做过,或让我们感到不安的事情,举个例子,如果你害怕玩“笨猪跳”,“过山车”等,你去玩就是走出 Comfort Zone。因为只有 走出 Comfort Zone,人生才能成长,才能增值。法律事业上有什么你会感到Uncomfortable呢1. 跟合伙人(上司)交谈(原因:跟合伙人讨论时害怕出错,被合伙人的威严震慑住)2. 跟对方律师争辩(原因:不习惯跟别争吵,担心对方比自己有经验,不敢随便发言)3. 做一种新的业务(以前没接触过)(原因:因为没有做过,担心不会做或做错事情)找出你感到Uncomfortable 的地方后,就尝试多做当了解自己为什么感到Uncomfortable后,就要尝试做,并要多做,做到自己习以为常为止。以我为例子,因为当年不习惯用普通话,所以尽量接触大陆朋友,找到机会就尽量说。尤其在过去几年间,去中国各大法律院校用普通话做讲座,慢慢地这种Uncomfortable的感觉就会消失。现在虽然没办法改掉口音,但基本上已经成为自己Comfort Zone 的一部分。准备充足是解除不安的良药就以以上三个例子为例,多做的前提,其实是要准备充足。你感到Uncomfortable的,一般是你自己不擅长的。所谓“三分天分,七分努力”,只要自己准备得很充分,就不会那么害怕。例如你害怕跟合伙人谈论案情,归根究底是因为你害怕交谈时有些问题你不懂回答,或你回答时出错。跟对家律师争辩和做新业务时也一样,你害怕自己不懂。以前我的合伙人常说“法律不是Rocket Science (火箭科学),没什么可怕”,所以归根到底不是害怕不害怕的问题,而是你努力不努力的问题。只要你尽最大努力,做好一切有关项目的准备,就没有什么可怕。即使你最后有些问题真的不懂,也问心无愧。结语各位CLECSS 朋友,我每天都会接受一个新挑战,就是写一篇不同题材的文章。每天我都会作不同的尝试,因为我不想我每天都只在自己的Comfort Zone 生活,我希望自己能突破自己的极限,扩大接触面。以前在斯坦福商学院里,我们常说 “在这里,Sky is the Limit” ,即是说,只有天空才是我们的极限。但是我们也知道,我们坐太空船也可以突破天空,所以我认为,人生的Potential是没有极限的,想得到的,总有一天可以做到。就这样,我们回到CLECSS 的主题–Think Big,Do Big。【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Big; Do Big” 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 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52】律所的归属感

作者:CLECSS
07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法律界这个行业,律师跳来跳去,今天A所,明天B 所。对于很多律师来说,在所在的律所可能只是一个过客,学成后就离开。但我也见过很多律师在同一个律所一直呆下去,也有些即使离开后,仍对旧所念念不忘,经常提起旧所的名字。今天我们就讨论一下律所的归属感。碰到很多律师们,很自豪/快乐地提起自己律所/或前律所,一般有以下共同点:(一)律所在圈中有一定成就/名声一般Magic Circle (例如Clifford Chance),都会很自豪地跟别人说自己是该律所律师。所以不管他是否真心喜欢里面的工作量和文化氛围,这种光荣感也能提供很强的向心力。同样的情况也能适用于Vault排名靠前的美国律所。很多时候在客户面前说自己律所做过什么大项目,即使不是自己本身的项目,也沾了律所的光。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循环,律所越出名,律师就越自豪地提自己律所的名字,律师越多提自己律所的名字,律所就越出名。这也是某些律所看重ALB 和Chambers Asia Awards 的原因。这个由时候也适用于学校,你越出自名校(例如Harvard,Yale,Stanford),你就会越多提起自己学校的名字,那学校就越出名。 (二) 律所对律师提供的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律所即使名声再响,毕竟不是自己的律所。所以以上说的名声其实也是流于表面,真正的归属感源于实实在在的问题–这个平台为你提供了什么的机会?很多时候会听到律师朋友说,以前的律所让他学了很多东西,做了很多项目,所以他很感激。所以一个正真让律师有归属感的平台,来自学习和晋升机会。如果一天他能做到该所的合伙人,他会更感觉自己是的律所的一部分。(三)律所文化 - 合作性 v 竞争我们很多时候会听到某些律师说,我很喜欢我们律所,因为我们的律所氛围好,大家很愿意互相帮助,共同成长。反过来,很少听到说,我很喜欢我们律所,因为我很享受里面的竞争氛围。所以你对律所有否归属感,也视乎律所的文化氛围。一般来说,协作型的文化更容易让律师融进去律所中,让律师感到自己找到了一个可以安稳成长的平台。结语不知道大家是否喜欢自己的律所?是一个过客,还是打算一直在那里呆下去?曾经见过一些案例,就是进去后第一天就下定决心要做该律所的合伙人,所以一心一意,心无旁骛,事业就上得特快。当然这是相互的,律所也同时要提供行业名声,成长机会和协作型文化,那律师才能找到找到对律所的归属感。在此希望所有CLECSS朋友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律所!【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Big; Do Big” 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 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49】法律事业的野心和进取(Ambitious and Aggressive)

作者:CLECSS
07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在我们法律界里面,身边有很多这种很具野心和超强进取性(ambitious and aggressive)的朋友。从中国人传统性格的角度来看(包括我自己),一般不会太喜欢这种太aggressive的人。不过今天我想从另一个正面的角度看。换个词来说,其实他们就是勤奋我们可能晚上8点钟下班后,回家吃一顿饭,然后拿着一杯茶,一边看电视。一个我们所谓“野心和进取”的人,会继续工作,没有工作可做的,可能会去出席一些觉得对他们事业有帮助的晚宴和酒吧活动,去认识一些对他们事业有帮助的人。我们可能觉得他们做事很功利,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就是勤奋。他们这种“野心和进取”的人,都是特别用功的人,不会放弃身边任何机会;反而,有些时候(对某些人来说)说自己“淡薄名利”,可能是替懒惰找借口。激发自己的上进心如果大家是比较温和的那种人,估计身边的朋友都大多是那种人,但有时候身边有一两个Aggressive的人,也是一个好事。因为你什么的朋友都温和,你慢慢就跟着那个节奏生活。但是如果身边有一两个Aggressive的人,你也可以参考他们的做事方式。例如看到他们这么积极进取,是否会考虑到调整自己某些生活方式,做人态度和人生目标呢。当然,也不能太Aggressive太Aggressive,有时候会让人反感。如果他跟你交朋友时,觉得他讲到第三句话就跟你谈生意,估计大家也不太喜欢跟这种人交朋友。因为真正的朋友是不应该建筑于太多的利益关系上。我素来都不太喜欢太功利的人。若果看现在法律界成功的人(例如很多大所的朋友),都是Passive Aggressive,就是虽然内心有点Aggressive,但是不会Aggressive到对你冒犯,你不会跟他“起角”。结语大部分法律界的朋友,刚出道时都是温和善良的人。在经历了几年后,大家可能因为人生经历变得有点Aggressive,适当的Aggressive会让人更进取,更勤奋,就以我自己而言,我一直保持以善良正直为本,但在必要的时候(例如争取理想)时也会勤奋进取。希望大家都能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期待在现实生活跟大家结交为朋友!【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47】我在土兔网做版主的那些趣事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我2006年美国JD毕业,并在次年2007年加入土兔网,做当时刚成立的粤港职场版版主,直到现在。在7年来,见证了法律论坛的盛衰。今天的文章记载了多年了这7年来的趣事。刚进论坛时(2007-2008)刚进论坛时,第一个烦恼是要改个ID,因为要保持低调,就用了我名称的Initials(广东话拼音),改了sbwm.我每个贴子也会署名“SBWM”(成为我的招牌签名)。因为自己是香港人,当时并没有意识到“SB”在普通话里指的是“傻逼”,如果知道的话,可以能不会改这个ID。另外,因为我的中文写作很贴近大陆的写法,又用简体字,很多人都不知道我是香港人。那时候在北京Baker & McKenzie做Secondment就很有趣,我在房间里走出来,看见一些同事在看我在土兔网上刚发的文章,内心微笑:你怎样也想不到是我写的吧?那时候,很多网友会称呼我为sbwm前辈,或sbwm老师(现在在CLECSS里比较多人称呼我为"西蒙大侠")。用过粤港土兔的朋友都知道我有24-Hour Rule,就是无论你发什么问题,我必定在24小时回答,所以即使我加班到凌晨两点回家,我会先把当天的问题逐一回答才睡觉。对我来说,做土兔网版主,就等于我第二份工作,能够帮助年轻一代的中国律师,给我心灵上最大的喜乐。所以假设每天有10个问题,一年就回答了3000条问题。几年间就回答了过万条问题,这一万条问题和答案,就成为今天很多CLECSS文章的素材。全盛时期(2009至2011)2008年年底发生金融风暴,那时候很多律师开始闲起来。在土兔网上就出现了很多网友贴的律所内部消息。例如某某律所偷偷裁人,某律所降薪,某律所改为三天工作制度。有时候更会出现某律所合伙人的八卦新闻,例如桃色纠纷。那段日子,土兔网每天热热闹闹。在北京和上海版,大家很容易吵起来,例如出现过“复旦v华政”的争辩等。在粤港版,一直保持我的风格,就是平和理性地分析,所以在粤港版很少会吵起来,这也是我写【CLECSS法律Career #145】《公正持平的重要性》的背景。作为版主,必须要做到公正持平,才能让网友放心使用。2012年后,由于出现了其它网站的竞争,也有新媒体的出现(例如可以直接在CLECSS微信群讨论),现在已很少人使用。但是不得否认,土兔网自2000年成立,过去10几年肩负了法律教育和专业推广的使命,为中国年轻法律一代提供了大量的信息。这些年后2007年时,我同期发展了CLECSS讲座系列,在全国多个法学院做巡回讲座。有些朋友是因为我是土兔版主过来听讲座的,也有一些朋友听了CLECSS讲座,成为了土兔网的用户。这些年来众多联系过我的土兔网ID,因为圈子很小,很多在生活上逐一碰见。很多人在中环碰见我,知道我是当年曾回答过他/她问题的土兔网版主都很惊喜。现在有些当年听CLECSS讲座,或土兔网的网友,都已经做了合伙人,有些网友跟我相认时跟我提起他/她是土兔网的某某,其实我都会记得。这些年来,我用心回答每一个网友的问题,对于他们的问题,甚至ID,都会记下来,因为在我心目中,我一直对中国的法律学生和年轻律师,都抱着“一个都不能少”的态度。在中国这片法律土地上,就像播下了种子,等待他们一一成长,成为树人。结语现在在土兔网上我几个主要贴子,已有10多万的点击量。很多网友问我印象最深的贴子/文章是哪一篇。其实每一篇都是心血写成的,不过我还是会选择《三城记》,即是【CLECSS法律Career #32】《北京CBD。上海陆家嘴。香港中环》一文。因为那是在我香港某个夏夜,在中环商厦即兴写成的。文章推出后也在网上广泛流传。最后,我再次感谢大家一直对我在土兔网及CLECSS讲座多年来的支持,大家如果某天在现实生活碰见我,不必感到过分惊喜,虽然我们之前从来没有碰见,但我们的心早已联在一起,一起为我们的法律事业奋斗,一起为我们中国的法律发展努力!【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46】律所的帮派问题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以前曾经听过,中国法学院学术界,分为两派,留学德法的,和留学英美的。在法学院两派势力互相角力。事实上,在中国的国际律师事务所,也有类似的帮派问题。主要分为留学美国的“美国派”,和留学英国,澳洲的“英澳派”。至于香港本地毕业的毕业生,由于在法系上比较靠近英澳,也是跟“英澳派”比较亲。律所的派别以香港的外所为例,因为历史原因,很多大趴都是英澳派出身,他们在例如Magic Circles,和本地大所占据了重要的位置。所以早年,美国派一直在香港处于Minortiy的地位。直到后来越来越多IPO项目需要做Global Offering,所以需要做美国144A/Reg S Offering,需要美国律师写招股书和签10b-5意见书,详情可以参考【CLECSS法律Career #81】《律所写招股书那些事儿》。很多律所慢慢组织了自己的美国团队(US Team),这个US Team一般跟HK Team(包括英澳派,香港本地派)有业务合作,但是在很多律所,这两个团队都各自为政。见过很多律所这两个团队关系都不怎样好。以前打电话去某国际律所的HK Team,我说你可否联系你们律所的US Team拿个文件,HK Team的律师跟我说US Team的事情他们不知道,也不管,要我自己打电话去US Team。感觉上好像两个律所一样。两派的文化上差距两派文化的差距其实也体现在美国律所和英国律所的分别。如果你进入了个US Team,假设有10个人,你会发现他们都关系不错,10个人好像一个小家庭一样。相对来说,你会发现HK Team那些Senior更凶更官僚。英国式的制度,比较Bureaucratic(阶级观念较重),假设你是个Trainee,就应该做Trainee的事情,Junior Lawyer做Junior Lawyer的`事情。但在US Team,如果你有能力的话,大可越级挑战Mid-level或Senior的工作。所以有些US Team的人很不喜欢HK Team的文化。两派谁更有优势事实上,这两派的人很多时候都看不起对方。英澳派的人,觉得Oxford,Cambridge是最好的,觉得美国的法律都很不传统。但倒过来说,那些美国的JD会觉得美国JD教育比英国LLB更全面,而且出来美国Pay的工资更高。而业务来说,英澳派及香港本地派能做更多的本地业务,所以拿到的生意较多。以美国法律为Governing Law的项目较少,不过以IPO为例,因为美国律师负责写招股书,其实跟Bankers共处的时间较多,久而久之其实跟客户的关系更密切,很多客户即使问香港法的问题,也会找到美国律师。在未来一段日子,两个帮派会在律所继续共存。由于我是美国JD,同时是香港LLB,所以一直都很巧妙地穿插在这两个帮派之间。无论你是哪个帮派,都希望大家能融洽共处,为我们中国法律事业共同努力,谢谢!【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45】公正持平的重要性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公正持平的重要性这些年来,很多人找过我,问了很多职业规划和业务上的问题,例如对不同的律所,团队,法学院等评价。感谢大家支持,建立了七年来的公正持平的口碑。现在很多人每天在阅读《评内所和外所的系列》,感谢大家的信任和支持。这七年,很多朋友跟我说,如果我做猎头,相信会在圈里做得最顶尖的。但是我真的从来没有想过做猎头,我做的一切,要尽量远离金钱利益,才能保持公正持平的观点,相对独立地提供意见给各位。这些年来,在推动CLECSS发展中,一直都坚守商业和政治中立,不偏不倚。很多朋友问我,中立真的能做到吗?人又怎能没有自己倾向性的看法?以下是我的一些看法:一千人有一千个看法社会上有这么多人,一千人有一千个人的看法,就是各自的正反双方,正方里有不同的意见,反方也有不同的意见。正如我在【CLECSS法律Career #129】《国庆日的中国梦》说,“这些年来,让我明白一点,天下间有这么多人,人的看法总是不能相同的。但目标其实很多时候是一致的,当我们把那些不同的看法(包括不同的做事方式和过程)抛开,其实大家最后都是殊途同归的。”人的想法虽然不同,但目标很多时候是一致(都是为了国家社会好),所以很多时候犯不着费太多时间去争辩,太多争辩有时候会变为内耗。我每天基本上都把时间放在做事情上(少说话,多做事),向着目标实实在在把事情做出来。不同的时间,地点,人和会有不同的看法世间的事情也很难说对或错。因为我过去10年游历了很多地方,从不同观点和角度考虑过很多事情。所以如果自己心怀开放的态度,从不同人,时间,地点去看,会明白各方所想,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道理。所以很多时候在现实生活中真得没有绝对的对或错,即使你今天认为对的,过10年后(加上10年人生经验,移居别处的你),可能也有不同的想法。所以我每次想一件事情,从所有角度都考虑一遍,最后在众多想法和方案中找出一个折衷。结语相信我一天活着,CLECSS就会一天存在,因为CLECSS不存在赚钱或亏钱的问题,只存在理想坚持不坚持的问题。CLECSS会一直保持公正持平的原则,在未来不偏不倚地继续运作。虽让我们坚守中立,但非常尊重大家多元化的声音。期待大家加入我们,谢谢。【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43】年轻法律人惊人的毅力和胆识 - 几个真实个案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在【CLECSS法律Career #54】《几分钟看出一位年轻法律人的Potential》一文中,曾经提过积极性和自信心是法律人成功的一个要素。以下的个案都是我过去七年来接触过的真实案例,从中可以见到中国年轻法律学生/年轻律师的惊人毅力和胆识:个案一:逐个外所敲门在【CLECSS法律Career #11】《年轻法律人怎样发挖潜在的工作机会》一文中,我曾经鼓励过大家锲而不舍,发电邮或寄信去外所/顶级内所。在这个个案中,这位内陆法学院毕业的法学院学生更进一步,亲身(不请自来)来到北京/上海的外所办公室,把自己的简历逐一递上,毛遂自荐,毅力惊人。最后这位学生获得某外所的聘用。个案二:面试不请自来去过读LLM的朋友,都知道每年纽约一月是纽约Job Fair。这个Job Fair主要是给Top 14的法学院LLM学生面试的,排名较低学校的LLM比较难拿到面试机会。这位LLM中国学生读的学校不是Top 14,所以没有被邀请参加一些顶级外所的面试。但这位学生在New York Job Fair主动跟那些国际律所的面试官毛遂自荐。即场取得面试机会,最后也取得某顶级外所的聘用。个案三:闻鸡起舞相信大部分朋友都是7点钟,甚至8点钟起床的。每天睡7至8个小时。以下这个个案,毅力惊人。每天大约5点起来,开始准备早上的工作,复习英语,阅读新闻,学习新法规,做早上应该别人9点后才开始做的工作。当别人9点钟开始工作时,这位年轻律师已经把早上要做的事情做好,可以开始做其它事情了。这位年轻律师,一年做别人两年的事情,实在惊人。相信做合伙人也指日可待。以上几位年轻法律学生/年轻律师,是我碰过众多年轻一代毅力惊人的例子,从中可以看到他们“内心的强大”。现实生活还有很多非常厉害的人。在【CLECSS法律Career #42】《法律新生代》中,我是非常惊叹法律年轻一代的毅力的。有了大家的积极进取,我就看到中国法律界未来的希望!【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42】律师人善被人欺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相信早年出道的律师朋友都会经历过这个阶段,就是头三年什么都不懂的时候,人都会特别Nice(一张善良的白纸)。就因为你什么都不懂,做事欠缺信心,很多时候就会被别人欺在头上。当然,做人不能太Nice,也不能太凶,最好能取得平衡。今天的文章,就是要讨论这个平衡点。事实上,对于一个年轻律师而言,什么时候Nice,什么时候凶,需要多Nice多凶,很取决于跟你打交道的人(比如对家律师)是什么一个人。假设以下发生在一个IPO(上市)项目上:情况一:对方很凶,但很有才干一开始,建议律师朋友先走中间路线,先观察一下。我们做律师的最终目的是要“把事情做好”,不出错。这样的话,如果对方很强势,但能把事情做好,可以适量忍让。自己不亢不卑,在他不冒犯的情况下,在某些事情上可以适当让他主导。情况二:对方很凶,但又不能干如果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到他是“很凶,但又不能干”那种人,大可不必跟他客气。正如上一段所说,我们做律师的最终目标是要“把事情做好”,让这种人主导事情,事情最终会做砸。所以,自己就要坚强起来,在他做不好事情的时候,趁机会发飚。因为道理在你那边,你出其不意发飚,他肯定一时无力招架,你就会把主导权夺过来。情况三:对方很Nice,也有才干如果对方很Nice,也有才干,这就是最理想的情况,那你可以跟他一样Nice,大家共同协力把事情做好。一边工作,一边学习,项目结束后,约他一起吃饭,说不定以后还能成为生活上的好朋友。情况四:对方很Nice,但不能干这个情况下,建议还是得适当地凶起来。因为对方虽然是个好人,但我们目的是要“把事情做好”,跟这些不能干的人做事,需要把主导权抢过来。否则虽然他满口好话,但是最好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可以考虑“先兵后礼”。一开始凶起来把主导权抢过来,当everything under control(一切受控)后,你就也可以变回好人,Nice回来。所以做律师,必要时候要凶起来,很多时候人善被人欺,最后事情也做不好。希望各位法律界的朋友经历过几年的法律经验后,在凶和Nice之间取得平衡。在现实生活上,我力求做一个Nice而有才干的人,也希望多跟一些志同道合谈得来的朋友,一起把CLECSS和中国法律教育和专业做起来!【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40】律师和万圣节精灵(Lawyer and Halloween Spi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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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祝各位周日愉快!昨晚CLECSS朋友在香港迪士尼过了愉快的Halloween Night。两周前的【CLECSS法律Career #125】《律师恩仇记》,取得意外成功,今天再次推出《律师和万圣节精灵》,仿作了Charles Dickens的Christmas Carol,希望大家会喜欢。10月来临,又是律师忙着“收割”的时候。金君方律师(著名“高富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过去一年做了不少项目,生意很好,10月开始发各种帐单,忙着追客户收钱。在一个Halloween Night,律所的小朋友们都去了参加Halloween Party,剩下金律师看着律所的账目。这几年来,虽然收入丰厚,但每逢过年过节,都是孤孤单单的。在这个空洞的晚上,金律师在办公室里睡着了。过去精灵在这恐怖的万圣节,金律师在凌晨醒来,发现已经凌晨12点,“过去精灵”突然间出现,并说要把他带到过去。他们飞跃了几公里,从北京CBD飞到了五环,回到了自己以前成长的地方。金律师看到小时候的自己,那时候家贫,晚上挑灯夜读。父母小时候因为不同的问题,进了牢。因此金律师小时候就立志做一个律师,为社会公义奋斗。长大后成功拿到奖学金,读了法律学院。为了专心读书,当时候放弃了自小青梅竹马的女孩海伦。金律师法学院第一名毕业,并成功进了全球知名的“高富年律师事务所”工作。现在精灵“过去精灵”把金律师带回办公室。“现在精灵”又出现。“现在精灵”把金律师带到那些小律师们的万圣节派对。他们都很高兴雀跃,说自己难得从办公室逃出来。大家都说金律师是守财奴,难道赚钱是律师人生的全部吗?他们办这个万圣节,是要为中国年轻法律学生筹款,支持中国年轻法律学生和律师的发展。但是没有邀请金律师,因为知道金律师不会关心。在那万圣节派对上,他见到了自己当年心爱的女孩海伦。海伦问起那些小律师们关于自己的近况。未来精灵“现在精灵”把金律师带回办公室。“未来精灵”又出现。“未来精灵”把金律师带到自己的坟前,那是很多很多后的万圣节。北京10月底天气森冷,好像很长时间也没有人过来看过自己的墓碑。当年那些客户不会来,在应酬排对认识的朋友也不会来。自己这么多年,拿了ALB和Chambers不少奖项,但是这些荣誉,死后还有意义吗?在银行放着那几千万的人民币,现在也没有去处。在非常忧伤之际,突然间有两个人走过来,一个是海伦,一个是他以前的律所助理成盈。海伦带着鲜花来看他,原来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没有结婚,一直惦挂着金律师,但是不想打扰金律师的法律事业,一直牺牲自己。成盈以前在律所一直跟着金律师学习,对于金律师多年来的教导,一直很感激。在当年那个万圣节的派对,成盈筹得一万人民币,并以金律师名义设立了“金君方”奖学金。这些年来,相关基金通过筹款和投资不断增长,现在已有几百万,每年帮助了很多有需要的中国年轻法律学生和律师。故事的结局“过去精灵”把金律师带回现在。金律师醒来,发现已经凌晨三点,他赶赴成盈举办的万圣节派对,发现他们都还在会场。大家见到金律师都很意外,同时也很高兴。成盈正式宣布成立"金君方奖学基金",并感谢金律师多年来的教导。金律师很是感动,并把自己的一半财产捐出来,支持基金日后的发展。最重要的是,他今晚重遇海伦,这些年,人生的种种,一言难尽,两人抱头痛哭。这万圣节过后,他们每天在一起,一起吃南瓜甜品,人生从此幸福美满。每天埋头工作的律师们,你们又是否找到生活的意义呢?从今年万圣节开始,多关心身边的亲人,同事和朋友,找回当年做律师的初心和理想。祝各位律师朋友们都有丰盛的法律人生!【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36】法律人生的再充电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经过7天的假期,欢迎各位回来工作。相信各位在过去7天都有好好休息,替自己的人生好好充电,今天再次起航!在漫长的法律人生中,尤其是头几年,总会有一些感觉,每天对着文件,做的事情都差不多,人生突然间失去火花(Spark of Life),做事提不起劲。又或者在工作上遇到一些专业或人际上的困难,感到困惑。首先,建议大家回去看【CLECSS法律Career #17】《律师七年之痒–如何维持对法律专业的热情》。今天,我会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法律人生如何再充电。心理上的调整如果发现我们在法律道路上突然觉得没有劲儿,这个一般出于两个原因:(一)虽然工作忙碌,但寻找不到工作上的意义,(二)人生杂念太多。这个时候,应该找个机会放下所有工作,就像这7天假期,做回真正的自己。我们试一下去郊外,社会简简单单,抛开俗务,重新认识自己。那时候就可以问问自己为何要做律师?有意义吗?如果不做律师,我会做什么?这条路走的通吗?如果是在工作上遇到很大的压力或困难。试试闭起双眼,想象自己在太空中。当我们在太空中回看地球时,平时我们所关注的事情(好像大家都关注的香港),其实就是一个小点。你平时工作的办公大楼,小得看不到,更不用谈里面发生的人和事。当你去了很多地方,经历了很多人和事,其实很多眼前工作上的问题,也不算什么。心灵洗涤过后,一切化整为零。当抛弃这一切后,如果到最后还是喜欢法律专业,愿意在法律界呆下去的话,那就可以再充电了。我在斯坦福商学院的时光,就是人生中很好的修正,让我从不同的角度看世界。法律人生的再充电这时候,你人生已经沉淀,再沉淀。人生再没有浮躁,再没有不安。那时就可以集中在自己的目标上,例如如果你决定在金融法的道路上走,就开始集中充实自己在这方面的知识和人脉,订立5年和10年的计划。5年后和10年后自己想达到某个地步,那怎样达到呢?我需要去怎样的律所取得有关经验,我需要认识怎样的人,我需要从哪里取得相关知识。(一)首先,要把相关的专业知识再重温一遍,并保持持续进修的习惯(二)在该领域(无论是商界或法律界),尽量多认识人,大家可以参考【CLECSS法律Career #84】《律师怎样可以多交商界的朋友》。当你的法律人生“充满电”,在该领域知识和人脉都掌握好时,你就有“充实感”,会喜欢上自己的职业。今天,各位在职的朋友又继续上路了,希望大家都在这过去一周的假期里“充满电”,在快乐的法律人生道路上继续前进!【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35】律师和年纪的关系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在普通法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学院,会发现学生的年纪差距很大。大部分20多岁,也有些30岁甚至40多岁的。那到底是年轻时就开始做律师,还是等自己年纪大一点再做律师好呢?今天我们就分析一下律师和年纪的关系:年轻律师以美国JD为例,大部分本科毕业后0-2年,进去读JD时22-24岁,毕业时25-27岁。这是大多数美国律师开始自己事业的年纪。假设进入律所后一切顺利,大约8至9年后就会有机会做合伙人,即是大部分人做合伙人的年纪是33-36岁。在英国,直接读LLB,进大学时可能是18-19岁,LLB毕业后再读LPC,出来时大约22-23岁,再实习两年(假设做Solicitor),毕业后大约也是24-25岁,跟美国读JD出来的差不多。在过去几年间,我见过的个案中,都是尽早做律师的比较有优势。因为律师的经验靠积累,你越早“on the track”,事业就发展得越快。比如说,对一般人而言,如果有心在外所发展,越早去美国读LLM/JD越好,因为尽早去美国考Bar,就一般能越早开始外所Associate经验的积累。假设你25岁开始,连续工作8年,33岁就有机会做合伙人,那时候有些人才可能开始法律事业。但当然,世事各有利弊,有些太早开始法律事业的朋友不是太成熟稳重,客户面前显得太年轻也欠缺信服力。有些朋友事业早年面对挫败便离开法律界,所以晚开始法律事业也有晚的好处。年长律师以前在美国读JD时,班里会有些30岁,甚至40岁的同学。这种情况在中国人里面也有,因为早年去美国读JD不容易,虽然他们年纪已大,但是读JD的心不死,到有经济能力条件后三四十岁才过来读书,个人是非常佩服他们的勇气和毅力的。也有一些是读工科,已经拿了PhD,回头再读法律的。在中国读JM(法律硕士),相信也有年纪偏大的学生。在美国读JD,虽然找工作时没有年纪限制,但是如果年纪过大,也会面对问题。比如说合伙人年纪33岁,他断不希望招一个年纪40岁的人,因为招个年纪比自己大几年的助理工作起来很奇怪。但我们绝不可以看轻这些年纪大回头读法律的人。首先,他们30多岁,比较成熟沉稳,在客户面前比较说服力。另外,他们很多时候是已经在另一个领域有很多年的经验,对现在的法律事业很有帮助。例如一个工科的PhD,做了几年工程师,就会对做专利有帮助。又例如香港联交所总裁李小加,以前是记者出身,再转行做律师,再转入香港联交所。他早年做记者写稿的经验,对他们现在写关于香港联交所的文章,解释香港联交所的立场就很有帮助。结语人生在世,有心不怕晚。虽然还是鼓励大家尽早开始法律事业,但做其他行业而对法律有兴趣的朋友,也鼓励大家从事法律专业。做人最重要有志气,即使你已经30岁,但是只有恒心和毅力,以“一年做三年事情”的决心,所有事情都能追回来,大家可以参考【CLECSS法律Career #114】《钢一般的意志》。无论是年轻律师,还是年长律师,都是国家的法律建设者,值得我们尊敬,我在这里向大家干杯!【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34】男律师。女律师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很多在律所工作的朋友会发现,在初级律师那个Level,女律师比男律师多;但是一直做上去,尤其到了合伙人那个Level,男律师比女律师多。今天我们就分析一下这个现象:法学院如果大家去美国读LLM,会发现一般中国人的男女比例,都是女比男多。事实上,女生在语言上有优势,而且男生喜欢读工科,所以女生去法学院的比男生多。以我在香港大学的LLB班为例,男女比例是1:3。后来去美国读JD时,男女比例基本上是一对一。至于到底男生读得好,还是女生读得好,感觉是因人而异,一般男女的成绩比较平均。所以男女在法律逻辑上的能力应该相若。初级律师有些律所招人时指名只要男生,可能是要平衡初级律师那个Level男女失衡的比例。事实上,根据我的经验,女律师在初级律师那个Level往往更切合其岗位需要。例如,女律师往往更细心,更能安静地坐着做事情,工作时间即使较长也不会有太多complaint。男律师往往有更多想法,自尊心较强,不屑于做一些太低级的事情,比较难静心做一些沉闷的工作。而且派女律师去开会,很多严苛的男客户往往就不好意思在女孩面前过分严苛。所以其实女律师在初级律师这个Level其实有很多优势。高级律师/合伙人一直做上去,很多女律师,就会有其他家庭顾虑,不能花太多时间在律所工作。这并不代表他们工作能力比男律师低,而是客观上比较难放这么多时间去做律所合伙人。所以女律师很多会转做法务。留下做合伙人的女性,都有些“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以做中国公司的美国IPO为例,Skadden的Julie Gao和Kirkland的David Zhang,就是很好的竞争对手,在这个领域上各有优势。另外,相信在香港国际律所工作的朋友们,都听过香港律所四大女强人(Four Dragon Ladies)。关于到底是哪四位,众说纷纭,其中至少有一两个在Magic Circle里面。我曾经听过其中一位的讲座,的确是一个很有魅力的Speaker。深深感受到她身体里的Power,不是一般人可比的。正因为她们能力特强,跟这种女上司工作的压力也特大。所以很多人说,女上司跟男下属,或男上司跟女下属,这种配搭较好,因为人往往对异性比同性好。结语男律师和女律师的发展,往往最后要看个人的个性和客观的家庭需要。现在合伙人Level,绝大部分是男律师,但是如果女律师能熬上去,往往都一鸣惊人,做到比很多男律师要好。所以在法律专业能力上,男女律师本身没有什么差距,关键更看每一个人自己的性格和野心。由此,衷心希望中国法律社会能提供一个平等的平台,让每一个人各展所长,无论是男律师,或是女律师,只要有才干的,都会得到社会肯定。【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31】小时候没有钱去旅游,长大后没有时间去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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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今天的国庆长假的第三天,不知道在旅途中的大家身在何处?很多律师朋友都会说:“小时候没有钱去旅游,长大后没有时间去旅游”。这是人生的很大讽刺。今天的文章既是写给年轻一代的,也是写给已成长的律师的。小时候没有钱去旅游小时候,家里没有太多的钱去旅游。从小时候开始,在香港远足,走遍每一个山头。那时候大概没有想过自己会做一个律师。那个时候背着背包,生活简单,生命就是背包里的一瓶清水,一块面包,无忧无虑,生活淡然,是人生最快乐的事情。1998年,去了清华读法律暑期班,那时候第一次在内地生活,北京很多的人和事都很有趣,下课后会跟同学到处去北京的每一个角落看,包括【CLECSS法律Career #129】《国庆日的中国梦》里面所提到的升旗礼。那时在想,我总有一天要回到这里工作(后来果然在2007年实现了)。后来去了美国读JD,当年借了学生贷款读书,那三年也没有去太多地方。那时候社会简单,倒是知足常乐。长大后没有时间去旅游回来后,每天在律所工作得很晚,钱虽然赚到了,但基本上没有时间去旅游。那时候,因为香港的假期和内地的假期不同,例如香港有圣诞节,复活节,佛诞等。在这些假期里,一般香港朋友会选择去亚洲例如日本,韩国,东南亚旅游,但是我觉得会内地做法律讲座更有意义,就在那几年间,利用香港的假期,去了中国很多城市,拜访了中国各地的法学院。当碰到香港朋友,他们会告诉我圣诞节/复活节去了哪个外地旅游胜地度假,我会告诉他们我去了哪个内地城市做讲座。起初身边的朋友都很难理解,但是,人生认为对的事情,不需要博得别人的掌声。对我来说,探访中国法学院和法学生,走遍每一个城市,也是一种“Journey”。但这里说“Journey”,更多是一种人生旅程(Life Journey),不是一种旅游。总有一天Martin Luther King的著名演说“I have a dream one day that this nation will rise up ……”。看见中国的年轻一代这么上进,去美国最顶级的法学院读JD和LLM,国家的法律教育和专业水平一天一天的提升,总有一天我们推广法律教育和专业的历史使命会结束。那时候我完成了这一切,就可以抛开包袱,像小时候一样,背着一个轻松的背包,无忧无虑地远足。香港的每一座山我已走遍,我要去祖国走遍每一个山川,说不定大家某年某月在中国的某一个角落会碰见我。【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30】律所合并初探

作者:CLECSS
06月29日 | CLECSS
【作者:JZ,波士顿大学法学硕士,逾十年并购、公司、金融服务和房地产业务经验。CLECSS组织初始会员。多次为青年法律人和法学院学生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专业技术讲座】引:阅Simon君近日雄文,评点中外所万象,气吞江山。不免手又颇痒,遂书此文。不客气的说,JZ关于律所合并的经验相当、相当地丰富。近十年里陆续服务过的律所中超过70%曾经历过合并,或就是不同所合并后的产物(或分拆物。。。)。因此,JZ对本文论述的真实、有效性具有一定的信心。正文:(一)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律所的分拆往往是由于分钱不公;律所的合并,同理而言,也大多是怀着能“形成synergy发挥各自优势、更好的为现有客户服务,并拓展新客户渠道”的心态而进行的战略性重组。毋庸讳言,最简单的一个字来描绘律所合并的目的:钱!但是,合并并非可令律所业务和市场占有率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迄今,律所的合并在中国大陆地区尚处婴儿期阶段,形成了一定的现象,但远未构成一种业务。各位读者,特别是有志于法律专业猎头行业的朋友们,这可能会是个蓝海业务哦~(二)律所合并的交易模式与一般实业的兼并收购交易不同,律所的合并在法律和交易结构层面往往更为复杂。(1)法律意义上的“合并”律师事务所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一般以有限责任合伙形式组建、存续,且大部分司法管辖区往往对合伙人以及律所自身的职业资质有强行法要求(如取得该司法管辖区的个人执业资格满一定年限方可就任正式合伙人,合伙人只能是个人而不能是另一个合伙或实体等)。因此,以某家所全体合伙人废除现有合伙协议,统一签署经重述的合伙协议加入另一家所的交易模式往往存有合规障碍。除非,两家事务所均在同一个司法管辖区注册,且具备同等执业资格。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大陆其实倒也不少,久远的可以举当年锦联、天和、长城三雄一并合立锦天城,新近的可以举邦信阳和中建中汇的联姻。个人经验:凡三个或三个以上律师需就某事达成一致,难度相当大。这难度大到远超最近困扰JZ的关于在上海买车究竟应该上外牌还是虎牌的问题。因此,律所合并其中商业条款达成一致的难度,可想而知。更勿论两家不同司法管辖区律师事务所的合并,除了需要考虑合并后的注册地、组织形式,还需考虑每一个司法管辖区的每位合伙人执业资格准入问题。在这问题上,各大陆法系国家司法系统基本自成一体,具有较强的封闭性,一般不允许另一个国家的律师不就读本地正规法学院而仅通过简单考试来取得资格。因此,大陆法系的律所往往在合并过程中较英美法系律所的合并更为麻烦。于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以下这些“替代性安排”在市场实践中也不鲜见。(2)紧密的合同联营紧密的合同联营在外部人士看来就是完整的、实际意义上的“合并”。但是,从一些迹象仍然可以看出端倪。例如,事务所在全球总部所在司法管辖区的办公室名为XXX LLP,而在香港或新加坡的名称则又是另一个名字(如XXX Asia LLP)。2004年Baker第一次创新地采用了Swiss Verein的交易模式完成了与相关事务所的合并。这个交易模式德文直译就是“瑞士式联营”。按照瑞士民法第二章的规定,两家有限责任实体或合伙,采用Verein协议模式达成一致行动并以统一的名号对外经营。这个模式在欧洲颇为流行(也常以其他类似形式出现,如Société Coopérative或称Co-op),不但律所青睐,连德勤和KPMG也有以Swiss Verein联营的先例。有鉴于瑞士民法典大体脱胎于德国民法典,此交易模式下的具体法律权利义务内容有待我们CLECSS组织的子群:“德国民法典学习小组”开展进一步探讨,烦请大家不吝继续关注王律师的大作!!不完全统计,曾有此类合并操作的中外事务所有:Baker、Dentons、DLA Piper、Hogan Lovells、King & Wood Mallesons、Norton Rose Fulbright、Squire Sanders等等(来源:维基百科)。(3)松散的合同联营、联盟一般而言,松散的合同联营特别适合(1)两家分处不同司法管辖区且某司法管辖区特别忌讳外国律所执业本地法的情况,或(2)两家业务种类相似,因而可以互相推荐业务,但可能经常会出现利益冲突的事务所。此类联营(已经谈不上合并了)甚至无需细致的合同,只需两家所经常性地互相合作或互相推介业务即可达到不错的效果。此类联营或联盟在名义上经常表现为XXX Alliance、Good/Best Friends、International Partners等。假设两家所,一家处于成熟市场(如英美),另一家处于发展中市场(如中国),则后者往往能通过此类合同联营获得更多的业务推介和机会,而前者也可对外宣称自己完整的全球地域覆盖。各自赚了买卖兼得吆喝。相较上述两种“合并”方式,松散的合同联营、联盟不但能大幅度避免合规性和特定司法管辖区的注册所产生的技术问题,还能更灵活地解决利益冲突。利益冲突往往是与特定司法管辖区的强行性规范相关联的问题。假设:一家国际所的美国LLP不能同时代理两家利益冲突的客户;但若美国的LLP只是与中国的LLP具有一个相对松散且系统不共享的联营、联盟,中国LLP在中国范围内代理与美国LLP相冲突的客户似乎也无可厚非。当然,大部分律师事务所无论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利益冲突的处理往往是个很复杂的问题。这点我们在下文会聊到。自贸区推出的中外律所联营、过去二、三十年间不少港台所与内地所在大陆地区的合作、以及几家名为国内所的“外所”似乎采用的都是此类方式。(4)加盟加盟其实离实际意义的合并就更远了。但优点是速度够快。形式上,一家所处于谈判能力的劣势,迅速更换牌子以加盟形式享用大所的名称、系统和国际业务推介资源。这种“合并”方式其实更多的用于中小规模团队的“抱大腿”交易。在此不赘述。(三)什么样的律所会考虑与其他所合并天下律所千千万,难以归类。我们在此只选择探讨以下三种特色律所的基本合并策略来启发讨论。名称仅用于修辞学的目的,无褒贬,勿拍砖。(1)老虎所老虎所处在食物链的顶端,拥有优秀人才和自己的专业专长。简而言之:自己吃得饱。这种所一般不考虑去做其他大所的并购标的,对自己所的扩容,也往往坚持宁缺毋滥。以Wachtell等级别的律所来看,很难想象他们会为了纯粹增加更多的收入而与二流或三流的所进行合并交易。对于此类律所,合并的吸引人之处往往是为了满足跨国客户的需求,迅速地在某一个自己没有商业存在的司法管辖区建立自己的业务覆盖。从这个角度来看,某个司法管辖区的麻雀所(见下文)经常会成为另一个司法管辖区的老虎所钟爱的合并目标。(2)麻雀所顾名思义,麻雀所虽小,五脏俱全,遍地有食。此类所业务量不构成行业中的巨人级别,业务的品质难入老虎所的法眼,而其人员也往往仅以市场中高段位为主。但是,此类律所往往有个致命问题:创办人能力很强但年纪不小,中高级律师尽管业务纯熟但手头一时没有BOOK OF BUSINESS。因此,此类麻雀所存有相当强烈的合并意愿:一能使创办人达成完美的退休计划,二能使中青年律师保有更持久的奉献热情。同时,此类所往往有3-6个业务领域,可以充分地和合并对象从业务形态和地域分布上形成互补。某地老虎所和某地麻雀所的合作,或者是两家麻雀所的合并,经常能形成不错的Synergy。(3)豺狗所千万勿小看豺狗所。豺狗的食谱比较单一,钟爱腐食,挑别人不做的做。专注于税务、海关、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刑事诉讼等特定而较窄的业务形态。但是,很明显地,此类所一般而言缺乏强大的合并吸引力。即便创办人有较强的合并意愿,也只能撞运气,看对方有无意图扩充一个部门,或增加一个全新的业务组。此类律所的合并,因为缺乏谈判力,最后往往只能采用加盟的形式。(四)合并中经常出现的问题(1)人员的融合。律所说到底是人的集合,而真理就是从来没有任何两个人对同一件事能达成完全的意见一致(毛主席和周总理不都还经常不一致嘛)。因此,如何引导不同级别的律师和合伙人达到感情、工作方式、业务分配和推介上的融合是个极难处理的问题。其中,尤以不同国家不同背景的人与人之间的融合为最难。一个颇极端的例子来自于我的律师业务领路人。老先生自己是欧洲某国的博士,一向认为该欧洲国家所有东西为最佳。当他的老东家和某神奇圈所合并后,英国人和欧洲大陆人毕竟很难互相欣赏。于是,他离开了,自立门户。在这个人员融合的问题上,恐怕一定得有一个类似于西门大侠的人才,善于综合各人的喜好并形成合意。不知西门大侠是否考虑专门开个公司,来协助律所拓展合并机会并提供合并后人员如何融合的咨询业务?市场是小了些,但却十分好玩,也正合我们的核心宗旨:One for All, All for One!(2)薪资、成本的融合这个问题一定要事先谈好而且能在最广泛的限度内取得一致。具体不细说了,但大家可以想象。如同所有行业的合并交易,合并后的统括成本必然高于合并前的各自成本之和(好比霍格沃茨魔法教科书里的原理:两种魔药的混合魔力大于两种魔药各自魔力之和)。之前拿着较少工资的律师必然期待在合并后加薪,而之前拿着较高工资的律师必然不愿意减薪。这两个心态的集合下,合并后怎么可能降低成本?这个问题,往往成为很多不成功的合并的失败主因。(3)利益冲突真要写这玩意可以写一本书。大体上我们必须认识到:一般而言,一名律师只会有一个执业资格或只会用自己的一个主要的执业资格来提供某个司法管辖区的服务。考虑到利益冲突是国内法的问题,两家不同国家的所的合并交易里利益冲突本不应该成为巨大障碍。然而,利益冲突往往突现在貌似不构成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一个现实例子是:合并前某所有个饮料的大客户,而另一家所代理另一个饮料在亚太的生意。两家饮料本就互相不爽,合并后更放言:你们丫的合并后就别想同时代理我们两家饮料!!这种好比“王老吉v.s.加多宝”、“京东v.s.淘宝”、“苹果v.s.三星”的关系也会造成律所合并时的障碍,不可忽视。随便写写,倒也挺长了。今日就到这,希望大家觉得有启发!更鼓励各位自己做自己老板的律师朋友们看准机会,找对合并的对象!!若你看了JZ的文章,努力奋斗打拼,最终与Wachtell级别的大鳄鱼们合并赚了大钱,一定要请JZ吃饭啊!!最后,为所有曾经、正在、和即将合并的律所,和里面所有的朋友们高唱: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29】国庆日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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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29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如果大家有看【CLECSS法律Career #78】《我美国JD留学时在中国学生会的日子》和【CLECSS法律Career #38】《法律界的麦兜故事》,会知道我是最早年主动接触中国内地的香港法律人之一,也在这几年切切实实走访了全国各地的法学院,主动跟中国内地的年轻律师和学生交流。对于每一位内地朋友,也耐心地聆听了每一位内地朋友的看法。很多朋友说,很感谢我这么多年来陪伴着他们成长,但其实我也要感谢他们,使我自己有多元化的思考,让人生更完满丰盛。在北京看升国旗我早在1998年时已去清华读法律暑期班。那时候,关注内地香港人不多。趁着升旗日,凌晨4点多起来,吃了个北京地道的早饭,大清早就去了天安门广场看升旗。是什么让大家有这么强大的意志力让大家大清早起来看升旗呢? 那时我就明白我们身为一个中国人,从出生那刻就跟这个国家结下不解缘,我们的命运已经跟这个国家连在一起了。那时候,我也深深知道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肩负起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不但要好好读书,还要想想我们读了这么多年法律为了什么。社会的多元化香港大学毕业后,我也知道自己不能长待在香港,因为我要去美国做更多的探索。在美国读JD期间,跟很多内地的学生结为很好的朋友。当我们要全面了解事情时,必须要把每个地方的所有历史文化了解清楚。聆听和了解是第一步,了解以后,更多是实实在在为中国做点事情。这些年来,让我明白一点,天下间有这么多人,人的看法总是不能相同的。但目标其实很多时候是一致的,当我们把那些不同的看法(包括不同的做事方式和过程)抛开,其实大家最后都是殊途同归的。我只希望能为国家做点好事,大家向着国家富强和社会公平的目标进发,大可以把因不同看法产生的争论减至最低。中国梦每当看到国旗,我们会想起国家今天的繁荣昌盛。作为法律人,我们有我们持续的人生责任。正如我在【CLECSS法律Career #124】《2014年的生日愿望》,法律人同时有“做饼和分饼”的责任。国家的富强,有赖于社会的多元化和公平。我要做到的,也相信能够做到的,是要让中国这一代法律人能够在公平的平台追求自己的梦想。饼一旦做大,我们要依赖这些法律人把饼公平的分给每一位中国人民,让每一位中国人民都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做饼和分饼”,这就是我追求的中国梦。【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27】香港中环的律师和Ban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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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29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周末,全球焦点都在香港中环。从小时候开始,我就跟中环结下不解缘。中学时代的中环中学时代,就读香港中环半山圣保罗男女中学。那时候,很多同学都是香港的官二代,富二代。对于我这些普通家庭长大的学生来说,每天都只能刻苦求学。还记得有一次在某学年的颁奖典礼拿到奖学金,从山上走下中环,那时大约晚上7点钟,山下中环灯光已亮起,那时后哼起John Lennon的Imagine:“ Imagine there is no heaven, it is easy if you try …”。看见山下五光十色,心里突然间一片感动,觉得总有一天要在中环这个金融中心工作,为推动中国的金融发展做出贡献。美国JD毕业后回到中环美国JD 2006年毕业后,我成功进入了国际律师事务所,回到了我心爱的中环。中环是一个很有趣的地方,在这里,有Bankers,有Lawyers,有着香港最美好的一切。每天大家的辛苦工作,工作到凌晨两三点,在这片天空下,每一个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奋斗。大家一起加班,一起去翠华吃也夜宵,然后继续加班。即使你被困在印刷商,辛勤工作两星期后从印刷商走出来,也会感到很光荣。这个是我认为中环的核心价值,有点像美国梦,只要你自己愿意努力,一切梦想就可以成真。中环这几年的变迁这几年间,中环经历过金融风暴,经济复苏。在这几年里,中环律师和Bankers一直坚守岗位,在我们金融中心工作。很多朋友,这几年,由刚认识的投行Analyst,做到现在的Directors;由当年的年轻律师,做到现在的高级律师,甚至合伙人。很高兴见到他们多年努力的成果。而我这几年除了做律师外,也自己选择了在全国各地推广法律教育和专业,每个人走了自己的路。最重要是要追求自己的理想,因为只有自己,才知道什么是真心想要的。很多当年听过我讲座的学生,现在也偶尔会在中环碰见,看见他们的成长,心中是说不出的喜悦。John Lennon - Imagine有时在中环,偶尔会从山下,看回山上,看到半山的红砖校舍圣保罗男女中学。心中感概万千,首先,感到时光流逝,不经不觉自己年纪大了。但同时感到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些年来,不知道有多少学弟学妹,在这中环这个神奇的金融中心找到自己的理想。这些年后,有时候看着这金融中心的灯光,不禁再一次哼起John Lennon的Imagine,希望所有中环的律师和Bankers都找到自己的理想。【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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