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市场 / 共有175篇文章

【CLECSS 101】法律和金融的变革

作者:CLECSS
06月29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前天,看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总裁李小加的文章(全文见下),有关因为阿里巴巴选择放弃香港为上市地而引发的《不同投票权架构概念文章》(香港金融市场传统上一直采用“同股同权”制度)。让我想起社会在法律保障和经济发展中间的平衡问题。如果大家有看【CLECSS法律Career #74】–《关于法律的几个颠覆性思考》,我是认为法律是应该Constructive(建设性)的,法律的主要功能是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是倒过来造成经济发展的障碍。例如信托法(来自衡平法Lawof Equity)就解决了很多商业模式的问题。因此,我较为支持李小加对香港金融变革的看法和态度。(一)法律变革推动金融发展当然,因为我读了商学院,所以思考已经比较偏商业模式。但是任何社会的成功都赖以开放和弹性。如果因为我们不断看过去Precedents,而罔顾社会每天在改变的事实,实在不行。今天阿里巴巴因为我们同股同权的制度而放弃了香港上市,明天还有众多阿里巴巴类似的公司会这样做。那就要反思我们现今的制度是否已经追不上时代。我认为切合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个大前提,在配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下我们“大胆改革,然后小心设计一些保障小投资者的制度”。其实美国那边也是一样,法律本身比较有弹性,都让你做,但是你做得不妥后就要承担相关风险和后果。(二)法律对小投资者的保障李小加这句话说得好:“拿到这份文件,也许有人会批评我们的效率太慢,「都已经过去十几个月了,怎么才看到一份概念文件?」老实说,在这个竞争激烈、分秒必争的年代,谁不想一日千里呢?可是,在香港这样一个崇尚法治,追求程序公义的社会里,效率、公平与公正,到底如何兼顾与权衡,永远都是摆在政府和监管者面前的一道难题,需要智慧,也需要耐心。”在这里,我看到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前提下,我们不忘我们的法律“程序公义”。所以我认为只要我们的大胆改革的情况下,仍按“程序公义”研究小股东的权益保障问题就可以。最后,我要为勇于支持社会创新的每一位变革者点赞,在这个社会里,大多数人选择了“被动”的角色,跟随我们一贯的生活方式去做。但是,我们不能对身边社会发生的众多变化视而不见,我们应该有勇气提出变革的声音,为社会注入正能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香港需要您的声音和智慧》(文章来自《小加网志》)去年大概这个时候,我曾经写过两篇网志,浅谈不同股份架构下的投资者保障,抛砖引玉,希望有一天香港社会能在这一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议题上进行坦诚和富有建设性的讨论。如今,这一天终于到来了!上周五,香港交易所在网站上公布了《不同投票权架构概念文件》,就香港是否应该允许同股不同权上市架构提出了一些概念性议题,启动了更为系统的市场谘询,希望能够听到更多有智慧的意见。近年来,由于收到不少有关同股不同权上市架构的查询,上市委员会内部一直有讨论这个问题,去年由于某家公司的缘故,更多市场人士参与了这一讨论。值得高兴的是,这场讨论并没有因为某一家公司的离去而搁浅。相反,讨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升级,早已超越了最初的狭隘议题。所以,才有了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份概念文件。这份文件不同于香港交易所以往发出的许多谘询文件,它并未针对上市规则的修改提出具体改革方案,而只是就一些概念性议题先行进行探讨。它的主要议题只有两个:一是香港联交所是否应该允许公司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上市?二是如果允许,应该在什么条件下允许?换言之,在这场关乎香港市场未来竞争力的重要讨论中,我们现在刚刚迈出了第一步,就是倾听市场到底有多少声音认为现行的同股同权原则可以有灵活和变通的空间与必要,如果这样的声音够多够大,我们才能迈出第二步——去讨论应该如何变通的问题,如果市场对这一改革缺乏足够的共识,我们也许就没有必要迈出第二步。虽然不涉及《上市规则》的具体改革方案,但是这份谘询文件全面梳理了香港市场目前所处的现状以及其他主要市场的做法,并附有一些实证研究结果,为公众理性、深入参与这场大讨论提供了十分丰富的背景资料,值得仔细一读。拿到这份文件,也许有人会批评我们的效率太慢,「都已经过去十几个月了,怎么才看到一份概念文件?」老实说,在这个竞争激烈、分秒必争的年代,谁不想一日千里呢?可是,在香港这样一个崇尚法治,追求程序公义的社会里,效率、公平与公正,到底如何兼顾与权衡,永远都是摆在政府和监管者面前的一道难题,需要智慧,也需要耐心。尤其是这样一个关系到香港市场未来竞争力的重大谘询,更需要客观、充分反映市场各方的不同意见。当效率与程序公义产生矛盾时,我们很可能错过大好事,但也可能因此避免铸成大错。据我所知,在过去的十多个月中,上市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交易所上市科为了起草这份谘询文件付出了大量辛勤的汗水,也经历了无数轮热烈的讨论。他们如此仔细缜密地准备这份谘询文件,正是为了遵循程序公义的精神,为香港寻求最大化的公众利益。在此,我要由衷地为他们的严谨公正点赞,我更要为香港的程序公义和法治精神鼓掌!在这份文件中,香港交易所完全保持中立,没有任何预设立场,只为提供一个理性辩论的舞台,让市场各方都能就此议题畅所欲言,为香港的明天集思广益。过去20年,香港凭借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成长为一个多元化的国际金融中心。世界日新月异,变化是唯一不变的主题。未来20年,香港市场能否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再创辉煌,取决于我们能否时刻保持警醒,能否在坚持法治精神的前提下与时俱进,能否理性听取各方的声音求同存异。朋友们,香港的明天需要您的声音,请为香港市场的未来踊跃发声!无论您是一位经纪人,一名律师,会计师,一位上市公司老板,一名投资者,还是一名普通市民,您的声音对于这场谘询都同样重要!

【CLECSS 77】小律师的血汗工厂(The Sweatshop)

作者:CLECSS
07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头一次听到“Sweatshop” (血汗工厂)这个名词,是我06年美国JD毕业,进 Baker 工作的时候,当时候朋友跟我说我进了一个“Sweatshop”,意思是说我工作时间长,劳累大,收入跟工资的性价比不是很高。果然,这位跟我同年毕业的美国JD朋友(另一个法学院)当年就没有进律所,一直做Business Consulting, 现在也开了一个类似Business Consulting 的 Firm.血汗工厂的现状对于一个刚出道的小律师来说,以一个顶级内所(例如君合那个Level)为例,很难明白为什么自己的每小时收费千多块人民币,为什么每个月工资才一万多,假设你一天工作12小时,你的月薪就是你一天的Billings,那到底钱到了哪里去。简单的答案就是去了合伙人那里,但也必须体谅到,其实很多钱是收不回来的,而且合伙人也有各种成本,律所的管理费及其他开支。所以如果你合伙人实际收到300万,他其实可能也只拿到150万,即一半左右。无论如何,小律师早年的付出和收入是不成正比的,所以就有了“血汗工厂”之说。打破血汗工厂的宿命那就要想想,为什么你工作时间那么长,但收入这么少,而你合伙人实质做事可能比你少,但收入是你的10倍。这就要问,大家分别对律所/客户提供了什么的价值?以下是两个他有你没有的价值,而这两个价值是你需要3至6年时间建立的。1) 拥有Oversee项目的能力很多公司的General Counsel (法律总监),其实也不一定做很多事情,但他的最终决定对公司有决定性的影响,所以他所提供的价值(或重要性)就体现在他的工资上。同样地,虽然你每天花了很多时间制作文件,但这份文件初稿的作者是“可替代性”的,你A不做,找B或C做也一样,最后的还是合伙人P来把关,最大的价值也是P最后监制的Input。所以P的价值比你的价值高几倍。正因为此,在头三年也要努力培养出自己把关整个项目的能力。 2)把握人脉资源另外一个P有你没有的,就是人脉资源。P通过前期努力,认识了客户,监管机构的人,这个“价值”也体现在他现在的收入上。还记得我以前的老板说过,“在我年轻时候,我做完项目下班后,常会跟那些Bankers一起玩,久而久之,大家就会混得很熟”。所以各位小律师,其实现在就可以开始行动,如果你IPO项目困在印刷商,非常枯燥时,不妨跟各方团队多混熟,在吃饭时谈天说地,一起吃冰淇淋,一起在休息识玩电视足球游戏。过几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各位小律师现在感受到的“阵痛”,是必须的,但也是短暂的。要拥有把关整个项目的能力,把握人脉资源,这几年的付出是无可避免的。人生最痛苦的莫过于在一个黑暗的通道里,一直看不到尽头,但可以告诉你,光明的出口就在你前面,你再多熬一阵子,就会见到曙光。在这寂寞的路上,你不会孤单,因为CLECSS 的朋友永远在你身边,不离不弃。将来你熬出头来,也会继续帮助其他CLECSS朋友。

【CLECSS 76】内所进军香港及海外市场的那些事儿(以金杜,君合,方达,中伦为例子)

作者:CLECSS
07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今天的题目是《内所进军香港及海外市场的那些事儿》。早在10年前,很多内所还没有正式在香港及/或海外设立分所的时候,那时已经有很多合作和结盟。今天我们主要以金杜为例子,但也会谈论到君合,方达,中伦等律所的情况。先说明,我跟这几个律所都没有个人关系。香港市场早在10年前左右,金杜和香港的Fong& Ng 结盟(后来加入了Arculli,改名为Arculli, Fong & Ng). Fong & Ng 本来是香港一个中型所,通过跟金杜合作,业务就做上去了。香港律师会有个规则,如果一个外来的律所要在香港执业香港法律,需要跟一个本地香港所联营三年,才可以合并。所以AFN也跟金杜联营了一段时间合并进金杜,现在成为香港金杜分所。AFN通过金杜合并,固然客户资源得到提升,但是由于本来是一个中型所的Level,在专业上几年前也是中型所的水平。后来通过再跟Mallesons的合并,专业水平也提上去。不过,如果谈到非常大型的IPO,即使内地拿到PRC Counsel 的角色,香港的KWM也很难到HK Counsel 的角色,因为在资本市场上还是不能跟DavisPolk和Freshfields 比的。金杜在香港算做的很不错。反观君合也早年跟一个本地所合作,但香港君合一直没有做到一线(贴近国际所的水平)。香港君合其实生意还不错,比很多本地所的生意好,但是Deal的level 一直没有提上去。至于方达,在香港开了分所不久,差不多每个领域都挑了个合伙人,都是国际律所(例如Freshfields,Shearman & Sterling 过去)的,专业水平肯定没问题,但是否能结合方达内地的资源,还要时间验证。至于中伦,有点像金杜早年在香港的情况,能否持续下去,我觉得很看后来继续招的合伙人的质量)。海外市场有趣的是,金杜在美国开拓的第一个市场是加州的PaloAlto, 但很难做大。后来在纽约也开了分所,主要是找本地有美国律照的中国人做合伙人。这些合伙人因为在美国工作生活多年,在当地也累积了不少资源人脉。但是跟其他如君合,中伦一样,美国的分所其实业务不多,开美国的分所主要是给大家有一个国际化的形象,也方便跨境生意转介。合伙人常常会参加当地的讲座,做BD。当然,现在金杜跟Mallesons和SJ Berwin 后,全球各地也有真正的分所了。无论大家对金杜有什么评价,不得否认他们在很多领域都走出了中国律所的先例。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的确值得我们欣赏的。在中国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希望大家把我们的法律事业带到国际社会,让我们的法律事业在国际舞台占一席位。这也是CLECSS“Think Big; Do Big” 的精神的一种体现。

【CLECSS 69】律师的上游和下游

作者:CLECSS
07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以前去商学院读书之前,也听过上游和下游的概念。读完商学院后,对于上游和下游,体会就更深。上游和下游所谓上游,就是“金钱”和“权力”的源头。例如,做律师时,你总会觉得Bankers很风光,但当我进了商学院后,发现也不是真的很多人想进投行。我们一般叫做PE基金(例如 Blackstone,Bain等)的人为Buyer Side,投行(例如Goldman Sachs,Morgan Stanley)的人为Seller Side。两者比较,Buyer Side 由于手上拿着钱,处于更上游的地位。所以一般而言,上游和下游(地位)的分布大约如此:PE 基金–〉I-bank投行/高级法务–〉律师/会计师–〉其他支持专业服务的机构(例如Printer印刷商)而由于监管机构手上拥有权力,往往能攀到这个Chain的上游。值得注意的是,上游的金钱不一定比下游的多。例如,Buyer Side 的底薪可能比Seller Side 少。同样地,投行的底薪可能比同级的国际律所律师的底薪少。这很多时候是因为下游的专业人士其实工作小时要比上游常很多。虽然有时候钱赚得比上游多,但社会地位比不上上游。怎样爬到上游处简单来说,就是尽量靠近金钱和权力的核心。如果是权力,例如证监会和交易所等,一般比较公平,通过公开考试考进去。但是这些监管机构一般给钱不多。如果是金钱方面,尽量往顶级的律所靠,很多投行也只熟悉自己有合作关系的几个律所。例如在香港投行的法律部门,就很多都是MagicCircle 出来,如果他们法律部门有空缺,也主要会考虑英美大所走出来的人。至于如果想走PE那边,除了通过重新读MBA以外,也可以先去在律所多做一些PE项目,让后去PE 做法务,跟PE 的人混熟后,再转PE 。只有你能拿到第一个机会,并把握好那个机会,以后的路就会很顺。个人觉得,上游和下游是在社会上不同的岗位,并没有优劣之分。所以是否要爬到上游去看自己的个人职业理想。有些朋友做会计师所合伙人,所以处于下游,也可以在下游做得很成功。最重要是要自己喜欢,回头无憾,祝各位CLECSS朋友好运!

【CLECSS 65】让自由之风吹 - 法律就业的地域和阶级的不平等

作者:CLECSS
07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相信大家都知道,我的CLECSS巡回讲座是从北京开始的。最初都在北京,上海和香港做讲座。后来发现大城市的年轻人都很容易拿到信息,所以慢慢转向二线城市做讲座。以前在武大的一个学生,告诉我家在新疆,本科在天津的南开读书,回家没钱做飞机,要坐火车,每年过年时回家三天时间,回去三天时间。所以如果前后10天的话,在家中就只有几天时间。顿时让我深深感受到我们在大城市成长有多幸福。离乡别井我除了在北京,上海和香港做讲座外,也曾去长春,大连,青岛,杭州,厦门,武汉,广州,深圳等城市做讲座(当然你也许会说广州和深圳也算一线城市,但是虽然有好的一线内所,广州和深圳几乎没有外所)。每次当我去不同的城市做讲座,学生的反应都很不一样。大部分的情况下教室都能坐满,但他们过来可能只是听故事《从法律学院走进国际律师事务所》(一个他们觉得很遥远的故事)。但我心想,如果坐在下面的100个学生当中,能有5 个被我激励追寻梦想,那就很好了。果然,每年有些学生直接出国,或先去北京,上海工作。我对他们的勇气是很敬佩的,我当年离乡别井去美国,深深明白到去一个新地方所需要的勇气。其中很多讲座学生也成为我现实生活的好朋友。我们的心是自由和公平的我们不可能每个人都出身自有钱家庭,但我们的心是自由和公平的。没有人可以阻止你有伟大的梦想,没有人可以阻止你去努力。你可以出身在一般的家庭,但是你可以努力在班考到第一,一步一步往自己的理想目标奋斗。例如可以先去大城市工作几年,再出去留学。只要你愿意,我和CLECSS都愿意耐心倾听。而且现在科技这么发达,我们在取得信息方面是绝对公平的。未来的日子未来的日子,我会继续往内陆城市走。我永远没法忘记斯坦福的校训–“让自由之风吹”。就切合本文所说的“自由”,是指我们的理想不为“地域”和“阶级”所约束。我和CLECSS一样,会像风一样吹拂中国的每一遍角落,带来法律教育和就业信息。即使你们不来香港找我。我也会一一去你们的城市找你们。因为你们每一位法律人,也是我们将来国家的希望。我同时也希望,将来到了大城市成功的律师,也会愿意跟我回内陆一趟,把自己的成长故事跟中国年轻人分享。只要你愿意,我随时奉陪。

【CLECSS 47】美国律师到底在亚洲法律市场在做什么?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周末在亚洲很高兴见到各位将要留学美国JD/LLM的朋友,碰一碰杯,就是一辈子的朋友。虽然舍不得他们走,但同时又为他们开展人生新的一页感到高兴。在这几年间,毕业后(尤其是LLM)留在美国的人很少,就算在美国找到工作留下来,很多几年后就会回国,因为在美国本土做到律所合伙人不容易。但美国留学的朋友,你考过纽约Bar,有没有想过回国是做什么的呢?1.美国律师在资本市场的角色如果你回国后找到一个非常顶尖的美国律所(例如Simpson Thacher 在做Alibaba 的美国IPO),当然可以直接做美国证券法。但是大家都知道,近年来中国企业去美国上市的不太多,而且项目往往集中于Skadden, Simpson Thacher, Latham Watkins 等几个律所上。所以美国律师直接能在亚洲区直接做美国法的机会不太多。事实上,大部分美国律师在做“香港IPO市场的美国部分”。要解释“香港IPO市场的美国部分”,就要从美国证券法144A/Reg S 说起。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美国证券是注册制的,简化来说,144A是卖给专业投资者/机构的豁免,RegS 是卖给非美国人的豁免。在香港,进行全球发售,我们叫Global Offering,很多时候是依赖144A/Reg S全球发售的。为了规避潜在的美国诉讼风险,很多时候写招股书就会拆开两个部分(美国律师部分/香港律师部分)。例如香港律师会写某些香港上市规则指定的部分,例如关联交易,法定及一般信息,而美国律师会写大部分剩余部分,例如公司生意(Business)及管理讨论及分析(Management Discussion & Analysis, 一般简称MD&A;). 由于招股书由美国律师那边掌控,所以美国律师一般比香港律师的工作时间长,但是如果说到对法律知识/技巧的要求,其实不高,主要还是Drafting。所以一般中英文能力好,能说上流利的普通话和英语,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就可以了。除了招股书外,香港律师会跟香港联交所沟通,回答联交所的问题,当然美国律师也会跟着香港联交所的回答而修改招股书。还有很多其他的,在此不能全列。2. 收购合并,基金类的如果大家在美国做了两三年回来的,可以做M&A;, PE ( 如果大家毕业后直接回来,其实找到这种机会的不太多)。因为收购合并和基金对法律技巧要求比较高,所以很多喜欢你在纽约做两三年才回来。而且本来很多收购合并的协议都不用美国法(除非涉及美国公司),所以本来这种机会就不多。反而因为有不少美国基金公司,基金设立用纽约法的不少。大家可以试试Paul Weiss,Debevoise,Ropes & Gray 等律所,但是这种机会真的不多,竞争很大。3. Regulatory 类的近年来,美国律所也在开拓FCPA 业务,不要看小这种业务,其实Billing Hours 可以很多。因为看大量文章,做大量调查,其实可以很花时间。这种也可以算是美国法直接在亚洲市场的应用,其实现在很多大所也开始注重这类业务,Skadden和Davis Polk 也在开拓,到处招人。另外当然也有反垄断,反倾销等业务。例如Sidley Austin 就了不少这种类型的项目。虽然拿着的是美国律师执照,但是其实很多法律技巧是Transferrable 的,即使你最后做的跟美国法律没关,但是你在美国学到的思维方式一辈子受用。法律本来是“世界一家”, 都是为了追求真理,正义,公平的,无论你读的是什么法律,作为法律人,这些技巧,原则和思维是不会改变的!

【CLECSS 46】点评过去十年法律媒体在中国的发展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很高兴周末在北京和上海见了很多将要出国留学的法律界朋友,祝各位都有丰盛的法学院生活!想到中国法律市场的发展,我们会想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学院等,但是其实法律媒体也不经不觉融入了我们法律市场的一部分,扮演一种重要的角色。以下的点评仅属于个人意见,供各位参考:法律杂志/排行10 年前,当时ALB(AsianLegal Business)没有什么竞争对手,大家都在看ALB Awards。虽然像乐坛颁奖典礼,得奖者是否众望所归,见仁见智,但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除了律所得奖者以外,每个领域/项目也有得奖者,可以了解每个领域律所的优势。当然,还有其他网站例如Legal500 也会把律所分Tiers。ALB没有强大竞争对手的状态一直持续多年。后来Chambers 就在大约2009年时进军中国,Chambers在英美很多年了,也是英美比较权威的一个律所评级机构。在进军中国后,个人感觉整体做得比较严谨,赛果也比较客观。对很多法律媒体而言,怎样平衡客观性和广告收入也是一个具挑战性的问题。感觉整体来说美国的Vault 是业界人士直接评分的,AmericanLawyer 根据Revenue 排,可能整体上更客观。法律相关网站10 年前,当时已经广泛使用BBS,但很多BBS都是学校的BBS。当时法律留学网站,就那几个(因为自己是某网站版主,为了保持持平,就不列各大法律网站名称)。有些不是专做法律的,例如寄托等网站,整体而言竞争对手不多。Chasedream 也有法律部分,但做得不太成功。在过去5 年,社会多出现了很多新法律相关网站。BBS曾带给我们很多信息,可是后来随着法律群和手机平台的出现,BBS正日渐式微,很多大型的网站的使用率都大跌。法律群在大约2009年时,因为金融风暴大家不忙,社会科技又提供如Google Group 等功能,所以就有大量律师群的产生。相比BBS 群而言,律师群因为小圈子聊,可以跟Seniority和背景相似的人聊,所以可能更具价值。至于这两年,随着微信的兴起,建立律师群便更方便了。现在任何人都可以建立微信群,社会百花齐放,包括CLECSS的京沪群和粤港群等。除了线上交流,也有线下活动。这些群都有助法律信息的交流。现在你有什么法律问题,或需要什么帮助,在群里发问,就会很多人跳出来热心帮助你。整体而言,法律年轻一代很幸运,生活在最好的时代。有了这些媒体和通信科技,我们在现代社会信息发达,每一个人只要想做一件事情,都必定能做到。社会各方面的机会就在眼前,去不去争取就看自己的努力和志向了。祝各位在这么好的条件和环境下都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CLECSS 39】点评英国神奇圈律所Magic Circle 在中国的发展

作者:CLECSS
01月01日 | CLECSS
访谈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上周的“点评新出炉的Vault 10 美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的发展”一文大受欢迎,今天再来一篇“点评英国神奇圈律师事务所在中国的发展”。事先说明,这点评纯属我个人意见,仅供大家参考。Clifford Chance (高伟绅)CC 在近年的各大颁奖典礼都拿到Best International Law Firm, 明显在中国发展比其他神奇圈律所要好。但是个人认为CC是综合评分好,每个领域都能评到”A”或“A-“,但要说到某个领域超级牛”A+”(例如Freshfields 在资本市场的地位),也不是太多。值得一提的是,CC团队相对比较稳定,而律所文化也相对较好,所以近年来有不少其他神奇圈的律师跳过去。升职的机会也据说比其他神奇圈律所多。Freshfields (富尔德) FF在早年在中国就很有名,因为做了很多大国企的香港上市,客户资源丰富。但是这几年市场发生了一些变化,第一,市场大的上市项目越来越少(现在市场项目的size反而合适资本市场拿“A-“ 的CC做。第二,由于很多美国律所现在都执业香港法,例如Davis Polk (曾经是农业银行上市的战友),现在这些美国律所都成为竞争对手。由于这些美国律所纽约本部很强,跟很多美资投行都有很深的关系,所以称为了FF的强大竞争对手。当然这些美国律所的资本市场律师很多也是FF跳过去。Linklaters (年利达)LL 在行里专业水平非常高。所以投行找法律部的内部律师,也很喜欢招LL的律师。LL 在自己强的领域非常强,例如发债,banking, finance, derivatives 等。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内地办公室的中国业务其实也做得很不错,虽然对于一个内地毕业的学生来说,LL的工资给得并不高,但是进后能学习很多业务。出来的人都是“打过铜人巷”的。Allen Overy (安理)AO在众多神奇圈律所在中国发展得稍逊。尤其是在Corporate 领域,很大原因在于在金融风暴前发生Latham挖角事件,流失了7位合伙人,这次突发事件让AO操手不及,要从伦敦急调合伙人回来,但是当年空降过来的合伙人在中国区的客户网络不是很稳固。当年农行上市时,AO拿到该上市项目代表投行的US Counsel 角色,实在挽回不少面子。Slaughter & May (司力达)SM在中国没有发大来做,并不是自己发展得不好,而是坚守精英律所的原则。多年来,SM一直用”BestFriends’ 的策略,在全球很多地方都不开设自己的分所,而是选择跟当地的顶尖牛所合作。在中国,即使在北京开了分所,也是比较象征式的。话虽如此,SM在香港的业务还算不错,例如做到不少欧洲公司的项目,例如Prada在香港上市。其实每个律所都有自己的故事。在斯坦福商学院上策略课时,就看了很多不同公司发展的个案。希望有一天我们都可以把这些律所的故事写成商学院的案例,让对法律市场发展有兴趣的朋友有所得益。每个律所总有一个开始,麦兜也可以有自己的律所”McDull & Co.”。 能不能发大就看自己的胆识远见了。祝各位CLECSS 朋友实现自己的梦想!

【CLECSS 35】顶级英美律所的春秋战国(下)纵合连横 (Merge/Alliance)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为: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昨天发表的顶级英美律所的春秋战国(Wars of UK/US Firms) 大受欢迎,今天继续下集,国际律所的合并和联盟 (Merge/Alliance of InternationalLaw Firms)。律所合并(Merge)合并其实很早就发生在美国。早年有很多纽约所和芝加哥所的合并,整合美国东部和中部的资源,比较经典的例子有SidleyAustin (芝加哥所)和Brown& Wood(纽约所), 现在很多人不知道Sidley其实源于芝加哥。近年地区性合并就发展为跨国合并,主要为“英美律所合并”,“英澳律所合并”,当然还有个别的“中澳律所合并”,“美港律所合并”等。先说英美律所合并,比较有名的有 Hogan Lovells, Norton Rose Fulbright (注:DLAPiper 算欧美律所合并)。注意这些美国律所的特点,都是非纽约为总部的律所。事实上,顶级纽约律所一般不会随便并进去一个英国律所。合并后可以把英国(欧洲)和美国的资源互相整合。另一个好处是让他们的Revenue 大增,让他们能打进AMLAW的前10名,跟其他美国大所和神奇圈竞争。至于合并后谁作主,一般看名称谁排前位。不过听说Hogan Lovells 当年合并,使按英文字母顺序排的。英澳型的例子,Herbert Smith Freehills。 这个一直让我很奇怪,为什么这么多澳洲律所愿意并进去外国律所,例如King & Wood Mallesons. 也许澳洲这个国家很开放吧。开放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容易让国家引入资源,但不好的地方是压抑了本地律所的发展。律所结盟(Alliance)今天的例子为Linklaters 和澳洲律所AllensArthur Robinson 的结盟。两个律所之所以结盟,而不合并,是因为两个律所的客户资源,名声等还是有差距。两个律所勉强合并在文化上,财政上都不一定能磨合得好。所以结盟也是一件好事,Linklaters 可以利用AllensArthur Robinson 在澳洲的资源。当然在上海自贸区的中资所和外资所的结盟,也是中外资源的整合,让大家很期待 (元达跟MWE在上海的合作模式,就很有参考价值)。所有合并结盟的背后,都是要把自己做大做强。我和CLECSS都非常欢迎大家加入或跟我们不同形式的合作。把我们的法律的专业做大做强,为我们的“中国法律梦"共同努力!

【CLECSS 34】顶级英美律所在中国的春秋战国(Wars of UK/US Law Firms) (上)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为: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自古久分必合,合久必分。律所之间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这些顶级英美律所进入中国的时间不同,就发生了以下的故事:法律界的“春秋初期”(2005年以前):当年早进入中国的英美律师事务所,在英国律所方面,主要有Magic Circles (神奇圈)律所(包括 (Freshfields和Linklaters等)和其他CityFirms (注:City Firms 一般指以伦敦为总部的律所)。美国律所方面,有Baker & McKenzie 等律所,但这些美国律所早年在香港也不执业美国法。它们一般在香港先开始分所,然后慢慢发展至北京/上海。在“春秋初期”,局面很清楚,英国律所(及本地化的美国律所,例如Baker)执业香港本地法, 在香港业务占优,那时候美国顶级律所(例如Vault 10)在香港基本没什么名气。以2003的中国人寿IPO为例,Allen & Overy, Debevoise,Baker& McKenzie, Skadden 分别做他们各自擅长的角色,那时美国律所做美国法,河水不犯井水,井水不犯河水。"战国"的挖角潮 (2006后)美国律所在2006年后非常积极打进中国市场。在香港,有规例外国律所头三年要有个香港本地所为联盟才可以执业香港本地法,而且即使三年后该香港律所合并进该国际律所,也要维持香港律师和外国律师的比例。就这样,发生了著名的"Latham-AO” 战役。在金融风暴前,美国牛锁LathamWatkins 挖了差不多整个Allen & Overy 的Corporate团队. 这一役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当时Latham在香港没什么名气,而Allen& Overy的名气很大。在此之前,Fried Frank也挖了Simmons& Simmons的Corporate团队.不过讽刺的是,由于2008年碰着金融风暴,战役的赢方最后都没有赢,团队在金融风暴期间反而变为负累。金融风暴过后,发生第二次挖角潮。在金融风暴过后,市场恢复,美国律所又有行动。因为很多美国顶级律所例如Sullivan Cromwell 和DavisPolk 当年都不执业香港法,不能自己独力做香港 IPO所以他们都急着从Magic Circles 挖人,Freshfields,Linklaters 等一度成为重灾区。这些律所自从执业香港法后,跟英国律所成为竞争对手。例如以前Davis Polk 和Freshfields合作做农业银行 IPO,分别做美国法和香港法。现在Davis Polk执业香港法后,就直接跟Freshfields抢生意。当然“Kirkland”战役也很出名,把Skadden和Latham的牛趴在几年前挖了过来。今天说到这里,明天继续。这个英美律所在逐鹿中原的故事很精彩,最后不知鹿死谁手?无论做人或做律所,都靠7分努力,三分幸运。那祝大家努力之余又好运吧!

【CLECSS 31】点评新出炉的Vault 10 美国律所在中国的发展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为: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最新的Vault 排名(美国最有名望的律所)榜刚出炉,10大位置变动不太大,Skadden和Sullivan换了3及4名的位置,Weil下跌两位至第8位,让路给Simpson和Cleary:1. Wachtell, Lipton, Rosen & Katz2. Cravath, Swaine & Moore 3. 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Flom; 4. Sullivan & Cromwell5. Davis Polk &Wardwell; 6. 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7. Cleary Gottlieb Steen & Hamilton 8. Weil, Gotshal & Manges 9. Kirkland & Ellis 10. Latham& Watkins这10个美国最有名望的律所,在中国各自各精彩,首先从美国极具知名度的Wachtell 和Cravath说起。1&2 Wachtell 和CravathWachtell 和 Cravath在中国都没有设立分所。Wachtell在纽约一直保持小Size,但PPP (ProfitPer Partner)高得惊人,说是全球最有名望律所当之无愧。律所的策略就是走精英路线,只做最高端的诉讼和收购合并等业务。也因为此,只在纽约开了Office。至于Cravath,Size 比Wachtell大点,除纽约总部外,在伦敦开了分所。据悉早年Cravath尝试过打进香港市场,但最终因为不想律师费打折扣,最后也黯然退出亚洲市场。3&4 Skadden 和SullivanSkadden 和 Sullivan在美国是主要竞争对手。但到了中国后Skadden比Sullivan生意略好。这是因为Skadden在香港较早本土化,很多Mid-sized的项目都愿意接。香港分所的JulieGao 更是资本市场的王牌。当然前几年Skadden 的做资本市场的部分香港团队(HK Team)跳槽到Kirkland,对Skadden也做成一些冲击,现在给别人一种US Team强,HK Team弱的感觉。至于Sullivan,他们一直的策略是稳守几个大的客户,但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近年也被迫执业香港法(做本地业务),否则很多香港的IPO 项目会流失。5&6 Davis Polk和Simpson说到资本市场,Davis Polk 在中国不但能把Skadden压住,甚至把老牌的英国律所例如Freshfields等也超越了,近年各大颁奖典礼也是最佳资本市场奖的得主。其实DavisPolk 收购合并也很强。至于Simpson,也是走精英律所的路线,例如正在做阿里巴巴上市等,值得一提的是, 近年基金业务也很强,有把基金龙头所Debevoise赶超之势。7&8 Cleary 和 Weil 这两个所早年在中国都没什么名气。以Cleary 为例,虽然在中国已开了分所好一段时间,一直都没有花太多心思在中国市场上,直到前几年从英国律所NortonRose挖人到香港分所后,律所在中国地区才活起来。至于Weil 也算比较低调。他们其实客户的资源很不错,做了不少好的收购合并和基金项目。不过他们因为不做那些大IPO,所以平时大家听得较少。9&10 Kirkland & LathamKirkland 是通过前几年一役,从Skadden和 Latham等牛所挖牛趴(其中包括JulieGao 的主要对手David Zhang),才在中国区名声大噪。Kirkland 近年要了不少年轻才俊,不过相信进所后内部竞争很大。因为他们Pay 给得很高,如果经济环境稍逊,在那里工作压力会很大。Latham 在中国发展的运气不好,在08年金融风暴前从英国律所Allen &Overy; 挖了不少合伙人,后来金融风暴时很难熬;其后又发生David Zhang 被挖角事件,所以只能叹息时不与我。这10个律所都是美国的顶级牛所。如果大家在美国没能进Vault 10,也可以考虑这些律所的香港分所。不一定每一个人的梦想都是要进这些顶级律所,不过趁年轻时候,进去见识一下,不失为一个好体验!祝各位CLECSS 朋友继续自己的Think Big;Do Big,寻找自己的人生梦想!!

【CLECSS 27】法律界的蓝海领域 - 生命科学法律业务介绍

作者:Richard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Richard是Covington&Burling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主要执业领域是生命科学监管与交易生命科学法律业务介绍谈及纠纷解决、资本市场、公司并购等法律执业领域,相信律师朋友们都非常熟悉,并且每家律所的业务范围基本都涵盖这些领域。然而,如果说起生命科学,恐怕律师朋友们唯一能立刻联想到的法律业务就是知识产权(且主要是专利业务)。 其实,生命科学作为一个庞大的产业,其法律服务需求是多方面的,从知识产权到行业监管,再到公司并购与资本市场,以及近几年兴起的反腐合规等。很多律所都在服务生命科学行业的企业,但往往仅限于这些企业的部分商业活动。要成为一个合格的生命科学律师,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深入学习与积累:Know the concepts:首先应当学习生命科学领域的基本概念与术语。例如,生命科学(life sciences)作为一个产业,究竟包括哪些细分领域。一般认为,life sciences包括pharma(制药),medical device(医疗器械)和healthcare(医疗服务)。仅理解单个概念还不够,还应当厘清它与近似概念的区别,比如life sciences与food and drug的区别。Know your client:为了更好地服务生命科学领域的客户,还需要对整体行业,主要企业,乃至企业中的主要岗位有所了解。就整体行业而言,需要理解我国与发达国家的优劣势对比,以及我国行业中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优劣势对比。此外,还应当了解我国及全球范围内生命科学领域领先企业有哪些。只有在具备这些知识储备之后,才能在一个具体的交易中理解各方的商业目的和己方客户的需求。另外,在与客户的合作过程中应当清楚客户代表的身份与职责。由于生命科学企业(特别是药企)组织机构相对复杂,因此应当对客户代表的职位及相应的权责有充分的认识。根据法律事务的不同,与律师接触的企业代表可能来自研发部、注册部、法律部、合规部、政府关系部或者商业事务部。本人在与生命科学领域客户合作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客户代表中博士学位持有者(Phd)比例异常的高,甚至许多人是双料博士,中外博士,博士+MBA或博士+JD。他们学识渊博,做事严谨,着装朴素,但气场毫不亚于金融机构高管。律师们往往需要内心足够强大才能顶住”学历压力”。Know the practice:要成为一个合格的生命科学律师,需要充分了解自己可以为客户提供哪些法律服务。生命科学企业主要的法律服务需求可能包括:日常公司业务、劳动人事、注册监管、合规、并购融资、上市、知识产权等等。尽管每家律所在这些细分领域中各有侧重,客户最为认同的律所往往都囊括了所有核心细分领域。对其中任何一项核心细分领域的缺失都可能导致客户流失,比如一家药企可能因为负责其合规业务的律所不具备监管团队而放弃这家律所而选择另一家同时具备两个团队的律所。此外,在一个复杂的跨境并购或合资交易中,缺少了任何一个核心领域法律团队的参与都可能直接导致交易双方的商业目的化为泡影。Know the firms:律师的个人发展依赖于律所提供的平台。要成为一个合格的生命科学律师,需要寻找到一家领先的生命科学律所。大家可以通过各种律所商业排名(如Chambers)了解相关信息。根据本人掌握的信息,生命科学领域领先律所相对比较集中,且主要为外资律所。中资律所在行业专业性方面不及外资律所,且一直以来没有专注发展这一领域,因此一直处于劣势。最后,不得不提的是,选择在当今中国成为一名生命科学律师将同时肩负起非同寻常的历史使命,因为你的工作将可能影响国家医疗制度改革与民族健康事业。 在此祝愿各位有志于从事生命科学法律业务的律师在职业道路上一帆风顺!

【CLECSS 20】如何提升律师在中国社会的地位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为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相信各位CLECSS 的朋友都知道,我在香港出生,香港成长。很多内地法律界的朋友跟我说小时候是看了香港律师的电视剧因而产生对读法律的兴趣。对于我这种香港中产家庭长大的人来说,做医生和律师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律师的在香港有不错的收入,而且社会地位不低。今天本文的重点,是如何提升律师中国在社会的地位。1.收入的提升首先,如果大家看英美法律的毕业生,在众多学系中算高收入的;以美国为例,尤其是如果你能进大所,一出来就至少16万美金,比很多牛校的MBA还要高。虽然 Banker 是我客户,但我的工资着实不比他低。所以走出来还很有自信。在此,我们可以考虑适当地调低每年中国法律学生的产出,也同时呼吁各大律所提高给Associate的工资,这样其实对自己的生意很有帮助,让自己的律师在客户面前更有自信。2.社会对律师专业的认知第二,律师这个专业在中国社会停留在一般诉讼上。我在内地做国际律所的律师时,常被朋友问起我的工作性质,我一般都要需要一番解释才让他们明白我做什么。其实传媒可以多给公众不同的角度理解律师,例如在一些财经节目介绍一下收购合并律师的工作;又或者拍个电视剧,主角是一个商业律师,如何在并购战中取胜,并赢得美人归。3.社会对法律的尊重法治精神,是社会的普世价值。我们对法律尊重,就等同对法律工作者的尊重;对法律工作者的尊重,同样也是对法律的尊重。至于如何提升对法律工作者的尊重,需要我们从教育培训着手,这是CLECSS 这些年来提倡良好法律教育和专业培训的目的,因为这个对国家的法律社会的建设非常重要。大家可能觉得我是理想主义者,但我对中国法律社会未来充满信心。大家可能没有差觉到,我们每天所做的,哪怕是一个小砖头,都为中国法律社会出了一分力。如果大家都希望律师在中国社会的地位提升,如其等待社会如何改变,倒不如应该从自身做起,通过自我素质(包括法律知识,分析力,社会责任感)提升,让社会改善对律师的印象。法律人,应该同舟共济,互相支持,让我们共同在这历史巨河里共同前进!

【CLECSS 16】律所的国际战略管理(以Baker & McKenzie为例)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为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在斯坦福商学院的课程中,有一门必修科Global Strategic Management,研究每个公司的环球发展策略,我们的个案中也有一些中国个案,例如携程(Ctrip )等。今天我会用这个课程的框架分析一下国际律所来中国后的发展。为了简化分析,我们会用SWOT (Strength, Weakness, Opportunities,Threat)作基本分析。今天我会以第三者的角度,以广为人知的Baker & McKenzie (贝克麦坚时)为例分析他们在中国的发展策略。Strength (强处)Baker是最早进中国的国际律所之一;同期进中国的,如Coudert Brothers ,早就在美国倒下来,其中国区部分,已并进了Orrick。由于Baker在中国时间长,广为区内公司熟悉(包括不少国企民企),所以对推广客源很有帮助。另外,由于在中国这么多年,做的项目很多,所以Deal List 很长,而且很多Precedents(文件样本)都齐备。所以拿项目很有优势。另外,他们有不同的部门互补,例如他们有比较强的Tax Department ,做项目时可以支援Corporate Team .Weakness (弱处)Baker 在美国的名声排名不高,以Vault为例,常年处于30-50之间。所以随着顶级华尔街律所进来,面对强大竞争。另外,他们的工资相对Wall Street Firms 也较低,所以招到的人虽也不错,但还是难跟顶级华尔街所比较。事实上,今年来,有不少Baker 好的律师跳了去其他华尔街律所那里。久而久之,Bankers 会从律师/文件Quality那里分出高低。Opportunities (机遇)Baker 在资本市场等高端业务受到强大竞争,在这些领域已慢慢处于下风。但是,我们想想看,其实IPO市场不稳定,而且项目越做越小,倒不如用自己自身优势,开拓多一些其他业务,例如Antitrust,Anti-dumpling, IP, Tax 等;这些专注证券的华尔街律所都不一定做。Threats (威胁)正如先前所说,很多经济英美律所在竞争。但如果走中端路线(例如中小型的收购合并等),也会有不少中资所和排名较低的英美律所竞争。总括而言,我觉得每个律所只要愿意努力经营,总会找到他们的定位。其实做人也一样,天生我才必有用,在这广阔天空的世界,总能找到自己的定位。大家也可以用SWOT分析一下自己的情况。你现在若是找不到定位,可能是自己未够用功,或机会未成熟。但只要肯努力,机会总有一天会来的,那时候就可以大展拳脚,为自己的人生奋斗!

【CLECSS 9 】点评四类国际律师事务所在中国的发展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为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如果大家熟悉Vault 这个排名,都知道这是美国律所本土最权威的排名。很多Vault排名靠前的律所,来了中国后都“水土不服”。今天跟大家谈谈四类情况:1.投入大量金钱的顶级美国律所很多Vault 靠前的美国律所,过去10年来华时发现发现市场已被英国的MagicCircle,或早年来华的美国律所占据。这些律所的策略是大洒金钱,从Magic Circle 挖角(另一个原因是这些美国律所在香港没有执业香港法律的Capacity,必须从传统英国律所挖角)。例如Davis Polk ,Kirkland & Ellis 等从英国所挖了不少合伙人。这个策略的成功与否很视乎当年的经济情况。例如当年LathamWatkins 从Allen Overy 挖了团队后遇到08年的金融风暴,情况不大理想。2.保持低调的顶级美国律所也有些顶级美国律所,来华后只坚持小规模做自己擅长的领域。这些美国律所来华后一直没有大规模扩张。例如PaulWeiss 还是主攻Telecommunication (TMT) M&A, Debevoise 还是主攻基金设立等。这些律所由于在中国规模小,所以金融风暴时也比较能抗压,即使经济逆转也一般不会大量裁员。3.平稳的英国神奇圈英国Magic Circles 律所在中国多年,基础比较稳固,尤其是因为他们的团队很多是自己Trainees培训出来的,不像美国律所那么依赖Lateral Hiring。不过他们也不是无风无浪的,Allen Overy 被Latham 挖合伙人后升势大不如前,Freshfields被 STB等所挖角后也需要一段时间稳定下来。不过由于他们早年替大量公司上市,手上还是有不少上市公司资源,所以元气慢慢恢复过来。当然在五个Magic Circles 在中国发展的情况也有不同,以后有机会再谈。4.开拓其他业务领域的美国/英国律所很多大型的美国律所,例如Baker & McKenzie,在大量顶级美国华尔街所涌入的情况下,资本市场等高端领域已慢慢处于下风。所以他们纷纷开拓其他顶级美国华尔街所不做的领域。例如Baker的IP和Tax 还是做得不错的,因为这些领域 Vault 10 的律所不会直接跟它竞争。至于去那种国际律所,很视乎自己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个人理想。一般可以的话,在年轻时候先辛苦一点(先苦后甜),去一些比较出名,生意较好的律所熬几年再出来。人生只能活一次,“It is Now or Never”。二十多岁的时光最为宝贵,要追梦的话就从今天开始。祝各位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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