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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CSS 1096】29+1 律师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我早前的【CLECSS 1085】《月入两万的律师:事业,爱情和生活》很受欢迎。周末时跟朋友看了最近香港放映的电影《29+1》,故事描述两个29岁的女孩,面临30岁的人生转折,其中涉及很多家庭,事业和爱情问题。我在想,假设你25岁开始法律事业,29岁就是一个中级律师,那时候正是人生面对最多问题的时候,今天我们一起看看,一起面对。我早就过了这个岁数,但也希望跟其他年轻法律人分享一些经验和看法。29+1岁的法律事业  30岁前的任何时间对法律事业都很重要。如果你22岁本科毕业出来做,那29岁应该已经是高级律师,一切应该很顺利。但很多朋友25岁(甚至更晚)开始事业,那29岁就很重要。那时候你走到中级阶段。那时候你应该拼尽全力做得最好,例如目标锁定自己最晚32岁做资深律师,35岁做合伙人。万一你到三十多岁还是冲不上去,而你的同事(甚至比你年轻)的都做了你上司,在律所里就会很尴尬。你慢慢觉得没意思就会离开。所以记得“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   29+1岁的经济  如果有父母支持首期,估计毕业不久就会买房。但对于很多没有父母支持的(包括我自己),都要省很多年钱买房。所以如果29岁还没有买房,看到房价这样疯涨,心里一定很急。我自己的房子大约30岁时才买,不过在房价上升的轨道上,还是建议各位年轻律师“长痛不如短痛”,每月省一下钱,尽量不晚于30岁前买房。虽然首两年钱省得不多,但律师的工资涨得很快,中级律师时应该每月能省一定比例的钱。   29+1岁的家庭与爱情  因为要拼搏事业,所以对于29岁的律师家庭和爱情挑战性很大。如果29岁还未结婚,明知道自己要多放一些时间在男朋友/女朋友身上,但可是事与愿违,偏偏那段时间事业最忙,加班最多。如果因为事业太忙,而放弃一段情,也很可惜。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缘分再到。所以就算加班到多晚,大家一起出来吃夜宵也好,比几天不见好。至于家人(例如父母),上了一定年纪,身体很多时候多多少少有点问题。我就试过做IPO期间,家人刚好要做手术,每天连睡眠的时间也不够,但仍坚持去医院探望。这些日子,确实不容易。结语各位CLECSS友,29+1 岁是法律人生一个重要关口。往往日后法律事业发展得怎样,就看这关键的这几年。整体原则是必须要咬紧牙根,一鼓作气冲过去。这段时间,你可能会面对不同的家庭和感情问题,但无论日子如何艰难,日子一天一天就过去。这样心存乐观的心,30岁不是一个难关,而是一个美好的开始。日后法律事业越走越顺,美好人生就在前路。

【CLECSS 1095】法律界之剩者为王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去年的CLECSS活动,有位神奇圈的资深律师说,要做到神奇圈资深律师不难,等你的同事一个一个走,自己就升上去。事实上,在你的事业成长过程中,你会发现自己的战友一个一个离开律所,有些转了法务,有些从商,有些追求其他人生理想。慢慢就剩下自己和其他为数不多的同级同事,慢慢就升上去。有时候不一定自己要是同级最优秀,但就是其他人都离开律所了,所以自己就不知不觉上位了。坚持下去所以,要做到律所合伙人,看来只要坚持下去,就能做到。这种坚持,我见过两种,一种是刻意计划好的,一种是被动的(懒得动的)。主动计划好的情况这类型,有明确的方向,一早就计划好自己十年后要做律所合伙人,所以无论什么情况,都不离开律所。中间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没要紧。如果发生一些意外,最多就多用几年做合伙人,也没所谓。事实上,你的同事离开律所,不但为你提供更好的升职机会,也为你提供了商机。你同事做了某某公司的法务总监,某某基金的投资总监,甚至开了自己的公司,都可以成为你的客户。那时候有职场上的竞争者,变为客户。所以大家一定要跟同辈同事搞好关系,这世界没有一辈子的朋友,也没有一辈子的敌人。被动的情况也见过一些其实没有什么大理想的,但就一直待在律所。但无论他们多么被动,他们的经验也一直积累下来。慢慢也能升职了。只是别人用十年,他/她用十五年。某程度上,这些懒得动的人,有时候法律事业比那些“想得太多”的人好。他/她当年有些同事,天天想自己应该怎样怎样,这个公司做领域A几年,那个公司做领域B几年,最后没有那个领域特别专。反而事业比不上当初那个懒得动的同事,那位被动的同事反而在律所熬到最后。结语在法律事业路上,往往“剩者为王”。能熬下去,就能在律所一步一步升职。当然,成功的定义,也因人而异,例如如果你的人生理想是开个画廊,那开了个好画廊,也不比做一个律所合伙人差。在此祝愿各位CLECSS友都找到自己的人生方向,在自己选择的路上走到最后。

【CLECSS 1094】红圈所外的选择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如果各位年轻律师/法律学生收到红圈所的Offer,各所在大家心目中的位置,都心里有数,选择并不难。但很多时候找我的,是问对于非红圈所的Offer的意见。有某几个非红圈所,出的工资甚高,可以Match甚至高于某些红圈所。那到底选择非红圈所时,要注意什么?以下是几点要注意的:不要太看重红圈所标签红圈所是几年前某媒体定的。几年过去,各律所的发展也有变化,某些没有红圈所标签的律所其实发展不比某些红圈所差。所以红圈所外其实应该新增一些红圈所Plus。准则是这些红圈所Plus 的人均创收应该跟原来的红圈所有可比性。我想到的,例如(但不限于)汉坤,通力等。工资的考虑点当你收到一个非红圈所的Offer,工资不错,要分开两个情况考虑:情况一:该律所生意很好,所以本来他们创收很高,进去会很辛苦,但收获很多。这种所,当然值得考虑。学到东西后,将来大有前途。情况二:律所资金充裕,所以出的工资高,但律所生意刚起步,所以生意并不一定非常Solid,这么高工资招进去可能是“人才储备”。这种情况,就要考虑清楚,如果该所现在生意不够好,将来有多大Potential等。整体而言,去情况一的律所较好。但情况二,去一个高工资的Boutique Firm,如果觉得它处于一个上升的轨道,也可以考虑。专业领域考虑红圈所和非红圈所之间的Offer,也不要单因为某个红圈所的整体名声大就进去。还要考虑是否虽然某个红圈所整体排名较高,但某个非红圈所在某一领域较好。例如自己想做TMT,某红圈所A整体的Corporate 业务较有名,但说到更专业的TMT,某非红圈所B的TMT更有名。如果是想做TMT的话,那就应该选择非红圈所B。结语各位CLECSS友,在我们选择律所时,不要太看重红圈所的标签,最重要是那个团队做业务的质量如何。这些都实实在在影响自己将来接触的客户圈子,学到做什么专业技能等。在此,祝各位CLECSS友都能找到合适自己的律所,法律事业越做越好!

【CLECSS 1093】WUSTL三年为我带来的改变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我对上一次写WUSTL,已经是【CLECSS #476】《WUSTL法学院的三场雪》。三场大雪,至今还是很怀念。我之所以再写WUSTL,因为最近很多朋友圈在转发毕业照片。所以让我想起2003至2006年的好时光。这三年,对我人生改变极大,所以至今还是很喜欢WUSTL。WUSTL的第一年看过CLECSS一千多篇文章的朋友们,都知道我从小在香港“温室”长大。所谓“温室”,不是说家庭小康,而是说实在太“宅”,接触社会不多。每天早上起床上学,下课回家。周末还是在所住的小区逛逛。这段日子,生活并没有什么不好,就是太平淡,个性也太柔弱。面对问题,也只懂回家逃避,而不懂fight back。当时去美国读书,除了追寻我一直以来的美国梦外,也希望为我的人生带来改变。第一年在美国时,也很平淡。因为本性内向,说话也不多。我没有钱买车,有时候刚好碰到没有Shuttle Bus 的时段,走30分钟路去超市,30分钟路走回来。去时倒没有什么,但回程时拿着那么多沉重的东西,夏天汗流浃背,冬天寒风刺骨。这种感受,至今还记得。除了体验独立生活外,更重要是慢慢建立了自信。以前在香港读书(相信亚洲其他地区也一样),大家都是以成绩衡量一个人的成败。但WUSTL的教育固然优质,但它也非常鼓励学生多元化的发展。在那段时间,我基本上用80%时间读书,其余时间放在不同活动上,尽量多看真实的世界,了解不同人的观点和想法。人生除了读书以外,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不能以单以读书论成败。WUSTL的第二年第二年时,靠第一年的成绩拿到部分奖学金,所以我把原来打算放在学费的钱买了一辆几千美金的二手车。到了第二年,就成了刚过来的同学们的师兄。那段日子,开车去机场接送,送师弟师妹去买东西,就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也是那年加入了中国学生会。对于内地的事物,我都很用心学习。每每碰到一位来自内地的朋友,也耐心请教(注:所以我现在的文笔才能贴近内地的写法)。我的自信心和快乐感,也随着这种“责任感”增强。后来那年,也发生了几件具挑战性的事情,换了以前,我肯定逃回家中。但是现在我学会面对。那段时间,车也坏了,我有一星期回到我以前步行的生活。但我在想,这样又怎样了?即使我失败了,我仍是可以从头来过。又不是没有挨穷过,我即使没有车,仍然可以好好过活。WUSTL的第三年第三年时,我一切也稳定了下来。有了车,我本来可以住远一点,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但我选择了还是住在学校附近,跟那些新同学住在一起。当我自己稳定后,第一件事不是想远走高飞,而是去看自己走过的路。看看自己怎样辛苦走过来,同时希望后来者走得更顺。WUSTL校园的每个角落,我都走过。那里有我每一个故事,有开心,有难过的。但无论怎样,都已成为历史。离开WUSTL时,我以为我会哭,但我没有。这三年,我偶然会回味,但更多的,还是看前看,看看我们美国JD学成归来,能为中国社会做什么。所以大家会明白,为什么我后来会建立一个像CLECSS这样的平台。结语我后来去了加州,给了我另一种体验。但当初WUSTL给我那种风雪中的坚强,却是一生难忘。回到香港后,也不再躲在家中,而是希望利用自己的每一分时间和精力,做好CLECSS平台,去帮助有需要的法律人,让他们建立自信,有最光辉的人生。这是WUSTL为我带来的人生改变,我也希望我能为这个世界带来点点改变,让这世界变得更美好。

【CLECSS 1092】坚持了三年早起写文章的早上 (CLECSS 公众号三周年)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CLECSS的第一篇文章【CLECSS 1】《美国Track v 英国Track》是2014年5月20日写的。不经不觉,来到2017年5月20日。三年已过去,我还是坚持每天早起写文章。这一千多篇文章,都坚持“原创+ 首发”原则。其中超过九成文章,是自己早上抽半小时至一小时写的(注:其余不足一成的文章是别人投稿的)。回望,三年(一千多天)早起的早上,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感谢各位CLECSS友们三年无间断的陪伴。生活规律以前我读中学时,有一段时间跟父母吵架了,每天没人叫我起床。每天我就调了闹钟早上6点45分。闹钟响起,我就准时起床。因为我知道我如果不起床,再睡片刻,就不会有人再叫我起来。这段日子,却是我人生中最有规律的日子。每天按时睡觉,按时起床。学业成绩也是最好的。这段日子,对我日后影响也很深。我明白要做好一件事情,必须要有很强的规律。我现在每天早上洗澡,洗澡的时候想文章题目。一边吃早饭,一边写文章,然后赶着出门。由于每天写文章只有半小时多的时间,所以不敢说每篇文章也写得好。但每篇都带着对年轻律师的最真诚的心写成的。强大的内心和意志力当然,单靠“生活规律”是不足够的。还要问自己我要这样Self-disciplined干什么?背后一定需要有个理想支持。对我而言,每天早上,有这么多年轻律师打开我的文章看,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鼓励。而我会用最真诚的心回馈,把我的所知所想写下来。希望对法律社群提供一些新思考,能用不同的角度思考我们的法律市场,职业规划等。我自己只有十年多的工作经验,但希望把我经历过的,思考过的问题写成文章,希望对法律年轻人有帮助。这些年来,肯定会听过一些声音,说你做这么多这种事情,又不赚钱,有什么好处?但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觉得有意义的事情就去做,不会太过衡量得失。也只有这种最单纯的心,才能坚持到最后,不会中途放弃。结语三年前的今天,当我写【CLECSS 1】时,我可能没有想过今天我还在写文章。但就是因为我从不计划,不刻意衡量得失,才能坚持到最后。希望在未来一段日子,我还是可以一直写下去。只要你们还是每天点开我的文章,我就会一直坚持下去。虽然人在香港,但我的心还是跟每位中国法律人在一起(即使我们从来没见过面)。只要你还留在法律界,总有一天,我们是会见面的。

【CLECSS 1091】为什么我们常说不要太早做法务?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今晚CLECSS 举办香港法务聚餐, 各位法务朋友香港晚上见!很多朋友法学院毕业时,都有些去公司/企业工作的机会,工资还不低。例如有些券商,基金给的工资跟红圈所差不多。加上福利,奖金,甚至更高。但我还是认为各位应该在好的律所做满五至六年以上,才去做法务。学习培训很多时候,你在公司/企业的法务部,本身就是“后台”部门。它不像你在律所做律师处于前线,事事要冲锋陷阵。很多时候,最重要的项目都是外部律师做,自己在内部做得比较多是协调和行政工作。如果你做较高级的法务(例如法务总监),有管理和判断的角色。这样还好,但如果你做一个初步法务,角色就更小了。很可能工作了几年,你仍是没有学习到太多东西。工资一开始可能跟律所做律师一样,甚至更好。但过了几年后,律所的工资涨得很快。比如说,你初级法务一开始的工资1.5万,但工资增长较慢,过几年后可能就是2.5万至3万,但你同学可能在律所已经好几万,做了合伙人后差距就更大。事业发展如果你做基金,投行,这样换工作还是比较容易的。但如果你做某一行业的法务,工作就会Narrow。如果你从某一Industry转另一Industry,很多以前的行业知识不一定有用。万一如果你在某一公司工作遇到困难,例如较大的升职瓶颈,你要突破困境也不容易。结语各位CLECSS友,在公司做法务和在律所做律师,是不同的体验。不能说一定哪个较好。但整体原则是不要太早做法务,否则如果低位进去,很多时候过了几年后发现事业较慢,进退两难。更好的做法,是先在律所做至少五六年,到时候你就会清楚自己想要什么。那时候以较高的位置进公司体系,事业将来走得更顺。在此祝各位CLECSS友事业好运!各位法务朋友香港晚上见!

【CLECSS 1090】看看君合新晋合伙的背景:学校,城市及执业领域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两个月前的【CLECSS 1033】《看看新晋合伙的背景:看学校,城市及执业领域》贴子,我统计和分析了金杜新晋合伙的背景,包括其学校,城市及执业领域等。今天我们再看看君合的新晋合伙人。学校:是否需要出国留学?根据君合的公布,上月共晋升了12位合伙人。其中大约4位有海外学位:有海外学位4没有海外学位8(注:资料参考了君合的网站)4位有海外学位的,分别在以下国家读书:美国1英国1日本1荷兰1跟金杜的情况一样,要做到像君合这样的顶级内所合伙人,不一定要出国读书。而出国的人当中,也不一定要去美国和英国。(注:美国和英国那两位分别是去Columbia和UCL,都算是当地最好的法学院之一)。至于国内的学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UIBE)成为大赢家:外经济贸易大学4中国政法大学2华东政法大学2厦门大学2北京大学1人民大学1武汉大学1(注:法学院统计总数多于12,原因是某些新晋合伙人本科和硕士读不同法学院)。以上的都是传统最好的法学院。以上七所法学院中,“五院四校”就占了五所。值得注意的是UIBE近年培训出来的毕业生都很厉害,做事务实,往往有很高的专业成就。所在城市以下是所在城市的情况:北京7深圳2上海1广州1香港1从中可以看到在北京办公室升合伙人的机会较大。君合是以北京为总部的律所,这个情况也属合理。不过上海升合伙人的人数还是较少,可以考虑适量提高。执业领域:以下是新晋合伙人的主要执业领域:公司与并购10私募/创投6资本市场5(注:资料参考了君合的网站,其中不少新晋合伙人同时做这三个领域)。其他执业领域还包括反垄断,争议解决,保险,TMT,知识产权,FDI,日本业务,资产证券化及海外投资。性别以下是新晋合伙人的性别:男5女7从中可以看到君合对提升合伙人的男女比例均衡,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希望所有中国律所都能做到性别均衡。结语今天写这篇文章,仅供各位年轻律师和学生参考。从早前【CLECSS 1033】有关金杜新晋合伙人的贴子,到今天【CLECSS 1090】有关君合有关金杜新晋合伙人的贴子,我们都可以看到相关教育背景,城市比例和执业领域的大致情况。在此祝愿有志做顶级律所合伙人的CLECSS友,都努力追寻自己的梦想。在追寻事业梦想的同时,不忘快乐过好每一天。各位好运!

【CLECSS 1089】年轻法律人:失败乃成功之母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过去十年,曾经有不少年轻法律人找过我,告诉他面对的困难和逆境。例如,在08-09年金融风暴被裁出来,所做的律所或业务类型达不到期望,工资过低等。他们很多时候找我时处于人生的谷底,但这么多年过去,十个有八个事业都成功反弹,现在都发展得很好。如果面对失败或事业低潮,最重要是分析情况,吸收经验教训,再接再厉。情况一:客观环境导致的如果客观环境导致的短暂失败,是最不需要担心的。例如你在金融风暴被律所裁掉,你只需要等待金融风暴过去,机会慢慢会来。这段时候需要做两个事情:(一)保持正面心态,不要就此放弃法律事业。我见过有些朋友灰心意冷,就不再回律所了,后来跟法律事业越来越偏离。(二)但也要反思一下自己。就是金融风暴,但为什么裁自己,而不裁另外一位律师X呢?这证明律所心目中你不是最能提供价值的。那你有什么改善空间,让自己至少在律所里面是Better Half 呢? 情况二:性格导致的有些朋友,发现自己在律所升职较慢;或就是做得不开心。这个可能跟你性格有关,更多时候是因为你自己不够积极进取,你的工作投入感不够。你需要知道你可能做得不错,81分,但在律所里,一切都是相对的,另一律师87分,就会把你比下去。如果你发现现在的逆境源于自己不够积极进取,不够外向,必须尽快锁定这些问题,积极改善。在“Aggressive”的Scale,你也不能太过Aggressive,否则会让同事讨厌。我建议如下:做事:可以95% Aggressive。事情还是尽量争取来做,但当做到客户和老板满意时,自己有相当高的安全感和满足感时。可以留一下空间和余地,不要什么活都抢。做人:可以80% Aggressive。一般来说,做人需要比做事低调,所有“出风头”的事情,都让老板和上司做。但也不要自己完全就消失了踪影,例如公司的年会的表演,可以适量参加,让大家都认识你。结语如果法律事业一直都一帆风顺的话,这是很值得恭喜的。但不是每个法律人都这么幸运,面对这个情况,最重要是不放弃,能屈能伸,先让自己在法律界生存下来。生存下来后,再反思出现了什么问题(例如性格问题)。锁定问题后,必须把这些问题解决,以后事业就会顺利无阻。各位CLECSS友,失败乃成功之母,我们无论面对什么情况,都不要灰心,吸取教训,积极向前,丰盛的法律人生还在我们前面呢。

【CLECSS 1088】英美律所选择对比表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北京的美国LLM/JD Party时,有位参加者问起我关于英美律所的分别。我告诉他英美律所文化,培训和工资固然有分别,但这些都是其次,重点是要找个生意好的。今天我们先看看文化,培训和工资的分别,再做个选择对比表。顺道一提,申请《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的朋友们尽快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日。英美律所的分别对于同级的英美律所,大致有这个分别:英国律所美国律所文化一般较稳定,保守(但比较Bureaucratic)一般较进取(但没有那么Bureaucratic)培训循序渐进,初级律师被高级律师带着,做初级律师的事情,不能越位有时候初级律师就直接做项目(不一定有足够的高级律师Supervision),这是直接的on-the-job training.工资一般比美国律所低(同级而言)一般比英国律所高(同级而言) 不同的年轻法律人,合适不同的律所文化,以上仅作参考。英美律所选择对比表 以上的文化,培训和工资分别,固然值得参考。但最重要的,是要找个生意好的。这样对自己法律事业成长才最有帮助。关于英美律所的选择,个人意见如下:英国律所美国律所Magic Circle + Herbert Smith Freehills生意好的Vault 10,Baker McKenzie生意好的Vault 50其他英国律所其他美国律所个人认为即使Magic Circle 工资一般比Vault 10低,但其实也不用太在意。对于年轻法律人而言,最重要是要有足够的业务,学习最多的东西。我把Baker 和HSF放在Level 1,因为他们在中国经营多年,虽然不是Vault 10 和Magic Circle,但仍有其特殊地位。英国律所方面,我认为其他英国律所跟Magic Circle + HSF 差距比较大。因此除了Magic Circle +HSF外,我认为应该优先选择生意好的Vault 50 律所(Level 2)。至于其他英国律所和美国律所,其实生意都差不多,我就放在Level 3 。结语各位有志在外所的朋友们,可以参考今天的文章。但具体的情况变化很多,要视乎个别的情况作出决定。整体而言,最重要是要看哪个律所生意好。其次才看其文化,培训及工资。在此祝各位CLECSS友都找到合适自己的律所!同时,欢迎今年出国读LLM/JD的朋友们在截止日期前申请《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

【CLECSS 1087】2017 CLECSS – 方达海外奖学金(十万人民币)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引言【CLECSS 1080】《CLECSS十周年海外奖学金》发出后,收到很多法律界朋友的鼓励和支持。其中我们很高兴方达律师事务所大力支持,匹配五万人民币给CLECSS海外奖学金。加上CLECSS原来的五万人民币,让CLECSS海外奖学金金额增加至十万人民币。因此,《CLECSS十周年海外奖学金》也顺应改名为《CLECSS – 方达海外奖学金》。方达律师事务所和CLECSS在过去几年有同一理念,对业务发展和年轻律师培训有卓越的追求。方达近年无论是律师的薪酬福利,或客户业务的水平,都充分确立其顶尖红圈所的地位。这几年,方达的年轻律师,也有不少去了海外最好的法学院求学,学成回来成为最优秀的律师。不过必须强调,虽然这次奖学金跟方达合作,但我们CLECSS审阅奖学金的申请时,我们的决定是完全独立的。无论您来自哪个律所或学校,我们都一视同仁。我们看的更多是申请者本身的潜能,是否具备CLECSS “追求卓越,回馈社会” 的精神。《2017 CLECSS – 方达海外奖学金》的细节修订如下:2017 CLECSS – 方达海外奖学金细则 奖学金2017 CLECSS – 方达海外奖学金申请条件今年去美国或其他国家读LLM或JD。金额十万人民币,颁给十位优秀的年轻法律人(每人一万人民币)申请材料必需材料:(一)简历(一页纸)(二)拟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三)文章(一页纸)分开两部分: (1) 你认为自己至今最大的成就是什么?(2)你的人生理想是什么?补充材料(非必需):推荐信(可提供一至两份推荐信作参考)申请递交请于截止日期前,发上述申请材料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 。截止日期2017年6月2日(周五)我们希望找到一些对CLECSS宗旨认同的年轻法律人。其中包括对卓越的追求,并在自己成功后能继续帮助其他年轻法律人成长。我们期望得奖的朋友们,帮忙推广CLECSS “Think Big; Do Big” 的宗旨,让更多年轻法律人受益。在此,也再次感谢方达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各位今年出国读LLM/JD的朋友们,我们非常期待在截止日期前收到您的申请!

【CLECSS 1086】律师母亲节:一切从善良出发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我每年都会写一篇母亲节的文章。自2014年开始已经是第4篇了。但是关于我的母亲,还是有很多可以写。随着自己成长和人生经历增多,对于我母亲的认识越来越深,也发现我自己很多性格行为也深受其影响。这些年来的改变很多年前,当我刚读中学时,有一次家庭去北京旅游。因为我生病了,母亲睡在我的酒店房间照顾我,我晚上睡不着,看着母亲开始有点白头发。那时候我在想,不知十年后会怎样,哪知道现在一晃就是二十多年。而变化也正在发生中。小时候,我去什么地方,例如去看病,去政府部门申请证件等,母亲都陪在身边。现在我倒过来陪伴她。毕竟母亲年纪大了,体力没有以前那么好了,上下楼梯,多走几步路,也要休息。我自己除了工作外,也花了很多时间和心思在帮助年轻律师身上,有时候放在父母的时间少了。早前我陪伴她去广州,发现她现在因为出门少,连订车,订酒店都不太懂。那时候我在想,小时候我母亲照顾我,现在轮到我照顾她了。现在她越来越越像个小孩,单纯而善良。发自内心的善良广州的交通安排,我事前已在网上安排好,钱也付过了。下车时,母亲仍然给了二三十元的小费。我跟我母亲说,现在没有人这样给小费了,一般在网上订车,七十元就是七十元,一般习惯上不会再给小费了。但母亲说,这二三十元对我们来说不算什么,自己最多少吃次下午茶,但出租车司机收到却会很开心。母亲还有很多其他这种例子,有些情况金额更大,几百上千也有。有次我终于忍不住了,我跟她说:“你不能对全世界都这么好,就是对自己不好”。不过说完这句话,我突然呆住了,这句话不就是身边每个法律界朋友跟我说的话吗?这种事事以人为先的精神,原来一直已经渗入了自己的身体血液,成为自己做人做事的精神。感谢我母亲,让我成为一个善良正直的人。结语母亲年纪大了,现在很多时候也是我倒过来照顾她。但她的善良,至今仍是深深影响着我,即使帮助别人的同时,要牺牲自己某些个人利益,仍在所不惜。CLECSS海外奖学金是我想了很多年,但一直没有履行的一件事情。今年我终于跨出这一步,希望略尽绵力,把善良和关爱的种子散播在中国法律界的土壤里,期望各位朋友们大力支持。

【CLECSS 1085】月入两万元的律师 – 事业,爱情与生活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 今天周六,各位周末愉快!我上一篇原创故事,是【CLECSS 1073】《五一劳动节: 律师的名义》。今天我再来一篇《月入两万的律师– 事业,爱情与生活》,探讨年轻律师的事业,爱情与生活。故事纯属虚构,希望引发大家各种思考。律师事业起航方律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很多其他学系的同学( 例如物理,化学等),都是学霸。但毕业后,却唯独是他取得一个万多元的Offer。过了一年后,工资已涨到两万。这可算是光宗耀祖,父母也替感到光荣。但光荣背后,却有很多初出道的辛酸。方律师以前是学生会会长,在学校是有名的学生明星。学校里有很多喜欢他的师妹,包括他现在的女朋友高律师。但进了律所后,他却发现自己地位最低。资本市场首一两年的工作比较枯燥,但同所的北大学长总是告诉他:“过了这两年就会好”,所以他也就忍耐着。他有时候觉得自己的好像沙漠前行,看到远处的绿洲,跟自己说:前面就是甘露了。就是这个“期盼”,让他一直坚持住。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他喜欢上这种辛苦和忙碌,可以说是“痛和快乐并存着”。方律师的生活两万元,其实用起来也没有多少。除了交了几千元的税及杂项外,每个月他也会给两三千元给父母。所以留给自己的其实就是一万两千元左右,其中三千元用在房子上。再减去穿着,交通及饮食上,一个月就只剩下五千元。他有一个梦想,希望省够钱去读LLM。但每年只省几万,不知道要等到牛年马月?他每次出来交际时,都穿得光鲜,但其实西装是刚出道时买的,一直都没有换过。他倒买了几种颜色的领带,所以每次同学聚会时,给人感觉穿着还是有点不同。法学院的同学都说自己的律所怎样怎样。自己在精英所工作,当然也数一下自己最近做的大项目。不过有时候某些同学做有些有意思的诉讼;即使标的不大,但听者倒觉得有意思。律师的爱情世界方律师的女朋友高律师,是他北大法学院的师妹。以前他做学生会时认识的。找个律师女朋友,好处是大家互相理解。即使晚上较晚吃饭,其中一方约会迟到,大家都会互相体谅。但对于未来,大家谈得不多。在方律师心里,希望几年后他事业稳定下来就结婚,组织家庭。但高律师同样事业心重,她也未必希望太早成家。事实上,虽然方律师收入比高律师略高,但每次吃饭,高律师也坚持双方AA。不过有时候,他觉得这样倒好,大家把心思放在事业上,将来早点买房子,结婚也要结得风光。(可是,他的LLM梦,又怎样实现呢?)后来。。。几年过去,方律师心中那片“绿洲”让他坚持住,已经做到高级律师。过去两万元刚出道时好像已经很多,现在已涨到几万元。现在面对出国读LLM,还是买房的问题。出国是为了理想,买方是为了现实。就此问题,他询问了高律师的意见,他没想到高律师支持他出国。高律师说:“房子,可以以后再买,但理想还是趁年轻追寻。说不定你日后可以走得更高更远”。他没想到高律师会这样支持他,内心很感动。那年,他也有幸申请到CLECSS海外奖学金,虽然没有多少钱,但却是年轻法律人的一个Honor。就这样,他学成回来,事业越早越好。做了合伙人,他去年的收入是730万元,即一天两万元。以前他一个月两万元就要省着省着。但现在却两万元一天,生活总算是Comfortable。他和那几个当年取得CLECSS海外奖学金的朋友,每年继续回馈社会。对于他而言,一天两万,每天省一顿五星级酒店的饭钱,已经可以帮助了很多人。最后,当然方律师也跟高律师结婚了。方律师一直都记得高律师在他事业初段时,怎样支持他。孩子出生后,高律师继续在律所工作。两个律师的结合,并非一定要一方牺牲,而是可以互相体谅,相辅相成的。方律师看着当年两万元的“工资单”,内心微笑,人生就是需要经历这个阶段,生活才精彩。年轻法律人,我们一起努力吧!

【CLECSS 1084】香港法务聚餐(5月19日)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引言继去年夏天CLECSS举办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及香港法务聚餐后,CLECSS于本月在香港启动今年的法务聚餐系列。对于正在做法务的朋友,或准备做法务的朋友们,可以翻看我们的CLECSS法务系列文章,例如:【CLECSS 764】《法务的地位–高还是低?》【CLECSS 767】《执业律师转法务–工资涨还是降?》【CLECSS 792】《从律所到法务的过渡期要注意什么?》【CLECSS 812】《从法务回到律所的可能性》【CLECSS 1031】《谈谈法务的Reporting Line》【CLECSS 1075】《法务如何控制律师费成本?》根据去年经验,既有不少资深法务参加,也有不少刚做法务的朋友。大家互相分享做法务的心得,包括人事关系处理,成本控制及事业规划等问题。今年的CLECSS香港法务聚餐,将于下周五(2017年5月19日)举行,详情如下:香港法务聚餐请见香港法务聚餐细节如下:日期2017年5月19日(周五)时间大约晚上7点开始地点香港中环(或附近)活动CLECSS 法务聚餐内容交流法务心得(例如律师费成本控制,处理各方关系等)对象本次活动只接受法务In-house报名名额大约20人费用平分餐费报名(1) 请于2017年5月13日(周六)前发电邮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报名。如果是CLECSS 2017在册会员,写上名字和CLECSS会员卡号就可以。如果非CLECSS会员,请写上名字,工作机构,法学院及微信ID。(2) 报名按照“会员优先原则”(会员指“CLECSS 2017在册会员”)。如有剩名额,会拨给非会员。各位CLECSS法务请踊跃报名,期待在下周五(2017年5月19日)在香港见到各位!

【CLECSS 1083】境外债券发行,交易结构怎么选?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继【CLECSS 983】《和"维好"说再见? - 关于境外债券发行与内保外贷的一点讨论》后,我们CLECSS很高兴再度收到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的汤光珺律师的投稿《境外债券发行,交易结构怎么选?》[注1],讨论一些境外债券发行的交易结构。希望对境外债券发行有兴趣的朋友们会喜欢今天的文章。作者:汤光珺,是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的注册外地律师,也是该事务所企业部的成员。他向企业和投资银行提供他在企业和证券法,尤其是债务资本市场交易方面的专业知识。他在投资级别和高收益债卷发行以及一般公司问题的咨询方面富有经验。在加入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之前,汤先生在中国一所大型的律师事务所的北京办事处执业,专注资本市场交易。与中国[注2]相关的境外债券的发行量在2016年全年达到约1,030亿美元(为历史新高),并在2017年第一季度继续保持强劲势头。由于中国政府施加的与境外债券发行相关的各类监管限制,不同类型的交易结构被发展并用以遵守该等限制。为了有效的设置交易结构以最好的适应发行人的不同情势及需要,有必要理解交易结构之间的主要区别。交易结构和影响交易结构选择的因素中国相关的境外债券发行的主要交易结构大体上可以被归入四类,即:(i)由境外主体发行并由境内母公司提供向下游信用增级(主要以跨境担保(“跨境担保”)和维好及股权购买承诺(合称,“维好”)的形式),(ii)由境内母公司直接发行(“直接发行”),(iii)由境外“红筹”发行人直接发行(“红筹发行”),及(iv)备用信用证支持的发行(“备用信用证发行”)。为交易结构选择而应当予以考虑的某些主要因素如下: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由于其广泛的管辖范围,就境外债券发行向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进行备案登记的要求对于中国相关的发行人而言是最紧要的因素之一。国家发改委通知2015年9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国家发改委通知”),其中规定中国企业及中国企业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一年期以上债务的,应当在举借该债务前向国家发改委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国家发改委事前登记”),并应当进一步在每次举借境外债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完成报送(“国家发改委事后报送”,与国家发改委事前登记合称,“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并且,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诠释,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的要求也适用于中国国民所控制的“红筹”发行人。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申请的程序申请人应当通过监管该申请人的省级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提交关于国家发改委事前登记的申请,但(i)六家地方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向其下放了关于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的管理权)所监管的申请人以及(ii) “红筹”申请人(其不受到任何省级发改委的监管因而可以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申请)除外。尽管国家发改委事前登记最初被设计为程序性审核,国家发改委随后就国家发改委事前登记适用了更为实质性的审核,从而延长了审核过程并对于境外债券项目的执行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并且,国家发改委可能不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或指引就特定行业内的申请人设定更为严格的审核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国家发改委在收到申请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并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一份标明额度及有效期的外债备案登记证明。然而,由于审核过程被延长,前述时间表通常并没有被国家发改委严格遵循。因而,建议申请人为其国家发改委事前登记的申请相应预留足够的时间。其后,在每次境外债券发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当完成国家发改委事后报送(该报送一般被视为程序性而非实质性)。对于交易结构选择的影响对于直接发行结构,国家发改委通知废除了此前个案批准的要求,而以更为宽松的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取而代之。由于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的缘故,直接发行对于中国相关的债券发行而言成为了一种较之从前更为可行的交易结构,并自此被中国相关的发行人所经常使用。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交易结构的选择通常对于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的影响有限,国家发改委及其地方分支机构可能在其审核国家发改委事前登记的过程中不时就交易结构的选择提供窗口指导。外管局备案登记采用跨境担保结构的境外债券发行受限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管局”)所引入的备案登记的要求。国家外管局新规2014年5月12日,国家外管局发布了《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及《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操作指引》(合称,“国家外管局新规”)。在国家外管局新规的管理体系下,中国母公司可以向境外主体所发行的债券提供担保而无需国家外管局的事前批准,前提是该中国担保人在该境外发行人中持有股权。在签署跨境担保合同后,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企业类型的中国担保人应当在跨境担保合同之日的15个工作日内向地方外管局就跨境担保进行登记(“外管局备案登记”)。虽然地方外管局通常被认为就外管局备案登记仅进行形式审核,建议中国担保人在签署跨境担保合同前与地方外管局进行咨询,因为某些地方外管局可能对于处理外管局备案登记的经验有限。对于交易结构选择的影响在引入外管局备案登记前,中国担保人需要就境外债券发行的跨境担保取得国家外管局的个案事前批准。由于仅要求在签署担保合同后向地方外管局备案,外管局备案登记使得跨境担保结构对于中国相关的发行人而言变得更为可行。然而,由于外管局备案登记不适用于“红筹”结构项下向上游的跨境担保(即由中国子公司向其境外母公司提供的担保),“红筹”发行人无法受惠于外管局备案登记的更为便易的可行性。信用评级鉴于信用评级对于境外债券的营销能力及融资成本具有直接的影响,交易结构对于信用评级的影响应当在选择交易结构时予以考虑。对于备用信用证发行,债券的信用评级通常对应于提供备用信用证的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而该评级通常高于发行人或其母公司的信用评级。对于采用跨境担保的发行、直接发行或红筹发行,债券的信用评级通常对应于母公司的信用评级。然而,对于维好的发行,由于针对维好结构有效性的不确定性等原因,受限于维好的条款,债券的信用评级可能会比母公司的信用评级低一到两个子级。募集资金用途由于中国政府引入的各类可能与发行人的需求所冲突的限制及窗口指导,募集资金用途对于境外债券发行而言是一个关键因素;而政府就该事项也已推动松绑的趋势。外管局三号文2017年1月26日,国家外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外管局三号文”),允许境外发行人将采用跨境担保的境外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通过放贷、股权投资(不包括证券投资)等方式直接或间接调回境内主体。在外管局三号文发布之前及按照外管局新规,采用跨境担保的境外债券发行的发行人不得将境外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调回境内主体。另一方面,由于维好通常不被认定为外管局新规项下的担保,采用维好结构的境外债券发行不受限于上述历史上对于跨境担保的限制。因而,在外管局三号文发布前,维好结构作为一种替代的信用增级结构而被有意将境外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调回境内主体的发行人所使用。对于交易结构选择的影响外管局三号文很大程度上废除了上述对于募集资金使用的限制,使得跨境担保结构对于有意将境外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调回境内主体的中国相关的发行人而言变得更为有利。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募集资金使用可能受限于国家发改委和/或外管局及其地方分支机构不时的窗口指导。因而,建议中国相关的发行人与国家发改委和外管局或其地方分支机构就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事先沟通,特别是与境外债券相关的资金跨境流转被涉及或将要被涉及时。中国税务各类中国相关的税务,例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可能对于境外债券的总融资成本构成潜在影响。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中国居民企业向非中国居民企业或个人的债券持有人支付的债券利息和/或额外费用受限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因而,针对直接发行结构,由于发行人位于中国境内且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发行人向非中国居民企业或个人的债券持有人支付的债券利息和/或额外费用可能受限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包括相关税务协议)。针对其他的交易结构,如果发行人位于中国境外且不因为位于中国的“实际管理机构”而被认定中国居民企业,则发行人向非中国居民企业或个人的债券持有人支付的债券利息和/或额外费用将不会受限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增值税2016年3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针对提供金融服务所产生的收入,以增值税取代了营业税。因而,由于发行人位于中国境内且债券持有人购买债券可能被视为提供金融服务,直接发行结构项下的债券利息和/或额外费用可能受限于增值税。针对其他的交易结构,如果发行人位于中国境外且不因为位于中国的“实际管理机构”而被认定中国居民企业,债券利息和/或额外费用将不会受限于增值税。对于交易结构选择的影响在境外债券的条款中通常规定,受限于某些例外情形,发行人应当承担债券之上的中国相关的税务成本。如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中的任何一种适用,该等债券的条款可能潜在增加发行人偿付债务的成本。因而,由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通常适用,直接发行就中国税务的角度而言可能对于发行人较为不利。另一方面,针对发行人不在中国境内的其他类型的交易结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或增值税也可能在发行人及其关连方之间与募集资金使用及债券偿付资金来源相关的交易中产生,转而增加发行人的整体融资成本。结论就中国相关的债券发行的交易结构的选择,发行人需要对例如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外管局备案登记、信用评级、募集资金用途及中国税务的主要因素予以考虑。以下表格列出该等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就不同交易结构的影响。由于中国政府引入的监管限制在持续变更,该等因素的影响可能相应变化,转而影响针对中国相关的境外债券发行的交易结构的决策。[注1]:本文原标题为《关于中国相关的离岸债券发行交易结构选择的简要讨论》,以英文及繁体中文发表于2017年5月《香港律师》杂志(香港律师会会刊),参见:http://www.hk-lawyer.org/content/brief-discussion-... 及 http://www.hk-lawyer.org/tc/content/%E9%97%9C%E6%9...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简体中文版对原文略有修改,并在CLECSS首发。[注2]:为本文的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CLECSS 1082】律所如何提升档次?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我曾经听过一个说法,在英美律所的发展,最后会剩下二三十个律所遥遥领先,其他律所会慢慢被抛离,而且抛离得越来越远。其实这道理也适用于中国律所上,如果一个律所在某个领域排Tier 1,好的项目会继续找它,造成一个循环,“好的越来越好,差的越来越差”。这让我想起较早前有个朋友跟我聊天时,跟我说觉得自己的律所实质上不差,但这么多年档次还是做不上去。那怎样确保自己的律所能挤进“好的越来越好”的Tier 1呢?要处理好短期利益 v 长远利益的矛盾这是一般律所/律师面对的问题。如果有以下两个选择,你会选哪一个?(一)做少量档次较高的业务(例如大客户,大项目),但利润较低(例如因为很多律所抢这些项目,所以竞价偏低,但涉及大量工作。)(二)做大量档次不高的业务(例如小客户,小项目),但利润较高。前者会带来长远利益,可以把律所的品牌做上去,但短期却不怎样赚钱。所以长远利益,往往跟短期利益会有矛盾。因此一个真正能把档次做上去的律所,是需要愿意牺牲短期利益,去换取长远利益的,否则就不断做大量的小项目。这些小项目门槛不高,日后竞争者会越来越多。 律所的文化承传这个其实跟上一段相关。“牺牲短期利益,去换取长远利益”也是律所文化的一种。要建立这种文化,就非公司化不可。否则律师A团队认同这个文化,律师B团队不认同,日后律所仍是没有统一的文化,档次做不上去。律所公司化改革后,大家就按律所厘定的政策行事,这样慢慢就会建立一种文化,律所向心力强。这种“重视律所长远利益”的文化,也包括对律师的培训。律所档次高不高,除了客户和项目的质量外,看看他们这样对待年轻律师,也可以看出来。如果他们重视对年轻律师的福利和培训,一般这样的律所较有“长远发展目标”,这样的律所将来会发展越来越好,一步一步提升档次。结语律所要提升档次,很视乎它是否愿意“牺牲短期利益,去换取长远利益”。这同时要看它是否做到公司化和具有承传的文化。在此CLECSS祝愿所有律所都能做得最好,成为“好的越来越好”的第一级别律所”,日后在中国法律市场发展史上刻上自己的名字。

【CLECSS 1081】律师费竞价越来越低的问题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昨天【CLECSS 1080】《CLECSS十周年海外奖学金》发出后,收到很多朋友的鼓励和支持。在此感谢大家的支持,并期待收到LLM/JD 朋友们的申请。今天我们讨论一下律师费竞价越来越低的问题。很多时候,你去客户那里Pitch , 明明你觉得自己已经Bid 得很低,但你对手总是更低,有时候低到不敢想象。律所A开价60万,你的律所B开价50万,律所C竟然开价20万。你会想:“律所C怎样Recover 成本啊?”今天我们探讨一下这个问题。竞价低是某种“破坏性创新”对于整个法律市场来说,律师费竞价“无了期”向下并不太健康。但对于个别律所而言,也不失为一种“破坏性创新”。我以前在斯坦福商学院读书时,读到很多企业都通过“破坏性创新”找到了出路,例如某律所通过某些内部科技,管理,人手调配等方法,压低了成本,这样它们往往以超低的价钱拿去某些生意。对于一些较有长远眼光的律所而言,不在乎某些生意现在是否能赚到大钱,最重要是把客户先拿到,先占有市场份额。只要在市场占有份额,日后不愁生意陆续有来。但低也需要低得合理不过各位又不用太担心,律师费竞价不可能“无了期”地低的。第一,如果某个律所通过内部成本控制,压低Associates工资(或工资虽然不低,但工作时间过长),这长远是不行的,很快会导致人才流失。第二,从客户的角度,也不一定就喜欢那个“超低”的竞价。我有听过说:“律所C低到不合理,低到不敢要”。所以律师竞价,往往最后都会以“合理”作为一个框框,不能太过偏离“合理性”,法律市场生态才能保持一个Equilibrium。各律所可以在业务的选择,及专业性上花些心思。整体来说,门槛越高,竞价过低的情况越少。结语各位CLECSS友,对于竞价过低的问题,对很多律所来说都是一个headache。对于可以提供一个“高素质 + 合理价格”的服务,应该是律所的追求。但这一切前提都是要“合理”,如果发现竞价情况“不合理”,也没有必要跟着对方不合理。对方即使超低价拿到生意,估计也不好过,也没有什么好羡慕的。市场早日也会回归理性的。

【CLECSS 1080】CLECSS十周年海外奖学金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 不经不觉,CLECSS自从2007年5月在北京昌平举行第一个讲座后,十年已过。这十年间,我看着身边的法律人一个一个成长,有些已做了合伙人,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十年间,自己也有人生的起跌,我美国JD毕业后十年,虽然也没有赚太多的钱,但我决定把自己这些年来省下来的钱,掏五万人民币,设立这个“CLECSS十周年海外奖学金”。为什么我设立这个“CLECSS十周年海外奖学金”如果我出生在有钱家庭的话,可能我就不会办CLECSS了。但在我成长中,偏偏面对很多困难。第一年在美国读书时,没有钱买车,在冰天雪地奔走。从小到大,我都知道我家里不能对我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持,但我从没有埋怨命运。我总是相信:“只要自己不放弃自己,没有任何人可以让你放弃”。我每天只希望做好自己,踏实埋头苦干。有余力的话,再帮助身边的年轻法律人。跟其他基金不同,这五万元完完全全是我个人过去十年工作省下来的钱。我明白对于一位出国读LLM/JD的年轻法律人而言,每人五千人民币更多是象征意义。但我更希望开了个头,让其他工作了十年以上的法律界朋友,都能回馈社会,为年轻法律人做点事情。我身边的朋友常常说:“你对全世界的人都太好了,就是对自己不够好”。对我来说,吃一顿饭五百元,跟五十元一样,同样是吃。生活简简单单就好,我倒不如把钱放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那为什么这个奖学金的定位是给LLM/JD的年轻法律人呢?主要是这些年轻法律人在最能体现CLECSS “Think Big; Do Big” 的精神。他们为了对于自己的事业,有最大的梦想和追求。我们期待这些杰出的年轻人,将来会继续回馈中国法律社群。CLECSS十周年海外奖学金细则奖学金CLECSS十周年海外奖学金申请条件今年去美国或其他国家读LLM或JD。金额五万人民币,颁给十位最优秀的年轻人(每人五千人民币)申请材料必需材料:(一)简历(一页纸)(二)拟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三)文章(一页纸)分开两部分: (1) 你认为自己至今最大的成就是什么?(2)你的人生理想是什么?补充材料(非必需):推荐信(可提供一至两份推荐信作参考)申请递交请于截至日期前,发上述申请材料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 。截至日期2017年6月2日(周五)我们希望找到一些对CLECSS宗旨认同的年轻法律人。其中包括对卓越的追求,并在自己成功后能继续帮助其他年轻法律人成长。我们期望得奖的朋友们,帮忙推广CLECSS “Think Big; Do Big” 的宗旨,让更多年轻法律人受益。各位今年出国读LLM/JD的朋友们,我们非常期待收到您的申请!

【CLECSS 1079】律所:当你放弃人才,往往会成为你的竞争对手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这些年来,因为我一直没有在内所做过,所以在那几个顶级的内所之间一直处于“中立”的位置。加上我不是猎头,不涉及商业利益,所以很多律所很喜欢要我介绍人才,人才也很多时候找到我,要我介绍给律所。这些年来,我觉得我介绍的人都比较靠谱的。有时候如果某一律所不要某律师/团队,我看到他们去了他们对手那里,也感到非常可惜。我很想跟律所说:“当你决定放弃这个人才时,这并非是否 + 1的问题;当你放弃这个人才,这人才去了你对手那里,处于你的对立面,结果对你来说是 -1”。因此好的人才,真的不要放过,你要了他,是防止将来他成为你的对手/敌人。很多时候,不要“+1”,结果不是“0” , 而是“-1”最近几年,我发现有个规律,当我介绍去律所A的人(律师X)不要的话,那律师X半年内都能找到同等Level的律所B,去了竞争对手那里,并在律所B做得很好。很多时候律所A考虑点是现在招律师X进去有什么直接好处。但很多时候,好处是不一定直接体现出来的。只要他有Potential,可以视之为一种“人才储备”,“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对于这种人才,有时候你不需要为他想“他进来能为律所带来什么”;这种人才,他自己深深明白需要“体现价值”和“Add Value”的道理,他进来后你不需要Push 他,他自己会找到替律所增值的切入点。所以,好的人才,往往是可遇不可求的,碰到的就不要轻易放过。当律所A决定不“+1”的同时,不要以为结果是“0”就算,往往过了几年后,你会发现在Pitch 项目时,他坐在竞争对手的位置上。他代表竞争对手去抢掉你一部分业务,造成了“-1”的情况。你会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要他。所以能吸纳的,尽量吸纳,只要他是好的人才,他不会成为你的负累,只会在你的平台上发扬光大。结语现在中国法律市场,竞争极大。往往我们看到的,不仅在于谁拿生意能力强;生意拿到后,到底有没有合适的律师去做?这往往是“鸡和蛋”的循环,你越有好的人才,口碑做了出来,你的生意越好;你的生意越好,就越需要吸纳更多的人才。往往“+1”后,就不只是“+1”,结果是“+n”; 反之,如果你不要“+1”,往往结果不只是“0”,可能会是“-1”,甚至是“-n”。在此祝各律所好运!

【CLECSS 1078】年轻法律人:国内研究院值得读吗?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前两天写中国法律市场的情况,收到很多年轻法律人关于法律事业规划的问题。很多刚毕业的法律人,都会有疑问,国内的法学硕士值得读吗?(如果你本科已读了法律,还要再花时间读法学硕士吗?当然,如果你本科读的并非法律,去读法律硕士,你就无可避免了)。我们决定在国内读不读法学硕士,主要看自己要达到什么目标。需要问自己:你不读能达到目标吗?你读了能达到目标吗?决定读研的思考点如果你潜心学术,当然不用想,一直读下去,读到博士,将来教书。但如果你的目标是要做法律实务,要做一名成功的律所合伙人或法务总监,你就要想得较仔细。你不读能达到目标吗?情况(一):能举个例子,你本来已是名校,例如北大,清华,复旦等,很多时候本科已经足够找一个红圈所或其他一线的律所,那我认为你毕业应该直接工作。毕竟去好的律所工作是你的最终目标。情况(二):不能如果你的本科不是上述那种“超级名校”,你本科毕业后就未必能直接找到最好的律所。(这包括了那些学校本身不错,但不在北京,上海的情况)。那你就要问自己下条问题:你读了能达到目标吗? 你读了能达到目标吗?情况(一):能例如你本身是某内陆学校,去北京那几个学校(例如北大,人民大学,中政法,清华,UIBE等),或去上海那几个学校(例如复旦,华政,上海交大等)读个法学硕士,这给你找到更好律所的机会。在读硕士期间,尽量多参加一些课外活动,多在北京上海建立些人脉。情况(二):不能如果你所考到的硕士,还是不能让你挤进一线律所,基本上是不需要再浪费两三年时间的。你不如先在一个二线律所做几年,那几年时间多学一些实务,多积累一些客户。几年后你要申请一线律所,就用你的“实务经验 + 客户”申请,而不是用你的“学历”去申请。 国内读研否?做实务你不读能达到目标吗?能读不能你读了能达到目标吗?能读不能不读结语今天虽然讨论国内读研的问题,但同样的思路,也适用于海外LLM。各位年轻CLECSS友,希望大家都能对自己的法律事业规划,做最正确的决定。整体原则是,如果工作是你的最终目标,能找到好的工作,就先去做。毕竟书本上的都是理论,只有我们跳进游泳池游泳,才是真的会游泳的。祝各位CLECSS友们好运!

【CLECSS 1077】年轻法律人选择内所和外所的对比表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昨天的【CLECSS 1076】《中国法律市场:回顾过去10年(律所重新洗牌)》很受欢迎。其中很多人对内所和外所的关系感同身受。那对于年轻律师而言,应该怎样选择进哪个律所呢?今天我做了内所和外所对比表(这仅代表我的个人意见)。年轻律师事业初段我认为年轻律师在事业初段(初级律师),在外所和内所之间,在国内可以这样考虑:外所内所顶级外所(例如英国神奇圈,美国Vault 10, Baker 或其他同等的律所等)在中国区生意Solid 的Vault 50 美国律所(或级别的英国律所)红圈或同等的内所其他一般的外所一线尾,二线头的内所二线/三线律所评论:选择律所时,大原则是生意要好。这点顶级外所和红圈所都做到。但为什么我建议年轻律师事业初段选顶级外所呢(注:“顶级”是指在中国区内顶级)?原因:(一)国际律师的培训还是较好,较有系统;(二)除了某几个红圈所外,大部分情况下外所工资还是比内所高;(三)较国际化,将来申请出国读LLM/JD,较有优势;将来回内所,这种国际经验也受欢迎。年轻律师事业中后段到了高级律师Level,要考虑的是升合伙人的事宜,因此考虑时内所都提了一个Level:外所内所顶级外所(例如英国神奇圈,美国Vault 10, Baker 或其他同等的律所等)红圈或同等的内所在中国区生意Solid 的Vault 50 美国律所(或级别的英国律所)一线尾,二线头的内所其他一般的外所二线/三线律所评论:内所提了一个Level的原因是,到你这个这段,你考虑得是是否能在该平台发展“自己的”资源和客户,是否能升合伙人;你早年的考虑,是否有系统的培训,是否国际化,变得没有那么重要。结语今天的内所外所对比表,只是一个粗浅的参考。因为中间的变数很多,例如不同人有不同的人生理想和需要,内所和外所个别情况给的工资和Title等。各位年轻律师朋友们,祝各位都能找到最合适自己的律所平台,让法律事业攀上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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