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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CSS 1076】中国法律市场:回顾过去10年(律所重新洗牌)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相信大家还记得【CLECSS 34】《顶级英美律所在中国的春秋战国》,过去十年,法律界真是波诡云谲,每过几年就重新洗牌。我2006年美国JD毕业,看了过去10年的法律市场变化,真的好像经历了法律界的“历史巨变”。我刚出来时外所很牛的,大家都争相进外所,但时代不同了,现在顶级内所在中国的业务甚至比顶级外所更好。这过去10年,内所之间也重新洗牌,大家心目中的排名也变了,也有不少后起之秀。今天我们看看过去10年到底发生什么事情。2008年为分水岭:内所 v 外所2006年如果你刚从法学院毕业,有Baker和金杜两个Offers,你根本不用考虑,肯定去Baker。2007年时,经济畅旺,外所内所生意都好,但外所处于领导地位。举个例子,如果某个项目外所和内所都在,一般都是外所律师牵头。2008年发生金融风暴,内所和外所生意都下滑。但回头看金融风暴对外所的打击更大。2009年年底,经济慢慢复苏,但客户(例如法务)更Cost-cautious。他们由以前经济好时的Generous, 变得谨慎很多。如果内所和外所都能做的法律服务,慢慢会找价钱更本地化的内所。只要做了第一单生意,没有出错,日后就会继续用内所。而这个也产生“鸡和蛋”的循环,内所生意越好,越吸引到外所的资深律师去内所做合伙人。这对外所产生“生意+人才”流失的连锁反应。虽然如此,外所还是有些领域是不能替代的,例如海外证券,FCPA等。现在外所的北京/上海分所,做得比较好的团队,都是做这类型领域的。内所自己的变化上段是内所和外所关系的变化,这段谈谈内所的变化。我自己是一位香港律师,在我美国JD毕业前,听过的内所不多。我十多年前听过的第一个内所是金杜,在美国读书期间,我问来自内地的同学,内地还有哪个顶级律所,他说还有君合。我问还有呢?他说海问…然后环球吧。(注:以上复述了我同学的回复,我不评论其看法。)十年后,大家现在说的Top 5 一般是金杜,君合,方达,中伦,海问(注:当然其他三个红圈所也是相当不错的)。如果要颁个进步奖,应该颁给方达,中伦和汉坤三个律所。方达过去10年能抓到自己的强项,例如PE,DR等较赚钱的领域,在这些强项做起来后,继续发展其他业务并越做越好,吸引更多的人才。汉坤也有类似的情况,在TMT及基金领域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并因为整体品牌做起来,也顺利开拓其他领域。中伦有一个很好的吸纳合伙人制度,过去十年吸引了合伙人进去,带来了新的客户和人才资源。而且品牌推广也做得不错,以网站为例,我认为现在做得最好的是金杜和中伦的网站。结语我2006年美国JD毕业,看到过去十年中国法律市场的发展。作为中国人,我们喜见我们中国自己的律所做得越来越好,为国家争光。同时,我们也保留了国际律所在中国的一定价值,让法律市场继续保持多元化。一定的竞争让中国律师天天进步,水平越来越好。各位CLECSS友,十年很快就过去,在此祝各位未来十年更美好!

【CLECSS 1075】法务如何控制律师费成本?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最近写了很多LLM/JD的文章,今天回到法务系列。很多在律所很多年的朋友,刚从律所跳公司,成为法务初哥。很多都会把重点放在怎样处理人际关系上,但其实“管钱”同样重要。今天我的文章不但写给法务初哥,也写给乙方律师。后者多了解甲方的思维,总是好事。先了解有否Budget 上限如果你初做法务,当然要首要了解机构内的人事关系。但以下的情况,你也要管钱:(一)你是General Counsel,(二)虽然你不是GC,但本来法律部很小,你作为一个Legal Counsel也有选律所的权力。首先,你要了解公司有没有年度律师费Budget,如果有,可以参考一下去年的律师费怎样组成,参照去年的做法,不超过Budget 就可以。(注:某些公司如果法务部用剩了钱,年底会以奖金方式分给法务部人员,这给了法务部控制成本的Incentive)。如果没有Budget 上限,也不要过早开心,你平时用律师费没有感觉,但到年底结算时,还是要问责,要解释为什么用那么多律师费。每年的目标,最好要做到低于去年10-20%律师费,那你做法务在控制成本方面就有功劳。了解选律所的权力和政策这个跟律师费成本很有关系。如果你有较大的权力挑选(或更换)律所,你就能跟律所谈个较低的律师收费。例如如果公司的政策是凡事都要三个律所竞价的,那每每能挑一个性价比高的。反之,如果某律所公司用了很多年,关系千丝万缕,则较难更换,也难谈一个较低的律师收费。不过要注意,即使你能换律所,也要慎重考虑。因为有时候换了一个新的律所,很多以前的文件也要从头看过,对公司重新了解。最后出来的结果不一定好。审阅律所账单如果大家事前商讨好一个固定的律师费金额,那就没有什么好研究的。但如果按每小时收费,则怎样也要看一下。每个工作用了多少小时,是很难争论的。不过怎样也要从“合理”的角度看。你试想想,如果是你的话,做同样工作,在律所需要多长时间?如果你需要4小时,外部律师写4至6小时,也不算太不合理,但如果写了8小时,就应该去质疑一下。怎样都要养成Vet账单的习惯,否则外部律师就会有一个你不Vet账单的印象,填Time Sheet时就更没顾忌。跟律所谈折扣在按小时收费的情况,往往账单出来会大于预期,这时候市场习惯大家会谈谈折扣。在市场上,比较多情况是10% 至20% off 不等。但也有个别其他情况,例如项目没有做成,或总金额本来非常大,律所一般会考虑更大的折扣。从法务的角度看,不妨尽力争取,能省一分钱就是一分钱。结语法务控制外部律师费成本,是一门艺术。对于很多法务初哥而言,不容易做得好。但过了两三年后,受到公司各种内部压力后,就会慢慢锻炼出这种控制成本的能力。各位CLECSS友,在此我祝各位无论在甲方或乙方,都能互谅互让,体谅各方的感受和需要,让大家在事业上共赢。

【CLECSS 1074】美国LLM/JD 聚餐 (香港) (5月7日)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引言继上月分别在Herbert Smith Freehills(北京)和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举办LLM/JD Party 后,CLECSS本月在香港也举办小型的LLM/JD活动。我们邀请在香港工作/读书,但打算今年去美国读LLM/JD 的朋友们参加本周日晚香港的聚餐活动。同时,我们也欢迎近年毕业的美国LLM/JD报名参加我们的活动。每年香港出去读美国LLM的朋友背景(比例上)跟北京/上海不同。从香港出去的,大多数已在国际律所工作,但由于欠缺普通法的Bar,事业遇到瓶颈,所以去美国读LLM考Bar,回来后就可以上Associate Track(注:做Associate前可能还需要做两年LC过渡,这视乎各所的政策和读LLM前有多少年经验)。不过,无论大家背景怎样,都是对中国法律发展有憧憬的人。所以很想相约大家,出国前见见面,到大家学成回来后,我们再见见面,分享一下我们所见所想,怎样规划自己的法律事业,一起为中国法律界努力。LLM/JD聚餐请见香港的美国LLM/JD 聚餐细节如下:活动美国LLM/JD 聚餐(香港)日期2017年5月7日(周日)时间晚上7时左右地点香港中环附近餐馆(待定)人数不多于15人费用参加者平分餐费。报名(1)有兴趣的CLECSS朋友请于5月3日(周三)前报名 ( clecss.education@gmail.com)。请写上自己的名称,微信ID,将要去/在读/已毕业的美国法律学院,及在职律所/公司(如适用)。如您是CLECSS 2017在册会员,请写上会员编号。(2)如超出报名人数上限,CLECSS 2017在册会员优先。CLECSS期望在5月7日(周日)在香港见到各位!

【CLECSS 1073】五一劳动节: 律师的名义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今天5月1日劳动节。律师平时工作辛苦,希望大家在今天都能好好休息。我上一篇原创故事,已经追溯到【CLECSS 1037】乘风破浪(律师版)。今天我再来一篇《五一劳动节: 律师的名义》,探讨律所和律师的劳工关系。故事纯虚构,希望引发大家各种思考。LD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有个专做劳动法的Boutique Firm,简称LD。里面有大约10位合伙人,50位律师。每天那50位律师,忙着替各大小公司处理各种劳动法相关事务,例如劳动诉讼,雇佣合同审阅等。扣除租金,税务等成本后,律所每年收入5000万元。每年分钱如下:合伙人律师分钱(年)4500万500万人数10 50 人均(年)450万10万人均(月)37.5万0.83万那10位合伙人,每天都在外面跑生意。而那40位律师,每天从早上九点做到晚上十点,但收入微薄。陆律师跟几位同事,向管理合伙人金Par反映,分钱比例是否应该调整一下(合伙人的收入是律师的接近50倍)。管理合伙人金Par说:“法律市场是市场经济调节的,你们的价值是市场反映出来的。要是你外面找到更好的,欢迎随时离开”。陆律师在LD工作了5年,在劳动法方面已掌握得不错,这次管理合伙人的回复,让他很失望。他没想到天天处理劳动关系,但自己的却处理不好。合伙人赚那么多钱,就不能多分一些给年轻律师吗?在吃午饭时,陆律师决定跟同事进行“律师的名义”计划(注:因为计划目的是保障律师的利益,所以计划叫“律师的名义”),大家一起在外面找工作,并相约大家差不多的时间辞职,看看律所的反映。“律师的名义”计划因为陆律师等已在劳动法领域有相当经验,所以很快就找到工作。现在他月薪1.5万,外面找到2万的。其他同事也有相同的情况。于是在五月二日,劳动节的后一天,15位律师同一天递了辞职信。合伙人们感到很意外,50个律师走了15个(而且大部分是中级的),谁干活? 他们都很震惊。那时候他们都意识到原来这些年轻律师对他们都很重要。金Par召开紧急会议,商议分钱比例。那时候,很多合伙人都说愿意拿少一点,多分一点给年轻律师。于是他们提出了一个新方案:合伙人律师分钱(年)4000万1000万人数10 50 人均(年)400万20万人均(月)33.3万1.67万那时候,合伙人们发觉自己分钱才减了11.1% ,但律师们就增了100%。他们每月的收入37万和33万分别不大,生活一样地过,但年轻律师0.8万和1.6万,分别却大。方案推出后,陆律师觉得“律师的名义”计划已成功,15位律师决定不走。自此后,合伙人和律师关系更好。后语很多年后,陆律师在LD律所做了管理合伙人,他经历了“律师的名义”计划,对合伙人和律师关系有更深切的体会(做了合伙人后,他更能从不同的角度看事情)。律所增加了更多年轻律师的福利,让他们都可以在健康快乐的环境度过他们头几年的律师生活。冰箱放了各式各样的水果和饮料,这些都只是一些“小心意”,但却能让年轻律师内心更好过,可乐而不为呢?凌晨一点,月淡星稀。陆律师离开办公室,看见还有几个年轻律师还在加班,身心疲惫。他去Pantry冲了几杯咖啡给那些小律师们。那几个年轻律师都很感动。事实上,合伙人和律师关系不只钱,还有情与义。各位CLECSS友,你在律所是否又能感受到这种江湖情义呢?

【CLECSS 1072】法律人:幸福其实很简单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今天周日4月30日,2017年不经不觉过了三分之一。在假期旅途的你,不知道身在何方?今天我不写法律市场,法学教育,法律职业规划的文章,我们反思一下我们的法律人生,来一次心灵洗涤。法律人幸福的反思周五,我约了另一位律师好友在香港石塘咀打兵乓球。石塘咀是香港的旧区,平时没有必要也不会过去。在我们旁边打球的是一家人,父母加上几岁大的一子一女。一家人乐也融融,打兵乓球租场就几十块港币。一家人在周五晚上就这样愉快健康地度过。我想起平时周五晚上我一般会在中环餐厅或酒吧度过,一晚至少用几百块,甚至上千,不是每顿饭都吃得快乐(有些是“交际饭”),也不一定健康。其实法律人生本来就可以很简单,你有幸福快乐的家庭,有健康的身体,就已经很好,不一定要追逐太多的名利,太多的金钱。比如说,做律师的你一直想买某名牌手表,但有天你买了戴在手上,过一两个月,你就没有感觉了,你会发现“也不外如是”。打球与我的成长说起兵乓,从小到大我就偏爱Racquet Game, 例如网球,羽毛球等。但小时候,家里没有钱找正规的教练学习。我的网球,是我小时候对着墙壁打出来的。虽然我的Racquet Game一般等打不差,但也不正规。好处是不跟正规,不断通过Trial-and-error学习,有多元化的打法,但坏处是不Solid。现在中国社会经济条件整体改善,小朋友一代,一般都有更多机会找个正规教练学习,但也见过很多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珍惜学习机会的,或太跟循教练的打法,失去自己打球的Style。我回想我的法律人生其实也一样。我成长中,一直都没有人指导,我一直也摸着石头过河的,但因为没有人帮助,不断自己尝试,却磨练出坚强的个性。不仅照顾自己,也慢慢有了一种侠气,帮助其他有需要的人。从来没有人教我应该怎样,但在不断失败和尝试中取得了经验,对人生有独特的看法和感悟。我回头看,这些成长经历,让自己有一种幸福感。反而现在有些年轻法律人,因为家庭有钱,刚毕业时就有钱出国读书,但读了后却仍一片迷茫,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我曾听过一两位年轻法律人说:“反正我年轻,时间耗得起,日后再看看”。结语各位CLECSS友,我认为法律人的幸福,源于我们的生活充实感。这种充实感可以来自不同方面,例如家庭,事业理想,和帮助别人。作为法律人,我们既不需要盲目对名利和物质的追求,同时也不能没有人生理想。这么多年来,我见过前者的迷失,也见过后者的空虚。因此我们应该想清楚自己的法律人生想要什么,把自己的生活填满色彩就足够。不必华丽,够用就好。

【CLECSS 1071】美国LLM v 英国 LLM对比表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今天长周末的第一天。祝各位都有个愉快的假期!前天我发了【CLECSS 1069】《法学教育:美国v 澳洲》后,有些读者要求我写写《美国LLM v 英国 LLM》。CLECSS公众号三年前的第一篇文章,就是《美国Track v 英国Track》。今天再深化一下。我个人心目中的英美学校对比表美国 LLM英国LLMT3T6牛津,剑桥T14LSE,UCLT20King’s College 等同级法学院T20 外其他英国学校我的看法(1) 以上的对比表,大约是从“申请的难度”和“学校的声誉”写出来。虽然在国内整体知名度而言,“牛津,剑桥”跟“哈佛,耶鲁,斯坦福”相若,但美国法学院的教育较先进和多元化,因此如果拿到美国 T3,是基本上不用纠结,一定去美国的。(2) 在很多律所心目中,“牛津,剑桥”的地位大约是“Columbia/NYU”法学院那个地位。但你考虑去哪个学校时,还是要考虑能否考Bar的因素。去Columbia/NYU,你考过Bar,就成为美国律师,在外所和MNC较有优势。英国LLM不能考Bar,去外所将来会有瓶颈,将来你可能还是需要补一个美国LLM,这样倒不如现在直接去美国读个LLM。(当然,如果你去内所,有没有Bar分别不大)。(3) 其余T14,T20,T20外的对比分析,我第(2) 点的比较也适用。不过顺带一提,有些朋友是用英国LLM作为一个过渡,作为跳板去申请美国LLM。比如说如果你进了牛津,剑桥,你以牛津,剑桥研究生身份申请美国T3就会有一定优势(因为传统历史原因,美国学校也很看重牛津,剑桥在学界的地位)。同样地你通过其他英国学校,也有有望通过“英国跳板”,跳到美国高一级的学校。结语整体而言,对于同级的学校而言,我认为选美国LLM较佳,因为能考Bar,而且走美国Track一般工资较高。但当然如果大家申到牛津,剑桥,基于其学界的特殊地位,也可以作特别考虑。在此我祝所以有志去英美留学的CLECSS年轻法律人,都能找到自己最合适的学校,将来法律事业做得最好!

【CLECSS 1070】评最新出炉的美国Am Law 100 排名 - 看看各律所的创收能力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我JD毕业11年,做了十年CLECSS讲座和线上平台。这些年见到国际律所很多变化。美国的Am Law 100 排名刚出炉,我们可以从律所总收入,律师人均收入,合伙人人均盈利,看看各美国律所的情况。以下是我的观察:律所总收入2016收入排名2015收入排名律所2016律所总收入(十亿美金)11Latham & Watkins2.82325Kirkland & Ellis2.65133Baker & McKenzie2.62044Skadden Arps2.49552DLA Piper2.47066Jones Day1.97777Sidley Austin1.92889Hogan Lovells1.92698Morgan Lewis1.8601010Norton Rose1.686评论:早几年,排名首两位我们总是见到Baker &McKenzie或DLA Piper的踪影。这两个所都是传统美国本土不是最顶尖(例如Vault不是前十的),但国际化做得比较好的。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有些改变。相对而言,Latham & Waktins 和Kirkland & Ellis 都不是这些传统全球各地大量“开分店”的律所,在美国本土是Vault 10律所。他们比较重视创收能力,而不是分所的数目。这个长远来说有回报,即使他们“分店”数目不太多,他们总创收仍能打败Baker & McKenzie和DLA Piper。尤其值得留意Kirkland & Ellis,近几年在中国区冒起得很快,这几年,它提拔了不少年轻合伙人,这些“新血”为律所带来新的动力,新的资源。这种“Young Entrepreneur”的年轻企业家文化有助律所的持续发展。律师人均收入(RPL)2016律师人均收入排名2015律师人均收入排名律所2016律师人均收入(百万美金)11Wachtell Lipton3.13022Sullivan & Cromwell1.70033Quinn Emanuel1.67545Kirkland & Ellis1.50556Cravath1.48564Skadden Arps1.44577Simpson Thacher1.34089Boies Schiller1.325913Davis Polk1.29599Gibson Dunn1.295评论: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律师人均收入”排名,过半是Vault 10的律所,除了Kirkland和Skadden外,很多这些律所在总收入排名都排不上Top 10去。因为他们律师总人数不太多,所以即使人均高,总收入仍是被比了下去。除那几个Vault 10律所外,其他如Quinn Emanuel 等以Regulatory, DR 等有名的,这些领域Billings 也可以很多,所以人均创收也可以很高。合伙人人均盈利(PPP)2016合伙人人均盈利排名2015合伙人人均盈利排名律所2016合伙人人均盈利(百万美金)11Wachtell Lipton5.80022Quinn Emanuel5.01533Paul Weiss4.38046Cravath4.19555Kirkland & Ellis4.10064Sullivan & Cromwell4.05079Davis Polk3.77588Cahill3.63597Simpson Thacher3.5051013Cleary Gottlieb3.320评论:这个合伙人人均盈利(PPP)排名,可以看到各律所控制成本的能力。这个排名跟以上的律师人均收入排名有点像。但如Paul Weiss,Davis Polk等,他们在律师人均收入排名Top 10没有上榜,但在合伙人人均盈利排名则上榜。可见他们对成本控制能力较强。早前有个说法Davis Polk 中国区有些人事调整,相信可能也是跟提高PPP有关。结语在这个高度竞争的法律环境,每个律所都必须要自强,最好能在律所总收入,律师人均收入,和合伙人盈利三个指标都做得最好。在不久的未来,CLECSS期待见到中国律所这些数据能做到跟美国律所一样好。中国法律界加油!

【CLECSS 1069】法学教育:美国 v 澳洲等Commonwealth国家的选择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 我刚在北京和上海办了美国LLM/JD Party,在Party上好几个学生问及美国跟澳洲的比较。以前,大家总会问起美国 v 英国的比较,看来现在澳洲也成为留学热点。这个是苹果和橙的比较,很难说苹果还是橙好。我没有在澳洲读过书,以下我一些粗浅观察,供大家参考。要注意的分别:能走多高大家可以想像两座山,美国那座两千米,澳洲那座一千五百米。假设你两座山都攀得好,最终美国那座山能攀得更高,因为客观上,美国有更多好律所,进了BigLaw后工资更高。但当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攀到那个高度,也有可能你在美国那座两千米的山,只攀到一千米(因为不太合适那种高度Intensive的环境),反而你在澳洲那座山能攀到一千两百米,所以这也因人而异。(注:要注意如果去澳洲读书,最好读JD,而非LLM,因为JD才是取得律师牌的途径。这个跟美国读完LLM可以考Bar的情况不一样)。 教育质素在我身边的朋友,大多数接同时接受过英国/澳洲/加拿大,和美国法学院教育的朋友,大多数喜欢美国法学院教育多一点。他们一般的意见是,美国的法学院教育更“先进”和“多元化”。我没有在英国/澳洲/加拿大读过书,但如果“美国 v 香港”法学院教育,我同意这个观点。澳洲法学院的路怎样走大家当然可以在澳洲拿律师牌,但听说澳洲本地就业市场也不怎样。所以近年来,也有不少人读完澳洲JD或LLB,去香港读PCLL(前提是要考过Conversion Examination),然后在香港的国际律所实习两年,取得香港律师牌。想走这条Track的朋友,记得至少要考进New South Wales, Sydney和Melbourne 三所学校,而且成绩要读得较好。很多英国律所都喜欢这三所学校出来的,觉得Quality一般不差。结语去美国还是澳洲,是一个个人选择。文中只是写出一些观察,供大家参考。祝大家都能找到合适的法律院,过最快乐的人生。我希望今年能往南走一趟,去澳洲,新加坡等地探望各位CLECSS友。大家来到香港,也欢迎来找我~

【CLECSS 1068】年轻法律人: 是否能通过LLM改变命运?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今天这篇文章,不是写给那些本来就很牛,已经在顶尖英美律所工作(例如Freshfields,Sullivan & Cromwell等),再出去Harvard,Columbia 读个LLM锦上添花的。反而,我是想写给那些现在做得不顺,想通过LLM改变命运的。今天我们就看看各种情况。难,但不妨碍我们尝试首先,我必须指出现实是困难的。如果你现在不顺(例如你不是排名靠前的国内法学院毕业,毕业后进了一个二三线律所),你以这个背景申请LLM,也很难申请到排名靠前的LLM,如果只申请到排名不高不低的LLM,帮助又不是很大。以下是我的建议:争取至少挤进T14 末的学校,如果不行,至少是一些国内听得较多的T30学校现实来说,这个背景,回国后能挤进好的外所很难,所以一般而言,目标应该锁定一线内所。由于美国很多LLM Program都扩招,现在去Georgetown等(注:虽然Georgetown今年排第15名,但传统上我们仍会称之为“T14 末的学校”),其实不太难,你能挤进Georgetown 等学校,回国后一般能拿到一些一线律所的面试机会。如果你挤不进T14,就去一些国内比较熟悉的排第15至30名的学校,例如Boston U等,虽然它们不是T14,但大家都会听过,国内校友多,也能拿到一定一二线律所的面试。 如果T30也进不了,可以先读一个排名较低,但提供奖学金的LLM,再读一个排名较高的LLM如果你条件本身真的略逊,T30进不了,可以考虑去一个排名较低的学校(最好有一定奖学金的),那年拼尽全力,拿个好成绩,然后用那年的成绩,再去一个排名较高的LLM Program,读个更专业的LLM,例如IP, Tax, Banking等。这样你将来就以第二个排名较高的LLM找工作。另一办法是,如果你本来条件稍逊,可以考虑拼尽全力考LSAT,LSAT分数只要较高,也就能争取奖学金,进一个较好的学校读JD。人生可以从头来过,命运可以从此改写。结语各位CLECSS年轻法律人,如果你现在的法律事业不顺,切记不要轻易放弃。条条大道通罗马,人只要有志气,不断尝试,总会找到自己的路。我在此祝愿所有年轻法律人,都能为自己理想奔驰,如果有心出国读LLM,不要顾虑太多,放胆去做。只要自己不放弃,命运是困不住我们的。

【CLECSS 1067】年轻律师: 不在乎现在那一点点钱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很多年前跟一位在英国律所的朋友聊天,他说工作量一样,但拿的工资比美国律所低不少,心里还是有点不开心(例如同一职位,英国律所八万一个月,美国律所十万一个月)。昨天我跟另一英国律所的朋友聊天时,他跟我说,“我倒不在意差距那一点钱,只要做好现在,钱将来还是会来的”。我很敬佩后者这么年轻就有这样成熟的思维。基于这两个很大的反差,我写了今年的文章。是的,年轻法律人,真的不要在乎现在那一点点钱。不要在乎一时的钱我想起很多年前,有位朋友告诉我,收到一个猎头的电话,说“某X律所说只要金杜和君合的,只要你金杜或君合出来的,价钱随便开。”这引申出两个思考点。第一,只要你能在金杜和君合等顶尖红圈所熬几年,你将来出来就前途无限。所以无论工资多高多低,能在生意好的律所做几年,积累经验,将来出来就不愁没人要。第二,X律所比金杜君合低一个Tier,它出那么多工资,你跳了过去,但你有没有想过你下一步怎样?当你赚了两三年高薪后,万一再换工作,你从X出来就没有那么值钱,反而你的同事能在金杜君合等再熬上几年,到时候出来才真正值钱,比你在X所两三年后的工资还要高。钱的未来值和现在值所以我们考虑钱的多少,不是看现在,而是看10年后的未来,你会赚多少。这样的话,你的选择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我们看看以下的例子:现在年薪预计未来九年赚到的钱总共R律所20万1000万1020万X 律所30万500万530万R律所有品牌价值,在“现在年薪”没有反映出来,但在未来收入则会被反映出来。所以这说明年轻法律人不要在乎现在那一点点钱。结语很多CLECSS友喜欢找我询问工作选择的问题。因为我已做了十年讲座和线上平台,所以所有问题都回答过,心里也有不少确切案例。这十年,见过最成功的,大部分都不浮躁,很有耐性一步一步达到目标的法律人。在此也祝所有法律人能找到自己最合适的工作,现在的钱要考虑,但不是最重要的;要看钱,就要看长远的,那个才是真正的大钱。

【CLECSS 1066】合伙人应该对年轻律师多点正面鼓励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引言前天【CLECSS 1064】《中国律师需要了解的西方文化》很受欢迎,今天再从西方教育探讨一下年轻律师的培训。前几天跟一位朋友讨论到国际学校的教育,说老师都很包容,鼓励学生多元化发展,给他们多是正面鼓励,而不是不断批评,说你这个不是,那个不是。这个西方教育模式,可以也可以套用在年轻律师的培训身上。正面鼓励一杯水,可以说“半杯满”,也可以说“半杯空”,关键是从哪个角度看。比如说一位年轻律师Associate,他这次客户关系处理得很好,但文本写得不理想,合伙人可以先赞赏他处理关系的能力,然后再提一下他文本哪里做得不好。正确做法错误做法鼓励赞赏年轻律师做得好的地方批判指出做得不好的地方,给些改善建议只抓着做得不好的地方痛骂,弄到年轻律师丢失信心。对于一位小孩来说,成长时有否自信,对一辈子影响很大。同样,对于一位年轻律师来说,首几年是否正面乐观,自信积极,对日后发展也很重要。因此,合伙人应该多作鼓励,让年轻律师都能愉快地成长。多元化发展另外,如西方教育理念一样,小孩应该怎样发展,没有标准。同样,我们应该看年轻律师的具体个性和长处。如果他自己喜欢交际,让他多到外面走走,见见潜在客户,说不定他会带来新的资源和机会。我们没有必要逼着他去做他的弱项,反而应该放手让他做他的强项。每个年轻律师都能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得最大,得到最大的鼓励。这样对整个团队也有好处。结语各位合伙人,我们培训这些年轻律师,不能期待他们一辈子留在自己身边,他们总有一天会飞。即使他们有天高飞了,看着他们成才,我们仍是会开心的。就好像家长把孩子培育成长,参加他们毕业典礼的那种感动。这些年轻律师,在事业早期能得到鼓励,能得到多元化发展的机会,将来就会走得更高更远。在此CLECSS祝各位合伙人和年轻律师都有最好的师徒关系,一起成长,一起双赢。

【CLECSS 1065】如果今年申不到T3法学院,我要等一年明年再申吗?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 昨天在北京完成了CLECSS 美国LLM/JD Party, 刚坐飞机飞回香港。每年这个活动我都会碰到很多有上进心的法律年轻人,答问部分也有很多有意思的问题。其中一条问题,是如果我今年申到T6,但申不到T3 ,那我还要明年再申吗?例如今年申到Columbia/ NYU, 但心系Harvard/ Stanford,那仍要明年再申吗?我之所以写这个话题,因为其实背后引申出一些有意思的问题。这其实带出一个客观v 主观元素冲突的问题。客观元素客观上,如果你申请到Columbia,NYU,其实已经很够用。对于很多最顶尖的外所,都是以T6 划分的(对于一线内所来说,一般T14,甚至排名再低一点的LLM,也足够)。所以Columbia 的找工作不一定比哈佛差,Columbia和Harvard的同样会得到面试。到时候看谁在面试表现好,谁就拿到Offer。所以客观上,大家在决定自己去不去某个LLM Program时,大原则是“够用就足够”。主观元素不过人是有感情的,也不能纯客观地数量化分析事情。有时候人的主观元素也要考虑,例如去哈佛读书是你的人生理想,其他T6学校去了你也不会开心。那我觉得是可以积极考虑再等明年再申的。问题的重点是这个“主观元素”到底在你内心有多大的比重。如果在考虑过“客观因素”后,你还是在想这个问题,这周想,下周又想,天天都想。那证明这主观元素对你很重要。人生你自己想什么,也很重要,万一你去了某所学校,但不是自己真的想去的,估计你日后会有遗憾,总想着为什么自己不是读那个心仪的学校。结语这种事情,从来都没有对或错之分。因为每个人的人生理想不一样。人最重要做到的,是事情做了后不要让自己有遗憾。例如自己是想攀两千米的山A,就不要去爬一千八百米的山B,你爬到山B的山顶后,你在一千八百米山顶看着两千米山A的山顶,还是会有遗憾。在此祝各位CLECSS友在客观和主观的冲突上,能作出自己就最正确的决定。这么多年来,我发现当主观和客观发生冲突时,大部分时间还是应该尊重主观的看法。毕竟法律人生是自己的,只有自己知道自己快乐不快乐。

【CLECSS 1064】中国律师需要了解的一些西方文化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昨天在北京,我连起跑了六七个律所,晚上还去了植德的开业酒会。形式是西式自助餐+酒会形式。以前分别有好几个中国朋友跟我说,还是喜欢中国传统的圆桌聚餐,不太习惯拿着酒杯,在会场到处走,站着聊天说话。我个人对中国和西方的文化都习惯,今天我跟大家分享一些西方文化的差异和观察。约吃早餐Breakfast Meeting 中国人和西方人的生理时钟是有点差异的。中国律师习惯工作得比较晚,第二天晚一点起来。西方人比较习惯早睡,但同时早点起床,例如六点起来,洗个澡,然后七点出门。所以很多时候,重视家庭生活的西方人,如果约你出来见面,会约吃早餐。如果对方是一个潜在客户,也值得早点起来。但切记一旦答应吃早餐,就不能迟到。不能约了七点半,到时候发“不好意思,晚点过来,然后八点才到”。如果该西方人约你七点半,你也不要高估自己早起的能力,倒不如直接反建议约八点或八点半。这样比起当初爽快答应,最后做不到好。聊天内容西方人喜欢聊的东西,跟中国人喜欢聊的东西不一样。但如果发现自己整顿饭都在聊中国的事情,显得自己不够Considerate。整个聊天内容,应该有一半或以上聊及别人。例如西方人很喜欢聊体育运动,国际政治(时事)。这些自己可能不太懂,但要成功打开话题,可以事前多准备了解一下。另外,也有一些没有那么大的文化差异话题,例如聊一下家庭,饮食,旅游等。总言之,你要从对方的角度看,他跟你吃这顿饭的Conversation,是否Enjoyable,你要让对方感觉良好,就要从他的文化角度出发。酒会设计如我文章开首那段,西方人的酒会一般是开放式的,在会场走来走去。但中国式传统聚会,比较喜欢静态坐下来。这也突显中西文化一个很太差异。整体而言,西方人更有活力,更重视主动交流,无论认识不认识,都能聊起来。觉得投契的,就多聊几句,不投契的,点到即止。中国人更喜欢跟自己认识的坐在一桌。我觉得这是很值得深思的文化差异,在现实生活,主动认识陌生人,多跟别人交流,往往会产生更多机会。如果你发现自己还是传统中国人的思维和性格,可以适当地作出调整,不要跟自己说,我天生性格就这样。结语今天文章,只列举了三个中国和西方文化差异的例子。中国律师在做涉外业务时,往往要了解这些文化差异,不能只用中国那套,也要从别人的角度想想看看。这样,工作才能最畅顺,从中获得最大的收获。各位北京朋友们,我们下午CLECSS活动见!

【CLECSS 1063】重回北京,用心做好每一个法律人活动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早上在北京醒来,各位北京朋友早!我上一次去北京,已经是去年年底CLECSS北京年会的时候。四个月后,再回北京办CLECSS/CBLA 美国LLM/JD Admission Party。北京是CLECSS讲座的发源地,因此每一个北京活动,我都特别重视。今天约了君合,中伦,通商,竞天公诚,汉坤,国浩,植德等朋友们。上述各所的朋友们,我们今天稍后见!参加LLM/JD Admission Party的朋友们,我们明天Herbert Smith Freehills办公室见!用心阅读每一封法律人的信看过我【CLECSS 1028】《法律小编, 你今天好吗?》都知道,你发到后台的每一个信息都是我亲自阅读和回复的。报名活动也一样。我会把收到的电邮分类,以LLM/JD AdmissionParty为例,我会把今年出国读书的放在第一类名单(优先名单),然后把已毕业的LLM/JD校友放在第二类名单(次选名单),再把不是今年出去,但对美国法律教育有兴趣的朋友放在第三类名单。最近几年,出国读LLM/JD 的朋友越来越多,所以每个活动报名人数都超过百,但偏偏律所办公室就只能容纳50 至60人,所以不得已要退掉部分报名朋友。在发出确认通知给第一类和第二类名单朋友后,我会把第三类名单仔细看一遍,细心阅读他们的电邮,看看他们有什么特别原因想参加,也会去Linkedin 了解他们的Profile,然后亲身加部分报名朋友的微信聊一下,了解他们的需要和想法。每年我会尽量留几个名额给他们,让部分非常有上进心,非常渴望参加此活动的朋友参加。所用的每一分血汗钱相信大家都知道,我这么多年来,都是用自己工作赚回来的钱支付我的飞机票和酒店钱。每次香港过来的机票连酒店几千元,一年就几万元。很多朋友很难相信,为什么我会愿意自己掏钱为年轻律师做这么多活动。这个没有什么逻辑可言,只是当你相信这是有意义,这是正确的事情,你就会义无反顾地做。这些年来,我不会介意自己取得什么利益,我只会在意这些年轻法律人从我的讲座或活动得到什么,只有这些年轻法律人能做得最好,中国法律界就有希望。我这些钱也不算什么。结语这次在北京,希望见到更多志同道合的CLECSS友和有上进心的年轻法律人。无论我在哪个城市,我都用心做好每一场讲座和活动。只有怀着一份最真诚的心去做讲座,才能让年轻法律人取得最大收获。而我很希望用这份真诚的心,打动中国每一位法律人,让他们将来成长后,也一样能帮助中国法律界其他后来者。这样,我们的中国法律界就很有希望。正因为这个希望,让我们坚持着,永不放弃。

【CLECSS 1062】从新华社记者到美国大所资深合伙人 - 佐治亚州成功美籍华人与您分享在美执业经历

作者:朱玮琼
05月24日 | CLECSS
各位CLECSS友,我们今天很高兴收到朱玮琼律师的投稿《从新华社记者到美国大所资深合伙人 - 佐治亚州成功美籍华人与您分享在美执业经历》。通过其对房冠明律师的访谈,相信大家对华人在美国执业的情况会增加认识和了解。有关房冠明律师的详细介绍,请见内文。访谈者:朱玮琼律师,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律硕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中国和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具有多年跨境股权投融资和境内外并购交易经验。今天非常有幸采访到房冠明律师,房律师是最早一批在美国大所从事跨境公司业务,并担任合伙人的华裔律师。1998年从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毕业并取得法律博士学位后,房律师即在亚特兰大一家历史悠久的律师事务所Arnall Golden Gregory LLP工作,主要从事公司法,跨境合同谈判、私募股权融资及其他美国境内和跨境公司业务。2004年,房律师作为联合创始人,与佐治亚州的一名州议员及其他数名志同道合的人士共同创立了Georgia China Alliance,旨在促进中美之间的商务合作。2006年,房律师加入时为美国百强律师事务所之一的Womble Carlyle Sandridge & Rice(稳博律师事务所),成为少数几位在美国东南部大所中担任合伙人的华裔女性。房律师在稳博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中美双边跨境公司业务,其代表性客户包括三一重工,中国航天服务公司,及其他多家大型中国企业。从业十六年后,房律师于2014年加入了在欧洲和北美支付领域领先的支付公司Worldpay US,成为该公司法务部的法律顾问。凭借其在中美跨境交易方面的丰富执业经验和贡献,房律师相继被Atlanta Magazine及Georgia Asian Times评为佐治亚新星和佐治亚州25名最具影响力的美籍华人之一。1. 您当时在国内新华社做记者,是什么原因让您选择到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读法律博士,并有意在美国从事法律工作的?1985年我从中山大学英语系毕业后,在新华社做国际新闻的报道。当时我的丈夫申请到美国的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读书,我作为家属便陪同他一起来到美国。来美国后,我也曾想过是否要在美国继续从事新闻工作,但考虑到政治背景和语言文化方面的差异,我觉得继续从事新闻工作很难有发展前途。通过朋友推荐,我找到了一份在律师事务所担任秘书和律师助理的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时候,我接触到了很多案件。在阅读了大量与案件有关的文件后,我对美国的法律和法律工作慢慢产生了兴趣。同时,我的很多律师同事们也纷纷鼓励我去法学院深造。一开始,他们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我并没有很大的把握。因为当时还是90年代初期,在美国做律师的中国人寥寥无几,即使在中国本土,法治建设也才刚刚起步,当时国内的很多律师事务所都是国营的,我的一些在政法学院读书的同学毕业后也大多去政府部门工作,并没有像美国这样有律师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的概念。但是后来,越来越多的律师,包括州政府的律师朋友都建议我去读法学院,几番犹豫之后,我最终下定决心辞去律所的工作,专心准备法学院的申请和LSAT考试,并最终被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法学院录取,于1995年开始正式攻读法律博士。2. 能否分享一下您在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读法学博士期间是怎么度过的?毕业后,您又是怎么找到在Arnall Golden Gregory LLP这家所的工作呢?这三年的学习生活还是比较辛苦的,在我正式开始读法律博士的时候,我的大儿子已经十个月大了,所以我既要照顾孩子,又要兼顾学业。那个时候,我的很多同学在课余闲暇的时候会去酒吧、去健身,而我却要去幼儿园接送小孩、陪小孩。一般晚上回到家的时候,我都要先陪小孩玩一会儿,等孩子睡觉后再开始学习。法学院的课业压力很大,每天都要看很多案例。我在读法学院之前是从来不喝咖啡的,读了之后开始喝咖啡。一开始是一天一杯,后来是两杯,再后来要三杯才能熬下来。好在照顾小孩为我繁重的课业压力起到了很好的调节作用,也让我懂得如何合理的安排时间。Arnall Golden Gregory LLP当时有120多名律师,总部在亚特兰大,现在在华盛顿特区也有办公室。我当时是在法学院二年级的时候,通过校园面试获得了这家所的暑期实习机会,并在毕业后拿到了正式的入职通知。其实大部分法学院的学生都是通过暑期实习项目找到工作的。很多律所,尤其是大所,都是通过暑期实习项目招收新律师。它们都非常注重学生的在校成绩,如果在校成绩排名太低的话,就很难有机会获得面试。不过,我当时读法学院的时候并不知道这点,也没有想过要通过取得好成绩获得就业的砝码。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想学东西,因为之前工作的缘故,我对法律真的很感兴趣。所以在整个读法律博士的三年里,我并没有受到来自成绩排名方面的压力。也许正是因为我纯粹出于兴趣来读法学院的缘故,反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在毕业的时候取得了年级排名前5%的好成绩。3. 您在Arnall Golden Gregory LLP的主要执业领域是什么?您是怎么想到从事这一块业务的?我执业以来一直从事公司法相关的业务,包括公司的设立、融资、并购等。亚特兰大从事公司法的律师很多,竞争也很激烈。我当时就觉得,作为一名在美国执业的少数族裔,又是一名女性,要想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的话,必须找到自己的专长。恰逢2001年中国加入WTO,越来越多的中美企业开始了投资、贸易等方面的跨境合作。我觉得这对我而言是个很好的机会,可以让我将与中国相关的涉外业务作为我的专长。当时美国的律师界对中国入世这件事情关注的并不多。我就自己研读中国法律,看各类与实务相关的文章等。在熟悉了中国法律之后,我就通过举办各类讲座和大家分享这些信息,也同时起到了宣传自己的作用。这时候最早的一批中国公司包括海尔、三一重工、海信、中兴等,纷纷开始在美国设立公司。三一重工后来就成为我第一个最大的中国客户。再后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开始找到我,委托我为他们提供各类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服务,这一块业务便逐渐成为我的专长。4. 您觉得从事的涉外公司业务和其他律师业务相比,需要律师具备哪些特别的能力?我的执业领域主要是协助外国公司在美国开展公司业务,从事这一领域的律师首先要对美国公司法非常熟悉,并具备非常扎实的业务能力。其次,作为从事涉外公司业务的律师,对待境外客户要比对待美国当地的客户多一些理解和耐心。因为这些来美国投资的客户本身对美国法律和文化是不了解的,他们往往需要律师作为引导,就美国一些基本的背景知识予以解释和说明。你不能完全从美国客户的角度同等的对待这些境外客户,觉得为什么他们会问这么简单的问题,或对他们的问题非常不耐烦。相反,你要多从他们的角度考虑,并耐心的向他们解释这些问题。律师本身从事的就是服务业,你对客户的理解和耐心其实也是你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一部分。最后一点就是,律师最好能对这些境外客户的本地文化和法律有一定的了解。这一点,我们在美国执业的华裔律师其实就占了很大优势,因为我们对中国文化是非常了解的,完全能够从中国客户的角度考虑问题,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举一个我自己的例子,我最早开始学习中国公司法的初衷是想协助有意去中国投资的美国客户,但随着我业务的不断发展,我发现了解中国法律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因为很多中国客户的思维其实主要还是基于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形成的,而了解中国公司法能够帮助我更容易理解来美国投资的中国客户的想法。比如说,美国是没有注册资本这个概念的,这与中国公司法完全不同。很多中国客户问这个问题的时候,美国律师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因为我对当时的中国公司法有一定的了解,我就可以比较两国法律的不同,可以向他们解释美国并不存在注册资本的概念。这些都成为我在美国执业的最大优势。5. Georgia China Alliance是怎样一个组织?是什么原因促使您成立这样一个组织?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很多总部在佐治亚州的大公司,包括可口可乐、Home Depot、UPS等开始陆续来中国投资,有些甚至已经在中国投资、运营多年。当时佐治亚州的一位州议员Sam Zamarripa向州议会提议,要求佐治亚州政府系统了解一下佐治亚州的公司在中国具体的投资状况,中国未来的投资机会到底对佐治亚州有多重要,州政府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支持这些来中国投资的美国企业。为此,Sam Zamarripa议员在2003年特地组织了一个考察团研究这些问题,我也有幸应邀参加。我们的考察团通过一年的时间完成了一份报告,报告中包括了一系列建议,以期推动佐治亚州和中国政府的合作。可惜的是,我们将这份报告提交给州政府后,州政府在2004年议会期间一直没有给予积极的回应。于是Sam Zamarripa便提议设立一个非营利组织,实施我们自己提出的一些建议,促进佐治亚州和中国各类经济与文化方面的合作。在我担任这个组织的主席期间,我又将促进中美贸易与投资合作作为该组织的核心宗旨。这个组织成立后,我们举办了一系列相当有影响力的活动,包括举办一些关于中国新出台法律或政策的讲座,每年接待来自中国各级政府及民间组织的考察团,并介绍一些相关的美国公司与他们交流等。这些活动受到中美两地企业的热烈欢迎,因为它为这些有意到对方国家投资或有进出口业务的中美企业提供了很多商业合作的机会。6. 在Arnall Golden Gregory LLP工作了八年后,是什么原因让您选择加入稳博律师事务所的?我在加入Arnall Golden Gregory的时候,前三年主要做美国境内的公司法业务,在第四、第五年的时候,我开始将中国业务作为我的业务重点。当时Arnall Golden Gregory的中国业务很少,虽然他们对我开展中国业务非常支持,但整体上,对华业务并不是整个律所的重点。当时,Arnall Golden Gregory的两位合伙人有意跳到稳博律师事务所,他们在与稳博律师事务所谈的时候发现,稳博律师事务所的很多亚洲事务正逐渐成为他们的业务重点,而且他们特别需要一位既了解中国,又对中美跨境业务感兴趣的律师协助他们发展对华业务。于是这两位合伙人便把这个情况告诉我。我当时听完后的确很心动,但也非常纠结。一方面,Arnall Golden Gregory虽然对我的中国业务非常支持,但大部分都是我一个人在努力,律所很难提供一个平台,而稳博律师事务所却能够会为我提供一个开展中国业务的平台,并会在团队成员和客户资源上给予我很大支持;另一方面,我在Arnall Golden Gregory已经工作七年半了,当年年底我就可以被升为合伙人了,甚至他们在听到我要离开的消息后,为了挽留我,表示会立刻晋升我为合伙人。而我到稳博律师事务所的话则完全是重新开始,能否晋升为合伙人需要根据我的业绩确定。经过几番考虑之后,我还是放弃了在Arnall Golden Gregory担任合伙人的机会,选择了稳博律师事务所,以期在该所进一步发展我的中国业务。我在稳博律师事务所做的八年还是不错的,当时基本上大部分来佐治亚州投资的中国公司都是我的客户,稳博律师事务所也在第二年通过对我的业绩评估,晋升我为合伙人。7. 作为合伙人,您当时是怎么慢慢积累自己的客户的?积累客户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急。就我个人而言,我的客户来源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客户间的口碑,比如说,客户委托你的第一个项目你处理得好,这位客户会把你推荐给其他客户,这种通过客户口口相传的业务是最快、最容易获得的,因为你不需要花精力做营销,只要把自己业务做好。第二个来源主要是自己的社交,你认识的人多了,别人对你感觉不错,并对你信任的话,这些认识的人就会成为或介绍别人成为你的客户。我当时比较幸运的是,很多中国公司来美国考察的时候,都是由州政府接待的,州政府往往需要一个了解中国文化并熟悉美国法律的人接待这些来美国考察的中国公司,并向他们介绍美国的文化和法律。我当时通过朋友认识了州政府的工作人员,他们就邀请我主持这些接待工作。另外,Georgia China Alliance平台下的很多活动也会由我参与接待。这些接待工作其实是非常花时间和精力的,而且真正考察后就决定来美国落户的企业并不多,但好处就是,一旦他们准备来美国投资的话,他们第一个想到的律师一定是你。第三个来源就是律所其他同事的推荐,如果这块业务正好是你擅长的执业领域并且不是他们专长的,他们就会把这些业务推荐给你。由于所里的很多美国律师并不擅长代表中国客户处理各类公司案件,所以作为华裔律师,我在这一点上还是很占优势的。8. 在您近二十年中美跨境交易的执业经历中,您觉得中国企业来美投资有什么变化?这些变化是否对律师提出了新的要求?十几年前,我在和中国公司打交道的时候,他们对美国法律非常不了解,那个时候,需要律师花很多时间和精力,给跨境交易双方解释两国的文化差异和法律差异。十多年过去了,中国法律越来越趋于成熟,很多中国国内的大中型律师事务所都会对美国法律进行研究,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我自己也感觉,在处理这些跨境投资的业务时越来越轻松,中美双方律师各司其职,并且各自对对方法律和文化的理解和包容性越来越强,合作也越来越容易。当然,这一变化对从事跨境交易的律师而言,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除了深刻了解两国文化外,他们还需要时刻关注中美法律的新变化,时刻对两国的政策动向有敏锐的判断。9. 您觉得公司法务这份工作,在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和工作要求上,与律师工作有什么不同?公司法务顾问和律所律师比起来的话,工作的确轻松很多,相应的,你的生活质量也提高了不少,你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家庭和孩子。以前我做律所合伙人的时候,需要经常出差,基本上每天能睡五、六个小时已经很不错了。当然律师工作和法务工作比起来会更有意思。你处理的法律问题会涉及不同的领域,所负责的每个案件也都不同,而且你可以有机会接触到很多不同的法律问题和行业。做法务的话,由于你只对你所在的公司负责,也只涉及所在公司的一个行业,所以每天处理的事情比较单一,当然偶尔也会有一些公司的兼并购案件,但整体上不会像律所律师那样经常接受很多不同的挑战,所以,公司法务的工作压力也不会像律所律师那么大。10. 作为一名执业近二十年的资深律师,您对我们有意在美国执业的年轻律师有什么建议?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是你需要非常自信。千万不要认为自己在美国是少数族裔就有自卑感。作为律师的话,首先要在你的客户和同事面前展示你的自信和领导能力。因为客户在委托律师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一点就是这个律师我是不是可以信任,是不是可以听他的建议,你只有非常自信地向客户展示你的个人能力,客户才会把案件和业务交给你。同样,你的同事也才会放心把案子和业务推荐给你。我们中国人从小接受的教育是谦虚是美德,但其实你只有把你自己的能力展示给大家了,别人才会了解你。当然,过分的夸夸其谈也容易让别人感觉你不是一个实在、可靠的律师,总之,需要在适当的推销自己时把握一个度。除了有自信心外,还需要非常有耐心和恒心。作为中国人,想要在美国律所执业、并拥有自己的客户本身是非常不容易的。我们需要克服语言、文化上的重重障碍,并做好遇到各类挫折和失败的心理准备。美国的律师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基本上是一百个人对应一名律师,而在中国则是几千人对应一名律师。事实上,即使是在美国律所工作的美国人也无法稍作懈怠,任何一刻的放松都是奢侈的,因为这极有可能导致你的业务被其他同行抢走。所以,在美国执业的中国人更需要有强大的内心来面临律师行业残酷的挑战。11. 最后一个问题,您是怎么在长期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下,仍然保持年轻的呢?哈哈,我觉得可能是心态吧,我心态上比较年轻,从来不会觉得有什么事是因为我的年龄而不能做的。另外饮食上我每天都会吃很多蔬菜和水果,可能这个也是一个原因吧,其他就真的没什么了。其实我也没有用什么高级化妆品,每周也就运动一到两次。在律所工作的十多年里,我每天能睡五、六个小时已经很不错了。现在在公司做法务的话睡眠稍微正常了。另外就是要正确对待压力,避免压力对自己心态造成负面影响,并学会调解压力,把高强度的工作分成小块去攻破。当然,即使在这样长期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下,我也并没有觉得很累,因为我真的对律师这个职业非常感兴趣。当一个人对自己从事的工作很感兴趣的时候,其实身体上的辛苦并不算什么。(完)

【CLECSS 1061】为什么律所"走漏眼"一些好的申请者?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我业余做了法律教育和事业规划讲座十年。这些年来,因为我不是猎头,也不涉及金钱利益,无论是律所还是申请者,都很喜欢找我给Referrals, 或给一个中肯的意见。我介绍去的人一般都会要,而且做得很好。但也有个别的情况律所没有要,那位Candidate去了竞争对手那里,过几年后成为对方的明星律师,才发现“走漏眼”。为什么会出现“走漏眼”的情况?以下是常见的情况:太重视名校出身因为审阅申请的行政工作量很大,所以挑些排名较高的好学校的申请者面试也无可厚非。但不一定只限于Top 10 的名校,即使排到二三十名的,也有不少好人才。律所应该较有耐性地考虑所有decent schools出来的申请者。有一种情况是,某一些律所一定要本科名校,不考虑“本科非名校+名校硕士”的申请者。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因为我们看一个申请者,看的主要是他现在和未来。比如说,某某申请者,本科学校不怎样,但进了北大读硕士,代表学校参加模拟法庭比赛,也能证明他“现在”很优秀,不必太介意他的过去。太重视Smart, 而忽略性格人品很多律所邀请申请者去面试,他会看那人是否醒目,对答如流。但是我们细想,一个成功的法律人,还有很多其他因素要考虑。比如他看来不怎样醒目,但有以下的特质让他在律所走得更远:野心做合伙人的野心恒心不达到目的,绝不放弃踏实专心工作,没有太多杂想不浮躁不心高气傲,什么都愿意做谦虚学习为人谦虚,终身学习成熟度日后跟同事相处顺畅这些特质,都可以跟他面试交谈时了解到。一般越具体越好。比如说一个真正有野心做合伙人,跟他交谈时他会积极发问,问的问题会比较具体(有质量)。他自己也会举一些现实生活的例子,证明自己拥有那些特质。结语各位CLECSS友们,如果你在律所负责招人的,不妨以我今天的文章内容做Checklist。我做了十年讲座和线上平台,对于哪些Candidates 能成功,一般看得比较准。如果你是申请者,也看看自己有没有这些特质,如果有,将来在律所成功的机会较高。在此祝各律所都能找到好的Candidates,不轻易放过好的人才!

【CLECSS 1060】国际并购律师的海归及归海故事(下) – 归海篇

作者:张宁
05月24日 | CLECSS
昨天牧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宁的【CLECSS 1059】《国际并购律师的海归及归海故事(上) –海归篇》很受欢迎,今天我们继续《国际并购律师的海归及归海故事(下) –归海篇》。张律师在这(下)篇写其归海经历和硅谷新里程。故事一如其(上)篇精彩,各位切勿错过!作者:张宁,牧诚律师事务所(MagStone Law)合伙人,美国Georgetown JD, 之前在其他国际律师事务所执业。(注:关于张律师归海之前的海归经历,请参见【CLECSS 1059】《国际并购律师的海归及归海故事(上) –海归篇》)归海的经历在上海工作5年后,由于种种家庭方面的原因,我不得不考虑归海。只是美国可能缺程序员,但一定不缺律师,归海就业的难度要远超海归。幸好借着中资海外投资的强劲需求以及上海办公室合伙人的鼎力协助,我又幸运地内调回该律所的硅谷办公室。我离开美国的时候还只是个中级律师,回到美国办公室时已经是高级律师,许多当时没有注意到美国大型律所的问题渐渐凸显出来。美国律所分工明晰,专家学有所长,可是与之对应的是工作队伍庞大,内部壁垒森严。每一个专业领域最少都有一个合伙人带领起码一到两名律师,而一个最普通的交易涉及的专门领域少说也有知识产权、税务和劳动三个,还不时涉及反垄断、资本市场、CFIUS、地产、贷款、商业合同、政府合规等专业领域。并购交易中与客户每周例会常常需要十几个律师在线。即使没有那么多律师在线,线下交流确认的时间也不少。做尽职调查或文件起草时,很多文件都需要两个以上的部门分别审阅,而每个部门审阅通常都是由一个律师完成、另一个高年级的律师审核。这就意味着一个普通文件常常有4个以上律师审阅过,且有一定的重复性。严谨的分工和分级制度可能是培养年轻律师的良好土壤,确保了专业性,可是同时也对客户造成了严重的浪费。另外,由于律所假设每一个律师都只擅长并负责自己的专业,导致内部跨专业沟通并不顺畅。比如我回美国接手的第一个项目是协助一个资产交易交割。该交易涉及一小部分中国资产。在中国已经被训练成多面手的我立刻发现交割清单中转让中国知识产权的流程不符合中国法律。但这个问题既不是硅谷办公室的负责范围,也不是我所在的并购部门的负责范围。如果在中国,可能两分钟解决的问题花费了我近一周以确保各部门都同意该修改。回到以上谈到的模板,美国律师对模板的依赖程度是惊人的。在中国工作这几年,我已经很适应在客户提出独特的商业要求的情况下,直接提笔根据客户要求拟写合同条款。但在美国,这样做的后果常常是合伙人立刻发现这个条款从来没有在任何历史文本或模板中出现过,然后立刻是无数的质疑。为什么这么写,有什么根据。如果回答是自己写的,数据库里没有任何类似条款,效果基本和引爆炸弹差不多。即使在无数质疑后确认文件考虑周全,没有遗漏,不会导致任何别的问题,但是会议一定是以合伙人的语重心长尊尊教诲结束的。大致内容永远都是有新的商业条款也不能自己写,要先告知合伙人,开会统一思想后才能落笔。美国大型律所在并购项目上的工作方式很大程度上是为美国国内大型企业度身定制的。大型国际公司通常除了战略投资部门还有其他诸多部门参与并购项目的流程。由于所有的部门负责的范围和对项目的着眼点不同,在律所寻求各自对应的部门直接交流是相对比较有效的方式。法律文本方面,美国大型企业的内部律师通常也是在这些大所培养起来的,对大所的工作流程和方式的认可程度也非常高。中国投资人在做境外投资时一般由专业部门的少数人员对接领头,很少会有好几个部门需要同时对接外部律师。另外,由于战略需求不同,中国买家的商业条款一般也不完全符合美国的交易惯例。比如对赌条款(earn-out),在中国很多买家看来是境外并购必备条款在美国本土其实非常少见。中国公司的内部法务人员由于长期接触各类不同法律文本,相比之下对法律问题的考虑更实际,对律师的要求更全面,而对标准流程和模板没有那么感冒。硅谷新历程慢慢的,我发现我已经不是2010年离开美国时的律师了。即使始终没有离开过美资国际所,在上海办公室的这5年的确已经影响了我的工作方式。尽管上海办公室没有那么多模板和历史文档,但是每个律师的灵活、高效、为客户节约成本的工作方式却是按部就班的美国本土办公氛围中缺少的。最终,我决定开启一段新的历程。我最近加入在硅谷、纽约等多处有办公室的一家牧诚律师事务所(MagStone Law)。对比美国本土大型律所,牧诚有专门并购、公司法、知识产权和税务律师,却不划分部门。所有合伙人与我背景相似,都是在大所工作近十年之后的各自领域的专家。他们凡事亲历亲为,紧密合作,以确保高效最优地满足客户的法律需求。我相信这样的运作方式更适合中国客户及美国当地的中小企业。离开工作了近10年的大所,自然还是有些伤感的。没有了稳定的收入、漂亮的办公室和亲切的秘书,会有那么一些不适应,但似乎又是一个激动人心新历程的开始。

【CLECSS 1059】国际并购律师的海归及归海故事(上) – 海归篇

作者:张宁
05月24日 | CLECSS
之前我们【CLECSS 50】《在美国硅谷开律师事务所(谈律师创业精神)》,我们曾经访问过牧诚律师事务所(MagStone Law)的创办合伙人赖萌及刘入铭,今天我们很高兴收到另一位牧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张宁投稿《国际并购律师的海归及归海故事》,写写其海归及归海的亲身经历。由于篇幅比一般CLECSS文章长,我把文章一分为二,今天先刊载第一部分《海归篇》。作者:张宁,牧诚律师事务所(MagStone Law)合伙人,美国Georgetown JD, 之前在其它国际律师事务所执业。海归的经历年轻时候觉得轻装上阵、搬来搬去是很有趣的事情。2000年我带着一个皮箱到了伊利诺伊玉米地读书,毕业后,又是一个皮箱(还是问同学借的轮轴坏了的皮箱),坐了一夜的Amtrak到华盛顿,也算是极简生活的早期体验吧。所以我的法律生涯也基本以搬来搬去为主。从2007年法学院JD毕业到2017年的10年间,我在一家美资国际律所的亚特兰大、中国和日本办公室工作了5年,随后在另一家美资国际律所的硅谷和上海办公室工作了5年。从法学院开始,我的打算一直是在美国锻炼几年后回国。2007毕业时,各大律所拓展中国市场势头非常强劲,许多同学JD毕业后直接拿了offer回香港或国内。我拿了东京和亚特兰大办公室的两个offer后还是决定在亚特兰大办公室先练好美国法基本功再回国。这个决定当时觉得很自然,回头想来,错过了国内买房时机却赶上了美国的经济危机。然后....三年内几乎每周都有几天加班到半夜,一年只休息几个周末,马不停蹄地从公司法、证券法、银行监管法规到破产法,方方面面的勤学苦练之后,终于从菜鸟升级到中级鸟,开始撰写主要合同和参与谈判,感觉差不多基本技能都具备了,准备回中国了,可是这个时候风向又变了。2010年其实很不容易海归。FDI大幅度下行,大多数国际律所大幅缩水。另外,亚特兰大当时基本没有中国业务。我完全没有中国法的背景和经验,相当于从头开始培训,并不是个很好的candidate。幸亏当时上海办公室并购部门的负责人的信任和大力推介,才得以成功内调。总算如愿以偿高高兴兴回到上海,然后就目睹并参与了外资公司在中国的日渐式微和中资公司的井喷发展。2010-2015年在上海这5年基本是以协助各大外企进驻中国开始,到出售客户的国内资产并协助中国公司收购海外资产结束的。在中国的5年里做了很多很有趣的项目,真的难以一一列举。作为国际律所的海外办公室,处理的事务跨度和难度远远大于本土办公室。每个律师都要随时学习处理各种法律或非法律事务,从各种高大上各类交易、日常合规业务到协助客户办理签证以及家属入学。记得我刚到上海办公室的时候还很开心地发现有“拉档”这种工作,借机跟着同事工作时间跑到工商局打印公司资料顺便观光。美国的执业律师,尤其是大型律所的律师,在本土分工非常明晰。一些律师事务所会允许新进律师前一两年尝试不同的领域。比如我在第一家律所的亚特兰大办公室的最初一段时间里就尝试了资本市场、并购、诉讼、破产及银行监管和并购业务。但这段时间过去后,必须专注某一方面的法律。很多律师执业几十年,可能一直都在做某一领域的某一类型合同。而且在大型律所,绝大多数合同是从模板开始的,而模板中的稍微重要一些的条款背后都有各种各样的市场研究和分析。律师的工作是对自己负责的每个文件的所有条款、各种变化及市场规范了如指掌。在美国作为初级并购律师的工作基本是不停地根据模板准备大量的附属协议,并准备各类交易清单。由于交易都非常类似,频率又高,常常一天写上十来个交割文件,然后再更新好些个清单,谈判清单、签署清单、交割清单、林林总总。中级律师基本就是审阅初级律师做的所有工作,拟写主要合同和各类清单了。不断地重复使用模板准备文件、拟写并更新清单其实是个非常好的训练方式。通过高强度的文本练习,可以很快地加强初级律师对法律文件各个条款的理解及整体交易流程的熟练程度。待高级律师或合伙人终于出场谈判合同的时候,争议点往往是某个条款中的某个定语或数字是否市场通行(market)。而后双方律师唇枪舌战、引经据典、找统计分析结果或者历史文件做依据。对这些律师而言,对市场的把握和最近法律动向的了解就更加重要些。就我所知,在国际律师事务所的中国办公室的初级律师的工作内容要复杂很多。她(他)可能早上要给某局某办打电话确认某个法规的执行情况,下午要翻译一个诉讼文件然后给客户打电话确认目前汇款状况,然后约个时间做公证。各种事务性的工作常常占去大量时间,结果是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大量文本阅读和修改的训练。没有足够好的模板也会导致文件初稿质量不统一。交易紧张的时候,高级律师通常也不会有机会向初级律师一条条解释文件的修改。但在海外办公室,由于人员限制,专业分工慢慢地模糊起来。对公司业务及并购律师而言,其实是个非常好的提高和学习各类知识,提高发现问题(issue spotting)能力的平台。同时由于责任更大,可参照的文本的数量有限,我觉得对以文本工作为主的律师的个人素养和逻辑能力其实要求更高。我没有在香港工作过,但是相信香港的办公室对初级律师的训练应该会接近美国本土办公室的做法。(关于张律师的归海经历和硅谷新历程,《国际并购律师的海归及归海故事》下篇续)

【CLECSS 1058】给年轻法律人的信:我们反思一下精英主义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各位年轻法律人,周末好:周五完成了华东政法大学的讲座,昨晚回到香港。自2007年,我已经连续十年飞去中国各地法学院做讲座,但随着自己人生阅历增多,每年做完讲座后,回去我也会反思一下我的讲座内容。CLECSS 早年的讲座,都是关于怎样进入国际律师事务所,怎样去美国读LLM/JD。但自己年纪越大,有更深一层的体会:追求卓越,并不追求标签当然,如果你拿到哈佛或耶鲁法学院Offer, 也没有理由刻意去一个排名低很多的学校。但我们看的,应该是超越它“标签”的本质。最重要是,你去那个学校,你学到什么?它对你的素质有什么提高?它为你人生带来怎样的改变?我记得有位哈佛法学院的毕业生跟我笑说:“不要迷信哈佛”。事实上,在法律界十多年,你会发现名校更多是一个敲门砖。进去律所后,就看每一个人自己的能力,你是否比别人用功,你是否会处理人际关系等。所以往往,你们发现做得最好的,不一定是顶级名校出来的。例如一位名校出身的工作到晚上十点,另一位一般学校出身的知道自己要比其他人更加努力,工作到凌晨一点。往往后者在律所能熬得更长时间,事业走得更远。卓越除了专业能力,也包括人品一个卓越的人,事业走到多远,赚多少钱,不是唯一标准。早前跟一位合伙人聊到一位共同的朋友,他说他很喜欢那位Associate, 因为他工作能力好之余,做人也Modest。事实上,一个优秀的人,除了专业成就外,也应该包括人品,你是否能做好自己之余,也一样谦厚踏实。有见过一些律师,自己做到高位后,跟自己以前年轻律师时变了两样,现在感觉高高在上的样子。但我也见过一些很资深的,仍然谦厚有礼,仍很愿意帮助年轻律师。这么多年来,我不会刻意讨好比我牛的,也不会看不起比我弱的。我只相信人生在世,大家都平等地互相支持,无论你是谁,我待人处事都一样。结语各位CLECSS友们,在我们人生早年,我们都会追求所谓的“精英主义”。但当年纪大了,会对优秀卓越有另一番理解。所以如果大家进不了名校,进不了红圈所,不要就此感到失落。人最重要是“自己是谁,做了什么”,其他的标签并不重要。很多年后,你可能根本不会写自己的学历及出身,你只会写自己人生做了什么有意义,值得自己自豪的事情。在此,祝各位年轻律师及法学院同学都找到丰盛而有意义的人生!

【CLECSS 1057】法律人: 从校园到实务的过渡

作者:CLECSS
05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 昨天很高兴跟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骐律师在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完成了《法律人从校园到实务的过渡》讲座,期待不久的将来在跟华东政法的朋友们见面!我以往去中国各地的法学院做讲座,不是自己去,就是拉上一位年轻校友去。这次跟李律师这样的资深前辈去,倒是第一次。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所有这些“香港假期,但内地不是假期”的日子(例如复活节等),都成为了我飞内地法学院做讲座的日子。每次假期后,我香港朋友都跟我说去了外国某个地方旅游,但我却喜欢用我每一个假期跟中国的年轻律师和法学院学生分享法律人生规划。这次也一样,当李律师问我是否跟他去华东政法做讲座时,我看了四月中复活节假期,我就毫不犹豫答应了。从校园到实务的过渡以下是昨天讲座的十个要点,希望对各位年轻律师及同学们有帮助:校园/实务的差异建议/解决方法1法律条文/理论和实践的差异不只告诉客户法律是怎样的,还要提供一个Solution。2心态过渡(很多进顶级律所的以前都是耀眼的学生明星,但进律所后从最低层做起。)放下身段,不要心高气傲。首两年乐于做一些基本工作(例如尽职调查),用心学习和观察。3对细节的严谨(律所的标准是不能出错,逻辑细节非常严谨。比法学院要求高很多。)对所做的文件,不断反思:人名/金额正确吗?文件有遗漏吗?这个分析有没有漏洞?4体能的要求(如果一位学生习惯规律的生活,可能不适应熬夜。)磨练自己的体能和意志力。5人际关系的处理(校园环境比较单纯,律所多多少少有办公室政治。)通过观察,学习生存之道。同时需要有团队精神。6客户相处(应对麻烦客户)在坚守大原则的情况下,尽量让客户可以满意。必要也需要拒绝无理的要求。7时间管理(不够时间做事)学会把事情排优先次序。8学习材料(校园里阅读材料老师提供)执业时不断要更新知识,与时并进。终生学习。9工作/私生活的平衡(校园时可以专心读书)做了律师后,工作和家庭生活会产生一定冲突,需要平衡。10校园读书有天会毕业律师是一辈子的职业,永不毕业。需要持久力和恒心,不轻易放弃。在法学院时,就要清楚自己的不足之处。写好自己的简历,增加自己的阅历,培训好自己的说话条理和思维(例如IRAC)。另外,也要提高自己的阅读能力和增加各方面的知识。如李律师说,法律理想不是凭空的,需要有实质的东西支持。结语在此再次感谢李骐律师昨天跟我一起做这个《法律人从校园到实务的过渡》的讲座(今年我会争取多去几个法学院做CLECSS讲座)。很多这些事情,都是自己经历过才知道的。往往在律所的首一个月,这些问题就会浮现,我们能事前准备的,尽量准备好。不能事前准备的,处之泰然,努力做得最好就可以。在此祝各位同学校园到实务都能顺利过渡,有着丰盛的法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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