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市场 / 共有175篇文章

【CLECSS 267】猛虎 v 地头虫(律所篇)

作者:CLECSS
06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讨论“猛虎 v 地头虫”,可以从两个角度看,外所和内所的竞争,国内全国性大所对地区性当地大所。早前我们在【CLECSS 法律Career #242】《外所在中国水土不服的原因》曾经讨论过外所进中国敌不过地头虫。这很大原因是基于国家对内所的保护政策。今天我们就看看全国性大所和地区性律所的竞争。事先声明,我主要从一个外来律师的角度看,由于我没有在内所工作过,如分析有所缺失,见谅。香港猛虎v地头虫竞争的启示在内地,由于国家对内所的政策保护,内所得以发展迅速,打败很多过江猛虎。以香港为例,因为市场开放,没有太多保护本地律所的政策。慢慢就发现,地头虫都敌不过猛虎。早年香港有很多不错的本地大所。以前香港本地律所龙头的是孖士打(JSM)和的近(Deacons)。现在孖士打已合并进Mayer Brown, 全名Mayer Brown JSM,现在就剩下Deacons 坚守做本地所。如果做大的金融项目,一般都是国际投行,国际投行大多会选择国际律所,所以本地所如果不跟国际律所合并,很难做大生意。即使不合并,本地所的律师也会严重流失。因为国际律所的工资较高,而且Label 较好,本地律所都留不住人。以今年市场好为例,很多外所和顶级律所都争相跟香港本地律所合并(当年Arculli,Fong & Ng, 要是不并进金杜,也走不到今天的地步)。本地律所的生存空间日少,他们必须要找到自己的定位,例如做本地诉讼等,避免跟国际大所直接竞争。内地猛虎v地头虫竞争现在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内地的城市。内地大部分的大所都是以北京为总部的,也有少量的是在上海起家的。这些律所慢慢发展到深圳,广州,杭州,南京等其他大城市,跟当地的地头虫律所直接竞争。上段香港发生的事情也发生在内地每一个主要城市。以深圳为例,根据有关消息,金杜,中伦,德恒,锦天城等律所稳占当地律所创收Top 5。这明显把原来的当地的地头虫律所比了下去。事实上,以金杜为例,当他们十多年前进入深圳市场时,就从广东信达等律所挖了不少人。从这些被挖的律师角度来看,金杜这个平台也可以让他们多做一些大项目,把业务水平和项目质量提上去。君合在广州开所时也是从其他所挖了不少人。从我们外来律师来看,如果我要在一个二线城市找律师,我对当地律所不熟悉,可能就会找个大律所的当地分所合作做业务。比如说,我要找成都律师,可能会去找金杜;我要找宁波律师,可能会去找大成等。结语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不是有当地的政策保护,地头虫律所都敌不过猛虎。个人而言,我喜见律所的多元化发展,我很高兴很多中国年轻律师敢于开创自己的律所,慢慢做大。所有大律所都是从小律所做起的。在未来一段日子,我希望能跟内地的同行多交流,讨论中国法律市场,欢迎各位联系我。期待羊年在中国各个城市见到各位!

【CLECSS 262】长江后浪推前浪– 律师篇

作者:CLECSS
06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由2007年开始义务替年轻律师/法律学生做Career Counselling 开始,我经历了法律界很大的变化。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资讯科技的进步,现在的年轻律师/法律学生一代比一代的厉害。看见他们的远大的志向和野心(Think Big, Do Big),对国家不禁又增加几分乐观和憧憬。我们可以简单划分为三个时段:(一)90 年代(1990-1999)那时候出国读LLM 都很厉害,大家都不怎管是什么学校。因为那时候大家都没有钱,能拿到奖学金,就是一些在美国排名50名后的也会去。如果读JD,就更了不起。那时候LSAT 根本觉得是一个高不可攀的考试。当然,另一个原因是大家对JD 的认识和了解甚少,三年学费对一般人来说也付不起。这些留学的人,后来海归了后,现在都是鼎鼎大名的律所合伙人。以做US IPO 鼎鼎大名的Kirkland & Ellis 合伙人David Zhang为例,就是1991 年毕业的Tulane JD。另一位鼎鼎大名的Skadden 合伙人Julie Gao,是1998年毕业的UCLA JD。他们都不是T14 的JD,但是时势做英雄,他们现在都成为了资本市场最出色的律师。(二)00年代(2000-2009)到了00年代,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更多的外所进入中国市场。让学生们更多接触外界的事物,更早有出国读书的意识。很多外所的年轻人,或顶级内所(例如金杜,君合等)的,工作几年就会出去读书。这时候大家追求的,就不只是出国读LLM,而是追求进入T14 LLM,或T30 JD。因为出国读书的人增多了,在找工作时大家就有所竞争。在2006年前,如果你拿着个T30 JD的学位,愿意回国的,基本上都一定能找到工作。我自己是2006年JD 毕业的,那时候可能中国人(不计算ABC)的美国JD 就100人。所以当时决定回国的我,一发申请信回香港,首周就有12个国际律所的面试邀请。如果你开律师的网站,现在很多2000年头毕业的,都成为了合伙人。他们为中国法律市场过去10年起了很大的贡献。(二)10年代(2010-现在)现在的小孩,越来越厉害。现在追求的,已经不是T14 LLM,或T30JD,而是T3 LLM,或T14JD。由于中国人富起来,大家更早有出国的打算,他们很早就准备LSAT 和托福,所以往往他们考试分数都很高。在上两个时代,在T3读JD,大家都觉得高不可攀,但是大家现在都做到了。大家可以翻看【CLECSS 法律Career#37】《从北大到斯坦福 JD》的文章,就会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有多厉害。现在社会资源多,通信发达,我们每一个人只要努力争取,必有所成。当然也因为大家都能攀上相当高的高度,竞争也比上两个时代大不少。结语经历了这几个时代,我很高兴见到身边的年轻律师/法律学生一个一个地成长。以前我曾经辅导过出国或找工作的,现在很多比我自己成就大。我深深感受到“长江后浪推前浪”,心里却是无比高兴,因为有了这些年轻人,国家将来就会有很大的希望。我希望所有CLECSS 朋友都能抓住这个最好的时机,在事业上做得最好,不断打破前人的记录,在我们的法律史上写上光辉的一页。

【CLECSS 256】律所的人才流失和补充

作者:CLECSS
06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最近律所生意好,每个律所都争相争夺人才,你是否又常有猎头接触呢?因为这是一个跳槽的好时机,最近不少律所流失率都很大,有些整个团队跳走,例如Latham 好几个律师跳Cadwalader。据说还有其他顶尖律所还有大动作,大家坐等消息。律所流失的原因:(一)工资追不上市场有些顶尖律所很牛,觉得自己工资再低也会有人来。这种心态如果在市场一般的情况还可以,但是如果市场非常好,别的律所给高50%,难道律师不跳吗?律所再牛,也不像四大会计所这么有垄断性。以外所为例,Top Whiteshoe 加上 Magic Circle,就至少有20律所可以互跳。(二)工作小时过长律师无论再努力,也是一个人,不能视之为机器。如果律师有选择,不会长时间熬夜损害自己的身体。当经济环境好时,法务的职位就会出现,很多律师为了健康和家庭原因,也会选择较轻松的工作。所以如果律所发现律师的工作时间过长,应该考虑增聘人手,免得律师工作过累,而导致人才流失。(三)氛围不够好以上说的是"身体健康",这段说的是“心理健康”。如果合伙人很凶,同事竞争大,律所在律所的日子也不好过。过得不开心,就会考虑走。有时候,律所在Pantry 里多放些水果,零食和饮料,律师心情会好很多。听说某律所在其Pantry 冰箱里会放了超市里你找到的所有牌子的饮料。这样,你打开冰箱,就会有点幸福感。律所补充人才:首先,要针对以上的原因,想办法避免人才流失。一旦流失,就要想办法补充。但在市场好时,要补充合适的也不容易。在【CLECSS 法律Career #249】《进律所前的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on Law Firms), 我们曾经提到律师进律所前也会做尽职调查,所以律所的口碑也可以。这样的话,律所平时也要建立自己良好的形象,多了解律师的需要和工作面对的问题,让员工即使离开,也会说说自己律所的豪华。结语事实上,不只律所在挑律师,律师也在挑律所。所以律所必需在福利,文化和氛围上做得最好,才能吸引最好的人才。祝各位CLECSS 朋友都能找到自己最合适的律所,在法律事业上快乐地前行!

【CLECSS 244】下一波合并,会是哪个中国律所?

作者:CLECSS
06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去年在香港律师会举办的“律所合并”讲座,其中一位主讲人是香港金杜Founding Partner ,介绍当年香港金杜成立的情况。当时我就举手问他,你认为除了金杜外,还有什么中国律所有跟外所合并的可能。昨天我们终于在昨天得到答案– 大成/Dentons。那下一个问题是:还有什么中国律所有合并的Potential 呢?有可能合并的中国律所- 重点是“大”中国人(尤其是中国律所)最要面子。合并时,中国律所万万不能给别人感觉它被一个外所吃掉。所以中国律所合并的前提是自己本身要大。像金杜,大成,都是有相当规模才合并。这样推断,像锦天城,盈科等大型律所,也有合并的可能。反观方达和汉坤等精英律所,比起金杜等律所,Size 还是偏小,比较难找到合适的律所合并,很多相同规模的精英外国律所都不愿意合并。像Slaughter & May(在Magic Circle 里Size 偏小), 一直用Best Friends 这种联盟方式,效果也不错,跟君合也有律师交流计划。律所的业务定位其实并不太重要。因为中国律所可以找自己同等定位的外所合并。所谓“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以金杜和大成的例子,他们都找了Match自己的合并对象。像大成和Dentons,他们的经营策略和理念就有点相近。找合适的外所如果大家有留意到,金杜和大成的合并,都没有找美国律所。一般而言,美国律所比较强势,没有那么愿意跟中国律所合并,所以金杜找了澳洲和英国律所。大成找了欧洲律所。现在好的澳洲律所,很多都已合并(例如Herbert Smith Freehills), 剩下来的选择不多。以后中国律所不妨可以考虑一些排名靠后的美国律所。像美国Vault 50,他们一般都保持精英所的形象,不会随便跟中国律所合并,但是排名Vault 50-100 的倒是有可能。现在有些Vault 50-100 律所已有跟中国律所有联盟关系(例如 Nixon Peabody等)。结语对于律所合并的详细分析,大家可以参考【CLECSS 法律Career #130】《律所合并初探》。在竞争激烈的法律环境下,每一个律所和律师都在寻找自己的生存空间。其中一个中国人的哲理,就是“先做大,再做强”。所以很多律所都寻找合并的机会。金杜和大成为中国法律界起了一个很好的先例,祝愿其他中国律所也能找到最合适自己的经营模式,让中国法律界在未来十年大放异彩!

【CLECSS 242】外所在中国水土不服的原因

作者:CLECSS
06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昨天的【CLECSS 法律Career #241】《从汉坤10周年酒会回来》里面提到:“汉坤打进香港市场的同时,昨天也听到一些国际律所退出中国市场。”很多朋友问我是哪个所,最近网上新闻提到法朗克退出中国,过去两年也有欧美律所关闭中国分所。今天我们就分析一下外所在中国水土不服的原因:高端中端的定位问题除非该外所在早年以进入中国(像Magic Circles,Baker等),或有Vault 10 的label (例如,Sullivan, Skadden, DPW 等),一般新进来中国的外所都发展得一般。如果是一个Vault 30 的律所,肯定是想发展高端业务的,但是进来时所有大客户已经跟那些在区内well-established 的律所建立了长期合作的关系。唯一指望就是从另外一个律所挖团队(像前几年Kirkland (当然KE 也是一个Vault 10所)从其他牛所挖了不少人),这样就能慢慢做起来。最近Cadwalader也从Latham 挖人。不过愿意换律所的好团队其实真得不多。如果要走中端路线,其实也不容易。就是Mid-market 也有多律所在抢生意。如果走General Corporate,Foreign Investment, 也就有很多本地大所竞争。所以新来的外所,来中国前一定要先做好研究,免得过几年要退出中国。最好的方法是自己有独特的业务,别所很难跟自己在哪个领域竞争。收费和文化本地化的问题很多顶级美国所,来到中国后都不习惯打Discount。听说早年Cravath 也尝试过在香港开分所,但没有成功。其他美国Wall Street Firm也面对同一问题,做起来的现在很多收费都很本地化(所谓本地化,是指降到本地国际律所的收费水平)。某些Whiteshoe 坚持纽约水平的收费,最后做少了很多Deals,做成恶性循环,由于Deals 少了,以后就更难Pitch 业务。至于文化,有些外所坚持用外国人做中国区的Managing Partner,好处是可以保证保留他们总部的文化,但坏处是他们一般不太了解中国的市场(很多都会说一两句中文,但在文化不能融合),最后一直都没有在中国做起来。真的能做得成功的外所,一般都会重用本地合伙人。如果大家看很多顶尖的英美律所,所里至少会有一两个在中国政商界很有人脉的人,他们都是律所的Rainmakers,把生意接回来给其他律师做。结语在某些外所退出中国的同时,中国年轻法律人也就有了新机会。在这个最好的时代,我们利用我们国家发展迅速的优势,创造我们中国法律市场发展的新一页。只要大家愿意,我们必定能有我们国家自己好的律所,甚至是开创自己的律所。机会就在我们眼前,我和CLECSS 愿意陪伴着大家走过这段充满挑战性的路,为我们中国法律界加油和干杯!

【CLECSS 234】法务的架构和薪酬

作者:CLECSS
06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昨天的【CLECSS 法律Career #233】《法务回头做律所的可能性》很受欢迎,今天再来一篇《法务的架构和薪酬》。法务的架构不同公司的法务架构可以差异很大。大公司可能有几十至上百个法务,有3-5 层架构。小公司(小部门)可能有1-3层架构。所以可能一概而论,以下是一个大型公司(国内公司)的例子:Legal Counsel (律师) –〉Senior Legal Counsel (高级律师) –〉Legal Manager (法务经理)-〉Legal Director (法律总监)–〉General Counsel很多国内公司,不一定有General Counsel 这个Title,可能Legal Director 就是法律部最高的职位。如果是小公司,或大公司但法律部门小(例如大部分的工作都外判给外部律师),那可能就只有1至2 个Legal Counsels,在这种情况下,可能Legal Counsel在该公司的法律部也可能是决策者,所以一个法务是否Senior,权力有多大,真的要看个别公司的架构图。(如果是金融机构类的,一般法务部也会跟投行PE的Title,例如Associate,Vice-President,Director等。)法务的薪酬跟Title 一样,不同公司的薪酬差距很大。如果是一个低级/中级的职位,一般几千至几万人民币一个月不等(这个很视乎公司的规模和哪个行业),如果是金融机构可能多给一点。到了General Counsel/ Legal Director (法律总监)的Level,大公司(例如上市公司/MNC)工资一般十几万至几十万人民币一个月不等。当然也有些情况(例如较小的公司)Legal Director只有几万一个月,这个要看个别公司法务的地位。近年发现一个两极化的情况,就是国企/民企的中低级法务工资非常低,但高级的法务工资非常高。可能因为很多国企/民企都财大气粗的缘故,他们很多时候给General Counsel/ Legal Director的工资比MNC/投行还要高。另一个原因,就是他们要给到这样高的工资,才能把MNC/投行的法务挖过去。至于对比执业律师的薪酬,法务的薪酬一般是同级的60% - 100%左右。当然有些公司还会给期权,和不少其他公司福利。所以最好的情况,法务的工资能Match 国际律所的工资,甚至更高。结语对于想换法务(还在考虑)的CLECSS朋友,希望今天的文章对大家有帮助。无论做执业律师或法务,大家都要做得开心快乐,这样才能把自己的法律事业发展最大化,人生无憾。

【CLECSS 222】2015年法律市场的几个看点

作者:CLECSS
06月24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终于来到2015 年,祝各位新年快乐!今天拿起笔,把自己远大的新年愿望写下来,并写出达到目标的方法,大家可以参考【CLECSS 法律Career #29】《斯坦福商学院事业人生工作坊》。今天我们展望2015 年,看看未来一年的(一)法律市场,(二)就业市场;(三)法律执业所需技巧。(一)法律市场去年2014年下半年资本市场突然非常火热,承接这个趋势,相信2015 年法律市场仍会以资本市场主导。事实上,实体经济并没有我们想象中这么好,不过公司越是缺钱,集资活动越多。预计IPO ,增发,债市依然热闹。其次就是PE,在资本市场气氛好的情况下,PE 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至于M&A;等业务, 估计会保持平稳。外所方面,估计新的外所没有以前那么进取进入中国市场,因为过去几年排名不太高的外所进入中国市场后都不太成功。当然FCPA 等也务业为这些律所带来一些生意。因为只要接到一两单这样的项目,就有大量Billable Hours,可以有不错的创收。(二)就业市场2014年下半年就业市场转好,因为IPO 市场非常热闹,各所到处挖人做IPO。预计好的就业市场能持续到2015年上半年。所以例如如果你现在在一个二线外所,是一个好机会转去一个一线外所。不过大家如果要换所,要注意“Last in; First out” 的道理。就是说,你现在经济好的情况下进去,假设明年市场突然转差,要缩减人手,越晚进所的朋友越容易成为被裁对象。(三)法律执业所需技巧其实从合伙人的角度,只是想找到一个会做事,能把事情踏实做好的人。以IPO为例,你所需要的,其实就是要把IPO整个流程搞懂,基本的法规研究清楚就可以。最重要是小心,不能出错;并要有责任感,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的到。例如说答应了文件明早给客户,即使少睡一点也要把文件赶出来。结语2015 年应该是一个不错的一年。到底是平淡的一年,还是精彩的一年,全看自己的态度。在这一年里,你可以立下大志(Think Big),加倍努力(Do Big),让每一天都变为精彩的一天。在此再次祝所有CLECSS朋友2015 年新年快乐,身体安康!

【CLECSS 167】内所外所的合作和竞争

作者:CLECSS
07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在【CLECSS 法律Career #58】《十年内外两茫茫–两个好基友的法律之路》和【CLECSS法律Career #53】《律所世界杯:外所 v 内所的选择》,曾经谈过内所和外所的分别。事实上,在法律界没有永久的朋友,也没有永久的敌人,所以内所和外所,有时候是朋友,有时候是敌人。今天我们分析内所和外所的竞争和合作关系。内所外所的竞争一般的M&A, PE(投资国内资产)等,内所和外所有很大的竞争关系。虽然严格来说外所不能给中国法律意见,但很多外所都会玩 “擦边球”,在意见书上写明自己不执业中国法律,不能给中国法律意见,同时找一个小的内所象征式出一份中国法律意见书。这样就能完成整个项目。在价钱上,以前外所都比内所贵,但现在两边价钱越来越近,很多内所早年用较低的成本做了很多项目,所以经验不比外所少。其他领域其实也一样存在很大竞争,对律所而言,整体原则是能做的,就自己做,自己把钱赚了,所以只有真的自己做不了的地方,或要节省成本,才会出现合作的机会。内所外所的合作内所介绍生意给外所,例如如果中国客户要做海外并购(Outbound Acquisition), 自己在在海外没有分所,便要跟外所一起做项目。同样地,如果客户要去海外上市,也要找个外所合作。其他例子例如海外诉讼,反倾销等。至于外所介绍生意给内所,例如在一个大的Inbound投资项目,要找一个比较有名望的内所出法律意见书。又例如,某顶级外所有个并购国内资产的大项目,为节省成本,找一个中型所做尽职调查及翻译等工作,成本比自己做便宜。不过这个情况相信会越来越少,因为外所自己也可以招大量法律助理,自己也可以用合理的成本完成有关工作。法律界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内所和外所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今天在这个并购项目抢生意,明天就在某个海外上市项目做合作伙伴。对律师个人而言,也是一样。假设你的技能是A+B,另一位律师的技能是A+C,你和他在A领域就是竞争对手,但是在B和C 领域可能是合作关系。所以多个同行律师朋友总是好事,多个朋友就等于多个潜在合作机会。大家可以翻看【CLECSS法律Career #103】《律师认识同行的价值》。参加了美的集团参观团的CLECSS粤港朋友,祝各位周末吃好玩好!

【CLECSS 159】年轻律师如何打破现有法律市场格局

作者:CLECSS
07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很多年轻律师说,我们这一代的机会少,因为法律市场已被上一代(年长律师)占据,他们已经在各自的领域瓜分了主要客户。以下是我的思考:年轻律师找年轻客户假设你是个资本市场的律师,你刚入行时做项目,跟你对口的都是投行的Analyst或Associate。他们也在自己的领域资历很浅,那时候就是一起成长的好机会。只要自己做得不错,大家在项目同甘共苦,项目完成后就能交成好朋友。到了5-10年后自己出来做合伙人时,他们也应该做到Director,或至少VP。一个非常资深的年长律师,不会花太多时间在这些20多岁的年轻人身上。所以你大可多花一些时间在这些年轻客户身上,有了这些年轻客户做基础,多做几个项目,就可以慢慢由下往上,再开拓一些中年客户。寻找新领域当一个年长律师找到自己的领域,做得不错,自然会安于自己的领域。例如,做房地产法律,手上有几个发展商客户。他们一般没有动力再开拓新领域。所以年轻律师更应该开拓新领域,一些年长律师没有注意到,也没有既有技能的领域。社会其实每天在变,有新事物就有新的法律领域和法律生意。例如早10年前,比较少人注意到反垄断,反倾销,如果当年年轻律师做到这个领域,现在一般已有一定成就。所以有时候不必跟别人去抢一些所谓热门领域,而应该动动脑筋,寻找新领域。破坏性竞争如果非要跟年长律师抢同一个板块不可,一般破坏性竞争无可避免。所谓破坏性竞争,就是要打破市场现有格局。年轻律师在法律技能上一般不能跟年长律师比,但是可以在价格上和效率上跟年长律师竞争,例如如果同一件事情,你只收一半价钱,做事时间效率高(因为更专注),如果法律服务素质还可以,可以抢掉年长律师一些生意。另外,年轻律师可以通过科技在生意推广和提供服务的方式寻找突破。结语虽然法律市场的格局已成形,但我们年轻律师,永远会有我们的机会。因为我们有的时间,年长律师总有一天会淡出法律舞台。未来是属于我们年轻律师的,只要我们一天坚持,我们总会争取到或等到我们的机会的。

【CLECSS 156】法律市场的开放(以香港为例)

作者:CLECSS
07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市场的开放程度不同。有些近乎完全开放,有些很有保护色彩。今天我们就以香港为例,看看法律市场开放的利弊。香港已经连续很多年被《经济学人》评为世界经济最自由城市。事实上,以前很多外地朋友问我香港的Foreign Investment Law (海外投资法律)是怎样的,起初我都觉得很奇怪,因为香港根本没有所谓的Foreign Investment Law,因为一个外商在香港投资,基本上跟一个本地公司没有大分别。只要在香港开个本地公司,或注册为海外公司,然后依照本地法律营商就可以。同样地,法律市场开放度也很高,可以在香港注册为注册海外律所(执海外法律),或聘请足够比例的具有香港律师牌的律师,成为本地律所(可以执业本地法)。如果是刚进入香港市场的外所,需要三年过渡期,与一个本地律所联盟,三年后才可以执业香港法律。法律市场开放的好处香港的法律市场因为对外所全面开放,所以吸引了很多外所来香港开设亚洲区总部。早在80,90 年代,那些英美律所(例如Magic Circles,Baker & McKenzie 等)很早进入香港市场,跟很多本地律所共存,例如JSM, Deacons 等。法律市场百花齐放,百鸟争鸣。正因为这些国际律所的涌现,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给本地和海外律师。同时这些国际律所也跟那些国际金融机构共同成长。这些国际律所引入了国际的法律经验,提高了整体法律市场的水平,也支持了香港整个金融中心的发展,所以法律市场开放对于香港的经济发展有不少好处。法律市场开放的坏处不过,法律市场开放也有坏处。由于大量的国际律所涌入香港,压抑了本地律所的发展。很多本地律所都被合并进了国际律所,本地律师为了高薪都去了国际律所,长远来说,这个地区就少了一些自己的本地律所。前几年,香港最大的律所JSM,也被Mayer Brown 合并,现在成为了Mayer Brown JSM。现在比较大的本地律所,就只剩下Deacons那几个,将来会否继续被外所并购很难说。其它更小的本地律所就只能做一些的中小型项目,所以完全开放的市场对本地的律所不一定是件好事。相比之下,中国内地长时间保护本地律所的发展(外国律所不能执业中国法律),这样对本地律所的栽培很有帮助,就在过去10至20年间,金杜,君合和方达等律所就快速成长起来。结语法律市场开放有好处也有坏处。对于香港出生成长的我,一直都比较相信经济自由的制度,但是这几年间,我又发现了适当的经济调控的好处。所以凡事都没有绝对。各位CLECSS朋友,在我们吸收了国际律所的经验的同时,也要努力栽培我们中国自己的律所,让我们中国的法律事业发扬光大,成就我们的中国梦!

【CLECSS 150】汉坤等Boutique Firm在中国的发展

作者:CLECSS
07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中国过去10年有很多新晋的律所。所以ChambersAsia也有Best Emerging Firm ofthe Year(年度冒起新星)。今天就以汉坤为例子,看一下这些新所怎样在中国发展起来。跟之前《评内所系列》的其他文章一样,再次声明,文章仅属我个人的观察和意见。到了今天,汉坤,在严格意义上,已有点超过了一个BoutiqueFirm的规模。创立于10年前,当时主要的合伙人从竞天公诚地律所过来,他们之前大多有外所的工作背景。以下是他们的发展因素和一些潜在问题:发展因素(一)有专业的卖点很多律所都一心想做大,但没有核心的竞争力。我在商学院读Strategic Management时,其中最重要的是核心竞争力,说先要稳固自己的一个卖点,然后以此为基础发展其他业务。以汉坤为例,他们在PE/VC领域做得比较好,在这些年来来积累了不少这方面的客户。也因为他们有接触一些创业及正在发展的公司,在他们的发展的过程中,有产生其他业务。例如,唯品会(VIP)一直是汉坤的客户,美国上市时也继续找汉坤维PRC Counsel。有一段时间,汉坤做的美国上市IPO数量,比某些国内大所还要多。(二)吸引人才汉坤之所以在中国法学院有一定名气,因为它给第一年Associate的工资为人民币两万,在主流的内所里工资最高,这个对于很多从内地法学院毕业的朋友们都具有相当吸引力。所以在校园上也很出名(当然另一原因是他们也有设立奖学金)。不过,如果一个毕业生同时拿到金杜,君合,方达,其实不一定会选工资高的汉坤,因为即使这三个律所给工资低几千元一个月,他们在这三个所拿到的Prestige和做Deal的层次,都是汉坤不可比的。另外,汉坤进去后工资涨幅较慢,除了头三年外,工资比起其他大所其实没有优势。潜在问题(一)低价竞争生意在市场上听到的,是汉坤一般会以比较低的价钱竞争生意。当然,为了争取生意,这样无可厚非的,但是这种经营模式会让合伙人和Associates都很累,因为每个项目低利润就表示要多接几个活做。有些Associates做几年太累就会离开。(二)成本控制另外,就是由于Associates的开支很大(工资比一般律所高),所以合伙人的收入都去了Associate工资那里。不过据了解,由于汉坤接的项目多,整体来说,汉坤合伙人(指一般的初级合伙人,不是那种超级大老板)的收入,其实跟其他Comparable的律所差不多。今天评论到这里。在中国,我们还有很多新晋的律所一步一步发展起来。这些律所都是我们中国引以自豪的Start-up。我们为他们的创业和打拼精神干杯!

【CLECSS 144】评Vault 41-50 美国律所在中国的发展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昨天大家在热烈讨论某位不到30岁做到某个Vault 10律所的合伙人。今天我们继续谈Vault。继【CLECSS法律Career #31,122,123,128】后,今天我们来到Vault 41-50。这里有一些熟悉的名称,也有些陌生的名字。具体排名如下:41&42 Fried Frank; DLA PiperFried Frank是一个纽约律师事务所,大约在2006年左右进入中国。在香港开分所的时候,刚好碰着2006及2007年经济好的年份,便大力发展扩张,从Simmons & Simmons挖了Corporate团队过来。但是扩张过快,到了2008年遇到金融危机,便开始大幅收缩。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扩张过快,产生一连串问题的例子。金融风暴时,有不少合伙人带着律师离开。金融风暴过后,律所逐渐稳定下来,IPO以做中型项目为主,也有做PE等其它团队。DLA Piper跟Baker每年都争夺全球最大律所的头衔,但是律所团队本身的流动性较大。他们不断吸收新的合伙人,但在扩张的同时,也有不少合伙人因为磨合问题离开,所以律所的团队不是太稳定。DLA Piper在中国区业务很广泛,有Corporate,Tax,Finance,Litigation等很多元化的业,律所收费一般比其他外所便宜。相信未来几年DLA也会继续在团队不断流失和补充的循环中。43&44 Baker Botts; KL GatesBaker Botts是德州三大能源所之一(其他两所为Vinson Elkins和Fulbright,Fulbright现在已经并为Norton Rose & Fulbright)。Baker Botts在中国一直都很低调,没有做起来。至于KL Gates,有点属于DLA Piper那种类别,就是律所的Size很大,但是比较“杂”,在中国的名气甚至比不上DLA Piper。团队的流动性也类似DLA Piper一样,人来人去。45 Cooley Cooley是加州硅谷三大律所之一(其他两所为Wilson Sonsini和Fenwick West;例如Fenwick West就做了Facebook的上市)。Cooley在前几年打进上海。做的还是走它硅谷路线,VC,PE,Investment等。中国区招了几个美国接受教育的中国人。估计在未来在中国区也会保持这个中小型的Size,不会大规模扩张。至于排第46的Irell & Manella,第47的Cahill,第49的King & Spalding和第50的Willkie,中国区都没有分所。至于排第48的Freshfields,大家可以参考【CLECSS法律Career #39】《神奇圈在中国的发展》。各位参加周六香港吃蟹的朋友周末见!【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39】评通商、竞天公诚等律所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自从推出《评中国律所》系列,深受大家欢迎。已先后在【CLECSS法律Career #115,120,137】评论过金杜,君合,方达,海问,中伦,大成,盈科等律所。今天评论一些比较集中做证券业务的律所,由于之前跟通商和竞天公诚等律所合作过,今天文章就以它们为例子。项目经验很多,但律师同时兼顾太多项目以前跟通商和竞天合作过,都知道他们做了很多证券项目,律所很有经验。他们律师的专业水平一般还可以(根据我个人以前做项目的经验,通商比竞天专业水平高)。但是它们都有个共通问题,就是每个律师同时兼顾的项目太多,忙不过来。有时候跟竞天做项目时你会发觉他们因为太忙,所以文件的Typo和遗漏较多。以外所为例,Sidley Austin和Orrick等律所也有相似的问题,例如一个律师同时在五六个项目上。如果每一个律师只做三个项目,相信他们会做得很好。跟投行的紧密关系这几个律所都有几个很牛的老板,跟投行关系特别好。以通商为例,有时候就会安排一些律师去投行做Secondment,以巩固跟投行的关系,不过有些去了投行做Secondment的律师,有时候就索性留在投行工作。对于这些投行的董事而言,其实找几个关系好的律师,能搞定上市(目标为本)就可以。其他到底文件的质量如何,其实也不是太重要的。当然,有些在通商工作的律师,也会觉得律所的管理权力太集中在那几个始创合伙人身上。不过不得否认,他们那几个合伙人拿生意的能力的确很强。专业水平的提升我很多年前在律所实习时在项目上第一次碰见通商时,觉得他们不怎么样,法律意见书写得不够严谨,很多要我们提出问题(而那些问题是应该他们自己看到的),然后他们才加进去。后来我去了美国,过几年回来后,发现他们的法律意见书比以前严谨很多,进步很大,而且有明显的态度改变:就是以前他们的法律意见书太迁就客户,但现在他们都更能坚持法律原则,该写的写,该不写的坚决不写。这个我认为是好事,因为这是律师的责任。很高兴看到律师对法律风险意识的提高。结语在法律界打滚了这么多年,我很高兴见到中国律所的水平一步一步的提高。以前我们在国际律所时,都花很多时间修改中国律师的法律意见。但随着时代变迁,很多中国律所的法律意见书也参考了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内容和格式,双方面慢慢接轨。在中国做证券业务的律所完善化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国证券业发展的希望。让我们再一次为中国的金融业发展干杯!(再三声明:文章仅属我个人意见。我从来没有在内所做过,跟这几个内所都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是从一个具有多年国际律所经验的香港律师的独立第三方角度,看业界对这几个内所的印象。)

【CLECSS 137】评大成、盈科等律所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首先感谢各位大力支持【CLECSS法律Career #115】《评金杜。君合。方达》和【CLECSS法律Career #120】《评海问。中伦》,这两篇文章在业界引起广发讨论。今天我们再谈谈一些人数众多的大所,《评大成。盈科等律所》。再三声明:文章仅属我个人意见。我从来没有在内所做过,跟这几个内所都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是从一个具有多年国际律所经验的香港律师的独立第三方角度,看业界对这几个内所的印象。以前跟一些在大成工作的朋友聊天,他们都会开玩笑说,“说起大成,一个字,大”。事实上,很多人讨论这几个律所的时候,都会说这几个律所都以“麦当劳式开店”。这个的确是不争的事实。在认同之余,今天我想以不同的角度看看大成盈科这几个律所在中国的经营模式。某程度上找到了一个定位对于我们这些外来律师来说,常常觉得中国法律界有个“空白位”。就是如果我要找个好的PRC Counsel,不外乎找金杜,君合,方达这几个中国律所。但是,不是每个Deal都很大,也不是每次Budget都很多,那时候就需要找一些便宜一点的,但又不想找一个完全没有听过的律所,那时候,大成盈科等律所就会填补了一个空白。这个情况尤其会发生在二三线城市。比如说我做一个香港项目,要在宁波找个本地律师,在不清楚当地的情况下,可能会考虑当地的大成等。律师水平的问题很多香港朋友问我,“这几个律所好吗?”。我很坦诚地跟他们说要看个别的律师。在金君方等律所,虽然不能保证每个律所都最优秀,但最最差的也不会太差。但是大成盈科那几个律所的律师水平的确比较差次,所以每次决定是否用某一位律师时,一定要做好对某一位律师的调查。问问业界的朋友对他们专业水平的意见。在这几年,我们也看到一些在某个领域做得不错的律师,因为看中大成盈科等律所的管理模式比较有弹性,分成较高加盟。所以我们在这些律所的某些领域,也不乏见到个别的律师做得不错。引进人才面对的问题大成盈科要求的创收一般较低。他们富有弹性的管理模式,比较容易吸纳新的合伙人。好处是容易吸纳新血,但是也因为这个富弹性的管理制度,团队没有金君方这些律所稳定。另外,由于律所的定位不太高,在Associate Level吸纳优秀人才也面对一定问题。当然,正如上一段所说,这个也要看个别合伙人而定。如果在业界做的出名,也能吸引优秀的人才。结语很多朋友问我,大成盈科相对于什么外所?我觉得很难找到相对的外所,虽然在外所界大家都说Baker和DLA以“麦当劳形式经营”,但是他们进去的Quality一般都有相当保证,即使律所做大了,这两个外所里面任何一个律师都有不错的专业水平。就以Vault(Prestige排名)为例,这两个律所都能排在50名内。虽然大成盈科的经营模式大家有不同意见,但不得否定的是,他们在业界也找到了自己的地位,也是我们中国法律界发展的重要部分。希望中国法律界在未来10年百花齐放,出现更多不同种类的律所,让我们法律界更多元化发展!(再次声明,今天的文章仅属我的个人意见,仅作大家参考。)

【CLECSS 128】Vault 31-40 美国律所在中国的发展

作者:CLECSS
06月29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继发表【CLECSS法律Career #31】《Vault 10美国律所在中国的发展》,【CLECSS法律Career #122】《Vault 11-20美国律所在中国的发展》,【CLECSS法律Career #123】《Vault 21-30美国律所在中国的发展》,今天我们继续看看Vault 31-40在中国的发展,在这个区域我们会找到很多似曾相识的律所名字。Vault 31-40排名如下:31&32 Munger Tolles & Olson; Proskauer RoseMunger Tolles在中国没有分所,可以算是加州的“Wachtell”。事实上,Vault把Munger在Most Selective Firms排名排第一,可能比进Wachtell更难。他们也是集中做高端的Corporate和Litigation。至于Proskauer Rose,是个不错的纽约所,进入中国已好几年,但是似乎一直没有做起来,有的像Akin Gump的情况,业务在中国比较一般。33&34 Mayer Brown & Cadwalader在Mayer Brown合并JSM前,JSM是香港最大的本地律所。所以Mayer Brown合并JSM后,业务仍应是走JSM路线,即是最香港的本地业务,例如房产,诉讼,遗产承继等做得很好。在内地分所,一般的FDI,M&A也做的不错。不过Mayer Brown并JSM后,也不用感觉有什么Synthesis(共赢),JSM做得还是本来的本地业务,并没有因为有了美国律所品牌而带来一些新商机。至于Cadwalader,几年前进入中国时,Rocky Lee从DLA Piper跳过去其北京分所。后来香港分所也发展起来。Cadwalader在中国的生意还可以,至于能发展得怎样一个地步,要视乎团队的稳定性。35&36 Hogan Lovells, Milbank TweedHogan Lovells由美国的Hogan Hartson和英国的Lovells合并而成。虽然Hogan在中国业务很小,但由于Lovells在中国多年,生意比较well-established,所以Hogan Lovells生意也算比较Solid。不过随着大量美国律所涌入中国,Hogan Lovells的地位已大不如前,先在做得比较好是IP领域。至于Milbank Tweed,之前尝试执业香港法(从Minter Ellison挖人过来),没有任何优势,现在已经回头专做美国法,在Bond Offering等领域做得不错38&39 Goodwin Procter; OrrickGoodwin Procter在中国比较新,在香港基本上是从其他国际律所挖人过来,但业务没有太多特点。至于Orrick,一直都主攻香港IPO,定位都是中型项目,但是2012年IPO低潮时对他们也有影响。当然他们也有Banking & Finance,诉讼等其他业务。Orrick对于Billable Hours要求也很高,随意在金融风暴时也有裁员记录。至于排名37的Linklaters和40的Allen Overy,大家可以参考【CLECSS法律Career #39】《英国神奇圈律所在中国的发展》。最后,祝大家国庆快乐!

【CLECSS 126】那些年,我们律师们经历过的金融风暴(2008-2009)

作者:CLECSS
06月29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6年前,2008年9月,美国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倒闭,触发金融危机。那时我们这一代的年轻法律人,都经历过有趣的一年。事实上,金融风暴好像每十年就发生一次金融风暴,例如1998年泰铢贬值触发的金融风暴。不知道2018年会否有引发一场新风暴呢?所以我想跟年轻法律一代说说当年的事,希望大家都能安然度过任何难关。金融风暴和裁员开始2007年时,经济特别好,很多律所都大量招人,要是你在06或07年法学院LLM或JD毕业,毕业很容易找到工作。当年就有一些没有工作经验的LLM直接在香港找到Global Pay。其实,也许大家不知道,早在2007年,大家开始就开始谈“次按危机”,但是感觉是一个发生在美国的问题,跟自己很遥远。到2008年第三季,大家都开始发现有些项目停下来,市场并没有我们想象好。到了2008年9月,雷曼出了问题,金融风暴的序幕就正式开始。在2008年第四个季度,投行开始裁员,而依靠投行生意的国际律所也不能支持多久。终于就在2009年第一季开始发生裁员潮。外所的风高浪急在外所方面,当时裁员比较多的是Latham Watkins, Morrison & Foerster(Mofo), Orrick等加州所,当然Shearman & Sterling也跟一贯的作风裁员。这些所都比较高调裁员,也有一些律所“低调”裁员,不正式公布裁员计划,而劝谕大家“离开”。以Mofo等律所为例,他们对被裁的律师其实也不错,赔几个月Severance Payment。对于这些律师而言,被裁后当时很难找到工作,但几个月后大多能找到,所以拿了几个月Severance Payment,就算拿了几个月 "有薪假期"。也有其他外所选择给律师无薪假期,例如Clifford Chance等。这个其实是比较明智的做法,这样可以保留员工,又不用赔Severance Payment。事实上,回头看,其实金融风暴在2009年年底就差不多结束,当时坚持几个月就可以。历史告诉我们,不裁员的律所比较稳定;以Shearman Sterling为例,就是因为有多次裁员记录,在美国的Vault排名不断下跌。内所的情况内所方面,不同内所有不同的情况。以金杜为例,因为业务比较广泛,虽然当时没有什么IPO,还有诉讼,破产等业务可以做。君合的情况也不好,那时候有些分所,鼓励律师一周上3至4天班,薪金就按比例出工资。当然对某些希望休息旅游的律师来说也是件好事。例如,周五休息,可以连着周末去广西云南旅游。至于业务比较专的海问,通商等律所来说,影响非常大,因为当时后证券业务大减。各律所纷纷出现裁员和减薪。不过也是这个原因,当时很多稍逊的律所吸纳了一些大所出来的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因为很多外所把Senior Associate裁掉,那些高级律师就索性去内所做合伙人。现在内所有不少从外所出身的合伙人,其实就是当年金融风暴跳内所的。结束和启示在2009年年底,金融风暴差不多结束。虽然那是一段“Dark Age”,但是回想起来也挺有趣。首先,那时大家因为闲着,都在律所办公室上MSN和QQ,这样增进了朋友之间的交流。大家以前都没时间吃饭和打球,那一年大家都活动丰富。另外,也有这场金融风暴的得益者,当年没有被裁掉的律师们,就在2009年期间在低位平价买到房子,现在已经翻倍。所以"有危就有机"。由于金融风暴随时有可能在任何一年爆发,所以我们每刻都要准备好。第一,要确保自己的律所表现中上,因为裁员时会把表现最差的10-20%员工裁掉。另外,要确保自己在律所里面的价值,要想想律所为什么要保留你呢?所以最好自己有一两种不能替代的技能,例如你是整个律所唯一懂税法的人,就比较容易生存下来。今天的金融风暴漫谈就说到这里。当然,我希望金融风暴不要发生,但即使发生,我们法律人大家同舟共济。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你也不会孤单,因为永远都会有我们CLECSS在身边,帮助年轻法律人的宗旨永远不变。

【CLECSS 123】Vault 21-30 美国律所在中国的发展

作者:CLECSS
06月29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昨天发表【CLECSS法律Career #122】《Vault 11-20美国律所在中国的发展》,今天我们继续看看Vault 21-30在中国的发展,在这个区域我们也找到很多熟悉的律所名字。Vault 21-30排名如下:21&22:Wilmerhale; Ropes & Gray说到Wilmerhale,很多朋友都没有听过,更不知道原来他们在北京有分所。在中国,他们也是做一些FDI,跨境投资,收购合并等。至于Ropes & Gray,在近几年打响了名堂,主要原因是他们有两个:第一,他们私募投资真的做得好,客户包括很牛的基金例如Bain Capital等。第二,他们的COLA非常有吸引力(高于市场水平9万美金),近年来吸引了不少Vault 10的律师跳过去,所以Ropes & Gray在中国渐渐做起来。23&24:Morrison & Foerster; Arnold & PorterMorrison & Foerster也算早年进入中国的律所,我很多年前在北京Baker时,他们办公室就在同一层楼。Morrison & Foerster早年在中国做得不错,但后来跟Jones Day等律所在Corporate方面同一个问题,做一般的FDI,M&A没有特别优势。在资本市场方面,他们有做一些二线的IPO,但总体来说不算强。Arnold & Porter以华盛顿DC为总部,在中国没有分所。25&26: O’Melveny & Myers; Paul HastingsO’Melveny & Myers整体来说在中国法律界有相当名气,一般简称OMM。由于在学校设立OMM奖学金,所以广为法学院学生熟悉。但事实上,他们业务并没有做得他们宣传上那么好。以内地分所为例,虽然工资都出得很高,律师都很优秀,但律所本身并不赚钱,他们也没有做出自己的特色出来。至于Paul Hastings,同样也很出名:首先,他们能出很高的工资给刚毕业的中国法律学院毕业生,例如3万,这个对刚出来工作的学生很具吸引力。但是Paul Hastings本身也有文化上的问题,例如太注重Billable Hours,所以很多进去工作的年轻律师都感到很大压力。28&29: Shearman & Sterling; Akin GumpShearman & Sterling在中国已经很多年,整体来说算是做得不错的。Shearman & Sterling在美国的排名不断下跌,但在中国的资本市场领域一直比较稳定,有相当江湖地位。除了有不错的生意外,给Associates的薪酬福利也好。除了COLA外,还有很多额外的福利。不过在经济不好时,Shearman & Sterling有裁员的记录,这个大家要注意。至于Akin Gump,也是在中国比较低调,在香港,AG会做一些PE,M&A等。我跳过了排名27的Clifford Chance,大家可以参考【CLECSS法律Career #39】《英国神奇圈律所在中国的发展》。同样地,我也跳过了排名30的Baker & McKenzie,大家可以参考【CLECSS法律Career #16】《律所的国际战略管理(Baker & McKenzie)》今天写到这里。如果大家有其他关于内所外所的信息分享,不妨写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祝各位CLECSS朋友有个丰盛的法律事业!【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支持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谢谢各位!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Alumni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22】Vault 11-20 美国律所在中国的发展

作者:CLECSS
06月29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三个月前曾发表【CLECSS法律Career #31】《Vault 10美国律所在中国的发展》,那时候新的Vault排名刚出炉。今年资本市场不错,Vault 10香港办公室招了不少人,今天我们再看看Vault 11-20在中国的发展。这些律所在各自的领域也很牛。Vault 11-20排名如下:11&12: Gibson Dunn & Crutcher; Covington & BurlingGibson Dunn大家早年很少听过,总部在加州洛杉矶。跟其他一些进中国比较晚的律所一样,由于资本市场早已被那几个美国Vault 10律所占据,现在在中国的业务主要做一些FCPA调查,跨境投资等,估计业务很难做大,律所本身在中国也不想做大。律师主要来源主要从其他牛所挖过来。Covington & Burling在区内名气整体比Gibson Dunn大。由于Covington是一个华盛顿DC所,一直在政府关系和相关诉讼和调查都很强。除了自己美国本土强项外,感觉他们在中国区也比较有生气,进年来招揽了不少年轻才俊,努力拓展一些新业务,个人觉得它还是能有一番作为的。13 &14: Boise, Schiller & Flexner; Paul WeissBoise在美国Size很小,属于美国本土那种诉讼律所,在中国也没有分所。至于Paul Weiss,进入中国多年,大家对它都很熟悉。Paul Weiss在中国一直保持小规模,在TMT收购合并领域一直都有领导地位。但是由于一直没有扩大,所以对于中国区Associate来说升职发展空间不大,很多在纽约Paul Weiss的中国人会国时都换所,这个对Paul Weiss的发展有一定影响。Paul Weiss的香港管理合伙人,也是业界有名的女强人。15&16: Quinn Emanuel; DebevoiseQuinn Emanuel刚刚在香港发展,但是规模还是比较小。走的路线估计比较像Gibson Dunn。至于Debevoise,在很久以前已进入中国市场。在基金领域,Debevoise是大家公公认的Band 1律所,很多国际基金都是Debevoise的客户。可惜是Debevoise在其他领域没有做得最好。由于Debevoise国际上在诉讼和调查(例如西门子FCPA调查)等领域也很出名,近年在中国区也积极发展此领域。17&18: Sidley Austin; Williams & ConnollySidley Austin在香港一直做IPO和债券。IPO的量很多,但都不是最大的项目。有时候一个Associate同时要兼顾几个项目,感觉他们都忙得兼顾不下。反而债券,例如房地产商发债,做得很出色。Williams也属于美国本土诉讼所类型。19&20: Jones Day & White & CaseJones Day在中国做得很大,但是在一般General Corporate和Capital Markets方面,没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像早年做的FDI等,现在很多MNC会直接找内所,例如找方达做。White & Case跟Jones Day一样,在中国区没有明显优势,当然它也有一些特别领域,例如Banking , Project Finance能做出来。这些律所都是很不错的律所,虽然名气没有Vault 10大,但是专业水平都不错。希望大家有机会进去工作实习,多学习不同的领域,为中国法律界增添新元素!

【CLECSS 120】评海问、中伦

作者:CLECSS
06月29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首先感谢各位大力支持【CLECSS法律Career #115】《评金杜。君合。方达》一文,文章录得过万阅读量,在业界引起广发讨论。几年前,业界有“金君方海通”的说法,关于最后的“通”,有两个版本,有些说 "通" 指“通商”,有些说指“中伦金通”。如果今天大家说起中国的头五位中国律所,相信大家把中伦放进去,都没有异议,所以我今天就选了海问和中伦评论。(再次声明:我从来没有在内所做过,跟这几个律所都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是从一个具有多年国际律所经验的香港律师的独立第三方角度,看业界对各主流内所的印象。)海问我以前跟海问合作过。在证券这个领域,的确是做得非常专业,让我非常Impressed。在专业水平上(尤其证券领域)可以拿95分。在认同海问是个精英律所之余,大家都看到两个问题:(一) 海问因为做得太专,所以业务也显得太狭窄。如果像今年资本市场比较活跃的情况下,当然没有问题。但是,有些时候,如2008/2009时金融风暴,或2012年IPO低潮时,对这种业务过分集中的律所会有影响。(二) 海问一直保持精英所的规模合作,这个能确保律师素质和专业水平。这如果在美国,如Wachtell等,也保持很小的Size。但是在中国的文化,客户常会问你的律所多大,所以客户选律所时有时候也会考虑律所的规模。另外由于海问在扩张上一直都比较保守,所以很容易导致高级律师的流失,例如最近几年就有资深律师流失到方达等律师。个人认为海问是一个很好的律所,应该考虑一下适当扩阔业务领域和Size,让年轻律师多些升职的机会。我当年在项目上,就从海问律师身上学到不少,期待将来更多交流。中伦中伦在这几年发展得很快。如果大家有看Chambers近年来的排名,很多领域都能排到Band 1。中伦给我们的印象,是一个综合性的律所。它当然有自己强的领域,例如房地产,但整体来说给我们的印象都比较平均。由于它是个综合性律所,所以很多人会把它跟金杜比较,觉得它是一个“developing version of金杜”或“发展中的金杜”。在大部分的业务,金杜和中伦都是直接的竞争者,不过暂时来说,金杜都在大部分领域do slightly better。虽然中伦在发展中,但是我们都看到它的Potential。让我们印象最深刻的,是它招揽了不少年轻合伙人。这些朝气勃勃的年轻合伙人,为中伦带来了新的业务,新的专业知识;这些新血让我们看到这个律所的未来。就这一点来说,比君合和海问更Dynamic。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机会由Top 5变为Top 3。今天的评论到此为止。自从上次发出《评金杜。君合。方达》一文后,很高兴听到业界广发讨论。希望能对中国主流律所的经营模式和专业水平的提高有所帮助。再次感谢各位的支持!

【CLECSS 115】评金杜、君合、方达

作者:CLECSS
06月29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金杜,君合,方达可能是现在大家认为国内名声最好的三个内所。首先预先声明,我从来没有在内所做过,跟这三个律所都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是从一个具有多年国际律所经验的香港律师的独立第三方角度,看业界对这三个律所的印象。金杜这个律所给我们外来的律师的印象有点像早年Baker & McKenzie的感觉。就是Size很大,律师的质素不一定最顶级,但是做出来的文件合格。对于非诉来说,其实合格就可以,只要不出问题,没有人会介意你的法律文件做得多好,80分和90分不会有太大分别。另外,金杜的文件包装也做得较好,例如有个为人所熟悉的Logo,格式也比较规范。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金杜这几年做了很多创新的事情,例如合并Mallesons等,这个举动需要无比的胆识和远见,非一般内所能做到。但是金杜收费比较贵,同时合并Mallesons后在海外法方面也跟其他外所竞争,所以很多外所在能找到其他提供同样法律服务的内所的前提下,都会尝试一下其他内所选择。君合我以前在项目上跟君合合作过,觉得他们的专业水平都非常高,对于法律意见书我不用太操心,所以专业上肯定有90分。但是对于我们很多外所律师来说,对君合的印象都觉得这个律所比较Boring,不太会包装。我举个例子,我现在每周都会收到君合的法律Update Alert,但是比较其他律所(例如汉坤的法律Update Alert),你会发现君合的内容都很好,但就是一大堆没有颜色,没有刻意排版的文字。如果我同时收到君合和汉坤同一题目的Update Alert,我可能会打开汉坤的,因为排版和色彩都比较吸引。我个人对君合的印象是很好的。但这么好的法律内容,而欠缺包装,比较可惜。希望君合的合伙人能看到我的文章,找专业顾问研究一下君合在市场推广方面的策略。方达方达给我们的印象,有些介乎两者之间,专业水平很好。在包装方面,可能也没有金杜做得那么好,但至少感觉上,方达比起君合,给我们的感觉更有活力更Dynamic。近年出国读LLM的方达律师都能考进很好的学校。对于做资本市场的外所律师来说,以前接触到方达比较少,对于方达的印象是它是一个很牛的做私募基金的律所。但是这次Alibaba IPO后,相信方达在资本市场会更上一层次。随着方达在香港开了分所后,我们对方达的熟悉度会逐渐增加。三年我曾以CBLA名义,邀请方达其中一位创办人在香港做讲座,感到方达是一个很有发展想法的律所,希望将来能跟方达律师多交流。今天的评论到此为止。这三个律所,都在中国法律市场上写上光辉的一页。作为一个香港律师,我对每一个内地的法律工作者都非常尊敬,因为他们都敬业爱业,坚守岗位,是我们中国法制的建设者。我也欢迎内地的法律界朋友多跟我们交流,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在香港见到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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