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 共有1494篇文章

【CLECSS 1157】访谈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得主刘央– 从西政,港大博士到美国哈佛LLM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CLECSS 1140】《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结果》大约两周前公布,各位得奖者备受关注。继【CLECSS 1154】《访谈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得主陈琴–从西政,清华到美国哥伦比亚LLM》后,今天我们找来第四位奖学金得主刘央,分享一下自己在香港大学修读硕士及博士的经历,继而去美国哈佛法学院修读LLM。希望有志读Harvard LLM的朋友们会喜欢今天的访谈!访谈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受访者:刘央,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及法学博士(候选人),曾在国际机构实习。本学年入读美国哈佛法学院修读LLM。1.你从西南政法本科毕业后,去了香港大学读硕士和博士?很多人说读法学博士很枯燥,你当初怎样下决心读博士?可以分享一下其中的苦与乐吗?其实博士一直在我的计划之中,主要还是对国际法有一些热情,想深入钻研下去。而且国际法这个学科本身就是很学术的,即便是实务人士也往往有很强的学术研究背景。我本打算先工作几年,有一些实务经验再读博士。应当说这是一种比较普遍和稳妥的路径。我在香港大学读MCL时候遇到了现在的导师,他对我的思考方式和写作能力给予了认可,并逐步将我引导上了博士之路。直接读下去我有过犹豫,但我想既然导师主动邀请,人生的次序为何不能改变呢?于是也就欣然接受了。除此以外,我认为博士是很好的专业化的过程。就一个领域集中研究三到四年,可以对这个领域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当然同样的时间如果花在律所里专攻某一领域,一定也能成为专家,只是博士提供更多的时间去反思和积淀。在我看来,读博士是非常苦的。因为博士论文必须有较高的创新性,简言之你必须有独特的贡献。我在开始博士之前并没有很多研究经验,所以压力很大。从找到论题到形成论点,再到最终写出论文,每一步我都在挑战自己的智力极限。论文定稿的时候,我自己都惊讶我竟然一步一步走过来了。在这样一个艰苦的求索过程中,你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可以说,博士的过程全靠自我驱动。我入学第一天导师就对我说,博士不同于学士和硕士,你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而然获得学位,你必须主动去获得它。当你成功取得博士候选人资格,正式开始写作学位论文时,你就陷入了近三年相当”自由“的生活。每天的日程表完全由自己设定,没有人会督促你做研究。即便你天天睡到中午也没有人过问。这样的宽松环境有助于思考,但也很容易使人懈怠。日复一日地面对电脑写作也难免令人觉得枯燥。就我个人而言,每写出一些稿子自己是很开心的,心里有一些成就感。每年我也会参加一些国际学术会议,这使得我有机会涉足以前从未去过的国家和城市,也是一种不错的体验。这些都是苦中的一些乐趣。2. 你可以分享一下在国际机构(例如联合国)实习的经验吗?我于2014年在联合国法律事务厅实习了四个月。我所在的部门是条约科,负责条约的交存和登记。就前者而言,目前全球有560多个条约指定联合国秘书长为保存人,条约科就是这项职能的具体对接部门。这些条约的原件就放置于条约科的资料库中,每天都会有几个国家的代表前来签署条约或交存加入条约的文书。就后者而言,《联合国宪章》第102条规定会员国订立的一切条约和国际协定应当在秘书处登记。条约科每月都会收到上百份五花八门的条约,对它们进行审查后即可登记。我的主要工作包括协助P2级的法律官员开展工作,内容包括法律检索、邮件起草、整理条约清单等。由于我实习期间正值第69届联大全体会议,我还参与筹办了条约科一年一度的Treaty Event,集中推广了一批重要的多边条约。实习后期,我还独立完成了一个条约继承的档案检索项目。我通过检索条约科的档案,整理出了绝大多数曾经发生过条约继承的会员国的情况,并按国别建立了档案。总的来说,实习工作的内容并不复杂,而且实习生很少加班。办公室的氛围非常好,大家每天都充满笑容。每到各种节日,那张签署条约的红木桌立刻摇身变为食物的摆台。条约科不同于法律事务厅其它部门的一大特点是法语在这里几乎被当作第一语言,大家只有与我这样不通法语者才说英语。这也极大地激发了我对法语的学习热情。现在回想起来,在条约科的实习虽然没有那么高大上,但是的确是一段很有意思的经历。3. 你为什么对国际法特别有兴趣?国际法在政策原则及法理分析当中怎样取得平衡?我从小就比较喜欢宏观的东西,而且热衷于关注国际事务。在开始法律学习之后,觉得私法的技术性稍强,公法侧重价值探讨,国际法兼而有之,很有意思。此外,大四时我参加了Jessup,仔细学习了一些国际法的基本知识,觉得越学越有趣。恰好身边也有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都对国际法有浓厚兴趣,经常提出新问题,大家相互促进。国际事务有极强的政治性,不可否认国际法与政治走得很近。但国际事务也有法律性的一面,正统的国际法律师将国际法看作一系列对国家有拘束性的规则。国际法律师的职责是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政策或政治上的分析属于政治家的任务。当然,要成功处理国际事务,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兼有两方面的人才。4. 你哈佛LLM毕业后有什么打算?长期的人生目标是什么?LLM之后我希望能从事一段时间的国际法实践,不论是国际组织,律所,NGO,只要与国际法相关都可。我觉得我在学校呆的时间比较长了,需要体验一下外面的世界。学术界的言说方式是比较高屋建瓴的,但我不希望自己过于不接地气。长远来看,我还是希望回到学校的。我对教课很有激情,但我需要先把自己提升到一个较高的水平,这样才能不误人子弟。【注:大家看CLECSS往期文章,除了可以看“菜单”及“历史消息”外,也可以用微信搜狗搜索(weixin.sogou.com)。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想联系CLECSS的朋友们,可以发电邮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156】一个好律所的四大特点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昨天很高兴完成了CLECSS-汉坤“中高级律师职业发展”讲座。在此感谢汉坤律师事务所及各位出席的嘉宾讲者及朋友。期待不久的将来再见各位北京朋友!昨天的【CLECSS 1155】《律师职业规划的四大原则》里提到,应该在一个“好”的律所留守/坚持到最后,那怎样是一个“好”的律所呢?今天深化对此的讨论。一个好律所的四大特点生意要好这个是最重要的特点。因为法律项目是“做出来”的,你纸上谈兵说自己多好也没有。必须要把项目都做到了,累积一定的Deal List;钱赚到了,财政稳健。年轻律师进去后会得到充分的锻炼,同时有合理的金钱回报,这是“好”所的第一大特点。 定位要清晰一般最好的律所,不会什么业务或客户都做,而是有清晰的定位。例如定位是高端市场,就Focus在高端市场;定位是中型项目,就Focus在中型项目。同样地,业务领域也需要有类似的清晰定位。这种有清晰定位的律所,日后大家想起某领域或某类型的项目,大家好自然会想起那个所。年轻律师去了这种有Focus的律所,将来专业性更强。 有长远策略有个好的律所,管理层都会不断思考市场,寻找未来方向,订立长远目标。每次我拜访一个律所,跟他们管理层聊天时,都能从他们对未来的思考,对市场的探讨,了解他们的未来策略。对未来越有远见的,越能带领律所走得更远。 文化承传纵使我提到第一点“生意好”是很重要的。但往往,一个律所有自己的“文化和理念”,将带领自己的律所走得更远。如果一个律所只有赚钱,背后没有“文化和理念”,很多时候就是“利聚而来,利尽而散”,这样的律所不会走得太远。结语各位CLECSS友,选择律所时最好能选择符合文中“四大特点”的律所。这些律所,一般生意好,定位清晰,较有远见,重视文化承传。一般跟CLECSS合作的律所,都是能符合以上特点的律所。在此祝各位律师朋友都能找到合适自己的律所,事业越做越好!

【CLECSS 1155】律师职业发展的四大原则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一连三天的CLECSS-方达奖学金颁奖典礼在北京,上海及香港完成。在此祝福所有怀着理想的年轻法律人都有最好的前程。今天下午在汉坤北京办公室办“中/高级律师的职业发展”讲座,成功报名的朋友们,我们下午见!前天我去了君合上海办公室做了个简单分享,今天我把部分内容修订,写成今天的文章《律师职业发展的四大原则》。律师职业发展的四大原则原则一:在好的平台坚持/留守到最后如果你本身已经在一个好的平台(例如某红圈所),不要轻易放弃。如果你头两三年做得太辛苦,去了一个次等的平台,始初几个月会很开心,因为轻松很多,但过几个月后发现生意和品牌都比不上之前的律所,很多都会后悔。但当你往下走后,是很难回头的。(注:一个“好”的平台。最重要是要生意和客户层次够好。但“文化承传”也很重要。一个最好的平台,应该背后有个清晰的理念和文化,这些平台,一般能走得更远。)原则二:工作不顺时,更不要动很多年轻律师工作不顺利,跟同事/客户相处不好,很多时候就想:“不如我换个地方吧”。这个是很多人的想法,但这个想法一般是错误的。如果你做事不顺,很多时候问题出在你自己身上。是否自己的专业能力不够?沟通技巧不足?如果你没有把这些问题改好,就贸然去一个新平台。这样你去了一个新平台,估计还是做不长。你宁愿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先把这些问题Fix了,到发现自己有明显改善的时候,那时候在决定是否换平台也不晚。 原则三:尽快确立自己的事业目标律所首两年是探索期,什么都学习和接触,这个是无可厚非的。但到第三年,要开始有明确的目标。观察了两年,你自己会有个感觉,到底是否合适做合伙人?一旦判断了,是想做合伙人的,就以此为目标,想想我未来五年应该做什么,以达到此目标。 原则四:保持工作的持续热诚一般年轻律师首两年,工作都特别勤奋认真。但当稳定下来后,有多了很多想法,工作生活上有不少Distractions,慢慢失去了当初的热诚。如果你发现,每天失去了起床的动力,应该找出你继续做律师的理由。例如,是为了钱?为了理想(觉得有意义)?为了“取胜”的快感?这些都是持续做律师很好的理由。结语各位CLECSS友,今天所写的《律师职业发展的四大原则》都是很重要的原则,但有时候你在事业发展中会忽略的。每走一步,你都想想,我做到了这四大原则了吗?在此祝各位CLECSS友都事业顺利!【注:大家看CLECSS往期文章,除了可以看“菜单”及“历史消息”外,也可以用微信搜狗搜索(weixin.sogou.com)。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想联系CLECSS的朋友们,可以发电邮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154】访谈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得主陈琴 – 从西政,清华到美国哥伦比亚LLM

作者:CLECSS
01月01日 | CLECSS
自从【CLECSS 1140】《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结果》公布后,十位得奖者备受关注。继【CLECSS 1152】《访谈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得主黄俊骁– 哈佛JD录取者背后的努力与成长》后,今天我们找来第三位奖学金得主陈琴,分享一下自己在西南政法和清华的读书心得,在达辉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内容,及申请美国哥伦比亚法学院的经验。希望有志读Columbia LLM的朋友们会喜欢今天的访谈!访谈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受访者:陈琴,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学硕士,在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工作近三年。本学年入读美国哥伦比亚法学院修读LLM。1. 我们理解你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读书非常用功,当年以西政民商法学院第一名的成绩保送清华法学院。你可以分享一下你法学院读书的心得吗?西政是“五院四系”中比较传统的法学院,而清华法学院是致力于走创新路线和国际化道路的新派法学院,两个学校的差别反映在课程安排、上课方式、学生业余活动、学生的就业方向等方面。两者其实各有优劣,对于学生而言,可以最大化地利用学校提供的资源,根据自己的情况尽可能探索和发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西政四年的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让我有了比较扎实的基本功,而在清华的学习,则更加锻炼了我的法律思维,扩展了国际视野。西政上课是大课制,基本没有课后作业,所以相对而言有很多个人的时间,大学四年是我读书最多的时光,不限于法学的经典著作,还包括文史哲方面的书籍,看的更多的是哲学方面的书,尝试着去探索人生的一些基本问题,虽然大部分人生哲学的问题都是无解或者说是见仁见智,探索的过程是痛苦的,但现在回想起来,也许正是那段探索哲学的旅程,让自己心态比较平和,气质比较淡定。清华对学生的培养更加偏向英美教育模式,课程“少而精”,课堂上基本上是以学生自己作报告,上课辩论讨论回答问题为主,课后大量的阅读和写作的作业,一开始会不习惯,但由于身边的同学都很优秀,不断地观察学习,跟着老师的指示来,慢慢会适应新的上课方式,找到属于自己的学习节奏。2. 你同时是个积极追求卓越的人。进清华后积极参与法律评论及模拟法庭。可以跟我们反响一下参与这些课外活动,有什么收获和满足感吗?在清华的时光,整体上是比较多元而有挑战的,在业余时间参加了《清华中国法律评论》(Tsinghua China Law Review,简称TCLR),第二届全国WTO模拟法庭竞赛和第十二届ELSA-WTO模拟法庭比赛。两项活动都锻炼了自己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了法律实践的技能,但最可贵的是收获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的友情。TCLR同国外法学院的学术期刊一样,是由学生主导的英文学术杂志,里面的成员非常多元,基本上中国学生和外国学生各占一半。我是从研一下学期加入TCLR,工作了一年半。研二进入评论的管理委员会,和一个美国JD学生一起主管评论的角注工作,我们以Bluebook为基础一起合作制定了实用性更强的简易版的角注规则,还组织了对评论全体编辑关于脚注的培训。在这样一个多元的组织里,和外国学生会有比较多的跨文化交流。另外,由于主管脚注工作,经常要检查脚注的顺序、是否斜体、标点符号等诸多细节,培养了自己比较细致的工作习惯,这一点在以后工作中还是比较受益的。同时和评论管委会的其他成员一起参与评论的日常管理,开会时听其他部门的成员,谈起编辑招募、稿源质量、海外出版商的沟通以及是否能准时发刊等或大或小的问题,见识了运营一个学术期刊的不易,感觉当时的我们就是一群小伙伴在经营一家初创企业。模拟法庭是连接学校课堂和实务的桥梁,参加模庭对于培养法律实践思维会有很大的帮助。我当时是和一名研究生同学加上四名本科生一起参加的WTO模拟法庭比赛的国内赛和亚洲区域赛,从准备到比赛,前后将近5个月,团队成员分工明确,配合默契,齐心协力。自己也收获了很多干货技能,包括怎么做法律研究、提炼法律争议点、如何写模庭需要的文书、口头辩论的应对技巧等。参加模庭还能见识其他国家的表现,在区域赛观摩决赛的时候,意识到普通法系国家培养法律人才的优势,中国培养国际法的实务人士任重道远但充满希望。3. 你后来去了达辉律师事务所工作了几年,可以介绍一下你的工作内容吗?我2014年研究生毕业后加入达辉公司组,在达辉工作了近三年。达辉是公司制的律所,内部只分了公司组和争议解决组两个大组,理论上按照自己的意愿分进一个大组后,是可以在大组里从事自己感兴趣的细分领域。我自己在达辉执业领域比较广,涵盖了私募、基金、并购、公司常法等,但每一段时间会有侧重点。在加入后至2015年初,主要参与了一个境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一个美股IPO项目,一个境外上市公司的收购项目。这段期间属于无意识地被选择、作为职场小兵观摩学习大项目的阶段。在2015年全年基本都在做VC/PE项目,2015年是VC市场非常火的一年,参与了比较多美元和人民币投融资项目,既有代表初创企业,也有代表基金。大部分项目是由项目主管合伙人直接带着我做,由于有比较多的项目参与机会,自己律师的执业技能,包括法律尽职调查、文件起草、沟通谈判、项目管理等能力都得到了比较扎实的锻炼,同时也养成比较好的工作习惯。这段期间是律师执业技能迅速培养和积累阶段。由于做了一年VC项目,想要尝试公司业务其他领域,在和合伙人沟通后,我在2016年尝试和接触到了很多新兴的业务,包括完成了达辉史上第一个新三板挂牌项目,和基金组的其他成员开拓了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业务,并帮助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从事过人民币基金和美元基金设立包括并购基金的设立工作,深度参与了一家境内公司收购境外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的的跨境并购项目,参与过几起比较复杂的VC投资项目。每次接触新的业务类型,都经历了前期的艰难探索到后期的融会贯通。这个阶段我总结为厚积薄发,从0到1的开拓创新阶段。在2017年上半年,由于考虑到下半年要出国,没有参与周期比较长的项目,加上自己对法律尽职调查和合同审查一直比较感兴趣,主导了几个比较复杂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密集参与了一个跨国公司的日常合同审查工作,弥补了自己在这两块领域的些许遗憾,也体会到法律基础工作的乐趣。这个阶段我总结为“去繁就简”、“返璞归真”的阶段。在律师生涯的前三年能接触不同的非诉业务,能和不同风格的合伙人及同事合作,和不同的客户和对家律师沟通交流,在达辉近三年的工作是非常充实的一段执业经历。4. 可以分享一下你申请ColumbiaLLM的经验吗?申请是一个不断了解自己和了解学校的过程,每个学校都有其特点,最后是否能录取,取决于自己软硬件各方面的条件和学校招生偏好的匹配程度。以哥大为例,官网上是说倾向招收有一年实务工作经验的学生,从历届招生的数据来看,哥大在中国招收的学生中90%以上是有律所或公司法务工作经验。另外哥大的公司法和国际法是其强项学科,如果申请者有相关学习或工作背景,并且在个人陈述上能体现出对公司法/国际法的兴趣和思考,录取的概率会大很多。从文书准备角度,建议和已经读过LLM的同学多沟通,请教他们的申请经验。个人陈述最好是以故事的方式呈现,全文有一个故事主线,围绕故事主线展开自己的故事,去回答“Why me, Why LLM, Why your Law School”这三个经典问题。在个人陈述写完后,多发几个朋友让他们帮忙提意见。从时间安排角度讲,决定申请后建议按照每个学校的截止时间做一个时间表,最理想的状态是早准备、早申请,但如果没有按照理想的时间表走,也不要太焦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自己的节奏走,坚持下去最后都会有好结果的。5. 你毕业后有什么打算?长远来说的人生理想是什么?毕业后我应该会选择回到律所工作,继续做一名交易律师,因为目前这个阶段我还是比较享受律师工作带来的成长和成就感。由于自己是比较喜欢有挑战的业务类型,之后倾向的执业领域是基金和并购,因为基金是现代商事交易一个非常灵活的机制,并购是综合型很强而又复杂的交易类型。从长远角度来讲,希望自己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坚持“大事随心,小事随意”的理念,有更加丰富的人生体验,在法律事业上能有番作为,同时参与更多的公益活动,包括公益社团和公益基金的活动。从微观角度,希望能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帮助更多身边的朋友,如帮助更多的创业朋友解答创业中融资等法律问题等,充分发挥自己的“正外部性”。【注:大家看CLECSS往期文章,除了可以看“菜单”及“历史消息”外,也可以用微信搜狗搜索(weixin.sogou.com)。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想联系CLECSS的朋友们,可以发电邮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153】律所与律师:荣辱与共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律师进了某一律所一年以上,就跟该律所一辈子扯上关系。即使你离开了某个律所,大家仍会说,那人是XX律所的。所以形成了“律所好,律师好;律师好,律所好”的唇齿相依关系。即使你离开了自己的律所,一定希望自己待过的律所发展得好,同样律所也希望自己那里出去的律师(Alumni)发展得好,这样有一个相互紧扣的品牌效应,Alumni做了公司法务后也为律所带来潜在生意。(注:写这个文章的背景,是上上周末在君合办海归LLM/JD Party时,深深感受到君合Alumni的团结,无论还在君合工作的,还是已经离开的,都好像一整个家庭)。还在律所的时候一个好的律所,招人是会非常注重招来的每个人的Quality的,其中一个问题是这个人是否对律所的形象有好或坏的影响。比如说招回来的人过分内向,带他/她出去开会时一声不响,留给客户的形象是“X律所的律师不够积极”。这样就对律所的形象有不好的形象。所以招来的人,每个人都是“律所的代言人”。他们越勤奋踏实,积极外向,越能提升律所的对外形象。倒过来说,律所品牌越好,律师就越有做事和推广业务的冲劲。比如某律师拿出某个顶级律所的名片,他会很“光荣”地到处派名片。(注:我只是写出一个现实情况。个人认为还是应该看个别律师的内涵)。律所有什么好消息,他也会欣然转发。所以律师也有自身的责任,就是要打造让律师光荣的平台。这就是律所与律师之间的荣辱与共。离开律所后离开律所后,就等于你离开学校后成为Alumni后,这种荣辱与共就更明显。比如说你花了一百多万放在一个T30的JD,几年后它的排名上升到T20,那你的学位价值也“被动式”被提升。同样地,你离开去了一个Boutique Firm, 或去了做法务,大家说起各自来自哪个所,你会欣然说:“我那年离开X所的,我离开后这几年X所发展得越来越好”。换工作时,很多金融机构/大公司的法务总监是从那几个大所的出来,他们也会对该律所的Alumni特别照顾。例如香港的投行,很多都是Magic Circle出身的,他们也倾向于招跟自己差不多出身背景的Alumni。从律所的角度,这些出去的Alumni做的越好,对律所的宣传效果越好。比如说,做了某大型TMT公司或金融机构的GC, 律所也会以你为荣。事实上,律所也很重视派员去公司做Secondment,将来你留下来做法务,就巩固了律所跟公司的关系,将来外判业务,也就很大机会给该律所做。 结语律所与律师之间,有着荣辱与共的关系。所以无论是律所还是律师,都要尽能力做到最好,这样就会有不断的好循环。在此祝各位CLECSS友:律所好,律师好;律师好;律所好!【注:大家看CLECSS往期文章,除了可以看“菜单”及“历史消息”外,也可以用微信搜狗搜索(weixin.sogou.com)。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想联系CLECSS的朋友们,可以发电邮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152】访谈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得主黄俊骁 – 哈佛JD录取者背后的努力与成长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自从【CLECSS 1140】《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结果》公布后,十位得奖者备受关注。继【CLECSS 1150】《访谈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得主张玉鹏–从律师,法务到牛津大学》后,今天我们找来第二位奖学金得主黄俊骁,分享一下自己考8次LSAT,申请到哈佛法学院的经历。黄律师在访谈中也分享了自己在方达的工作内容,北大学生会的体验,及人生理想。希望各位读者会喜欢今天的访谈!访谈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受访者:黄俊骁,北大化学及法学学士,美国西北大学LLM。现职于方达律师事务所,本学年开始会在哈佛法学院修读JD。1. 面试时奖学金委员会最深刻的是,你LSAT考了8次,最终以较高的LSAT分数考取得哈佛法学院JD的录取。这个跟我们CLECSS “追求卓越”的理念不谋而合。可以跟各位CLECSS友分享一下为什么有这么大的意志和毅力?从我大四开始的四年多时间里参加八次LSAT是一段终身难忘的经历。因为自己的实力不足以承载梦想而带来的无奈与失落始终如影随形地缠绕着我。支撑着我不断尝试最终取得比较满意结果的有三方面力量。其一是因为梦想。去美国顶尖法学院读JD是我本科时形成的梦想,而LSAT考试所考察的能力是被顺利录取和就读所必不可少的。当年身边的同学们一个个学成JD开始工作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压力,更感受到了动力。其二是因为信心。我对自己攻克LSAT有信心,我知道自己在逻辑上没有问题,反而是成长过程中没有太过重视的英语成为了障碍。所以在准备考试的时候我很明确自己提高的方向:更好更快的英语阅读。我一直相信自己只要慢慢积累终究会达到LSAT的要求。自小剑走偏锋坚持专攻理科竞赛的经历使我在被各路大神虐到体无完肤的同时,让我认识到我也在不断地成长为更好的自己。其三是因为家人和朋友的鼓励和支持。谢谢你们!不断给予我激励和帮助,陪伴着我走过这四年的艰辛。最后我想分享的是,前后八次的LSAT经历,成功不仅仅是因为坚持:我有去变通,我在最后一次考试时大幅修改了针对LR题型的做题策略;我有去平衡,努力使备考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社交;我也有去妥协,为此放弃掉了很多的闲暇和机会。【注】虽然我情非得已参加了八次LSAT并在最后取得了不错的申请结果,但我依然强烈建议JD申请者不要盲目地、无谓地参加考试,一定要打有准备之仗。多数顶尖美国法学院都明确表示会考虑JD申请者的所有LSAT成绩,并要求参加考试超过一次者提供额外的解释,过多次的考试经历有绝对的负面影响。2. 你在北大也取得化学学士,读理学对于考LSAT有很大的帮助吗?我自小参加理科竞赛和在北大攻读理学学位的经历对我准备LSAT是很有帮助的。一方面,我做Game题型的时候基本没有怎么复习,每个Section都可以按时做完并且能有时间回头检查一遍。学习奥数的经历让我对这些题目的套路比较有经验(只是换成英文出题),而长期的数理学习也让我对图表分析有着比较高的敏感性。另一方面,理学学习经历对我逻辑思维的培养使我在训练Logic Reasoning题型时更从容。我一直告诉自己只要把题目换成中文我一定可以做得很好,这也是我一直坚持锻炼英语水平没有放弃LSAT的原因之一。最后我想说,基于美国法学院面向所有学科背景申请者的原因,LSAT在出题时也在题目素材上囊括了人文、社科、理工和法律等方面,无论何种背景在LSAT的题目中都会面临自己熟悉和不熟悉的领域。理工类的素材和阅读文章对于一般人文社科的考生会比较陌生,我想这也是理工科背景考生的一种优势。3. 你在方达律师事务所做哪个领域?我在方达上海办公室从事知识产权和反垄断领域的争议解决/诉讼业务。选择这一领域是因为我的背景在专利和商业技术秘密方面有着很大的比较优势,而且自己经过长期学习一直有着浓厚的兴趣;而选择争议解决/诉讼则是因为我更倾向于做一些需要与人交流和沟通的工作,尝试如何去说服他人在一般的交流沟通基础上是一个更有趣的挑战,当然这也同我印象中的传统律师形象比较相符。我很荣幸能够在方达开始我的执业生涯。方达在争议解决领域尤其是知识产权诉讼方面是业内绝对的领先者,同事们秉持着“We are the best”的信念致力于把工作做到最好。这两年来很感谢我们知识产权团队的成员和我的饭团伙伴们,你们给予了我很多的指导和帮助。林毅律师对客户的有求必应、无微不至和对细节的兢兢业业向我展现了如何成为一个深受客户信赖的律师;佘轶峰律师、邵烨律师和廖婷婷律师对法律理论和实践的牢固掌握以及对疑难案件驾轻就熟地切入与创造性地解决是我在专业技能上学习的典范。4. 你之前在西北大学已取得LLM学位,为什么不打算一直做下去,还要去读JD呢?做出这个决定有三方面的原因。其一是我在正式工作后发现我的法学教育还是比较欠缺的。在北大的知识产权法学本科双学位我只上了两年课;而紧接着九个月的LLM学习中为了取得NY Bar的考试资格我被迫选了很多课(34学分),造成了囫囵吞枣、学艺不精。我一直想在积累了一定的执业经验后,再回过头去好好花时间重新接受一下系统的法学院教育。其二是我在工作中发现了在知识产权和反垄断领域中,中美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实践中都有着很大的差距。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在我参与的一个涉及标准必要专利在中国里程碑式的案件中,方达团队聘请了一位美国大学的教授作为专家证人来就FRAND原则和许可费计算等问题向中国法官发表意见。虽然法系不同,但全球的知识产权和反垄断领域还是基本相通的。中美之间这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差距让我深深感到只有去到处于领先地位的美国去学习才能掌握其精髓。其三就是美国顶尖法学院的JD学习经历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很高的起点,它可以提供系统且深入的法学教育,提供毕业后体面的收入,提供庞大而有力的校友支持。美国的法学院可以说聚集了一群顶尖的美国人以及来自其他各国的佼佼者,基于我LLM的经历,同他们一起学习真的会受益良多。总的来说,这是我的一个梦想,也是在全球化背景和日益增长的中美技术交流和贸易环境下,我综合考虑了所有机会成本和收益后认为在现阶段值得我去义无反顾追求的经历。5. “帮助别人”是CLECSS的另一重要理念。我们知道你以前捐助过希望工程,参加学生会为同学们争取权益。这些经历对于自己立志做个好律师有什么关系吗?这些成长经历中的点点滴滴对于现在立志成为一个优秀法律人的我而言是密不可分的。身为公证员的父亲在小时候的言传身教、耳提面命使我对社会和法律形成了最初的概念;我通过希望工程捐款结识了一位青海的藏族小女孩,长期的互通信件使我第一次直观体会到生活水平的差异,也使我第一次萌生出了强烈的帮助他人、造福社会的责任感。渐渐长大后,我不断投身到服务社群的工作中。无论是在高中加入学生仲裁委员会为同学们定纷止争、建议学校,还是在北大学生会副会长和权益部部长的任内任外为同学权益和校园建设奔走呼喊,亦或是在多年的法律学习和执业中抽空参加种种志愿服务,我都时时将服务他人、贡献社会放在重要的位置。我会在空闲时与其他年轻的法律人分享包括法学院申请和学习、律考资格和备考以及求职等方面的建议,也会在遇到不平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交警执法行为违法。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我在以小本49学分法学双学位向纽约州上诉法院成功请愿获得纽约州律考资格(要求83学分)后,帮助了数十位与我一样不满足资格要求的备考者请愿取得考试资格。律师执业是一门手艺,却不仅仅是一门生意。法律根植于社会活动中,法律人在学习和实践中都必须考虑到社会因素。这些社会活动经验塑造了我很多,所以我也会推荐更多法律人去践行属于自己的经历。6. 你JD毕业后有什么打算?现在初步的打算是在毕业后找一家美国律所继续从事知识产权和反垄断领域的争议解决/诉讼业务,发挥我理科学位和中国律师这两大背景优势。美国律所对于初级律师的培训很系统,我想通过这些实践打好基本功。再往后的打算现在看起来可能会比较遥远,社会现在的发展真的很快,在职业发展上自己会再看机会,另外家人也会是我考虑中很重要的因素。

【CLECSS 1151】红圈所之间的人才流动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相信大家都知道,红圈所包括金杜,君合,方达,中伦,海问,通商,竞天公诚及环球八个律所。这八个律所之间,存在一定的人才竞争,每年都有相当多的人才流动。今天我们就看看各种常见的情况。红圈所之间的人才流动以下是比较常见的三种情况:A往A+ 之路虽然八个律所都称为红圈所,都是非常优秀的律所,但客观上创收及客户层次等还是有不同的。我假设“最顶尖”的几个为A+律所,其余几个为A律所 (注:A+和A是相对的概念,没有说一定哪几个律所就是A+,哪几个律所就是A)。我问几个朋友,为什么在红圈A所做得很好,还要折腾换工作去个A+所。他们一般回答说,人有追求卓越之心,希望自己能趁年轻,去最好的律所看看他们是怎样运作的。 A+ 往A的情况这一般发生在法律人中高级律师的阶段。例如你在一个A+律所,但发现升职比较慢,遇到瓶颈,你从A+走出来,就会有很多A所抢你这个人才。常见的情况是,A+所的高级律师,去A所做合伙人;或A+所的中级律师,去A所做高级律师。 被动式跟老板跳这种情况,不是自己想跳槽。但老板因为需要去一个更切合自己业务需要的所,从一个红圈所跳去另外一个。那很多时候,你就跟着过去。红圈所与精品所之间的人才流动除了上述的A+和A红圈所,市场上还有一些中型的精英所(“精品所”),很多这些精品所起薪都能给到两万元以上。我们姑且称之为A*律所。A*律所的律师,一般会对某个领域做得特别精。所以同样是红圈律所喜欢招徕的对象。红圈律所去A*律所,或A*律所去红圈律所,都常有发生。我接触过的情况当中,比较多是在A+与A*之间的流动。A+所去A* 律所可能是因为觉得某个A*所做其领域做得更专。又或者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情况,A*所还没有开发某个领域,A+律所的那个律师觉得去A*律所开发新业务是个机遇。A*律所去A+ 律所换所的朋友当中,大部分的情况是觉得A+律所平台更大,被它的名气吸引了过去。结语各位CLECSS友,在法律职业发展道路上,我们需要找到最切合自己需要的平台。在文中提及的A+,A,A*律所之间,大家要按着自己的能力,性格,领域和理想,作出合适的选择。在此,祝各位CLECSS友都能找到合适自己的律所,在法律事业道路上越做越好!

【CLECSS 1150】访谈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得主张玉鹏 – 从律师, 法务到牛津大学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自从【CLECSS 1140】《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结果》公布后,十位得奖者备受关注。他们都是奖学金委员会千挑万选出来的,理念跟我们CLECSS “Think Big;Do Big”的主题最贴近。今天我们找来第一位奖学金得主张玉鹏,分享一下自己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从北京君合做律师,到国寿资产做法务,继而去英国牛津大学修读硕士的各种经验。各位有志入读牛津大学的朋友们,希望今天的访谈对大家有帮助!访谈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受访者:张玉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先后在北京君合及国寿资产工作。准备本年入读英国牛津大学法律及金融硕士。1. 你之前在北京君合工作了好几年,为什么后来决定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做法务?从君合到国寿资产,对我而言的确是一个很大的转变。一方面,我之前在君合从事的是争议解决业务,对于投融资这些非诉讼业务几乎没有涉及。另一方面,从律师到法务也是一种角色的转换。其实当时的想法比较简单,就在很多诉讼、仲裁案件里,看到那么多人为了一两处有歧义的合同条款争来争去,我就在想,对于这类由于交易安排、条文设置、权利义务失衡而引发的争议,如果能在交易环节就得以避免,是否也是律师价值的一种体现呢?后来,刚好就有国寿资产这样一个工作机会,我觉得险资、资产管理算是一个比较好的领域,就大胆尝试了。我认为,工作内容、执业领域对于法律从业者而言是相对其次的东西,真正重要的是法律思维、执业技能、工作习惯和自我要求。说到这儿,我要感谢我在君合的指导老师刘虹环律师和周曦律师,在他们的概念里,没有初、高年级律师工作标准的差异,所有级别律师的工作成果必须有相同的质量。我在他们团队的那几年,他们可以一个字一个字地去改我写的文件,以及给客户的邮件,指导我们如何理解法律,如何利用法学方法论解决法律难题。这些技能其实已经超越了业务领域本身,对于我从事非诉讼业务、做甲方、乙方都是终身受用的。2. 做法务这几年有什么最大的收获?收获其实有很多,但让我感受最深刻的是我对交易的理解更深入了、考虑的因素更全面了、格局也更宏观了。刚到国寿资产的时候,我是以一种纯粹的法律思维、而且是诉讼律师的思维去看合同,能发现很多大大小小的问题,也试图在法理上对所有合同条款进行合理化。但通过与业务部门沟通、与交易对手谈判,我意识到有时候法律上的合理性和商业上的合理性并不是完全吻合的,甚至是相悖的,需要进行综合考量和平衡。庆幸的是,我所在的部门叫项目评审部,我们对于每一个项目都会进行风险评估,会看项目的可研报告、尽调报告,最终提示的风险也不仅仅限于法律与合规方面;同时,我有机会参加公司对于项目的决策会议,会直接了解到公司管理层、运营、财务、投后管理这些部位对于每一个交易的关注点和利益诉求;再有,就是通过与君合、金杜、方达这些律所的前辈们在项目上开展合作,使我快速学习各类间接经验。像君合的邓梁律师,那真的是良师益友。就这样,渐渐地,我在看合同、谈合同的时候,能明显感觉到更多维、更立体了。这种体会也经常让我在和交易对手谈判时,能够跳出合同条款本身,统观交易全貌,然后做出应有的坚持、折中或妥协。3. 你在中国人寿做得很顺利,为什么还要折腾去英国牛津读法律及金融硕士?其实刚才也提到,我感觉作为交易律师,仅仅关注法律是远远不够的。这两年接触了很多项目,虽然所有的交易细节都会落实在合同上,但这个过程却不仅仅靠法律这一个方面,大量的条款会涉及税务、会计、审计等各类问题。无论是债权投资还是股权投资,如果不对交易对手进行财务分析或估值分析,那就难以在合同审查过程中进行动态风控条款的设置和取舍,难以将公司在投资后的权益最大化。很多人会觉得商务条款是业务团队该负责的事,暂且撇开责任划分不谈,我认为合同文本是一个各种条款相互勾稽的整体,如果法务对条款性质进行绝对划分,交易的安全性、缜密度就会受到局限。所以,我一直有意识地加强自己在投资、金融、财务等方面的学习,但有些知识的汲取是碎片式的,或者是缺乏理论基础。因此,我希望能够进行系统的学习。牛津大学法学院与商学院合开的“法律与金融”专业就像是一个为我量身定制的专业,它的课程设置、授课理念刚好指向我这种有法律背景但希望提高自身金融知识的群体。4. 很多法律尖子都选择去美国,为什么你选择去英国?“法律与金融”这个专业真的非常适合我,我申请前认真做过尽调,确实非常喜欢它的课程内容和授课方式。而且,这个专业每年在全球只招收45人,商学院那边的课程又是跟金融和MBA专业的人一起上,再加上牛津大学古老的学院制,各种专业的学生生活在一起,这都能让我借此认识更多国家和地区、更多领域的优秀人才,接触更多元的思想和文化。这也是我为什么选择出国而不是在境内深造的原因。当然,很多人说去了美国可以考bar,美国硕士比英国硕士更实用,但确实对我而言,我职业上的需求可以通过“法律与金融”这个专业实现。很感激CLECSS和方达这个奖学金项目,让我结识一大批即将去美国深造的伙伴,衷心祝愿他们学有所成,在那边一切顺利。5. 你在牛津毕业后,有什么打算?长远的人生理想是什么?毕业后,我会继续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十多年的法律学习和从业经历不仅奠定了我对这个行业的热爱,更重要的是塑造了我的思维和处事方式。长远来看,我希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做点贡献,就像在我的成长路上,大学、君合、国寿资产、CLECSS的恩师与前辈对我的言传身教一样,我希望把这作为一种传承的东西继续下去。我相信很多人跟我有共同的想法,这种想法不是形而上的,而要通过我们共同的、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努力,从个体到群体,从自我实现到相互影响,让法律人感受到一种聚合、向上的力量,让这个群体不断精英化、卓越化。【注:大家看CLECSS往期文章,除了可以看“菜单”及“历史消息”外,也可以用微信搜狗搜索(weixin.sogou.com)。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想联系CLECSS的朋友们,可以发电邮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149】LLM/JD留学时的感情问题

作者:CLECSS
01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继【CLECSS 1139】《LLM/JD留学时的饮食问题》,今天再写一篇《LLM/JD留学时的感情问题》。事实上,感情问题也是相当重要的,因为这会影响你每一天的心情,决定你是否能专心愉快地读书。LLM/JD留学时,主要有以下情况。情况一:去LLM/JD留学前已经有男/女朋友/配偶如果LLM的话,只是一年的时间,可以考虑是否跟男/女朋友/配偶一起过去。当然,如果大家一起去读LLM,一起开学,一起毕业,时间上很合适。即使不同学校,也没所谓。比如说,男方读Stanford,女方读Berkeley,在湾区开车就45分钟左右。这样每两星期可以见一次。也有一方去读书,另一方留在国内的情况。如果一方不出去,一般读LLM的一方,一考完Bar就回国,分开太长时间还是不太好。虽然现在通讯科技发达,但人还是要亲身见到的好。如果是JD的话,就绝对不应该分开三年。如果觉得经济压力大,不能两个同时读JD,可以一方读JD,另一方读LLM,读LLM的一方用OPT留下来工作。即使找不到工作,也可以以配偶身份留下来。这样其中一方可以给另一方精神支持,周末找个地方玩。这样才能让生活快乐。情况二:去LLM/JD留学前单身LLM一年时间有点短,我见过那些发展为情侣的,很多都在考Bar之后,大家去Trip,然后好起来。如果是JD的话,就有更多时间发展,大部分是2L的时候开始好起来。那话说回来,JD时候应否谈恋爱?我认为这跟读书是没有冲突的。有时候,读法律时,找个朋友讨论一下最好不过,有个男/女朋友坐在图书馆旁,其实是最好不过的事情。结语对于那些准备LLM/JD留学的同学们,是时候想想自己的感情问题。例如跟男/女朋友说清楚,未来一至三年的安排。对于那些单身男女,可以考虑一下,怎样好好利用LLM/JD的时间,找到合适的对象。很多时候,校园的环境是最单纯的,通过做同学,你会充分了解对方的性格,看看是否合适自己。等到你工作后社交圈子碰到的,未必有机会了解那么深。在此祝各位CLECSS友都找到合适的对象,LLM/JD那几年生活愉快,不会孤单。【注:大家看CLECSS往期文章,除了可以看“菜单”及“历史消息”外,也可以用微信搜狗搜索(weixin.sogou.com)。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想联系CLECSS的朋友们,可以发电邮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148】值得中国法律人骄傲 + 反思的事情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CLECSS-汉坤“中高级律师的职业发展讲座”昨天截止报名。我们会综合报名情况,稍后把“报名是否成功”的通知发给各位。在法律界这么多年,看见中国律所过去十年神速进步。身为中国法律人,大家都非常欣喜。还记得很多年前听了个中国律所合伙人的讲座,说现在顶级中国律所的客户层次已经超过了一般的外所,直逼最顶级的国际律所(例如Magic Circles等)。事实上,在很多项目当中,对手也直接是这些最顶级的国际律所。发展到今天,现在最顶级中国律所跟顶级外所已经平起平坐。值得中国法律人骄傲的事情听说现在金杜香港Office的人均创收,已直逼Magic Circle香港Office的人均创收。前几天看了一些并购的数据。在2017年首季,以下是律所并购量排名:Bloomberg排名:排名律所1Simpson Thacher2方达3Clifford ChanceThomson Reuters排名:排名律所1Herbert Smith Freehills2Clifford Chance3方达Mergermarket排名:排名律所1金杜2Clifford Chance3方达当你看到中国律所,跟这些国际大所放在一起排名,互比高下时,真是非常值得我们光荣和自豪。我们还有很多方面要努力不过,如我先前的文章提过,国家经济繁盛,商业蓬勃,固然是好。但经济和金钱,并不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强大的唯一考虑点。作为一个法律人,不能只对经济方面有追求,对于社会公义,法治等,我们还是要有理想和追求。经济只是社会的其中一面,对于其他方面,我们还是要努力。到有一天我们社会每个方面都做好,我们才能真正的彻底骄傲。对于那些曾经为此努力过的法律人,我们表示敬重。结语对于中国法律界发展的越来越好,我们中国人应该感到很骄傲。但希望我们的发展不限于经济方面,其余社会公义和法治等,我们也需要努力去追求。这是我们当初读法律的目的,当钱赚到了,我们继续用我们的资源帮助其他人,让我们中国社会各方面更加美好。

【CLECSS 1147】8个红圈所 v 8个常春藤学校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下周六的CLECSS-汉坤“中高级律师的职业发展讲座”今天截止报名,打算参加活动的朋友们今天赶快报名。详情请参阅【CLECSS 1144】《中高级律师的职业发展讲座》。今天是周五,我们放松一下。相信大家都知道红圈所共有八所:金杜,君合,方达,中伦,海问,通商,竞天公诚和环球。而美国的常春藤学校,也刚好八所:Harvard,Yale,Princeton,Columbia,Penn,Dartmouth,Cornell和Brown。今天我就尝试把这把这8个红圈所和这8个常春藤学校做个配对,看哪Pairs的文化最接近。以下是我个人的看法和背后原因(纯粹Friday Fun,大家不要太在意):金杜–Harvard原因:金杜和Harvard都是说出来一个很Glamorous的品牌。律所/学校很牛,每个领域都非常强,品牌非常Glamorous,好像一块耀眼的金牌。君合– Yale原因:君合和Yale都注重人文文化,踏实而有内涵。历史悠久,实力非凡,是大家都信赖的名牌。方达–Princeton原因:方达和Princeton给人的感觉都非常精英。Princeton每年吸引了很多Smarties进去,方达也吸纳了无数精英。中伦–Columbia原因:Columbia位于纽约,毕业生出来都务实,头脑灵活。中伦这几年发展神速,可见管理完善,制度务实,拥有商业智慧。这些都跟Columbia吻合。海问– Penn原因:比起Harvard,Columbia等,Penn一般被提起比较少。但知道Penn的,都知道它是非常好的学校。尤其是Penn有一个很强的商学院Wharton,专门培训金融人才;这跟海问注重证券等业务吻合。通商–Dartmouth原因:Dartmouth大家平时提起不太多。但大家都知道它是一个传统老牌大学。像它的Tuck商学院,平时没有哈佛/斯坦福商学院被提起那么多,但圈子内的人都知道它是非常优秀的。竞天公诚– Cornell原因:Cornell在多个领域表现不俗。虽然说起来可能没有哈佛那么有名,但它在自己做得好的领域还是很有名的。竞天除了传统证券业务外,这几年也在发展不同领域的业务(例如争议解决)。这跟Cornell的全面性吻合。环球–Brown原因:环球在红圈所里面比较低调,但业务和素质还是相当好的。Brown在8个常春藤学校里面也是相对低调,但仍是常春藤里重要的一员。这点两者比较相似。结语今天的“红圈所”v“常春藤”对比表,比较了各律所和学校的文化。这纯粹是周五放松一下,大家不必太在意。CLECSS在此祝大家找到合适自己的律所,过上愉快的律所生活!

【CLECSS 1146】从25位GC探讨律所客户关系说起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打算参加下周六的CLECSS-汉坤“中高级律师的职业发展讲座”的朋友们,请于今明两天尽快报名。详情请参阅【CLECSS 1144】《中高级律师的职业发展讲座》。昨天美国多个法律媒体(例如Corporate Counsel,American Lawyer)报道,25位GC会合作,一起分享数据,研究律所提供的服务和收费是否成正比等。也会从项目管理,科技提升等角度,研究什么是最符合客户利益的方案。这些公司包括:Keurig Green MountainMastercardSony ElectronicsAvayaPanasonic North AmericaPeabody EnergyThe Motley FoolFlexPernod Ricard USAPayPalAxalta Coating SystemsRockwell AutomationUpworkDXC TechnologyDel Monte FoodsBecton DickinsonPulte GroupSolenisLevi Strauss & Co.TriMasMolson CoorsShiloh IndustriesPetcoSPX CorporationGuardian Industries结果还要拭目以待。我自己做过多年律师和法务,觉得这个研究很值得关注。以下是一些思考,这些做过法务的朋友都会留意到,但长期待在乙方的执业律师们可能会忽略。问题是否真的解决了?对于一个外部律师而言,公司就是客户。但从一个法务总监而言,公司不一定是一个简单的整体,涉及到不同部门的利益。例如公司要做一个项目,大老板说非做不可,但外部律师点出各种理由,说项目不可以做。那时候,你想想,那个法务总监就会夹在中间。其实对于大部分法务来说,不要求外部律师一个超高的法律技能,就是希望你不要提他添麻烦。当然,我们还是要遵守法律。但我们也要提供一个Solution解决方案。大家是否可以协商一下,在提供进一步资料和解释的情况下,双方同意一个“能说得过去的说法”。又或者这个方法走不通,外部律师是否可以提议在哪方面调整一下,而不是总是Say No呢?所以如果你是乙方律师,实际操作上,不只从“公司”的角度出发,也从“甲方法务”本身的角度出发,如果你没有提供解决方案,让他夹在中间,他自然觉得你对他没有价值,因为你根本没有解决他面对的问题。时间管理是否做好?另一个常见的情况是:律所团队的素质没有问题。但就是什么生意都接,弄到要等几天文件才出来。对于客户而言,什么都是着急的,都希望你给他们“优先”序次。如果每每催一个星期文件都不出来,客户可以换律师就会换。所以我认为律所应该按自己的Capacity而决定接多少生意。如果什么生意都接过来,最后所有活都不能按时交货。那结果可能是把所有客户都得罪了。收费是否“合理”?本来按小时收费是合理的,这点曾经做过乙方律师的甲方法务都会很明白。但甲方法务当找高管及/或财务部确认找数时,往往就会被刁难。说为什么律师费会搞到这么高?所以乙方律师应该多跟甲方法务沟通,商讨一个最合适甲方法务的方法。例如甲方法务每次拿个几百万的账单,公司高管都有微言,那是否每次都一百万左右时,乙方律师就提醒该法务总监律师费已积累到一百万,打个折扣给他,弄到七八十万,让他比较容易拿出来跟公司说。否则每次因为拿出来的账单太大,高管/财务诸多刁难,账单一拖就几个月,到时候对谁都不好。所以可以多向甲方法务沟通,账单包装得合理才拿给公司看。(注:如果律所可以接受Cap Fee的话,这也是帮了法务一个大忙)。结语各位CLECSS友,这次25个GC联合起来研究律所和客户的关系,是一件值得关注的事情。最后出来的研究结果,说不定对日后外部律师的项目管理方法等,有指导性作用。甲方法务和乙方律师本是同根,希望双方都研究出双赢的方案,让大家在事业一起携手向上!【注:大家看CLECSS往期文章,除了可以看“菜单”及“历史消息”外,也可以用微信搜狗搜索(weixin.sogou.com)。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想联系CLECSS的朋友们,可以发电邮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145】为什么一些Vault 50 律所在中国survive better than others?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打算参加下周六的CLECSS-汉坤“中高级律师的职业发展讲座”的朋友们,记得尽快报名。详情请参阅昨天的【CLECSS 1144】《中高级律师的职业发展讲座》。Vault 50在美国本土都是很牛的律所。但到了中国发展各异。Vault 10靠着其极好的名声,在中国一般发展得不错。至于第11至20名的,很多都找到自己的特点,例如做Regulatory,解决争议,基金设立等。今天要讨论的是那些第21至50名的情况(Baker & McKenzie在美国也在这个排名领域,但基于它在中国历史悠久的特殊地位,不纳入今天讨论的重点)。中国区的Vault 21-50的律所,主要可以分开三类。较早进入中国的Vault50律所例如OMM,Morrison & Foerster (Mofo), Paul Hastings, Orrick等。这些律所,不是美国Vault排名最靠前的律所,一般在二三十名浮游。早年,没有太多美国牛所进入中国,所以这几个律所早年在中国发展得很不错。举个例子,很多中国法律学生都会听过OMM,因为它是几个设立奖学金的外所之一。随着Vault 10及其他Peer Firms涌入中国法律市场,他们过去十年都有一定的人才流失,以Orrick为例,Corporate/ Capital Markets团队都去了Morgan Lewis。过去几年,这几个律所都有努力吸纳人才,例如引入一些新的领域。相信这些律所在中国都能守得住,但短期内比较难有非常大的突破。在中国较晚起步的律所这类律所又分开两类:一种是找到自己特点的,以Boutique Firm的形式突围。另一种是没有太鲜明的特点,在市场竞争那么大的情况下,拿到新客户不容易。第一种情况:例如Wilson Sonsini在中国的架构是很精简的。它们是一个美国硅谷律所,在美国以TMT/基金投资/并购等有名。在中国除了上述领域外,因为它吸纳了不错的资本市场团队,所以资本市场也发展得不错。定位相对给人一种很鲜明的感觉,而且管理层重用中国人,对本地市场更了解。第二种情况:这类型在美国是好所,但在中国本身比较低调,你提起它时也说不出什么特点。它们在中国还是有一定数量的客户的,但很难从其他更well-established的律所那里抢到生意,唯有开拓一些起步中的公司为客户。这些所,如果在中国区保持一个非常小的规模,开支不大,可以生存下来。Cadwalader及Fried Frank的退出这两个律所在过去几年相继退出中国。它们在中国既不及OMM等老牌,又不像Wilson定位清晰而且精悍,又不甘于保持非常小的规模,所以最后难逃撤出的命运。结语无论律所在美国多牛,来到中国都是另一回事。一个成功在中国立足的外所,必须适量的本地化,找到自己的定位,才能在本地市场做得更好。在此无论是内所或外所,CLECSS祝各位来年发展得更好。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CLECSS 1144】中高级律师的职业发展讲座(2017年7月22日)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各位CLECSS朋友:CLECSS很高兴下周六(2017年7月22日)与汉坤律师事务所在北京举办“中高级律师的职业发展”讲座。中国经济发展迅速,法律人事业成长中会遇到很多不同的机遇。工作几年后,当我们做了中级/高级律师,有了一定的社会资源和技能,到底我们应该争取做内所或外所合伙人,法务总监,还是从商呢?我们很高兴邀请了几位不同背景的资深法律人,跟大家分享职业发展的心得及经验。活动详情如下:日期2017年7月22日(周六)时间14:00至17:00 (14:00开始入场登记,预计14:30嘉宾讨论,16:00 Mixer)活动中高级律师的职业发展讲座(嘉宾分享其职业发展经验)合办方CLECSS (中国法律教育及就业讲座系列)汉坤律师事务所嘉宾讲者晁毅军 (汉坤律师事务所始创合伙人之一)李朝应 (汉坤律师事务所始创合伙人之一)张超 (“简法帮”创办人)欧阳丹(Wilson Sonsini Goodrich & Rosati合伙人)张桐(史带投资顾问(亚洲)法务总监)主持:梅品和 Simon Mui(CLECSS创办人)地点汉坤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地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办公楼C1座9层人数预计30-50人费用免费(会场免费提供茶点及饮料)报名条件三年或以上法律工作经验(如法律工作年资略少于三年,我们会按个别情况酌情考虑)报名(1) 如符合报名条件,请于7月14日(周五)前发电邮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报名。请写上自己的名称,微信ID,律所/公司名称及头衔,及法律工作经验年资。如果是CLECSS会员,请注明自己是会员并写上会员编号。(2) 报名按“CLECSS会员优先”政策。如报名人数太多,CLECSS会员优先。(注:CLECSS会员指“2017年CLECSS在册会员”。)有兴趣参加活动的朋友们请于2017年7月14日(周五)前发电邮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报名。期待7月22日(周六)在北京见到各位!CLECSS

【CLECSS 1143】中高级律师要思考的问题

作者:CLECSS
01月0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很多初级律师在首几年,都是在不断探索,什么都做一些,先把钱赚了再算。但到了中高级律师的时候,应该坐下来,静心思考一下自己的未来。以下是大家应该思考的问题:评估自己现在的处境自己将来的去向,既有主观的成分,也有客观的成分。主观是自己心里想做什么,例如自己想做内所/外所合伙人,但客观上,自己还没有这个资源或技能,就要想想自己利用未来几年时间取得这些资源和技能,还是干脆做其他事情,例如法务或从商。假设你是位五年级律师,你要想如果留在现在的岗位,未来几年会发生怎样的事情?情况一:可以一直做到合伙人,那就不需要动。情况二:瓶颈较大。那问题是什么:律所上升机制问题?自己本身的技能或资源不足?如果是前者,可以考虑换个较容易做合伙人的律所。如果是后者的话,这是你自身的问题,去别的律所不一定能解决问题,应该从自身着手搞定。(请见下段分析)情况三:自己根本不想做合伙人,那从第五年开始就可以慢慢看机会,反正大把时间。有些人一看就看了几年,直到找到有合适的法务总监职位才跳。资源+技能我认为“资源+技能”是一条方程式,没有说一定需要多少技能或多少资源。比如说你技能70分,资源20分,那加起来就90分。如果你技能稍逊,50分,但资源很多,40分,加起来也一样90分。所以资源和技能永远是互补的。这个分数越高,越能成功成为合伙人。所以自己发现自己哪方面弱,就要加强哪方面。但要注意,技能强,多做项目,会为自己带来更多资源。但倒过来则没有必然的关系,资源多,技能也不一定能提升。最好的办法还是两方面兼顾,技能和资源能互补的。结语各位CLECSS友,法律人生,没有说一定要怎样走的。对于中高级律师而言,最重要是要想清楚自己要做什么,继而一步一步走出来。大家不妨早想多想,想得仔细一点,分析各种可能情况,把最合适自己的路规划出来。在此祝各位中高级律师有更好的人生规划,事业越做越顺!【注:大家看CLECSS往期文章,除了可以看“菜单”及“历史消息”外,也可以用微信搜狗搜索(weixin.sogou.com)。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想联系CLECSS的朋友们,可以发电邮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142】笑傲江湖 – 令狐律师的法律人生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继上周末的【CLECSS 1135】《律所最后的一天:关灯的那一刻》后,今天我再仿作了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写成《笑傲江湖–令狐律师的法律人生》。法律界律所竞争激烈,群雄相争。在这个虚构故事里,我们会看到五岳律所的合并,左律师和岳律师的法律梦想,到最后令狐律师又会有怎样的人生选择呢?希望今天的仿作故事,能再一次感动各位CLECSS读者。(注:此仿作故事纯属虚构。)“山圈”之“五岳律所”在某国度里,法律界群雄相争。主要的律所包括:嵩山律所,华山律所,恒山律所,衡山律所和泰山律所。大家一般称之“山圈”。山圈外还有规模很大的“日月律所”,但山圈的律所总是觉得“日月律所”不正宗,不入主流。山圈当中,以嵩山律所实力最强。创办人左律师,一直都很有想法,希望能把山圈的律所合并,让五岳律所能强大起来,对抗日月律所。左律师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都很强。这种做大事的强人,你不一定很喜欢他的做事方式,但无论如何,他争霸的野心是很直白的。你喜欢他就喜欢,不喜欢他也没所谓。论实力,华山律所在嵩山律所之后。管理合伙人是岳律师,律所里有一位资深的令狐律师。这么多年来,令狐律师一直跟岳律师做项目,一直是他敬重的师傅。同时,他喜欢上岳律师的女儿岳灵。有一天他碰到了已退休的华山律所创办人风律师。风律师很赏识令狐律师,就把自己多年来的心得“独孤九式”传授给他,这是做个好律师的九个要诀。得到风律师的传授,令狐律师的法律业务果然大跃进。至于日月律所方面,管理合伙人是东方律师,创办人的女儿任律师还在那里任职。任律师年轻漂亮,重情重义,人缘很好。在法律界帮助了不少,法律江湖中有不少朋友。五岳谈合并嵩山律所向恒山律所,衡山律所及泰山律所提出合并方案,经过一番讨论(这三个所内部意见也不一),但最后这三个律所也初步接受了合并方案。左律师后来找岳律师谈,岳律师同意合并但认为将来的五岳律所应该以华山为首。双方就打赌,未来一年哪个律所的创收更高,哪个律所就做老大。就这样,未来一年这两个律所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其中双方都要争夺一个重要客户“葵花公司”。岳律师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葵花公司”的林老板。就这样,“葵花公司”把法律生意都给了岳律师,所以华山律所的创收,也超过了嵩山律所。岳灵嫁给林老板,对令狐律师打击太大,他没有想过师傅会把女儿的婚姻作为筹码。令狐律师天天在酒吧喝得烂醉如泥,有次碰到日月律所的任律师,任律师很赏识他的才华,说以他的能力,不如过档日月律所。虽然他拒绝了,但他们感情发展迅速,很快成为情侣。后语-法律江湖之进与退一年后,五个“山圈”律所终于合并,成立五岳律所,超过日月律所成为最大的律所。岳律师成为了管理合伙人,嵩山律所的左律师因为过度操劳,眼睛不好,就退下来了。日月律所那边,创办人任老先生也重夺日月律所的控制权。令狐律师和任律师很多机会分别成为五岳律所和日月律所的下一代管理合伙人,但在法律江湖多年,想有些新的开始。令狐律师递辞职信的那天,岳律师不断挽留他。岳说:“只要你留下来,五岳律所管理合伙人的位置将来就是你的”。但令狐律师每次回到律所,都会想起跟岳灵一起快乐的日子,每每都会感到伤感。而且,这么来年的法律江湖生活,也累了,决定跟任律师有其他新开始。任律师因为这些年来在法律江湖帮助了不少人,所以也有不少号召力。令狐律师和任律师就在法律江湖成立个帮助年轻律师的基金。帮助那些刚出道的年轻律师熬过生活难关,也推荐这些年轻律师进五岳律所和日月律所受训。这些年来,帮助了不少人。也许,不一定要做律师才能帮助别人,令狐律师和任律师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帮助了千万的法律人,从此得到了更大的快乐。-完-【注:大家看CLECSS往期文章,除了可以看“菜单”及“历史消息”外,也可以用微信搜狗搜索(weixin.sogou.com)。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想联系CLECSS的朋友们,可以发电邮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141】中国法律界之好望角 (Cape of Good Hope)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各位参加下午CLECSS-君合的LLM/JD海归Party的朋友们,我们下午在北京君合见!很多很多年前,欧洲人沿着西非洲南下,目的要找到去亚洲的航线。当他们快要绝望时,在南非找到了好望角(Cape of Good Hope),这是多么让人振奋的事情。同样地,我在2003-2006年读JD那几年,看到中国法律界的好望角,那时候我就觉得2006年应该是一个拐点。果然,2006年过后,去读了LLM/JD的人数激增,而中国法律市场也发生了变化。中国法律界之好望角我以前在香港接触内地律师不多。很多对于中国内地的情况也是从香港或其他西方媒体理解的。但要真正了解一件事,你必须要接触真实的人和事。在美国读法学院的那三年,接触内地学生很多。从他们不同的角度了解国家不同的事情(即使同一件事,同来自内地的,也会有不同的看法)。但即使看法不同,大家有个共同点,都是为对国家,社会和自己有很大的抱负和追求。那时候,他们的上进心真得让我感动,每天我无论多用功,总会有内地的同学比我更用功。当时中国法律界并没有今天这样发展得相对成熟,但我在想,有了这些上进的中国年轻法律人,中国法律界可愁不露曙光?就这样我找到了法律界的好望角,知道只要我们拐过这个弯,就能一帆风顺前行。06年过后2006年美国JD毕业后,2007年做了第一场CLECSS讲座。当时就觉得法律界会发生巨大变化。06年过后,申请LLM/JD的学生激增。以前我们出国那些人,能出去已经算好。但后来去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去的学校排名越来越高。大家看看我们昨天【CLECSS 1140】《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结果公布》就会知道。这些LLM/JD的朋友,接受了最好的法律教育,部分去了最好的国际律所,回国后带来新的元素。过去十年,很多海归回流了内所,为内所带来很好的人才资源。结合生意资源的优势,内所在过去十年颠覆了整个法律市场的权衡逆向,把很多大项目的主导权从国际律所抢过来。作为中国人,我认为这是值得我们欣喜和骄傲的。总有一天,我们不会总是看到英美律所全球领先,我们会看到我们中国自己的律所全球领先。但中国法律界的改变是否只限于商业领域的?其实不然,只要我们有良好的人才和法治观念,从商业律师领域开始,潜移默化,慢慢中国法律界其他领域也会一样越来越好。结语我花了多年工余时间做CLECSS,为的是希望中国法律教育和专业可以越来越好。十年前,我看到了中国法律界的好望角,从那时开始,既然找到了希望,我就再不回头,只会向前。在此祝所有中国法律界和CLECSS友越做越好,面对改变时,我们不逃避,迎面接受挑战。

【CLECSS 1140】2017年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结果公布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引言“2017 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自从本年五月开始接受申请,我们收到过百份申请。六月初截止后,奖学金委员会(由四位资深法律界人士组成)经过几星期申请材料审阅及候选人面试,结果终于出来。我们热烈祝贺这十位非常优秀的中国年青律师和法律学生!在此我们再次感谢方达律师事务所对于“2017 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的大力支持。在挑选这十位杰出的得奖者时,我们的大原则是要挑选跟我们CLECSS平台理念一致的申请者。其中包括法律人对“Think Big; Do Big”理念的认同,对法律人生有卓越的追求,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帮助别人,成功后回馈社会。综观这十位得奖者, 4位去美国哈佛大学,2位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2位去美国纽约大学,1位去英国牛津大学,1位去香港大学。【注一】虽然出来的结果的还是名校居多,但我们挑选他们时并非仅仅因为他们拿到名校录取,而是他们的内涵和理想跟CLECSS的宗旨吻合。至于之前内地的教育背景,十位杰出的得奖者来自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传统“五院四系”,亦有来自清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及汕头大学,教育背景多元化。工作方面,三位在内所【注二】,两位在外所,两位在公司做法务,其余三位是学生。【注一】:就此“海外奖学金”而言,“海外”指“跨司法管辖区”(cross-jurisdiction)。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香港”)是普通法系,因此仅就此“海外奖学金”而言,四位评委一致同意“海外”包括香港。【注二】:其中一位得奖者就职于方达律师事务所。在此特别声明,奖学金委员会作出评选时,完全独立于方达律师事务所运作。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得奖者评选结果(排名不分先后,以姓名拼音排列)得奖者海外学校项目之前的教育背景近期律所/机构(如适用)陈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LLM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清华大学法学硕士达辉律师事务所傅寅嘉美国纽约大学LLM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本科通力律师事务所黄俊骁美国哈佛大学JD北京大学化学及法学学士,美国西北大学法学硕士方达律师事务所刘央美国哈佛大学LLM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香港大学法学博士(候选人)秦蓁美国哥伦比亚大学JD人民大学法学和工商管理(辅修)双学士甲骨文公司杨肯美国哈佛大学LLM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及硕士叶梓健美国纽约大学LLM汕头大学法学学士,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Skadden (世达国际律师事务所)张红叶美国哈佛大学LLM上海财经大学法学学士及硕士张恺文香港大学JD【注一】(见上)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香港大学法学硕士Stephenson Harwood(罗夏信律师事务所)张玉鹏英国牛津大学法律及金融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陈琴 (学校项目:美国哥伦比亚大学LLM)陈琴律师,2017年录取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LLM项目,本科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以全院第一名的成绩(1/530)保送至清华大学法学院攻读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陈律师毕业后加入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公司组工作近三年,主要业务领域风险投资/基金/跨境并购。人生理想是做一个善良独立正直明理的人,不忘初心,从事自己热爱的法律事业。傅寅嘉(学校项目:美国纽约大学LLM)傅寅嘉律师毕业于华政,在荷兰做过交换生,之后加入通力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工作两年多,始终牢记入所第一天合伙人对他提出的“beyond expectation”的要求,获律所去年颁发最佳进步奖。傅律师两个月前参加华政的分享会,惊讶于多走了仅仅几步却能切切实实地帮助到其他人,要求自己不断追求卓越,早日成为客户信任、同行认可的优秀商事律师,有朝一日得以更好地为法律行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黄俊骁(学校项目:美国哈佛大学JD)黄俊骁律师现执业于方达上海。黄律师于北京大学取得化学和法学学士,后于西北大学取得LLM,即将前往哈佛大学攻读JD。黄律师是中国和纽约州执业律师,加州非执业律师,且分别通过中国和美国的专利代理人考试。黄律师在工作和求学中坚持追求卓越,经常投身于各类社团和公益活动,并积极为其他年轻法律人提供包括法学院申请和学习、律考资格和备考以及求职等方面的建议。黄律师希望借助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于科技产业和科学工作者,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绵薄之力。刘央(学校项目:美国哈佛大学LLM)刘央,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国际法博士(尚未答辩)。即将于2017年秋季赴哈佛攻读LLM。曾获中英学者基金会资助赴曼彻斯特国际法研究中心访学,并有多次国际学术会议演讲及授课经历。曾于联合国法律事务厅、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等机构实习。专注于国际法,希望能将学术与实务相结合,成为中国的国际法律师,并为中国国际法人才的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秦蓁(学校项目:美国哥伦比亚大学JD)秦蓁,201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取得了法学和工商管理(辅修)双学士学位,后先后就职于京东商城、甲骨文(中国),积累了多方面的工作经验,也在不断思考中确定了法律职业方向,因此决定赴美攻读JD并成功被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录取。将来,她希望自己能够通过长期的努力成长为一名受人信赖的商业律师,并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尽可能服务社会,帮助更多的人。杨肯(学校项目:美国哈佛大学LLM)杨肯,分别于2015、2017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现已被哈佛大学法学院LL.M.项目录取,计划在一年以後继续申请攻读SJD项目。杨肯於本科、硕士阶段三次参加杰赛普模拟法庭比赛,并赴哥伦比亚大学交换学习。他还是中国第一个民间难民援助项目的成员,曾赴土耳其展开志愿服务,针对当地叙利亚难民问题展开调研。叶梓健(学校项目:美国纽约大学LLM)叶梓健,先后在汕头大学、墨尔本大学和香港大学学习法律,目前供职于Skadden (世达国际律师事务所)。通过多年的教育经历和工作经验,叶梓健认为社会流动性(Social Mobility)对年轻法律人而言至关重要。将来从纽约大学毕业后,除了追求法律事业外,叶梓健希望能够和CLECSS一道为更多年轻人营造一个社会向上流的公平环境,把“to do”变“to be”。张红叶(学校项目:美国哈佛大学LLM)张红叶,上海财经大学法学学士(英美法证书班)、在读法律硕士,现被哈佛法学院LLM项目录取。本科期间担任学校法学会会长,并曾在金杜(上海)的澳大利亚公司并购团队实习。对国际商事仲裁有浓厚的兴趣,多次参加CIETAC贸仲杯、Moot Shanghai、International ADR Mooting Competition等比赛,获得国际赛16强、个人优胜奖等荣誉。职业理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仲裁律师,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为中国人争取更多话语权。张恺文(学校项目:香港大学JD)张恺文,就读于华东政法大学的经济法学院,随后又在香港大学取得LLM学位,主修Corporate and Financial Law。毕业后,曾在中伦律师事务香港办公室工作一年半左右,主要做的是对外投资、外商对华投资以及为跨国(境)公司提供专项中国法律意见。现任职于Stephenson Harwood香港办公室,主要参与港股上市融资。张恺文结合自己现有的求学计划和兴趣,计划成为从事跨境争议解决的律师,为完善现有的陆港两地跨境争端解决机制提供更多的实践经验,探索更多的可能性。张玉鹏(学校项目:英国牛津大学法律及金融硕士)张玉鹏律师,2012年从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毕业后,在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从事争议解决业务。2015年,张律师加入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保险资金另类投资业务的法律及合规审查工作。因工作需要,张律师今年前往英国牛津大学修读法律与金融专业(MSc in Law and Finance),希望通过在法学院和商学院的学习,提升自身复合型专业背景,早日实现自己的法律职业理想。特别推荐除这十位得奖者外,海外奖学金委员会在此想特别提及以下第11-15名的朋友,对他们作特别推荐(Honorable Mentions),包括以下申请者:(排名不分先后,以姓名拼音排列)特别推荐海外学校项目 之前的教育背景近期律所/机构(如适用)陈思含美国纽约大学LLM同济大学法学学士,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Linklaters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狄延超美国杜克大学LLM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孙斌美国纽约大学LLM上海政法大学法学学士Hogan Lovells (霍金路伟律师事务所)张玮美国乔治城大学JD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张晓宁美国哈佛大学LLM外交学院法学学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CLECSS 1139】LLM/JD留学时的饮食问题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很多朋友在国内读法学院时,离乡别井住学校宿舍,一日三餐很多时候可以去饭堂以较便宜的价钱搞定。但去外国读LLM/JD时,饭堂不一定是好的解决方法。首先,西方的食品很多都不太健康,如果天天汉堡,肉排,很快便会很胖。另外,外国的饭堂(很多是自助餐形式)的花费不便宜,自己其实还有很多其他选择。今天我们就谈谈在这么忙碌的LLM/JD生活里,我们怎样吃得便捷,吃得健康。周一至周五:原则是吃得健康读LLM/JD时,天天忙碌,不会有太多时间吃饭。建议不需要去饭堂吃自助餐,平时中午去那些咖啡厅,买一份三明治(例如火鸡+生菜),一份饮料(例如果汁,咖啡等),就足够。如果吃快餐,最好不要去汉堡包店,宁可去吃Subway或墨西哥式快餐,后者比起传统汉堡包店健康。好处是你不会过饱,早上上完Tort,下午上宪法课。宪法的个案这么复杂,中午吃得过饱就会昏昏欲睡。以上的建议都是低热量的,不会吃得过饱过胖。到了晚上,可以自己煮中餐(周末时去中国店购物)。这也是低钠为主,饭菜宜清淡。例如蔬菜+鸡肉。超市买鸡腿很便宜,十几块美金就可以买一大包,可以吃很长时间。另外,餐后多吃水果。这样确保自己每天健康爽利,去应付繁重的LLM/JD学习生活。周末:可以在外吃两顿好的对于钱不太多的LLM/JD留学生而言,可以周五晚去中餐馆吃一顿中餐,这顿可以吃得丰富一点,例如喜欢川菜的,吃味道重一点也没所谓,反正只是一顿。周末时,跟外国朋友去吃一顿西餐,你不一定喜欢吃,但既然来到外国,就要以学习的心态去西餐馆,去了解西方饮食文化和礼仪。日后至少也知道去西餐馆怎样点菜。结语我们每一天都要吃饭。但对于一位LLM/JD留学生而言,有更多的考虑因素。例如时间,金钱和健康,这些都要充分考虑,取得一个平衡点。LLM/JD是一个愉快的留学经历,我在此祝各位CLECSS友都身体健康,无论吃什么,记得吃得开心愉快!【注:大家看CLECSS往期文章,除了可以看“菜单”及“历史消息”外,也可以用微信搜狗搜索(weixin.sogou.com)。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想联系CLECSS的朋友们,可以发电邮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

【CLECSS 1138】法务怎样决定是否外判业务?外判给谁?

作者:CLECSS
05月2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引言很多法律界的朋友们,一直都在乙方。所以法务对于他们就是客户,但对法务的所思所想,不一定了解足够。我写今天的文章,主要是写给乙方律师看的,是想帮助乙方去了解甲方的思路。怎样决定是否外判业务对于一个法务而言,他进去公司后第一件事情是要了解公司用外部律师的政策,每年是否有一定的预算(Budget)。情况一:如果有一定的预算,一般都会省着来用,必要时才会找外部律师。一般“必要”指“技术”和“风险”的必要。所以很多时候法务会到交易(Transaction)类型,或诉讼合规等重大事情上,才会找外部律师。情况二:如果没有一定的预算,有时候法务就会更省钱,因为虽然公司没有说明律师费上限,但他会担心年底总结时,律师费过高,难以交待,所以往往在没有预算的情况下法务用外部律师更谨慎。大部分顶级律所都不愿意给企业一个Cap Fee(例如法律服务全包,每年一百万上限)。但有些中小型律所愿意的。这样法务就更放心把法律服务外判出去的,因为律师费数额的“可确定型”更大。但很多时候,这种Cap Fee,不包括一些重大交易,重大交易还是会另外收费的。怎样决定是否外判业务每个公司的架构不同,有些法律部权力大,全权负责选聘外部律师。有些是商务团队决定的。无论是哪个情况,考虑用哪个外部律师,都是很谨慎的。就以法务部选聘外部律师而言,责任是很大的。如果选聘的不好,自己对内也需要一个交待。所以如果已用了某一外部律师多年,除非有很强的原因,否则都不会随意换律师的。另外很多公司(国企或民企),都有投标制度,例如找三个律所对法律服务作出竞价。一般而言,律所会先从从其专业水平的角度Screen过,才邀请该三个律所投标。由于进入投标这轮的律所专业水平都是合格的,所以价钱便成为很重要的考虑因素。所以如果真的有心要取得这单法律生意,投标时要做好功课,避免自己开出最高的竞价。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公司如果进行投标,都会最低或次低的投标价。当然,其他还有不同的考虑因素。例如某某律所的合伙人跟公司老板和高管的关系。很多法务也会考虑到这些办公室政治的微妙关系。结语今天的文章,只是一个概览,让乙方律师的朋友们能从甲方的角度看看,了解他们怎样决定外判法律生意,外判给谁。当然实际的情况和变数,比文章要复杂很多。在此祝各位乙方的律师都能成功从甲方多拿生意,业务越做越好!

全部 / 共有1494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