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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CSS 616】CLECSS 2016年1月月度文章投票

作者:CLECSS
06月11日 | CLECSS
各位CLECSS朋友们,周日愉快!参加《律师正念微讲座》的朋友们今早11时在线上见!引言CLECSS的北京,上海,香港年会相继完成。每年年会,我们都会颁发“CLECSS最佳文章奖项”。由于每年都是年底投票,很多CLECSS朋友们都把年头的文章遗忘了。所以我们决定进行月度投票,得票高的月度文章会成为“年度文章奖”的候选文章。2016年1月月度文章投票回顾一月,我们有很多不同类型的文章。有法律实务,有软性技能,有人生态度,有原创故事。其中总会有一些你喜欢,甚至感动心灵的作品。希望各位CLECSS朋友们能踊跃投票,对各位CLECSS作者给出最大的支持。谢谢各位!【注:投票2月2日(周二)截止,各位请踊跃投票!】CLECSS2016年1月月度投票(多选) 【CLECSS #586】《说说律师换行这事》【CLECSS #587】《陶律师为五斗米折腰》【CLECSS #588】《律师出差的乐趣》【CLECSS #589】《律师穿什么鞋?》【CLECSS #590】《三塔(20):老马识途》(他/她不想说)【CLECSS #591】《基金设立业务都是做什么?》(程博)【CLECSS #592】《从LP律师视角看待基金合同篇》(汪澍)【CLECSS #593】《律师怎么避免“熔断式”失败?》【CLECSS #594】《律师做好最差的准备》【CLECSS #595】《律师Follow the Money》【CLECSS #596】《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汪澍)【CLECSS #597】《法律界之乱世佳人》【CLECSS #598】《美国雇佣仲裁制的思考》(Xiaohan)【CLECSS #599】《律师之挤地铁》【CLECSS #600】《如果律师中Powerball》【CLECSS #601】《律师之高度决定广度》【CLECSS #602】《用心记住每一个朋友》【CLECSS #603】《Vet律师账单》【CLECSS #604】《Uber那些事儿(一)》(Xiaohan)【CLECSS #605】《三塔(21):唠嗑》(他/她不想说)【CLECSS #606】《律师做BD和跑步》(陈云晓)【CLECSS #607】《律师之现金为王》【CLECSS #608】《寒流下的梅律师》【CLECSS #609】《律师无眠夜》【CLECSS #610】《合伙人Title重要吗?》【CLECSS #611】《律所/公司里勇于提出不同声音》【CLECSS #613】《律师在律所/公司里的地位》【CLECSS #614】《Uber那些事儿(二)》(Xiaohan)【CLECSS #615】《律所的Team Building(团建)》

【CLECSS 615】律师/公司里的Team Building(团建)

作者:CLECSS
06月1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各位CLECSS朋友们,周末愉快!大家明天《律师正念微讲座》线上见!引言很多年前我美国JD毕业后,每年律所都会有Team Building活动,要我们抽个周末在郊外酒店过。导师会跟我们玩Team Building Game。很多同事都觉得周末很占用私人时间,我却乐在其中。事实上,每次Team Building都会学到很多东西。因为你可以通过活动了解每一位律所同事,知道日后怎样跟他们相处,从而事业上取得最大成果。不同的个性每次Team Building活动,你都会看到几种同事:领导型的老虎(善于领导和决策,但有时候会很Bossy) 能言善道,善于交际的孔雀温顺的树熊专业性的猫头鹰同时拥有以上特点的变色龙对于大部分律师而言,理论上都是猫头鹰,但有时候我们又会碰到很强势的老虎和温顺的树熊。很多时候,这个也跟你的岗位有关,当你越是高级,你就越像老虎。你在初级律师阶段,什么都不懂时,也就只能做温顺的树熊。在律所里,也有混得很好的孔雀,无论他们高级或低级,都混得很好。当然,最厉害的就是变色龙。在不同的场合,都可以变做不同的个性,今天你发现他很强势,明天突然是好好先生。这些变色龙,会按需要以不同个性处事。不知道各位是哪一类型呢?共同相处,创做价值其实在一个律所里,我们确实需要不同的人。首先我们需要老虎型的合伙人领军,其次我们需要很多猫头鹰类型的律师干活。我们跟客户交流时,可能要出动圆滑的孔雀。我们需要律所加班时,我们可能需要温顺听话的树熊。总言之,这四种人缺一不可。所以我们应该尊重我们每一位同事,大家在律所共赢!结语各位CLECSS律师朋友们,在我们的律所工作环境中,我们会碰到老虎,孔雀,树熊,猫头鹰和变色龙。祝大家在律所/公司里共同生存,互相帮助,创做最大的价值!【注:大家看CLECSS往期文章,除了可以看“历史消息”外,也可以用微信搜狗搜索(weixin.sogou.com)。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朋友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写上个人简介和申请原因】

【CLECSS 614】Uber的那些事儿(二)

作者:CLECSS
06月11日 | CLECSS
各位CLECSS朋友, 继【CLECSS #604】《Uber的那些事儿(一)》后,今天我们很高兴再次收到Xiaohan的投稿《Uber的那些事儿(二)》。这次Xiaohan会从估值,门槛,竞争及税收等角度分析Uber。希望各位读者会喜欢今天的文章!顺带一提,有兴趣参加周日早上《律师正念微讲座的朋友》,请把握最后机会,今天报名。(详情请参阅前天CLECSS公众号的帖子)。(作者:Xiaohan,Indiana University Maurer School of Law SJD)Uber的那些事儿(二)Uber于2015年10月宣布正式入驻上海自贸区,在中国成立了其唯一一个美国以外的独立公司(上海雾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把业务搬到中国境内服务器上。如今,Uber已经进入上海、北京、成都等21个城市。那么,在中国乃至全球Uber遇到哪些问题与挑战呢?下面来谈谈,其中的几个问题。第一,融资估值过高,引发投资人的争议。纽约大学Aswath Damodaran指出对于Uber的估值他认为目前估值能达到234亿,大概是给出推定市场估值(700亿美元)的三分之一。(Uber在中国给出的估值为60-70亿美元)作为全球估值最高的未上市创业公司,根据CB Insights的Mike Dempsey给出的分析报告,Uber是高收益与内部亏损并存的,从2013年第一季度的300万亏损到2014年第二季度激增到800万。Uber对报告公司收益呈指数式增长的部分给出了肯定的答复,但并没有对报告亏损部分内容作出证实。报告指出对于Uber来说,如果要继续在亏本中良好运营,那么在网络专车用车市场获得垄断地位似乎是唯一的解决方法。第二,与国内滴滴快的的竞争。截至2016年年初,滴滴快的在中国私家车拼车服务市场所占比例87.2%,目前大幅领先于Uber。去年9月滴滴快的向美国Lyft公司投资1亿美元并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于2016年初推出跨境运营平台,融合彼此的技术、产品开发和网络资源,为中美用户打造更加舒适便捷的出行服务体验。同时滴滴快的与领英(LinkedIn)合作,承诺将领英接入到其顺风车平台,创建一个新型的职业社群,将领英的用户资源带入滴滴快的;同时滴滴快的也委托领英其在北美地区的人才招聘和培训。滴滴快的有阿里巴巴和腾讯支持,而Uber有百度支持,Uber在新的一轮融资中,由面向风险投资公司转变为通过摩根士丹利公司向其大客户零售投资人融资,没有哪一方可以轻松的独霸网络专车用车市场。第三,网络专车用车的门槛限制。2015年10月18日在北京举行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专题研讨会,傅蔚冈等12位专家联名向国务院法制办呼吁《暂行办法》存在重大缺陷,不应出台。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暂行办法》没有合法依据实施行政许可,违背了《行政许可法》第17-18条。其次,《暂行办法》18条规定公司与司机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劳动关系,即司机是劳动者而非独立承包人。专家认为,司机与公司并非只有一种形式的法律关系,不可以一刀切的定义为劳动者,而且公司的信息平台扮演的并非驾驶员雇主的角色,此分类阻碍共享经济的发展规模。再次,不当的数量管制,没有有效的依靠市场自主调节供需关系。最后,对于涉及服务的虚假信息、个人信息等问题缺少有效的网络约车监管措施。对于《暂行办法》中的司机与公司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专家学者提出这样使得法律关系过于单一。因为司机与专车预约公司可能会存在大致三种法律关系:(1)拥有私家车的司机直接受雇于专车预约公司;(2)司机受雇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服务于专车预约公司(用工单位);(3)专车预约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和司机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在这三种关系下,根据《暂行办法》司机与专车预约公司在第一种情况下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劳动关系,即司机应享有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却未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后两种情况,而且对于专车预约公司来说,定义为劳动关系会使其开销会大幅增长,不利于行业的发展。根据《暂行办法》第18条,如果公司不按规定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以前的劳动合同过期后没有续订,双方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时候,又该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呢?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况下,用工之日不易确定,导致维权困难。原劳社部出台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实践中考虑主体资格、是否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报酬工资支付凭证、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工作时间和证明身份的证件等。而这种认定方法是否能跟上共享经济模式下的司机与用车平台公司各自的特点呢?美国,除国家劳动关系法外(NLRA §2(§152)(3)采用列举排除),对雇员的定义根据不同法律的功能目的而有差异。比如:依据侵权法判例给出的“直接控制”原则来定义雇员;根据公平劳动标准法,雇员是指受雇于雇主的任何个人。最高法院应用了“经济因素测评”,即专注于法律关系中的“整体经济活动”来判定在该法案下工人是否为雇员;根据劳工赔偿法(工伤赔偿),为了保护和提供福利工人,雇员的判定基于判例法的“主从关系”,但范围更广泛力求保护工人。这种定义方法,印第安纳大学劳动法Kenneth G.Dau-Schmidt教授认为,对雇员的定义缺乏一致性有双重影响。虽然根据法律功能定义雇员能够最大程度的满足州议会和国会的目的,但也会带来消极影响,即工人和雇主不能总是清楚的知道对于雇员的判断应该应用哪条法律和原则,导致双方致力于梳理上述争议从而增加诉讼费用。虽然国家劳动关系法(NLRA)利用列举排除了非雇员,看似清晰的定义,但是无形中排除了新型经济模式下一大批应该通过此法案获得保护和赔偿的工人。共享经济的今天,“独立工人”概念的提出是很重要的,可以参考普林斯顿大学Krueger和康奈尔大学Harris教授的研究。他们指出应有一个介于独立承包人和劳动者之间的分类,即“独立工人”。这一类别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不可预测的工作时间:司机可以同时运用一个或多个应用平台Apps分配接待,对于这样的司机来说,很难区别出他们具体用哪个公司App在哪段工作时间,而且司机们也可能在家打开App,等待工作机会。如果说工作时间很难以估量,那么要求专车预约公司提供以时间为基础的利益,如加班工资、最低工资等,是没有依据的;(2)中立性:一方面要确保新型行业不能通过规避对特定群体工人或顾客的利益保护,如将工人划入独立承包人,取得优于传统行业的竞争优势;而是应该通过发展创新产品提供更好的服务取得竞争优势;另一方面,要求传统经济运营模式下,满足“独立工人”条件的,却被认定为独立承包人的出租车司机,也应该属于新的介于独立承包人和雇员之间的“独立工人”。中立原则通过减少雇主对工人简单意义上划分为独立承包人的情况,来保障社会契约理论下传统工人和企业的生存(3)效益:独立承包人的合同需要对司机本身和专车预约公司都有效益,即就是最大化双方关系产出中的联合剩余。比如:独立承包人的法律关系目前对于独立承包人和专车预约公司来说都是低效益的,因为专车预约公司没有致力于提供会导致工人和公司更好的福利,反而通过减少被认定为雇佣关系(劳动关系)的机会来避免相关福利。以上原则是改革劳动法律关系定义的重要考量因素,尽管满足其中一个原则可能与其他原则相互冲突,如短期来看,保证中立性会导致削弱效益因素,增加不确定性。文章提出要改善工人分类,就要遵循以下方法:减少法律的不确定性;增加经济效益和强化社会契约理论。进而提出了为服务于专车预约的司机们构建一个特殊的类别,即“独立工人(Independent workers)”,他们应该获得雇员的一部分权利和福利,如结社权、谈判权、一半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应付薪酬税(payroll taxes)(但不包括如1.5倍的加班工资等)等。第四,税收问题。Uber International C.V.(荷兰)从Uber Technologies买了Uber在美国以外使用知识产权的权利,并且两个公司承诺分享未来知识产权的成本与收益。Uber International C.V.和Uber B.V.(Uber的子公司Uber B.V.:无论在美国之外的哪里乘坐Uber,乘客的付款都会到Uber B.V., UberB.V.收取20%作为收入,其余的80%付给司机)两个公司签订无形财产许可协议(intangible property license agreement),规定Uber B.V.留下1%的营业毛利,剩下的利润作为使用知识产权的特许权使用费交给Uber International C.V.。根据美国与荷兰的税收协定,美国对本国公司向荷兰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税率为零;而荷兰国内税法规定对向非居民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不征预提税,用这种方法,特许权使用费最终可以免除任何预提税。Uber采取的这种科技公司普遍采用的避税方式,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建议:应给类似Uber这样的科技公司设定更加强有力的、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在中国,由于涉及到缺乏专车运营资质的认证,目前Uber没有发票,虽然不开发票确实也存在可纳税情况(核定征税),但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西主任刘剑文表示Uber并不属于核定征税范围。即使像滴滴快的等有开具发票的用车平台,其发票大都涉及服务费、旅游费和劳务费,这些税率仅为5% - 6%,与传统出租车行业11%的税率相差很大,给传统出租车公司带来了竞争的相对不公平。Uber作为共享经济的一个标杆,风波不断,无论是对企业本身还是现行社会法律制度自然会造成许多问题与挑战。不过不需要太过悲观,就像Uber CEO特拉维斯卡兰尼克在《对话》节目中说的,“我最喜欢令人绝望的挑战,把它们当成有趣的问题去解决,让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其中”。参考:1. Could Uber possibly be worth $70billion? http://www.latimes.com/business/hiltzik/la-fi-mh-c...2. Here Are the Internal Documents that Prove Uber Is a Money Loser,http://gawker.com/here-are-the-internal-documents-...3. China's Didi completes 1.43 billion rides in 2015, http://news.xinhuanet.com/english/2016-01/11/c_134...4. 滴滴快的与Lyft及LinkedIn签约,http://tech.163.com/15/0924/10/B497HCPJ000915BF.ht...5. Uber美国首向散户融资中国业务估值$70亿,http://www.ebrun.com/20160112/162156.shtml6. 关于暂缓制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建议,http://www.china-review.com/eat.asp?id=366077. Kenneth G. Dau-Schmidt, The Definition of “Employee” in American Labor and Employment Law8. Seth D. Harris and Alan B. Krueger, A Proposal for Modernizing Labor Laws for Twenty-First-Century Work: The“Independent Worker”9. How Uber plays the tax shell game, http://fortune.com/2015/10/22/uber-tax-shell/10. Uber中国涉嫌偷漏税,北京商报/2015年/9月/1日/第005版商经【注:大家看CLECSS往期文章,除了可以看“历史消息”外,也可以用微信搜狗搜索(weixin.sogou.com)。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CLECSS微信公众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朋友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写上个人简介和申请原因】

【CLECSS 613】律师在律所/公司里的地位

作者:CLECSS
06月1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各位CLECSS朋友们,周四工作愉快!提提大家如果想参加周日早上《律师正念微讲座》,请尽快报名!(讲座以微信线上讲座形式进行,详情请看昨天CLECSS公众号的帖子)。引言以前跟某个律所的合伙人聊天,他说他们那个所没有“老大”,谁赚最多的前就是所里“最大”,有最大话语权。所以归根究底,你在律所/公司的地位来自己你的实际行为,你是否能为律所/公司提供经济价值,你是否能提供新的知识/技能?地位来自你的行为,而不是你的Title很多人,在律所/公司做的很久,都有一个不错的Title。但很多就是一个“虚衔”。有时候你即使有个合伙人Title,但生意不够,有时候也会在律所遭冷待,处境比一般律师更惨。所以,要提升在律所的地位,必须要自己做点成绩出来。把生意业绩做上来,到时候自己的钱赚到了,不需要靠人,律所地位就自然高。慢慢地,就是你把法律生意分给别人做,而不是等别人把生意分给你。你是否能提供价值很多时候,现实是残酷的,不是人品好,人Nice就可以。大家更喜欢跟一个能从他身上学习的人。比如说,某某合伙人很凶,但他什么都懂,你往往能从他身上学到东西。比起一个很友善,但什么不懂的人,长远来前者说更受欢迎。因为前者更能够提供价值,在律所/公司地位就会更高。结语当然,地位高低还有其他因素。例如一些背后的人脉关系。对于一般没有特别家底的律师们,我们但求努力最好自己,把业务做得最好,充实自己的知识,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帮助律所/公司的其他同事,打好同事之间的关系。这样,我们的地位就能稳步上去。在此祝各位CLECSS律师朋友们好运!

【CLECSS 612】律师“Mindfulness 正念”微讲座 (2016年1月31日)

作者:CLECSS
06月11日 | CLECSS
Mindfulness正念-正念如何帮助法律人自我减压,提高效率各位CLECSS律师朋友们好!经过一年的努力,快到农历新年了,是收成的时候。在庆祝这些成就的背后,大家作出了很多付出和努力。正如【CLECSS#609】《律师无眠夜Sleepless Nights》提及,无论你是年轻律师还是已成功的合伙人,想必也面对人生不同阶段的压力。CLECSS很高兴与专业心理传播机构加州健康研究院CIH合办Mindfulness正念微讲座为你准备了一次减压、放松、提高效率的心灵Spa。Mindfulness正念微讲座详情如下:日期2016年1月31日(周日)时间早上11:00-12:00讲座律师“Mindfulness 正念”微讲座合办机构CLECSS +加州健康研究院CIH讲座型式微信线上讲座讲者童慧琦博士(CIH联合创始人,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临床助理教授)讲座内容正念如何帮助法律人自我减压,提高效率(由美国律师协会背书的正念减压法)费用免费截止日期2015年1月29日(周五)报名             方法请于截止日期前发电邮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1) CLECSS会员:请在电邮注明自己是会员,写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并提供会员卡卡号(如有)。(2) 非会员:请在电邮写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在职机构,法学院和微信ID。成功报名的朋友们,我们会安排把您们拉进讲座微信群。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期待2016年1月31日早上11时(中国时间)见到各位!

【CLECSS 611】律所/公司里勇于提出不同声音

作者:CLECSS
06月1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引言各位CLECSS朋友好!以前我在斯坦福商学院读硕士时,口号是“Change Lives,Change World,Change Organization”。当你要作为组织的变革者时(Change Organization),前提是你要有提出不同观点的勇气,今天我们就看看《律所/公司里勇于提出不同声音》。律所/组织提出不同的声音当然,如果我把斯坦福商学院那套理念,完全搬过来律所/公司法务部,并不公平。因为斯坦福商学院都是培训创业家,大家自己做老板,自然可以领导/改变自己的组织,但对于一般律师而言,又可以怎样做呢?(一)律所里的合伙人要提出不同的声音,首先要有相当话语权。那自己的成绩要先做出来,让人信服。到那时候,你在可以在合伙人会议提出不同的意见。例如律所是否应该合并,人事/财政管理是否应该变革?(二)律所里的合伙人律所里的一般律师,每年也有评估,你在评估时,合伙人/人事部也会问你对律所的看法,我觉得如果你看到什么问题,不妨大胆提出。其实如果律所态度开放,他们可能会考虑你的意见。如果律所态度保守,这样的律所,也不一定值得呆下去。(三)公司法务如果你是GC/法务总监,看到可以对公司增值的地方,不妨大胆提出。有些公司的法务部地位不高,但是你若逆来顺受,情况只会越来越差。看到什么问题,就大胆提出,更显得出法务部的价值。结语各位CLECSS律师朋友们,作为律师,我们更应该有在律所/公司提出不同意见的勇气,这样才可以成为变革者。我为律师这份勇气感到光荣!

【CLECSS 610】合伙人Title重要吗?

作者:CLECSS
06月1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引言最近不少朋友都在Senior Associate(高级律师)阶段,正在思索自己未来的路向。例如是先去一个排名低一点的律所做合伙人,还是继续在一些排名靠前的律所做高级律师/顾问律师?因此很多人问我从我商界朋友的角度看,到底这合伙人的Title有多重要?合伙人Title有多重要?我商学院的朋友们一般会这样问我:“我要做这个领域的项目/交易,你有这个领域的律师朋友吗?”,我会介绍“XXX律所的YYY律师,XXX律所在这方面很有名,而YYY律师本身在这方面很有经验。”然后他们下一条问题会是:“YYY律师是合伙人吗?”所以由此可见,合伙人头衔还是很重要的。不同的观点有朋友以前跟我说,他们律所制度比较松散,拿合伙人Title要多交很多钱/租金给律所,既然他用律师Title(非合伙人Title)也照样可以执业,为什么他一定要合伙人Title呢?这个是很有趣的说法。我觉得如果律师做一般的个人服务(例如离婚,写遗嘱等),的确是没有分别。但是如果是一个有相当规模的正式交易,客户会谨慎很多,你是否合伙人客户眼里绝对有分别。如果你不是合伙人,客户可能根本就没兴趣跟你谈。一开始去一个排名中等的律所做合伙人值得吗如果你现在在的牛所升合伙人无望,我认为去一个排名中等的律所做合伙人,积累一些客户,将来再转回去一些排名高的律所是值得的。如果你在牛所一直升不上去,客户终归不是你的,倒不如出去闯闯,做一番自己的事业。你也不需要一辈子呆在那个中型所。将来你稳定后可以一步一步跳回去那些牛所。结语如果你一直想留在律所做乙方律师,做合伙人是无可避免的目标。到你积累相当经验,是时候闯闯。人生有不同的阶段,合伙人也是一个阶段。在此祝各位CLECSS朋友法律事业顺利,早日做合伙人!

【CLECSS 609】律师无眠夜Sleepless Nights

作者:CLECSS
06月1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各位CLECSS朋友们,今天我又飞过来上海了!昨天的【CLECSS #608】《寒流下的梅律师》很受欢迎,谢谢大家支持。今天下午预留了一些时间见CLECSS朋友们,期待下午见面!引言不知道各位律师朋友们有没有试过工作压力太大导致失眠。失眠的痛苦,我中学时候经历了两年,回想起来简直不堪回首。其实失眠的原因很多:你是否对自己期望过高?你是否应付不了现在的工作?你的生活是否过得不开心?今天我很想分享一下自己的经验。光荣和亢奋这是第一种会导致失眠的原因。我读的中学是香港其中一所顶级中学。经过头三年的适应期,第四年第一学期全班考第二,第二学期全班考第一。正是我以为我学业上了轨道时,困扰我的失眠就开始。还记得周日那天我去了爬山,下山时夕阳西下,我对着夕阳,感谢上天,一切都很顺利。壮志骄阳,踌躇满志。明天我要更加努力,更早起来,要继续考第一,调了闹钟早上六点。哪知道那天晚上那种”壮志骄阳之心”让自己太亢奋,整夜睡不着。从那天开始,我失眠就开始。我告诉自己明天要比今天做得好,要继续考第一。那时候人生活得很积极,就是晚上睡不着。久而久之,体力就不行了。后来身体越来越差,上课时很累,最后第三学期全班考第四。失眠后的滑落后来,我还是睡不着。每天睡不着时就起来读书,希望自己读得累时就睡觉。哪知道越是用功,越是睡不着。人有时候越是执着,生活却事与愿违。有时候直到天亮6点才能入睡。然后早上7点多就起来。这段日子,真得有点生不如死。后来几个学期,全班都是考第三或第四。我当时读理科(数理化),功课作业也越来越深。慢慢由当初的“壮志骄阳”变到后来的“仅想生存下来”。那段日子,谈不上开心不开心,只是每天都很累。懂得放手过了两年后,因为已经习惯全班考第三或第四,已再没有当初要求自己考第一的亢奋。有时候懂得放手,生活才会更美好。过了两年后,生活慢慢变得正常。回到正常生活后,我每天还是努力积极地生活。不是说不追求卓越,但是我追求自己拿80,90分,有机会时拿100分,而不是我每天都要拿100分。我每天都要求自己完美,岂不是把自己逼死?引言做了律师后,至今我还是“Think Big; DoBig"。事业初段也熬夜不少,但现在我不会失眠。因为我明白我尽我能力最得最好就可以。我不会勉强自己做自己做不到的事情。所谓“Think Big; Do Big",是发挥出每一位法律人最大的潜力。若是超过自己的极限,应放手时得放手。有时候,抛开法律文件,我们看看蓝天白云,世界其实很美丽,只要我们保留着一个单纯善良的心,世间一切就会豁然开朗。现在我每天睡得很好,也祝愿每位CLECSS朋友们也同样睡得好!

【CLECSS 608】寒流下的梅律师

作者:CLECSS
06月1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引言岁寒三友,包括梅,松,竹。所以命中注定,梅花就是要在寒冷环境下逆境生存。姓梅的我,自小在香港出生长大,习惯南方和暖的天气。但是我却偏爱冬天,因为让我做人更坚强。这种梅花不屈不挠的个性,一直陪傍着我的法律事业成长。寒冷教人坚强我自小在香港的一个小康温室家庭长大。小时候香港的冬天也挺冷的,后来因为温室效应,香港的冬天就越来越暖和。外面面虽然天大地大,但我在香港这个小温室慢慢就习惯过这种安逸的生活了。后来我觉得我一辈子不能过得“太舒服”,就去了美国读JD。我去美国读书的第一个冬天,特别冷,最冷的那天零下17度。对于我这个香港人来说是一个很新鲜刺激的体验。有一晚,暖气坏了,室内异常寒冷,我在浴室放了一缸的热水,我把我的所有器皿都盛了热水,放在窗边。过了一晚切骨的寒冷,第二天起来,安然度过,就深深明白“What does not kill you make you stronger”。你死不去,以后会更坚强。寒冷令人生更积极进取回国后,我再也不怕去寒冷的地方。后来去吉林大学,北京大学等做讲座,都选了寒冷的冬天。2010年吉林大学讲座走出来时,刚好下着大雪,就像起Beyond“海阔天空的歌词”,“今天我,寒夜看冷雪飘过,从没放弃过心里的理想。。。”那时候,中国的法律学生并没有今天那么多升学就业信息,所以当时候做每一场讲座都觉得很意义。也许如果我一辈子留在温暖的香港,我可以过着一个安逸的中产律师生活。但是我并不希望我一辈子就这样过,中国内地还是有很多需要我们关系的人和事。无论天寒地冻,也阻不了这热血的心。 结语-寒流下的法律人今年天气特别寒冷,有多少年轻律师住在小房子,每天要坐很长时间的车,才到达办公室?在我们高床软枕的同时,我们不忘很多需要我们帮助的同行。各位CLECSS律师朋友们,我们经历一些逆境,人总能成长坚强起来。成长后,我们不要忘记我们曾经经历过的艰难。我们有天坐在温暖的房子里,也要想念在外面奔波的年轻律师。我们对他们送上最大的帮助,让他们在寒流下感到温暖。

【CLECSS 607】律师之Cash is the King现金为王

作者:CLECSS
06月11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各位CLECSS朋友们,又到周五了,祝各位周末愉快!引言- Cash is the King很多人说Cash is the King,但对法律事业而言,其实很多时候都不对。钱应该用就用,很多年很多朋友问我要不要读LLM/JD,有些后来因为不同的原因耽误了没去读,现在(尤其是外所的朋友)还是面对瓶颈位,工资还是不高。因此金钱应该用就用。(圣经有个故事,有位主人在出门前把5000元,2000元,1000元给了他三个仆人,前两个仆人都好好投资/使用,唯独拿1000元那位把1000元埋在地下,回来后给主人骂了一顿)。钱应用就用在我10年前开始辅导年轻法律人时,最多朋友问我LLM/JD的钱值不值得花。事实上,回看,那些现金要是不用,经过多年贬值,现在也不值多少钱。所以我们回看过去10年,钱最好放在“教育”或“房产”。他们都有共通点,就是你的LLM/JD学位,每年还能继续Generate收入,等同于你的房子还能出租赚取租金。除了读书外,你平时投资在你的衣服也很值得。例如你刚在律师行业出道,穿套好西装,给人一个好印象,对你的事业会有很开始。所以钱千万不要盲目省着。(我们要记得钱有未来值Future Value和Present Value,所以每次我们用钱时,也算算这个未来值和现在值多少,值不值得)。但钱也不要盲目用,要看准时机整体而言,原则是该用就用。但用钱的时机要算清楚。比如说你买房子或股票,今天买和三个月后买,买到同一批货,但是三个月后可能会便宜很多。所以你要考虑那个钱什么时候用得最有价值。例如,你预计哪一年LLM毕业最好找工作,就按那个时间点作出你的投资。结语这些年来,我看到很多情况,Cash一直拿在手上,错失了很多机会。整体而言,Cash是要用的,但要看准时机,看什么投资,什么时候入市最有价值。祝各位CLECSS朋友们好运!

【CLECSS 606】律师做BD和跑步

作者:CLECSS
06月11日 | CLECSS
各位CLECSS朋友们,今天我们很高兴收到在外所任职的陈云晓投稿,分享律师做BD和跑步的关系。跟跑步一样,我们律师需要尽早养成这个BD习惯,持之以恒,才能取得成功!希望各位读者喜欢今天的文章。(作者:陈云晓,任职于某外资律师事务所。) 律师做BD和跑步刚开始做律师的头几年,听到要做BD头就疼,总觉得浑身不自在。这几年逐渐在摸索和尝试BD,发现渐渐好多了,接触到很多新的方面,也从更广的视角重新看待法律工作。这几年,随着运动健身和跑步风潮的兴起,不少的法律圈朋友也开始练习长跑,其中也包括我自己,一个曾经的长跑菜鸟。做BD和锻炼身体,对律师而言都很重要,是对自己的业务能力(身体机能)的长期投资。很妙的是,我发现,练习BD技能和培养跑步习惯的过程,对我而言,有很多相似之处。借此希望抛砖引玉,和大家分享一下。相似点一:做BD和练习跑步最关键的一点都是,一定要真正开始做,不管最开始你做的有多烂。无论之前做了多少准备,如果没有迈出第一步的实践,对你来说这可能永远是个跨不过去的槛。想起我练习跑步的开始,完全没有章法,习惯加速短跑的我,不到一公里就已经气喘吁吁,无数次想要停下来,但幸好后来我还是说服自己,坚持下来了自己的第一个五公里。做BD也是一样,记得我最开始第一次去参加比较正式的BD活动,觉得完全不适应,觉得和平时的案头工作完全是两个世界,如坐针毡,总觉得怪怪的,但是回想起来,在此以后再参加BD活动,都感觉比第一次更好,也逐渐觉得自然起来。如果从来没有开始,我们永远只会被自己的恐惧和假想所限制,而错过了学习新技能、开拓自己视野的机会。相似点二:做BD和练习跑步都是一个循序渐进、形成习惯的过程。在开始实践以后,一定要总结规律,循序渐进,形成习惯。一旦习惯以后,就会变得更得心应手。喜欢跑步的朋友都知道,长跑需要练习,是一个持之以恒的过程,一段时间不跑状态可能就会有所下滑;每个人的身体情况和运动能力不同,在练习跑步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总结规律,同时循序渐进,这样才会有提升,同时也减少运动损伤的可能性。做BD也是一样,一方面,BD的对象以及范围是逐步扩展的,不可能一口气吃成个胖子,需要循序渐进,一边做一边总结规律、制定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另外,因为BD工作并不是非诉律师繁忙的案头工作的常规部分,忙起来的时候容易把它搁到一边,因此如何让自己形成习惯,将BD有意识的纳入自己的工作中,也是非常重要的。相似点三:做BD和练习跑步都需要运用你自己。做BD,是与人打交道的过程,除了律所、公司的品牌,很重要的一点是体现自己的个人魅力。这就需要运用你自己。你是如何一个人,你是如何看待法律业务和其他事务的,你的个人风格如何,都会影响到BD的效果。练习跑步也是如此,跑步就是运用你自己的身体以及意志力的过程,在孤独的奔跑中,你唯一可以运用的就是你自己,你对自己的了解越多,你运用自己的能力越强,跑步对你而言就会更有乐趣。概而言之,BD和跑步门槛都并不如我们想象中那么高,大部分人都能做,我们对此天生都具备一定的禀赋和才能,只是我们通常没有很好的去挖掘和培养这一种技能。很好玩的是,跑步到一定阶段,会激发跑者大脑的内啡肽分泌(俗称跑者的愉悦感,“runner's high”),跑到一定阶段会很爽,有日常生活中难以体会到的一种兴奋感;做BD也是这样,在开拓和发展业务的过程中,也会有一种与日常的案头工作不同的兴奋感和满足感。所以,大家不妨都可以来尝试一下,让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都能增加一些色彩,一起来体会一下这种“爽”的感觉。

【CLECSS 605】三塔(21): 唠嗑

作者:CLECSS
06月11日 | CLECSS
今天2016年1月20日,各位CLECSS朋友们周三愉快! CLECSS今天很高兴继续连载“他/她不想说”的原创故事《三塔》的第二十一章。上一章《三塔(20):老马识途》,老唐律师的回忆感动了很多CLECSS读者,那章也是我至今最喜欢的一章。今天我们来到《三塔(21): 唠嗑》,陈克和钱群在聊一些法务机会和其他职业发展问题,希望各位读者会喜欢。《三塔》的粉丝可以在文章底部打赏给作者“他/她不想说”。本期正文:三塔(21):唠嗑作者:她/他不想说原创虚构,独家连载。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谢绝转载,多谢配合。“你说,田月是不是挖了个坑?”陈克往嘴里灌了一大口啤酒,用手背擦擦嘴,捞起一块羊肉,问钱群道。钱群一边在回手机里的微信聊天,一边看着陈克贼笑:“你说啥坑?你不是说见了以后觉得前情往事已清,可以只做‘普通朋友’嘛?”陈克摇摇头,说道:“我不是说这个。我说她推荐的那个基金的职位啦。讲么讲得蛮好,面试也就是和她老公视频走个过场,接下来倒一两个月没消息了。。。”“嗐,你不是说你不大想上岸么?”钱群放下手机,回着陈克的同时,还扭身朝服务员小妹招手。“哎哎哎,服务员,再上两瓶啤酒啊。”陈克待钱群转身坐定,才回道:“我如果决定不去那是我的option,她们没发offer就等于没给我option。我不痛快的不就在这个点么。”钱群不语,左手顺手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两瓶青岛纯生。正在桌上找开瓶器呢,问陈克道:“咦,现在上海都喝青岛了?那个三得利不灵了?”陈克点点头,说:“三得利也不是上海的吧,霓虹国的!夏天好像有个直送纯生,不过确实很久没看到了。以前还喝力波呢,现在更难找了。”钱群涮着肉,沉默了一小下,说:“这次回来,我觉得上海不大一样了。”“怎么讲?”陈克随口应着,也瞅了瞅手机,没有新消息提示。“物价贵了也不说了,但好像以前能找到的有意思的东西少了”钱群续道:“昨晚去新天地逛了一圈,都是新店。找了一家还认识的进去,从看门的到服务员到DJ,全不认识了。叫了老板,来了一看,才知道老板都换了。。。”陈克觉得钱群好像有点low。“魔都嘛,年年变。年年不变的是年年有新人来,有老人走。”钱群给自己又倒满酒,举起来和陈克的杯子碰了碰:“确实。昨晚这么兜一圈,突然觉得自己是老人了。”陈克佯装不经意地问道:“兄弟,你没事吧?”钱群低头看了看盘里的菜,抬头还是笑了笑:“没事的,放心。就感叹一下。咱们这年纪,也可以回顾回顾岁月,也可以有时确实觉得自己老了,你说对吧?来,说说你这个事。你不是现在在唐仑干得不错,又升了管理合伙人,何必去做法务啊?”陈克摸了摸口袋,发现没烟了。没等钱群动作,他自己从桌上钱群的烟盒里掏了根烟,点上了才说道:“管理合伙人不是Equity Partner,你见过几个律所有过这种安排?”钱群笑道:“嗯,我知道你意思,不常见。不过你现在钱究竟怎么算的?”“授底薪,每月算业绩。年度超过一个数字提一个高比例,超过下一个数字就差额提一个中比例,超过再下一个数字就差额提一个低比例。三档。比所里的授薪律师略好些,他们就一档。”陈克吐了口烟,用漏勺拨了拨火锅里咕嘟咕嘟冒着的汤和浮着的羊肉,撇开些泡沫。钱群说:“这丫也不差啊,既有合伙人的称号,方便办事,又有一个保底的收入和分配。总比成了权益合伙人以后每月都要背成本的压力小吧。”“没呢。其实老唐他们最早的分配里前几年就已经回本了。所以现在每月也就是租金、水电杂费和人力成本为主。基本没有‘成本’这个概念了。按照目前的账目,其实每个月净利不少。但我年终只能还是按照我自己的业务量来提。点就在这里。”陈克无奈地摇了摇头。抓起筷子继续吃肉。钱群沉吟了一会:“我懂了。等于你啊,还有那一帮不是合伙人的律师的业务量,扣除你们的这些阶梯式或一档式的收入分配以后就都是老唐、老李和老刘的钱了咯?”“哎,对!”陈克说:“就着意思啊。等于我这几个月来,既要完成老唐派来的干活,又要办公室管理里补老唐的缺,还要自己抓点业务来争取分成。但我自己带入的业务里,老唐他们可以分我的钱,我却分不了他们的钱。。。”“那么他们是怎么分啊?”钱群倒来了兴趣。“作为权益合伙人,在扣除我和另外类似提成的律师的成本以及员工、律师的收入后。对了,员工就是13或14薪,律师律助可能在业务大年给到18薪,其他也就没了。”陈克嚼着,慢慢地继续说:“这些人力成本和租金等硬支出刨除后,会留一个比例的资本储备金。剩下的钱,除非用来招募新人或扩租,当年就在他们仨之间按合伙协议的比例全分掉了。老唐当然是大头。”“老李不是要走么?”钱群喝了口酒,也夹了一筷子菜,吹了吹放到嘴里。“人还在,但不大说话。传说今年年初会去另外家所,但至少会挨着等到三月里分配2015年的收益吧。”陈克点点头。“嘿,这对他倒蛮尴尬的。人是很精明,也感觉着有点暴躁,但酒品不错的。”钱群说。“咦?你和他喝过酒了?”陈克问道。钱群看着陈克,点了点头:“嗯,上两周一个饭局上碰到的,而且我基本知道他接下来准备去哪里。。。只不过暂时不能报名字。”陈克顿时来了劲:“来来来,快说吧。你卖个球关子,开了口就别收回去。”钱群大笑:“哈哈哈。人家老李也是上海滩有名的大状,当然随时有进有退。所的名字暂时不能报,但基本是他加上另外几个也是做诉讼和仲裁业务的大状准备出来自己搞了。还有一两个外所的合伙人会加盟。准备整合一个在华东地区专门做高端和涉外诉讼的精品所。我正好那天是和他未来的一个合伙人谈加拿大业务的合作,就顺了个场子参了局。”“哦哟,算是真不错的概念。。。”陈克手里筷子停了。“以前上海不是有一个专门做上海高院诉讼的所么?”钱群回道:“对啊,就这个概念。有点类似‘大状办公室’的感觉。现在律师业业态很多样化啊。各种概念,有O2O赚几百块公司注册费或千把块代理文书写作的、有商品化并购交易一单只收几万块靠跑量的、有高端洋气上档次搞这类专业精品所的、当然还有合合并并搞全球‘航公’的。回来这小半年,我琢磨琢磨研究研究,觉得大陆市场现在这多样化经营理念比老美老英那里有意思多了。”火锅的雾气冒得腾腾地。陈克卷起袖子,感觉在空调和食物的作用下都冒汗了:“嗯,算是乱世杂像,群雄逐鹿啊。最近还听说有外资公司进来想做‘法务派遣业务’的。”“嗯,那是个啥玩意?”钱群问道。“就是设立一个公司,雇佣一批一定年级从律所出来的律师做员工,再按照客户群需求派这些律师去客户公司长期second。赚客户公司服务费和律师员工薪水的差价的。也是过来抢律所生意的。”“这个会有很多问题吧?劳务派遣资质?利益冲突?再说了,年轻律师不好好发展业务,老被second,成不了大器吧?”钱群在那笑。“未必哦。不少律师也不一定要当合伙人。自己能有份高薪就满足了。劳务派遣如果是个硬坎,搞不好也有那几大家愿意出来承包业务,像信托公司一样来以资质赚笔固定服务费,或合资入股就行了呗。客户公司反正觉得比请律所便宜,而且法务本来也不要求资格认定。律师觉得高薪稳定还能隔一年两年换个行业攒经验。牵头平台觉得赚差价满意,资质公司也乐得捞服务费。大家都赢了,就我们这些还在律所里打拼的要继续苦哈哈!”陈克一口气讲了那么多,语气到最后已经有了怨气,赶忙喝了一口酒。“啊呀,兄弟!你这里已经不错啦。房也买了,车也有了。现在老唐让你管,也说明升职入伙也快了。再讨个老婆生个娃,不就是你当年想的中产生活嘛。”钱群劝着,一边给陈克满上酒。“再说吧。。。”陈克摇摇头:“看接下来怎么安排。如果真顺利和老美合并,事先不升为权益合伙人会是个麻烦事。进去以后怎么分级就讲不清楚了。如果成了一个老美那里的授薪合伙人,前面的提成比例估计要下降–成本不一样了,无论人力成本或是硬件。”“那你真考虑去田月那个基金?”钱群问。陈克说:“不知道呀。我说嘛,有选择,才有主动权。你说对吧?”钱群只是点点头,再给自己和陈克满上,倒没接茬。待续,逢每月5日及20日刊载,作者加班则相应推迟。大家要了解《三塔》故事的来龙去脉,可以点击左下方的“阅读原文”,重温《三塔》的前二十章。原文连接为:阅读原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5643318954_0_1.html《三塔》读者粉丝可以在文章“底部”打赏给《三塔》作者,谢谢!

【CLECSS 604】Uber的那些事儿(一)

作者:CLECSS
06月11日 | CLECSS
各位CLECSS朋友, 今天我们很高兴再次收到Xiaohan的投稿《Uber的那些事儿(一)》。最近Uber积极开拓中国市场,相信很多朋友们都对Uber的这种Innovative的公司很有兴趣。希望各位读者会喜欢今天的文章!(作者:Xiaohan,IndianaUniversity Maurer School of Law SJD)Uber的那些事儿(一)共享经济的大背景下,像Uber 一样的服务型企业给乘客带来便捷的同时,也迅速发展并占据了其所在领域的相当一部分市场份额。在过去的2015年中,美国加州服务于共享经济的工作者发起了对提供按需服务(service on demand)行业雇主的挑战,正是这种挑战的出现,给现阶段劳动法的适用带来了问题与挑战,主要表现在雇佣关系的认定,即司机是雇员(劳动者)还是独立承包人。(Uber在其官方网站上明确指出,司机并不是雇员,而是独立承包人(Drive with Uber and earn great money as an independent contractor))。我们这期来谈谈,Uber在美国的那些事儿。2014年9月Berwick诉Uber一案中,Berwick起诉Uber未直接支付个人报酬和对运行花销的补偿。根据美国普通法中对雇员定义的理解,司机是不是雇员,主要看公司对司机是否有“控制权” (right to control)。如果司机对自己的工作有自主的“控制权”, Uber 不参与工作中的管理,对如何完成工作的方法不做具体的要求和管理,那么司机就不属于雇员;相反,如果Uber每天都对工人的工作方法和时间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那么司机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雇员。2015年6月,加州劳动委员会应用了加州最高法院在Borello一案中的原则,即“控制权(right to control)”中加入考虑多因素的原则,包括经济因素,来判断是否属于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劳动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司机具体工作细节,如工作时间等的掌控并不是决定因素,即使没有工作细节的规定和要求,司机的劳动是Uber公司日常经营运行的必要部分,只有司机完整的完成了工作,公司才能正常的运营,那么司机Berwick就是Uber的雇员而非独立承包人。根据加州劳工法典(Labor Code §2802),Uber因此需要偿还司机在履行职责中的必要花费。Uber在随后的声明中强调本案的判决对公司的其他司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同年9月,加州联邦法院法官Edward Chen通过了三名司机要求集体诉讼的请求,这意味着在加州将近16万Uber司机(包括2014-2015年仲裁条款下的司机)都可以加入诉讼为寻求运营车辆的里程和小费的偿付(总价值510亿美元),偿付目前不包括运行车辆的相关花费(如车辆保养和加油)。审判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对司机雇员身份的认定,审判采取陪审团制将于2016年6月进行。 Uber反对集体诉讼,认为不能找到一个典型的Uber司机,即他(她)不可以代表多数其他希望享受灵活性和自主性的独立承包人的利益。对于发起诉讼的原告方律师来说,他们强调对司机身份的认定并不会使司机的工作灵活性和自主性受到限制,而是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司机作为雇员应享有的权利。一些支持者提出,将Uber司机定义为独立承包人使得公司方节省高达30%的应付薪酬税(payroll tax薪酬税是雇主按规定要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并转交给政府的州税和联邦税,以用来资助当雇员残障丶失业或退休时可能符合资格领取的福利),这种情况给市场带来一个相对不公平的竞争。那么对于Uber公司来说,使用独立承包人的好处有哪些呢?首先,可以为公司节约开支,雇主不用负担员工的社会保险,州和联邦失业税和应得福利;雇主可以选择是否为员工提供与工伤有关的保险;与工资工时的相关法律在这里也不适用(如有关加班的法律);还可以减少有关歧视索赔、非法解雇和失业救济诉求的案件。而使用独立承包人的缺点在于:雇主不能对运行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干预;解雇独立承包人必须是“有原因”(for cause)且解雇原因包含在约定合同中(这与美国解雇雇员自由原则(employment at will)不同,解雇自由原则是指,除一些特定例外的情况之外,如以积极参加工会为理由解雇等,雇主可以凭借任何原因或者没有原因解雇雇员);对于收到雇主为独立承包人填写的1099-MISC表格的员工,其雇主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在向就业发展部(EDD)递交DE 542表格;将雇员错误地归为独立承包者会产生罚金,且雇主会因没能为员工填1099-MISC表格导致罚金增长,这时员工也被赋予追溯利益的权利。普林斯顿大学Krueger 和康奈尔大学Harris在他们的新论文(A Proposal for Modernizing Labor Laws for Twenty-First-Century Work: The “Independent Worker”)中,提出了一个适应共享经济体制的新分类,即司机属于一种“特殊的雇员”,此类雇员应享有民事权利、结社权和享受一定收入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权利等。但是不强制规定工伤失业保险和最低工资限制,因为这些权利可以通过集体协商来解决。对Uber司机身份的认定,目前立法者认为不能急于改变现有划分,但要将改革认定雇员身份作为首要任务。Uber 于2015年10月宣布正式入驻上海自贸区,在中国成立了其唯一一个美国以外的独立公司(上海雾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把业务搬到中国境内服务器上。如今,Uber已经进入上海、北京、成都等21个城市。那么在中国市场里,Uber已经或可能遇到哪些问题呢?下一期来谈谈,Uber在中国的那些事儿。参考:1. Uber Technologies, Inc., A Delaware Corporation v. Barbara Berwick, Case No. CGC-15-5463782. Another Employment Case Filed Against Uber in California, http://time.com/4091195/uber-employment-case/3. GigNews Explainer: Uber’s Driver Arbitration Clauses & the O’Connorv. Uber Class Action, http://onlabor.org/2016/01/04/gig-news-explainer-ubers-driver-arbitration-clauses-the-oconnor-v-uber-class-action/4. How Uber Plans to Fight a Looming Class-Action Suit, http://www.wired.com/2015/09/uber-appeals-class-action-ruling-in-worker-misclassification-lawsuit/5. 1099 Form: a type of "information return". It is a tax form that you get in the mail if you received certain types of income during the year. You generally have to report the information from a 1099 on your tax return. 6. When Will Labor Laws Catch Up with the Gig Economy, http://www.theatlantic.com/business/archive/2015/12/new-laws-for-the-gig-economy/419745/7. Seth D. Harris and Alan B. Krueger, A Proposal for Modernizing Labor Laws for Twenty-First-Century Work: The “Independent Worker”

【CLECSS 603】Vet 律师账单

作者:CLECSS
06月1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各位CLECSS律师朋友们,快到农历新年了,不知道大家的律师费Recover得怎样?在看律师账单的法务朋友们,让律师同行们都过个好年吧!引言在律师每天忙碌工作的同时,别忘记账单和收款也是一个学问。这么多年来,相信大家也看到不少有趣的故事。今天我们就看看各种情况!情况(一):说好数额这是最好的情况,因为会减少争论。但是不是每一个律所都喜欢这个安排。很多牛律所,觉得如果说好100万,后来因为各种因素拖慢了进度,变了250万成本,就严重亏本,所以很多情况下这个只算一个“Fee Quote Estimate”,到时候真是250万,也会Bill 250万。当然客户也可以说跟当初预期差距太大而要求一个大折扣。很多律所都会给各种理由后,然后给一个“折衷”的折扣。情况(二):按小时收费很多内所这方面都颇有弹性而且折扣较大。比如说账单48万,客户说不如齐整30万吧。很多内所也愿意这样。但对于国际大所而言,很多都有自己的Global政策,例如最多能打20%折扣。很多时候,他们会发一个很大的Bill,然后就打一个“标准折扣”给客户。这样的话,这个账单,依然很大。不同的国际律所有不同的政策(不同的账单格式),有些账单很仔细,写得很清楚每个律师用多长时间具体做了什么,有些就是一个粗略的Breakdown。如果是前者,很多客户,例如国企会看得很仔细,一个一个Items去Vet(因为有些例如国企法务部是有Budget,他们用多了律师费,年底的奖金就会少了。) 所以很多国企法务会一个一个Items去跟你争论:“这个为什么用这么长时间?” “这个电话Call可以不算吗?”。反而,整体而言,民企付律师费较豪气。结语各位CLECSS律师朋友们,如果你是甲方法务的话,你的外部律师辛苦了一年,让他/她过个好年吧!如果你是乙方律师,账单尽量公道,让甲方法务好办事吧!总言之,大家都是法律人,应该同舟共济,一起共赢!

【CLECSS 602】CLECSS 年会圆满完成:用心记住每一个朋友

作者:CLECSS
06月1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引言北京年会 (2015年12月5日)上海年会 (2015年12月19日)香港年会 (2016年1月16日)CLECSS三个年会,终于完成了(在此特别感谢James筹备上海年会)。今年是第一年CLECSS在三个城市都举办年会,也印证了CLECSS的成长。自从CLECSS 2007年第一场中国政法讲座后,CLECSS朋友遍布全国各地,尤其是在北京,上海和香港三城。每年年会,都会碰见很多法律界的老朋友。他们都会问起我以下问题:你认识了这么多人,你怎样能记下这么多人呢?连很多年前发生的细节(例如怎样认识,第一次见面在什么地方),基本上我都记得。用心记住每一个朋友对于我每一个法律道路上认识的朋友,都是我的有缘人。我并不会介意任何一个人对自己有多少价值。能认识上,聊得来的,就是好朋友。认识上后,例如你去美国读LLM/JD,我会很有兴趣你在美国的生活如何,找工作有没有面对什么问题,有没有需要协助的。大家认识我后,你会偶尔收到我的问候。有时候,朋友就是这样的,我跟你聊几句,我会知道跟你能不能聊得上。聊不上的,我也不强求。所以这么多年来,剩下来的,都是跟CLECSS“追求卓越”(Think Big;Do Big)精神吻合的朋友。我的大脑Database里,有以下的资料: 名字学校工作经验性格喜好大约长相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好人,还是坏人,只有不同的人。人跟人总有共通点,对于跟我相近的人,我跟他多聊几句。对于跟我不同的人,我更希望多发问,了解他们不同背景的环境成长下的看法和经历。总言之,我们要用心把世界上每一个人都记下来。久而久之,你就会知道谁跟谁是同学,谁在德国工作过,谁喜欢打网球,把这些人串起来。结语每年CLECSS年会,基本上80%的朋友我都认识。只要见过我一次,就会是一辈子的朋友。朋友虽然有些谈得来,有些没有那么谈得来,但对于跟我性格不相近的,我尊重大家的不同。这是因为世界有不同个性的人,才会世界那么多元化。各位CLECSS朋友们,我们下个活动再见!

【CLECSS 601】律师之高度决定广度

作者:CLECSS
06月1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终于等到CLECSS香港年会了!各位CLECSS香港朋友晚上见!一如北京年会,抽奖礼品都是我本人精心挑选的,希望各位会喜欢。引言跟随了CLECSS很多年的朋友们,都知道CLECSS的口号是“Think Big;Do Big”。虽然CLECSS的宗旨是帮助年轻律师成长,但对个人而言,“追求卓越”是前提,“帮助别人”建基于“追求卓越”后。所以你会发现我这么多年来,鼓励大家去国际舞台读最好的法学院,做最好的律所。今年我们CLECSS北京和香港年会的地点,也选在Ritz Carlton,让我们这些追求卓越的律师能在最好的酒店总结我们2015年的奋斗,展望更好的2016年。你“高度”越高,将来可以帮助社会更“广”的社群。追求卓越-高度有不少读者申请过加入我们CLECSS的微信群,我每一个申请都仔细阅读过。我会考虑申请者是否能证明自己有追求卓越之心。这个“追求卓越”,包括已有的卓越成就,还有一个追求卓越的心。比如有些例子我第一次看没有接纳其申请,但申请者锲而不舍,最后被他打动。一个Persistently追求梦想的人断估也不会太差,因为他今年做不到,明年再做,总有一年做到。所以说,CLECSS没有刻意一定挑选名校或名律所出身的。不过事实上,可能这类型“追求卓越”的朋友大都在那个圈子,所以最后数据上我们还是以名校或名律所出身的为主。我们对自身的卓越追求,是我们帮助别人的前提。帮助别人-广度当我们做得卓越,达到一定“高度”时,是时候帮助“广大”社群。我们在有能力的范围内,尽可能读最好的学校,做最好的律所,过最好的生活。在满足了自己的生活后,应该利用自己的高度去帮助别人。我还记得以前跟我一些斯坦福商学院的学长聊天时,他们说:“既然我们来到这高度视野,就不要浪费,好好干一番事业吧。”那时候我就深深明白到,既然命运安排了我来到这个高度,命运也带给我一个责任,要帮助广大同行和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士。我们这些爬到山上的,还要帮助山下的人爬上山上。结语各位CLECSS朋友,我很期待今晚CLECSS香港年会见到各位。每年年会,我都会见到很多“追求卓越”的年轻律师,为了自己和国家的命运,努力做得最好。我期待他们攀到“山顶”后,继续帮助其他年轻法律人爬上来。CLECSS这个精神,星火相传,连绵不断。

【CLECSS 600】CLECSS的第600天:律师如果中PowerBall

作者:CLECSS
06月12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各位CLECSS朋友,今天来到第600篇了。感谢各位陪伴了CLECSS600个早起的早上。不知道经过600天后,大家对于我本人有多少认识。适逢明天CLECSS香港年会,各位明天在香港年会会场见!引言昨天很多朋友在聊美国15亿美金PowerBall的事情,不知道中奖的朋友是否兴奋得不能入睡。100亿人民币相信对于一般人来说也是一个天文数字,即使拿了一辈子也用不完。大家也许会想想,如果有天我们律师中了PowerBall,将会怎样运用这笔钱。老实说,我并不会苦恼,因为我觉得这笔钱可以用在很多有意义的地方。让中国法律人实现梦想(不会因缺钱而放弃梦想)如果我中了PowerBall,我会拨一大笔钱为中国年轻法律人设立奖学金。这一点我感受很深。相信跟随CLECSS600天的读者朋友,都会知道我升本科时放弃去美国读本科。这是我人生一个很大的遗憾。家里虽然不是说完全供不起,但我不想因为家里为了供我去美国读本科而造成家里压力。这次,让我深深感受到,有时候,因为经济因素,会让我们年轻人放弃梦想。后来香港本科毕业后,靠自己努力再去美国读书。我很希望自己(及其他志同道合的朋友),将来可以设立一个奖学金,让每一个年轻法律学生/年轻律师都可以实现读LLM/JD的梦想,去最后的律所执业/实习。最终提高中国法律界整体的专业水平。帮助每一个年轻法律人,让他们都在有尊严的环境下成长不是每一个人的梦想都想出国留学。但是每一个法律人必定经过国内的法律教育和初出道的辛酸。这些年来,我花了很多时间跟内地的年轻律师和法律学生交流。有些在平穷家庭长大,读书时和刚出来工作时都没什么钱,居住环境也很差。客观上,我明白律所对于刚出来的年轻律师不能给太多钱,但是我们对于这些有经济需要的法律人。我很想成立个基金对他们提供经济协助。让他们刚出道时能穿好一点,住好一点,过上有尊严的专业人士生活。我最不希望看到的是,年轻人因为刚毕业时工资低,而让他放弃做律师。他们每一个将来都有潜力做最好的律师,只要他们不放弃,我们也不要放弃他们。结语CLECSS今天来到第600天,背后有我600天对理想的坚持。为了中国法律人有更好的未来,我们一起继续努力,将来有天我们都经济富裕了,我们一起设立个基金帮助更多有需要的法律年轻人。几年前,有位广东朋友告诉我每年会请那些过年没有机会回家(过年留在学校)的法律学生吃饭,我也希望今年我们继续这个传统。各位CLECSS朋友们,我们明天CLECSS香港年会见!【注: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Think Big; Do Big” 的理念,请关注CLECSS微信公众号 (“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有兴趣加入CLECSS 微信群的朋友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写上个人简介和申请原因】

【CLECSS 599】律师之挤地铁

作者:CLECSS
06月12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后天就是CLECSS香港年会了,各位CLECSS香港朋友们周六见!今天来到第599篇,感谢各位朋友们在过去599天跟CLECSS度过每一个早上。在这599篇,我们不断尝试新的题材。今天我写了这篇《律师之挤地铁》。引言最近我上班坐出租车较多,但偶尔去挤挤地铁,也别有一番趣味。事实上,挤地铁跟法律界有很多相同之处。很多年轻法律学生/年轻律师,都很想挤进去,但偏偏法律界已挤满人。有些在车厢里的其实都觉得很压抑,有些想出来,但是既然几经熬了那么多年,也不想轻易放弃。最后好像围城,有些人想进去进不去,有些人想出来,基于很多不同原因,出不了来。这就是我们的法律界,我们有趣的法律界。挤进去地铁车厢很多年轻人都很想入行,偏偏已有很多前辈挤满车厢。很多人堵在门口,有时候,我们也不明白为什么很多已进去的律师都堵在门口,其实车厢里面有很多空间呢!各位律师们,我们进去法律界这个车厢,大家就要“同舟共济”。我们再移进车厢一点,发展一些更新的业务,业务做得更深入吧!把那些基本的业务(门口位置)让给年轻律师!地铁车厢的行为在车厢里,我们常常会看到很多不文明的行为,例如互相推撞。在法律界,虽然我们高度竞争,但也需要是“文明之争”。不过从好的角度看,我们挤了几年,慢慢我们会建立出坚强的个性,将来就不容易给人欺负,有天出来做甲方就更加顺心应手。另外,我们也会学会有“爱心”。当我们坐在车厢座位上,我们看到一位有需要帮助的同行,我们也会伸出援手。我们越是强,越要帮助有需要的人,显露我们律师应有的侠义之风。结语各位挤在地铁的律师们,我们每天在法律界俨然挤地铁。我们慢慢会坚强起来,过几年后成为车厢里的强者。到那时候记得不要堵在车门口,记得要让空间给年轻律师进来。同时可以的话,让座给有需要我们帮助的人。大家保持车厢的整洁,让我们法律界的形象更加干净更加好!【注: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CLECSS微信公众号(“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朋友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写上个人简介和申请原因】

【CLECSS 598】美国雇佣仲裁机制的问题与思考

作者:Xiaohan
06月12日 | CLECSS
各位CLECSS朋友,今天我们很高兴收到Xiaohan的投稿《美国雇佣仲裁机制的问题与思考》。最近劳动法很热门,相信很多朋友们都对美国的雇佣仲裁机制很有兴趣。希望各位读者会喜欢今天的文章!(作者:Xiaohan,Indiana University Maurer School of Law SJD)美国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司将“仲裁条款”写入与消费者和雇员的合同中,规定凡是发生争议时争议归属仲裁解决,有的还要求减免集体诉讼(class action lawsuits)。在美国,解决劳动纠纷的仲裁分为传统模式下涉及工会参与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labor arbitration)和新兴起的无工会参与雇佣合同的雇佣仲裁(employment arbitration)。不同于日本和中国大陆,日本关于劳资纠纷的仲裁必须建立在集体合同(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或是雇佣合同(employment agreement)的基础上;而中国大陆的劳动仲裁是前置于诉讼的法律程序。本文主要谈谈,美国雇佣合同仲裁(employment arbitration)制度目前的问题。雇主在约定仲裁的雇佣合同中规定,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那么只能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在加入工会的工人来说,状告公司是要回工资的仅有手段之一。然而,AppleBee饮食连锁进一步限制因劳资纠纷引起的多数工人集体状告企业的权利。国家雇用就业法项目律师Catherine Ruckelshaus指出,在没有工会的饮食连锁企业中工资拖欠现象普遍存在,一个工人的力量往往难以与公司抗衡,这样集体诉讼(class action lawsuits)就成为非工会企业工人解决工资拖欠(wage theft)问题普遍又唯一的方法。尽管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National Labor Relation Board)在类似的强制仲裁中重申了在D.R. Horton一案中的观点,即不支持公司对于工人集体诉讼权的剥夺(D.R. Horton .,Inc., 357 NLRB No. 184 (2012))。但法院在类似案件中,考虑到联邦仲裁法案(Federal Arbitration Act)与国家劳动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 Act)两部法律适用的冲突和诉讼的时间和花费,进而鼓励雇佣仲裁,往往支持雇主的依照合同仲裁的诉求。American Express v. Italian Color(2013)一案的判决中,法院承认合同中“排除集体诉讼(class action waiver)”的条款。认为根据联邦仲裁法案(FAA)要求法院严格按照雇佣合同执行仲裁条款的内容,包括“减免集体诉讼”;也考虑到保证诉讼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不干涉仲裁的权威性,一旦雇佣合同中条款减免集体诉讼后,就不可以再要求集体诉讼。纽约时报中写道,根据法院记录来看雇主在雇佣歧视和拖欠工资等问题上,通过仲裁条款避开了集体诉讼。而且仲裁结果几乎没有上诉的可能。在此类关于雇员与雇主的劳资纠纷中,有一部分问题是劳资双方信息的不对等和实力悬殊导致选择仲裁的潜在“不公平”,这也是近年来美国仲裁机制遭到质疑的问题之一;另一面的问题是参与工会的企业数量骤降,公司内缺乏集体合同,从而缺乏立体的权利解决机制(grievance procedure)途径,所以在个人救济的雇佣仲裁之下,解决劳资纠纷的途径过于单一。即使劳动关系委员会(National Labor Relation Board)能对禁止集体诉讼(class actions)的行为认定为不当劳动行为(Unfair Labor Practice),从而要求雇主停止侵害行为,如果雇主不配合,那么劳动关系委员会(NLRB)可以诉至法院来执行order。然而,这类的order是对不当劳动行为(ULP)的禁止,但并没有对劳资争议的核心问题(如拖欠工资等)做出答复。雇佣仲裁是由于工会力量近几十年的衰落而兴起,但这类仲裁由此看来似乎并不是解决劳资争议的最好方法。参考:[1]. Bruce Vail, Applebee’s Is Trying to Limit Workers’ Ability to Sue the Company When Their Wages Are Stolen, http://inthesetimes.com/working/entry/18031/applebees_workers_wage_theft[2]. Ryuichi Yamakawat, Systems and Procedures for Resolving Labor Disputes in Japan, 34 Comp. Lab. L. & Pol'y J. 899, 924(2012).[3]. Arbitration Everywhere, Stacking the Deck of Justice, http://www.nytimes.com/2015/11/01/business/dealbook/arbitration-everywhere-stacking-the-deck-of-justice.html[4]. Is No Class Action Waiver Safe? NLRB Judge Finds AT&T’s Non-Mandatory Arbitration Agreement with Non-Union Employees Unlawful, http://www.managementmemo.com/2015/07/06/is-no-class-action-waiver-safe-nlrb-judge-invalidates-an-employers-non-mandatory-arbitration-agreement-with-non-union-employees/

【CLECSS 597】法律界之乱世佳人

作者:CLECSS
06月12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从国外回香港的那程飞机,我翻看了《Gone with theWind》(《飘》又名《乱世佳人》)电影。在MargaretMitchell笔下的Scarlett,坚强独立。事实上,在法律界,我们也很需要这种坚强独立的女律师。今天我们就看一下Scarlett的性格在法律界的应用。坚强独立,逆境图强很多律师都像Scarlett一样在自小在温室长大,有一天出来工作后,逐渐发现社会的残酷。Scarlett真正的改变,是从战争开始,一直要照顾身边的人,守卫着家族的庄园,性格变得坚强。电影最经典的台词是:“I'm going to live through this and when it's all over, I'll never be hungry again. No, nor any of my folk. If I have to lie, steal, cheat or kill. As God is my witness, I'll never be hungry again.”经历了人生的巨变的Scarlett,为求生存人会变得坚强起来。事实上,在高度竞争的法律界,无论以前是多么纯真,进了法律界当我们头几年遭遇到各种事情后,我们为求在法律界生存下来人会变得成熟,更加忍耐,必要捍卫我们尊严时我们会站起来反抗命运,不会再被人欺负。在法律界,我们慢慢会因为我们的坚强勇敢,慢慢得到业界的尊重。有家庭,有事业Scarlett是一个有事业野心的人。但她并没有忘记爱情,她大胆向Ashley表白,先后三次结婚,虽然婚姻并不是都美满,但至少有爱情的滋润。在法律界里,我们看到很多律师都盲目工作,不拍拖,不结婚。但是如果我们看看Scarlett,其实两者并没有冲突。我们回头看Scarlett的人生,她有自己的事业,但同时有丰富的感情历程。相信事业和爱情互补更能让律师的生活更圆满。坚信希望Scarlett另一句经典台词是:“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Scarlett一直深信明天是一个新开始。无论事情多糟糕,今天先不去想它,明天再来过,总会想出解决方法。在现实人生,律师生涯很多时候会遇到很多难题,很有挫败感。有时候,我们姑且暂时放开。但不要放弃,明天再努力过。我们坚信明天总有希望,“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只要一天我们留在法律界,一天还是有希望。结语无论你喜欢Scarlett这个角色与否,也不得不承认她的坚强独立,有很多我们法律界职业发展值得借镜的地方。如果说《飘》中的Scarlett是Tara的土地给与她精神力量,那么我就是法律界的理想和精神让我一直坚持下去。每天写完一篇文章后,还有明天。只要你们一天在法律界不放弃,我还会继续写下去,让我们的理想永远伴着我们。【注:如果大家认同CLECSS “Think Big; Do Big”的理念,请关注CLECSS微信公众号(“CLECSS”),转发给朋友,及在朋友圈分享!有兴趣加入CLECSS微信群的朋友可以发电邮给clecss.education@gmail.com,写上个人简介和申请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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